雨过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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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捷刚才一直在发呆,此刻眼前突然蹿出了个高大男人,一脸的雨水一脸的笑意,口里还叫着自己的昵称。闻捷张大了嘴:“是你啊。”
“回学校?”
闻捷点了点头。
“我送你回去,上车吧。“
“不用了,我自己…“闻捷还想拒绝,手却已经被丁豫朗拉着往雨里跑去。丁豫朗替他打开车门,硬是把他揉进了车里。
“我都把你车里弄湿了。”闻捷低声道。
丁豫朗这才注意到闻捷的衣服几乎全部湿透,想必刚才在进入车站前已经狠狠淋过一回。丁豫朗疼爱地揉了揉他的头,道:“有什么关系,还不及你淋湿了让人心疼。”
闻捷不适应这样亲密的举动和话语,偏过头:“我也没关系。”
丁豫朗转了一把方向盘,把车驶到熟悉的路上。闻捷觉察到不对,忙问:“这是要去哪里?”
“我家。“口气竟然很理直气壮。
闻捷急了:“我要回学校,你刚才说过送我回学校。”
“送你回学校需要差不多一个小时,回我家只用二十分钟。我送你回去洗个澡,换身衣服,不然要感冒的。”
闻捷争辩:“我没那么容易生病。”
“好了,听我的,跟我回去换身干净衣服好不好?我不会做什么的。”
温柔比专断更难以拒绝,又得了这样的保证,闻捷不再抵抗,一脸不情不愿地沉默下来。
丁豫朗突然又想到了什么,正色道:“对了,我还没跟你说过我的名字。我叫丁豫朗,园丁的丁,犹豫的豫,晴朗的朗,丁豫朗。”
突然间这么正式的介绍让闻捷颇感意外,不禁好笑道:“你是不是还要跟我握手?”
“不。”丁豫朗笑道,“作为绅士,我还是更想亲亲你的手背。”
丁豫朗领着闻捷进了家门,丁豫朗的房子不过六十平米,装修却很精致,棕色的木地板大方雅致,没有花纹的紫色窗帘,黑色金属制的餐桌有几分严肃和现代感,书桌上方悬空建了一层平台,用一道楼梯连接地面,平台上放了一张沙发床,四周有精致的防护栏杆。丁豫朗对这个设计颇为得意,指着沙发床道:“平时躺在那里睡个午觉,非常惬意。”
不料闻捷兴致缺缺:“我不喜欢睡上铺。”
丁豫朗讨了个没趣,聪明地换了个话题:“今天是干什么去了?”
闻捷答:“兼职。”突然间神色紧张地翻开包,掏出一本书,看到书只湿了封皮,不禁松了口气,叹道:“万幸万幸。”
“你去做兼职还带着书?”丁豫朗觉得有趣。
“嗯。今天是我爷爷的忌日。”
丁豫朗一怔,道:“对不起。”找不出这两件事之间的联系。
闻捷问道:“我是要穿你的衣服吗,卫生间在哪里?”
“你跟我来。”丁豫朗把闻捷带到浴室门口,又进房间翻了件自己穿着嫌小的衬衫,找出件松紧腰的裤子,拿了没用过的毛巾,一并递给闻捷,道:“你要是要换内裤的话我也有…”
闻捷接过衣服丢了句谢谢就立刻转身关门,毫不留情。
丁豫朗无奈地靠在门框上,笑着冲里面喊道:“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没见过你这么无情的。”等了半天没有回音,只得转身回到客厅。丁豫朗打开冰箱门,发现已经几乎没有可以做晚餐的食材,思忖着晚饭该如何解决。
没多久闻捷就从浴室里出来,衬衫倒是合身,就是袖子长了些,裤子套在闻捷瘦长的腿上显得很是宽松。丁豫朗轻车熟路地接过闻捷手里的毛巾给他擦头发,擦完又亲了亲他的额头,见闻捷并不躲闪,丁豫朗大胆地吻上他的嘴唇,刚在唇瓣上厮磨着,就被闻捷一把推开:“你说过不会做什么的。”
“那如果我骗你的呢?”说着作势要去解他的衣扣。
闻捷按住他的手:“我明天还有兼职。”
“所以?”
闻捷红了脸:“上回,上回第二天很不舒服,还发烧了。”
丁豫朗笑道:“你不是说你没那么容易生病吗。”看闻捷窘得说不出话来,丁豫朗不再逗弄他,问道,“你很缺钱?”
“我的生活费要自己赚。”
“要不要考虑和我在一起?我可以负担你的生活费。”随即又解释道,“你不要误会,这并不是交易。我的经济能力比你好,我愿意为自己的伴侣做一些金钱上的付出,这对我而言算不上负担。”
闻捷疑惑:“你是在跟我表白吗。”
丁豫朗笑:“是这样。”
“我们只见过两次,你竟然可以说出这样的话。”
“我甚至后悔在第一次见面时没有跟你说。”
“你喜欢我?”
“对,我上回就告诉你了。”
闻捷沉吟了良久,说道:“付出,原谅,铭记,甚至感激,都是以爱为名义的勉为其难,也许有过心甘情愿,可终究是种负担,到头来任谁都不会快乐。”抬头看了看丁豫朗,“像你这样花心的人,轻易地喜欢,不痛不痒地付出,反倒很聪明。”
这话没有些经历的人似乎说不出来,闻捷对人与人之间情感的态度悲观得让人讶异,但丁豫朗还是把重点放在了另一个问题上:“你为什么觉得我很花心?”
“你脸上就写着‘花心’两个字。”
丁豫朗摸摸脸,装作惊讶的样子:“我照镜子时倒没发现。”看到闻捷皱眉,丁豫朗道,“其实我并不常去那种地方,去了也不一定就会找人。能遇到你这样的,自然不光想只喝杯酒而已,但我在有固定伴侣的时候不会这么做——即使是遇到你也不会。”
“啊。”闻捷突然间发现了什么,“你刚才一直说的是伴侣,不是恋人。”
“有区别?”
“怎么会没有区别。”共同生活就能算伴侣,没有爱情怎么能算恋人?但闻捷不想再跟他纠结这两个词的含义,只是说道:“澡洗了,衣服也换了,我是不是可以回去了?”
丁豫朗无奈:“你呀,真是油盐不进。我真觉得奇怪,你这样的孩子怎么会突然跑去那种地方,随随便便就跟不认识的人过夜?”
闻捷咬着嘴唇:“你不用知道这些。”
丁豫朗不愿惹得他不高兴,只好赔笑道:“好啦,折腾了半天,肚子饿了没有?我家里没吃的了,小闻愿不愿意赏光跟我一起出去吃个晚饭?”
闻捷刚想回绝,怎料肚子不争气,刚巧在这个时候发出一阵咕噜声,丁豫朗毫不客气地笑道:“你要想拒绝,你的肚子可不答应。”闻捷的脸憋得通红,最后也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丁豫朗看外面的雨小了些,便拿了伞和闻捷一起出门,带他去了自己喜欢的一家饭馆,东西算不上多贵,却也有点档次。闻捷大概极少光临这种地方,但丝毫没有展现出缩手缩脚的怯态,让丁豫朗看得愈发喜欢。从饭馆出来时雨依然没有要停的迹象,丁豫朗不喜欢湿漉漉的雨天,感叹:“都九月份了,这估计是今年最后一个台风。”
“下完这场雨就是秋天了?”
丁豫朗没想到闻捷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自己说过的话,心里很是受用,上了车后又忍不住捏了捏闻捷的手,叹道:“我是真的喜欢你,就不能给我一个机会?”
闻捷抽回自己的手:“你这点喜欢,还没等到秋天就没影了。”
丁豫朗一路把闻捷送到了宿舍楼下,分别前闻捷开口向丁豫朗要手机号,丁豫朗突然一喜:“你改主意了?”
“我是要还你的衣服。”
“哦。”丁豫朗摸摸鼻子,“我倒宁可你留着。”
闻捷从背包里翻出手机要记下号码,不留神从包里掉出来个钱包,钱包是两折的款式,掉出来时刚好被打开了。丁豫朗俯下身去帮他捡起来,看到钱包里夹着一张照片,是闻捷和一个女孩子的合影。照片上的闻捷大约只有十五六岁,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看着有些稚气。照片上的女孩和闻捷差不多的年纪,圆脸大眼睛,笑得甜美娇憨。丁豫朗没有多问便把钱包递给了闻捷,看他记下自己的手机号码,深情道:“我会一直等你的电话。”
闻捷皱眉:“你真应该多给我件外套穿,我都快要冷死了。”
丁豫朗哈哈大笑,对他的讽刺不以为意,趁机又亲了亲他的耳朵,道:“回去好好休息吧,晚安。”
闻捷犹豫了一下,也道了声晚安,打开车门跑进了宿舍楼。
丁豫朗遇到红灯停下车,利用这点闲暇又想起闻捷。本来还在为错失了这个男孩颇有些遗憾,没想到今天竟然又遇见他,实在天作奇缘。半路把他劫回家自然心存不轨,虽然到头来连好好亲一下都不能,但至少有了个再次见面的机会,况且闻捷连宿舍楼都暴露了,哪天心血来潮可以到楼下堵着,大不了在那堵一天,还怕见不到他?丁豫朗摇了摇头,暗笑自己的幼稚。不知闻捷什么时候会联系自己,是下个周六?那天是不是又会下雨?送回来的衣服也会沾上闻捷身上清新好闻的味道吗?丁豫朗想着想着竟有些心猿意马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回到家,丁豫朗发现茶几上赫然还放着闻捷拿出来摆晾的书。丁豫朗拿起来翻了翻,发现书被仔细地包上了书皮,书名是《呼兰河传》,作者是萧红。丁豫朗对文学一向没多大兴趣,作家名字也只叫得出最著名的那几个,对这个萧红实在完全没有了解。扉页上写着一行小字:白燕,2007年4月。
白燕?看起来应该是个女名,是闻捷钱包里那张照片上的女孩子吗?她和闻捷又是什么关系?闻捷看起来对这本书十分珍视,白燕难道是他喜欢的人?可既然他喜欢女孩子,为什么又要去GAY吧找男人过夜?为什么在问他兼职干嘛还要带着书的时候,他会说起今天是他爷爷的忌日?
丁豫朗百思不得其解,想着也许书里会有答案,便随手翻阅起来。书里不少句段下都划了横线,有些还在旁边写了阅读心得。笔迹看着有些年份了,不知这写写划划的究竟是白燕还是闻捷。书里的文字丁豫朗并不喜欢,他习惯了毫无感情的数字和严谨的逻辑思维,这种飘悠的,一点一滴的,仿佛自言自语的文字引不起他的任何兴趣,甚至难以抓住他的注意力。丁豫朗草草翻到第二章,见又有一段文字下面划了横线:
“那鼓声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个迷路的人在夜里诉说着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着他幸福的短短幼年,又好像慈爱的母亲送着她的儿子远行。又好像是生离死别,万分地难舍。”
“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的夜。”
这句话!丁豫朗恍然大悟,上周那个下着雨的午夜,他和闻捷站在阳台上,在两人轻松的开场白后,闻捷说出了这句话。原来那并不是闻捷幼稚的伤怀,而是出自这本书的句子。
丁豫朗随即对这本书兴趣大增,仿佛读这书时可以看到闻捷含蓄的笑容,可以闻到他清新的气味,可以知他所想,爱他所爱。一口气看完了半本,丁豫朗觉得眼睛有些疲惫,抬头看钟,时间已经过了十一点。丁豫朗加了一天班,此时已经感觉到困倦,起身洗了个澡便躺到床上去睡了,睡着前脑子里还在想着闻捷,想着书里呼兰河镇冬天的冽风,嫁进势利人家的童养媳和教“我”读诗的祖父。
第二天是周日,丁豫朗把书剩下的部分看完,想着闻捷也许也和书中的“我”一样,想着闻捷也许也和书中的“我”一样,童年寂寞压抑,只从祖父那里得到为数不多的温暖,因而在爷爷忌日的这一天,即使兼职也要带着这本书。虽然这些完全只是自己的臆测,而疼惜和怜爱却还是从心底一股一股翻涌出来。自己在闻捷这个年纪时没心没肺只知道玩乐,而闻捷却在为赚取生活费辛苦奔波,他大概是真的受过些苦的。闻捷内向而不冷情,虽然一开始总少不了害羞,但后来在自己面前却也是不卑不亢,自尊自爱,没有因为自己的殷勤故意拿乔,也没有因为经济的诱惑违心委身于自己。脑中回想着闻捷在自己身下半闭着眼喘息的表情,第一次对自己露出的笑容,被自己调侃时皱起的眉头,跑向雨中清瘦的背影,丁豫朗的心脏突然间不受控制地砰砰乱跳起来,丁豫朗捂着心口,细细感受这久违的悸动,好像回到了许多年前,好像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在一群穿着宽大土气校服的人群中寻找那个心爱的少年。
时隔多年,他的心里终于又住进了人,让他想捧在心尖上的,不想仅仅只把其称呼为伴侣的人。
没有预料中的那么久,丁豫朗在第二天下午就接到了闻捷的电话。
“我好像落了本书在你家。”
“对,我现在给你送去好不好?”
闻捷犹豫了一下:“这倒不着急。你的衣服我还没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