邂逅筝心-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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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刚刚仍然意犹未尽。本想就这么眯会,结果迷迷糊糊就这么睡着了,童筝在睡着之前只知道耳边充斥着女孩们的稚嫩歌声和另一边男人们掷骰子猜拳的笑声。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感觉身边的沙发往下一沉,迷迷瞪瞪地睁开眼转头,看见叶扬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忽然说道,“终于醒了?第一次见人在这种场合也能睡着。”童筝尴尬,不过想来也是他们硬拉来的,便瞪了一眼便不理他。看看四周,男人们猜拳已经散得差不多,都坐到沙发这里来献歌,须眉斗巾帼,巾帼岂让须眉?大家见童筝醒了,便有人起哄说要童筝来一首。童瑶也跟着凑热闹,“姐,唱一首吧,就给你点首《流年》吧,你最爱听的。”也不等童筝答应,便转头去点歌。点完后大家似乎都迫不及待,叫童瑶把歌优先。童筝也不忸怩,拿起话筒,轻轻试了下麦。音箱里缓缓传来低低的音乐伴奏,吵闹的包厢忽然安静了一下,彷佛时间开始停止流动。
“爱上一个天使的缺点
用一种魔鬼的语言
上帝在云端只眨了一眨眼
最后眉一皱头一点
爱上一个认真的消遣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你在我旁边只打了个照面
五月的晴天闪了电
有生之年
狭路相逢
终不能幸免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懂事之前
情动以后
长不过一天
留不住算不出流年
哪一年让一生改变
遇见一场烟火的表演
用一场轮回的时间
紫微星流过来不及说再见
已经远离我一光年”
曲终,童筝的眼眶早已噙满泪,只是灯光太暗,只是大家太过沉溺,没人发现。等大家回过神,掌声四起,童筝已经借口去了洗手间。门外,童筝背靠着墙,走廊形形色色,人来人往,终于泪流满面,泣不成声。有生之年,狭路相逢,彼此纠缠;懂事之前,情动以后,只剩再见。
去洗手间整理了一番,妆没太花,童筝会心一笑,没有浪费童瑶花那么多银子买回来的防水睫毛膏终于发挥它的极效了。推开洗手间的门,深吸一口气,准备回去包厢。“像王菲这样的女子敢爱敢恨,追求爱情时她执着,结束爱情时她坚定。童筝,你呢?你在哭你失去的,还是在哭你害怕面对的?”叶扬倚着墙,嘴里慢慢吐出一缕缕烟圈,淡淡地看着童筝,低声说着。童筝心一紧,他发现了?倔强地抬起头,“叶扬,你不要总是一副看穿我的样子,这会让我觉得我自己很可怜。其实,你又怎么会知道我在想什么呢?你爱过吗?等你哪天遇到一个让你爱得无法自拔的女人的时候,你再告诉我该怎么去爱。”童筝说完便像只骄傲的孔雀,头也不回地往包厢方向走去。“爱过,又错过,只是你们不知道。”叶扬在心里沉沉地补了一句。深吸一口烟,彷佛要将最后一口吸进肺理,终究还是吐了出来。掐了烟,丢到垃圾桶,转身离开。
回到包厢,两人未在说话。大家都叫嚷着让童筝再来一首,不停地喊着“安可”。因为之前已经小睡了一觉,总不能借口说自己又累了,童筝想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拒绝,便又唱了首英文歌。叶扬拿着酒杯,也不喝,就这么端着来回轻轻晃动,实在摸不透他在想什么。童筝忽然想到一句歌词,“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在这个喧嚣的城市,有着一群寂寞的人,总是试图用各种方式证明自己的不寂寞。其实,谁都是寂寞的。
欢快的时间总是短暂的,策划了这么久的聚会用时间来实践也不过短短几个小时,有些人,也许这辈子就见过这么一次便挥手天涯,缘分真的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曲终人散,相见时难别亦难。互相拥抱过后,各自离开。
童瑶不放心这么晚小鱼一个人回学校,便硬拉着小鱼坐童筝的车,让童筝送。小鱼不好意思麻烦童筝,连连拒绝,说自己一个人没问题。童筝对小鱼笑笑,“没关系,开车很快的。你一个人回去,我们也不放心。”既然童筝都开了口,小鱼也不好意思再拒绝,腼腆地点了点头。想到叶扬晚上喝了不少酒,虽然刚刚有点不愉快,但终究还是释怀,走到叶扬身边,“我开了车,我送你。”叶扬说不用了,童筝坚持,“我送你。”眼神透露着一股不容拒绝的倔强。叶扬轻轻笑出来,“那走吧。童筝,你知道么?你倔强的时候总喜欢皱着眉,脸上写着‘如果你敢说不,我要你好看’,十足的女霸王。你这样,没人敢娶你的。”童筝怒视,“哼,如果我嫁不出去,肯定是被你诅咒的,小心我赖你一辈子。”叶扬笑着,轻轻摸了摸童筝的头顶,“好。一辈子不够,下辈子也给你赖。”童筝惊讶于突然的亲昵,心一抖,状似不在意,“滚,居然咒我下辈子也嫁不出去!”叶扬轻笑不语。一旁的小鱼被震到了,经过一晚上的想出,她觉得童筝是她见过不是最漂亮,却最有气质的美女,举手投足总是透着淡淡的与生俱来的高贵和优雅。可刚刚那一吼,实实在在存在,“滚”字划破夜空,原来童筝还这么个性。
去永新路拿车,一路上四人都像各怀心事不曾开口,就连一向话多的童瑶也闭口不开。路灯下的四条斜长的身影,参差不齐。叶扬住的地方和童筝家在的小区一个反向,小鱼的学校却在相反的方向。于是童筝先开车送小鱼回了学校,再掉头送叶扬然后回家。叶扬临下车之前突地开口,“童筝,我明天回英国,你来送送我吧。”童筝一愣,随即说“好,明天我来接你。”道了声再见,车子绝尘而去,叶扬盯着车离去的方向看了许久,直到消失在视线中才转身离开。
“哥,我今天看见她了,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变。”叶扬笑着对电话那头说道,语气中的宠溺自己都没有察觉。
“哦,是吗?姥姥姥爷怎么样,身体还好吗?”电话那头没什么反应,只是瞬间便转移了话题。
“还不错,姥姥每天都拉着姥爷晨练,身体很好。你还在北京?什么时候过来?我明晚的飞机。”
“恩,再过两天吧。明天就不送你了,你自己当心。东西收拾好了就早点休息吧。”话筒那边传来低沉的声线,无比悦耳。
“对了,忘记跟你说,明天她送我去机场。”叶扬嘴边微微扬起,像个淘气的坏男生,跟刚刚的忧郁叶公子完全判若两人。
“……”电话那头忽然没了声响了,过了一会,“明天见。”随即挂断了电话。
第 11 章
回到家中,童筝已经疲惫不堪,换了拖鞋,随手把包丢到沙发上,浑浑噩噩地往卧室走去,也不管身后显然一肚子疑问的童瑶。简单冲了个澡,换上睡袍,又走出卧室。童筝很爱喝水,每天睡前喝起床后都要喝一杯水,但她有个让人匪夷所思的怪癖——只喝烧开的白开水,而且隔夜的白开水也不喝,纯净水更是几乎从来不碰,因此家里也没有饮水机这个摆设。每次童瑶来,想喝点水都得用水壶自己烧,后来干脆去超市批发了一箱纯净水。因为要等水烧开,童筝坐到客厅沙发上,随手翻起了茶几上的杂志,打着哈欠一页一页翻过去,无非是说今天哪个明星代言了什么,哪个哪个跟谁谁谁又闹出绯闻。童瑶住的是客房,没有附带卫生间,在外面的浴室洗好澡刚想回卧室吹头发,看到童筝正在沙发上无聊的翻杂志。便直接走到童筝旁边,一屁股坐了下来。
“姐,你跟公子到底什么关系?额,就是那个叶扬。”憋了一晚上都没找到机会,满肚子的疑问像小猫百抓挠心。
“没什么,就朋友。在英国的时候,大家都是中国来的留学生,自然比其他人更熟识,所以都很关照。”童筝继续翻着杂志,就像在谈论天气一样云淡风轻。
“切,我才不信。姐~!你明显在敷衍我,我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你们俩肯定有问题。”童瑶对答案十分不满,噘着小嘴直嚷嚷。
“你都这么肯定了,还问我做什么?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咯。”刚好一壶水烧开,合上杂志,童筝起身去厨房倒水喝。仍坐在沙发上犯嘀咕的童瑶一脸郁闷,童筝端着杯子路过客厅,转头说,“对了,记得下午我说过的条件吗?把你的游戏账号送我,你自己再申请个新号玩吧。还有,明天的中饭自己解决,想吃就自己做,冰箱里有食材,如果不想自己做,那就叫外卖或者自己出去吃。总之,不要叫醒我。”走到卧室门口,忽然脸上绽放出一个无比炫目的笑容,“当然,如果明天我起得早,或许我可以赏你一顿。GoodLuck!”说完便进了卧室,顺手关上了房门。直到门“啪”的一声合上后,童瑶仍一脸错愕,等回过神来,郁闷得直捶沙发。要游戏账号干什么?难道她也要踏上道么?童瑶对账号到不是很在意,她诧异的是童筝为什么突然想玩游戏了?难道是因为叶扬?哼哼,还说没什么,就朋友,鬼才信。加上刚刚盘问失败告终,童瑶此刻更纠结了。甩甩头,算了,睡觉!
微风吹拂着白色的纱帘,阳光洒了一地,床上的人儿显然还没醒过来。乳白色的被单被一只白嫩的藕臂压着,雪白的背在长长的卷发后若隐若现,沐浴在阳光中的肌肤和发丝闪烁着迷人的光泽。昨天闹腾了一晚上,童筝睡得极沉。忽然被一阵铃声吵醒,童筝闭着眼不耐烦地摸索着吵醒她的声源。原来不是床头闹钟,是电话。摸到床头的电话,接了起来,眼睛仍不愿意睁开。“宝贝儿,我是妈妈,晚上回家吃饭吧,你爸想你了。对了,你姑妈回来了,晚上带瑶瑶一起回来,你姑妈打她手机打不通。”见电话那头半天没反应,“宝贝儿,你听见我说话了没?喂喂?”“嗯,知道了,妈妈,没事先挂了,晚上见。”童瑶迷迷糊糊地挂了电话,翻了个身又继续睡。这头童妈妈正郁闷着,估摸着这坏丫头又在睡觉,都不跟妈妈多说几句,谁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来着的。
不知又睡了多久,童筝才缓缓醒来,睁开眼,转头看了下床头的闹钟,三点。好久没睡这么沉这么久了,她做了好多梦,零零碎碎,却一点都想不起来了。掀开被单,赤脚走进卧室内的卫生间,浑身□,像希腊神话中的美神,光裸着身体却还是散发出与生俱来的美丽和高贵,不容侵犯。将浴缸放满水,调好水温,童筝躺在浴缸里,水温柔地亲吻的肌肤,让她舒服的不由发出一声像猫一般慵懒的呻吟。泡完澡,浑身就像充满了电,又活力无比。想起现在已经是下午,不知道童瑶午饭怎么解决的,想到这里肚子也开始感觉饿了,应该说,是很饿。随便找了件吊带和短裤穿上,走出卧室准备弄点吃的喂饱自己。发现屋内很安静,客房的门也开着,似乎没人。看到客厅茶几上有张字条,应该是童瑶留下的。拿起来看了眼,果然,“姐,我叫了外卖在厨房,你起床了直接用微波炉加热一下就好。我先走了,下午约了同学去溜冰,然后我直接回学校了。提醒一下,你好像答应要送公子去机场的,别忘记哟O(∩_∩)O宇宙超级无敌美少女童瑶亲笔。”真是个活宝。看到她的字条,这才想起来要送叶扬去机场的,晚上九点的飞机,提前两个小时做登记准备,还要吃晚饭,加上路上的时间,看来吃过饭收拾收拾就差不多要出门了。突然童筝又皱了皱眉,刚刚好像妈妈打电话叫她带童瑶晚上回去吃饭的…不过没想多久,童筝还是决定去送机,毕竟事先答应了,而且回家吃饭任何时候都可以。
吃过饭,又把家里简单收拾了一番,童筝换了身衣服便准备出门。白色的印花T恤配上低腰牛仔短裤,把长发简单扎了个马尾,选了个大大的肩包,活脱脱一个学生妹。随便搭了双夹脚拖,就这么出门了。要是童妈妈看到,又要唠叨了,因为在童妈妈看来不管什么样的夹脚拖都是拖鞋而非凉鞋,而穿拖鞋上街是绝对不文明的。去车库的途中打了个电话给童瑶叫她晚上回去吃饭,又打了个电话给童妈妈说朋友出国,答应送朋友去机场,晚上不能回去吃饭。
车子驶出小区,童筝这才想起来她不知道叶扬国内的手机号码,只好把车开到昨天他下车的地方。昨天晚上天黑没注意,现在童筝才发现叶扬住的地方是市中心的一高级住宅小区,离她家很近,不过房价却贵了一倍。童筝不知道他具体住在几栋几号,只好把车在小区门外等,一边等一边心里暗骂资本主义腐败啊,家在北京,人在英国,还在这里买这么高级的住宅,用来养蚊子的吗?不过想想貌似有钱人都喜欢在世界各地买房子,就连童爸爸也在各地有几处房产,便作罢。童爸爸本来在国企当一名技术骨干,后来改革春风吹满地,童爸爸毅然决然地辞职,下海了。那个年代,想不赚钱都难。现在也拥有一家小有规模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