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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谁让你改言情的-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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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王爷哼笑了一声:“胜负如何?”
“王爷胜。”秦涩实话实说。
“如此说来,你一直在看?”秦涩吓得腿都软了,妈的,古代人还会欲擒故纵这一套!他不想挨打啊!自从来到这里,秦涩都有点不认识自己了。从前的他风流倜傥基友相伴,如今却完全是个下人的模样,知命惜命,半点不想逾矩。
“没有,小人只看到最后王爷将矛刺在小王爷胸口。”
韦王爷半信半疑地看着他,王妃走到他身边说:“罢了,一会儿还要去会你的老朋友呢,别跟一个下人计较了。”
秦涩低头祈祷。
韦王爷罢休了,和夫人一共回屋。韦髓还在兵器架旁站着,秦涩看他一眼,用很复杂的语气说:“你耍刀的样子很帅。”也不管人听到没有,低头干自己的活儿。
没想到韦小王爷走了过来,停在他面前,突然说道:“你有没有兴趣习武?”
秦涩受宠若惊地抬头。
韦髓又问了一遍:“你有没有兴趣习武?”
秦涩顿觉失望,如果是那个韦髓,同一句话他不会说两遍的。
然而秦涩马上脱口而出:“有!我想学。”
于是这天之后,秦涩就成了韦髓的小跟班。头几天他还住在自己那里,之后韦髓就在自己院中给他空了间小屋,秦涩搬进了这里,条件比那柴房好上不少。
既然是来学武的,韦髓练的时候他就得跟着,没多久他就知道这人的生活作息了。原来他来扫地的时候韦髓其实都已经出门了,他习惯卯时起床,然后在院子里舒展筋骨之后,就去马房骑马直奔城外的荒野,纵情驰骋。秦涩也已经习惯卯时起床了,于是搬来之后,两人每天早上一同打开自己房门,随后从井中打水洗漱。
秦涩有一种飞上枝头变凤凰的错觉,和之前的工作比起来,这一份显然更有乐趣,而且各方面条件也变好了……
万恶的资本主义啊!
第一天练功的时候,秦涩给折腾得够呛。练武之人都是小时候打下的根基,小时筋骨柔韧,而且心无杂念,学起来自然进步神速。他一来年纪已大,二来是个现代人,平常运动得就不多,乍然增加强度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韦髓做热身运动时,秦涩跟学广播提早一样跟着做。虽已尽力,还是赶不上韦髓一半的标准。见他这样,韦髓只好手把手地教一遍,并说:“如果习武前没有彻底拉伸,到时反而对身体造成伤害。”
他扶着秦涩的双手,带领他运动。这样子近距离的接触令秦涩觉得很不适应,他试图从韦髓脸上找到一点熟悉的痕迹,可后者好像就只是单纯地想要教他,并不作他想。
热身完之后,韦髓领着秦涩到马厩去选马。这两个月扫地的时候,秦涩也经常到这处来。和现代的马不同,古时候的马那真是英姿飒爽,眼睛里头都是居高临下的傲然。韦髓的马是单独拥有一个马厩的,愿因是这马相当孤傲,不愿与其它俗马同流合污。
有时候秦涩一边清理马厩,一边就会逗那匹马,起初那马用看弱智的眼睛看他,时间久了,对于他的调戏倒也会从鼻孔里“哼”上一声。
马耳朵灵敏,听到韦髓的脚步声,大老远就从柴草里站了起来,翘首以盼。
韦髓走到那马栏外头,打开来,摸摸那马的脑袋,马甜蜜地由他摸。秦涩看得又嫉妒又佩服。
“这马挺野的。”秦涩说。
韦髓点点头,问:“你应该还不会骑马吧?”
秦涩羞赧地点点头。
为了避免秦涩一个新手从马上摔下来,韦髓没有给他安排一匹马,而是扶着他上了自己这匹汗血宝马——韦髓的马名字叫宝骨,起初是叫骨马,它嫌这名字不好听,然后听到“宝”这字又万分激动。斟酌之下,韦髓就替它取了这么个名字。
昂然地走出马厩,韦髓扶着秦涩上马的时候宝骨露出了十分不屑的神情,秦涩还未坐稳,它就甩了下身体。秦涩吓得够呛,但咬牙没说什么,他可不要在一匹马面前掉面子!
见他不吭声,韦髓又用眼神制止他,马无奈,温顺地不动了。
韦髓也爬了上去,坐在秦涩身后,手拉缰绳。
如今际遇和前几日简直天差地别,那时秦涩和韦髓还是陌路人,身份问题,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看看如今,秦涩看着有点距离的土地……他正和这个陌路人骑在同一匹马上,姿势还如此亲密……
秦涩已经死心了,这个韦髓和那个再像,终究不是同一个人。他扭头看了韦髓一眼,突发奇想:难不成这个韦髓就那个韦髓的前生?越看越觉得是这样,秦涩撇嘴,多少年了个性都没太大变化啊!
秦涩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让我跟着你学武?”
身后的人思考了一会儿,才答道:“反正我每日也无事可做,不如带个徒弟。”
秦涩差点吐血:“就这样?”
“嗯?”韦髓疑惑地看他的后脑勺:“不然呢?”
秦涩也道,是啊,不然呢,他还指望得到什么回答?
于是便没说话。
韦髓一蹬马腹,缰绳一挥,宝骨如离弦之箭,从王府驰了出去。
到这朝代这么久,秦涩还没去外面看过。他这个人有一种随遇而安的美好品质,在一个地方定下来了就不想挪窝,偶尔当然也想去外面看看,但千种万种理由,总是耽搁住了。
晨雾茫茫,站岗的两人目送马上的两人离开,脸上露出了羡煞的表情。
一出王府秦涩顿时觉得心胸舒畅,多日来心里头的阴郁荡然无存,很想大喊一声。
街道上的屋宅不断后退,买早点的小摊已经出来了,蒸笼上冒着热气,喷香喷香的,街上有寥寥的行人,神情寂寞,马匹驶过时会一直看着。
这马飞奔着,飞奔着,一直出了城门。守城门的士卒完全没有要拦下韦髓的意思,很显然,他们都知道这马是谁的。城外与城内如此不同,除了靠近城门的半公里内还有几家小店之外,再远处就是荒土,绿色依稀可见,比沙漠更生机,却比草原要贫瘠。
坐在马上,感觉到身体的颤动。韦髓扶着秦涩的腰以避免他落下马去。这马似乎永远不会停歇了,从繁华跑到冷清,从晦暗跑到光明……
一直跑到一处山下,宝骨才用蹄子划拉着土地,停了下来。这里,就是韦髓每日练功的地方了。
牵着宝骨往山上走,马鼻中一直向外喷气,显然也是累了。古代的小路砌得很不平整,而韦髓走的这条路好像是人为踩出来的,只是大致有个轮廓,两边许多杂草。
“还有多远啊?”爬到半道上,秦涩终于撑不住了,他怨念地盯着那一人一马,心里怀疑是自己太弱了还是他们太强了。
韦髓扭头看他,一同扭头的还有那匹马,满是鄙夷。
秦涩的小宇宙一下子被点燃了,他铛铛铛超越前面两位,努力向上爬。这场以生命进行的赌气,最终秦涩赢了,但是赢得很惨烈。
——原来韦髓每天早上是在山顶上练功的!
山顶上的沙地很是平整,面积以秦涩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应该有100平方米,那沙是黄褐色的,沙地的边缘有一处凉亭,很普通的凉亭,里面有石桌石凳。
秦涩很想爬过去坐着,可体力有限,只能趴在沙地上,装尸体。
韦髓带着宝骨悠闲地上来了,跨过秦涩,走到沙地中央。
秦涩以手捶地:“我要休息!”
韦髓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给你一刻钟。”
秦涩很满意,继续趴在地上做他的春秋大梦。昨天晚上没睡好,如今犯起困,他眼皮颤啊颤的,就睡着了。
结果只感觉了睡了不到一分钟,他就被濡湿的什么东西弄醒了。
□□的后脖颈遭到外力侵袭,外力潮湿粗糙,带有压迫感。秦涩身子一僵,想到了“蛇”这一生物,但他方一睁开眼就知道是什么东西了。
宝骨!
秦涩一跃而起,摸着自己的后颈,一脸不堪忍受:“你干嘛舔我!?”
那马睁大眼睛看他,很无辜。
韦髓那边招手让他们过去,秦涩很想跟马计较,但连沟通都做不到,只能放马一马。
以前看武侠片,秦涩就只记得刚开始习武的人为了打好根基,都要从扎马步开始——他已经做好了韦髓练功他在旁边扎马步当背景板的准备,可韦髓就是不同凡响,他没有要求秦涩扎马步,而是直接教了他一些最基本的套路。
放到现代,可以说是简易擒拿术吧。
这些擒拿术看起来简单,可实际做起来需要身体方方面面的配合。对于呼吸、四肢、力度乃至反应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秦涩对此很有兴趣,因为韦髓耍起这套动作来很帅……但是轮到他时,连入门的一招都练了很久。韦髓很耐心地教,见他脸上浮现出急躁的神色,便说:“要心平气和,急反生乱。我当年练这个也被父王斥责了许久。”
秦涩知道韦髓是在安慰他,但是很有效。他的思绪被勾到韦髓挨骂的场景去,心中一放松,动作反而顺畅起来。
韦髓道:“今日你便只练这个,熟悉之后有感觉了我们再练下面的。”
于是秦涩听话地不断练习,从一开始地磕磕绊绊到能完整练完一套动作,再到之后可以调整速度,一直练了几十遍,某一刻突然就有了那么点武感。秦涩脸上表情严肃而认真,一直捕捉武感,但好景不长,那感觉转瞬即逝,他越是想抓牢越是无影无踪。
秦涩知道这东西就跟写作时的灵感一样,可遇而不可求,只能作罢,但还是很努力地在练习着。
那边韦髓也正在练自己的,相比起他的入门“擒拿术”,韦髓现在做的动作看起来要简单很多,但秦涩知道“武功”这种事不能光看招式。比如说,太极——你看那动作简单而缓慢吧,但练得好的人一旦使出来完全能和一些铁骨铮铮的硬派武学相媲美,练到极致甚至会产生压制的效果。
两边各练各的,宝骨趴在凉亭前面,无聊地看着他们两个。看得累了就把脑袋贴地面上,大眼睛扑闪扑闪,不知道在想什么。
足足练了两个小时,韦髓才停下来。秦涩便也停下动作,走到他身边。
卯时起床,马跑到山下用了一个小时,上山一个小时,练了足足两个小时。此刻太阳在群山中升到一半,远了看如同火红的帝王,君临天下。
他们注视着那个球体,宝骨也一并看着。在王府中太阳也是在秦涩扫地期间出来的,可没有一次能让他产生这样巨大的震慑感:那青黑色的山脉、如同心脏般有生命力的太阳之神,还有辽阔无垠的曙色天空……这一切秦涩只依稀在很小的时候看到过,但是当时的他一心想着读书。
他要挣钱!
如今还能有机会看到,这难道不是老天对他的一种眷顾?
一直到整个太阳的躯体出来,天空也完全明亮,秦涩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他扭头看韦髓,韦髓正眺望着他方才收回视线的那一处,他的下巴微微抬起,目光中是敬慕仰视。
秦涩再看了眼宝骨,宝骨身上的红棕色毛皮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出血一般颜色,它正用人类无法做到的自然表情看着远方。那一刻,秦涩简直觉得这马通灵了。
“走吧。”韦髓出声提醒。
秦涩点点头,韦髓牵起宝骨,三人一同下山了。





第37章 告密者
秦涩正为了自己的升迁而觉得高兴呢,可他到这儿来碰到的第一件坏事也在今日浮现了。
不知是谁,将韦髓带着秦涩骑同匹马出城的事告诉了王爷王妃。近两年,王城十分时兴男男之风,不少达官贵族家中都养了小倌——这是众所周知的事。但是到了韦王爷这儿就不一样了,他自小学的是“忠义廉耻”,习的是武学,接触的是圣人君子;年轻时和皇兄一同征战沙场,共同打下现如今这江山。
新皇登基后,一如从前那些帝王,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残杀手足……可对于韦王爷,他是十二万分地放心。天下人都会反,只有他不会!天下人都觊觎他的位置,可韦王爷绝不会!
这是皇帝心中最坚定的信念,因此他给了这个弟弟无比优厚的待遇,并敕令天下,见他如见朕!
韦王爷感恩皇兄的信任,韦王妃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恩宠不是永久之物,便劝韦王爷凡事收敛。
从天下太平到如今,二十年有余,王府依然是皇帝心中最信任的地方。
而行事作风都如此正派的韦王爷,在得知自己的儿子居然带着小厮在同一匹马上出城了,当下便是怒发冲冠,恨不得他一回来就打死他。
告密的人知道韦王妃心疼小王爷,特意写了密条告诉韦王爷,没有让韦王妃知道。
这一下要出大乱子,如果韦王妃劝着点也许还不至于弄到太严重的地步,可她被蒙在鼓里。韦王爷收到密条的第一时间便起身穿好了衣服,韦王妃奇怪地望着他,轻声问:“出什么事了?”
得到的只是一句“没什么,朝中有点事情。”
待王爷出去之后,韦王妃心口直跳,她隐约觉得有大事要发生,便也叫来丫鬟洗漱穿衣。
然而等她穿戴完毕到达前厅时,韦髓已经被罚跪在地上了。
韦王爷正用家传的牛皮鞭抽他。
——显然已经抽了有一段时间了,韦髓身上的衣物都有裂口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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