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想得美 >

第17部分

想得美-第17部分

小说: 想得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经常谈论他,他渐渐成为一个固定的话题直到我们其中有一个终于跟他谈起了恋爱。然后高中毕业,我们各奔东西,没有像古龙小说里那样,即使远隔天涯也心意相通。我们只是,各自进入了现实中的江湖。
在大学那些最寂寞最失望最伤心的日子里,我闷在宿舍里一本一本重新读古龙。他最朴素的一本小说是《欢乐英雄》。“谁说英雄寂寞?我们的英雄就是快乐的!”主角们穷得吃不上饭,却皆有人性之美:每个人都慷慨、温暖、友爱、侠义、贫穷而快乐。那曾经是我最不喜欢的一本书:里面没有传奇,没有绝顶高手,没有美酒佳人,没有一掷千金……然而再读时却发现它几乎是古龙能够想象出来的,最快乐也最无法实现的人生。
最终,一切青春年少都成了非常模糊的回忆。我也早已很多年不再读古龙了。在北京的时候我跟那位多年不见的师兄喝了一场酒。他头发已经白了一些,前一晚刚刚大醉过,看上去依然像古龙小说里面的人一样,以“浮一大白”为人生乐事。谈起高中的校花,她早已在人海中销声匿迹;他问起我那些朋友,也早已不再联系;而那个跟他谈过恋爱的女生,已经跟他最好的朋友结了婚。就像是李寻欢的故事,却不是悲剧。
最黑暗的年份里,他一个人待在北京的出租屋里五天没有出门,翻来覆去几十遍看一部烂电视剧,不知人生的方向在哪里。他过了很多年浪子的生活,然后失去一切,又忽然大红大紫。
喝酒的时候,我不知为何屡次想起那个已经快忘记了的表姐,听说她被网上认识的男人骗了一大笔钱。亲戚们谈论她的语气显得很遗憾:她已经那么大了,却还那么天真地要去相信一个从没有见过面的男人。我想到她被困在那个小城,那里大概很难满足读古龙的女人。古龙的世界总是广阔到了极端的程度:大漠、海洋、水底、天边……而现实中的远方却总是太像一个骗局。如果你走得足够远,大概也还是会发现,那里其实什么都没有。
最终,曾经迷恋古龙小说的我们这些人,或多或少,都在盲目地追求着那些看似毫无意义的东西,甚至不自觉地,在追求着某种狂欢式的失败。喜欢读金庸的孩子大概会建造人生的意义,心中有家国,而我们只会消解。仔细想想,古龙小说里面的人物,没有人获得传统意义上的成功,几乎都是边缘的;他们的道德意识,没有一个是标准的;他们都很聪明,却都倾向于做最愚蠢的事情;他们的情感强烈得让人脸红。
在他们眼里,生命终究只是一场虚空。
就像古龙小说里所有那些酒鬼一样,我们越喝眼睛越亮。此时我们的年龄已经是认识时候的两倍,各自经历的故事不必一一倾诉。有些东西改变了,有些东西却像水渍一样遗留在碗底。我们都是读古龙长大的人,我们正迎着虚空而上。

路人铜狮张
文 / 姬霄 作家 @姬霄 
我可能是同龄人中参加婚礼最少的人。
一是因为生性孤僻,朋友寥寥无几。二则抱着侥幸心理,新人在婚礼上忙于应酬,根本无暇关心你是否到场,只要送上红包,大多能蒙混过关。
但这一次不同,新郎与我相识十年,交情非比寻常。不仅如此,他更以严谨出名,发出的每一封请柬都再三确认,从航班住宿到两地的天气情况,事无巨细,言辞诚恳,令人没有任何推辞的理由。
婚礼是国庆长假的头一天,在他家乡的一个生态园举行,百米红毯、钢琴乐团,还有令人咋舌的八十八桌,无不彰显出主人的土豪气质。形单影只地坐在席间,面对犹如过江之鲫的宾客,我有些许的不适应。依稀记得,上一次参加这样热闹的场景还是大学毕业典礼。我穿着借来的学士服,静静看着大伙争相跟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合影,虽然在我的手里同样握着一部数码相机,但到最后,我都没有迈出那一步。
后来听说,那个女孩已经结婚了,是跟班上一个同学,全班都去参加了她的婚礼,唯独我没有收到请柬。至于为什么,我也懒得猜,毕竟在大家的心目中,我就是一个没多少存在感的人吧。
缺乏存在感的人很容易辨认,他们大多行为拘谨,目光涣散,看上去失魂落魄,在流动的人群中像一尊悲伤的铜像,其实思维早已飘浮在九霄云外。
正如此刻,在千军万马之中我第一眼看到铜狮张的样子。
他扎着发髻,留胡须,透着艺术家气息,很容易被记住。但不知为何,他独自一人坐在角落,与世无争,只是默默打量着眼前的一切,仿佛是头一回经历大雪封山、从树洞向外窥探的松鼠。
朋友介绍给我认识,上海人,之所以叫铜狮张,是因为他的涂鸦设计曾经在戛纳广告节上拿过铜狮奖。
说到涂鸦,我还上过快乐大本营表演哦。铜狮张嘻嘻哈哈地补充,丝毫没有谦虚的意思。
我没应声,因为不知道如何接话。坦白讲,我明白这样的浮夸表现只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存在感,但那又怎样,再耀目的光环,对我而言也只是完全不相干的人而已。
朋友忙成了狗,这边介绍完又赶去其他桌,留下我和铜狮张坐在一起。
沉默了一会,铜狮张又忍不住跟我讲话,说的是他曾经把一辆停在街边的阿斯顿马丁涂成了Hello Kitty的壮举。
这些在我耳中更像是卖弄,我更加懒得接话了,把椅子往远处挪了挪。但不知是反射弧太长,还是看不懂我的冷漠,他又凑了过来,问,对了,这新郎叫啥来着?
我一愣,难道刚才介绍铜狮张给我的人不是新郎?
他见我一脸狐疑,以为自己没说清楚,又解释道,我跟他刚认识,一不留神给忘了。
我惊讶不已,你连名字都没搞清楚,就来参加人家的婚礼?
要知道,这可不是同城婚礼简简单单地赶个场,他得专程从上海飞到成都,再转大巴到绵阳。玩这么大阵仗,就为参加一个陌生人的婚礼?
当然不是这么简单。
铜狮张下巴一扬,目光投向隔壁桌的女孩说,他是为她而来的。
女孩叫猫姐,比铜狮张大三岁,是他的大学学姐。猫姐刚失恋,前任是个五星级大酒店的继承人。两个人在一起多年,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却遭到男方家长反对,猫姐不胜烦恼,恰逢收到请柬,决定出门散心。这种机会百年不遇,铜狮张立刻买机票紧随其后。
我说,没看出你不仅痴情,还是个痴汉。
铜狮张莞尔一笑,痴情是精神力,痴汉是行动力,被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我的胜算大了好多。
我忍不住也笑了,几千公里的距离都追过来了,却连坐到同一桌都不敢,这胆量怎么追女孩。
铜狮张哀怨地叹了口气,其实这是我第一次追女孩,以前都是女孩倒追的我。
我哈哈两声,说,你真是吹牛皮界的天纵奇才。
那场婚礼在语笑喧闹中谢幕,新郎被灌得不省人事,其他人开始商量着后面的假期去哪玩。
我是个孤僻的人,集体活动向来懒得参加,直接订了当天的机票飞回了北京。
过了一个星期,我接到一个电话,是铜狮张打来的。他问我要地址,说要寄明信片给我。原来他追着猫姐一路跑去了西藏。电话里,他的声音懒洋洋的,他解释说是因为缺氧。
我问他,你有没有向猫姐表白?
铜狮张没回答,说他刚到拉萨就开始高原反应,小命差点没了。
我重复问,你有没有向猫姐表白?
铜狮张说,猫姐在医院照顾了他两天一夜。拉萨的夜晚特别冷,猫姐就蜷在座椅上,脱掉鞋,把脚从侧面伸进他的被子里取暖,直到一点一点地睡熟。他躺在病床上,看着猫姐糟糕的睡相,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就好像连冰冷的日光灯都变得温暖,发出像烧烤一样吱吱的幸福声……
我打断他的畅想,继续问,所以,你最后到底有没有向猫姐表白?
铜狮张沉默了一会儿才说,第三天,猫姐接到男友的电话,飞奔回了上海。
我说,靠,什么烂剧情。
铜狮张听到我骂娘,谄媚地一笑,问,你到底要不要明信片?
我说,要。然后给了他地址。
铜狮张又说,对了,你叫啥名字来着?
我直接挂了电话。
半年后,我到上海出差,铜狮张看到我发的微博,在我临走的最后一天半夜,约我去吴江路吃烧烤。
见面他还是老样子,只是身后忽然闪出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瞪着眼睛嚷,鸡腿呢,鸡腿呢?
我惊奇万分地问他,怎么个情况?这是谁家的小孩?
铜狮张眼中藏着笑意,说,是猫姐的儿子,叫阳阳,半夜醒来哭闹着非要吃鸡腿,我就带他出来溜达一圈。
我崩溃了,怎么突然就冒出这么大个孩子?
铜狮张叫了半打啤酒,开始跟我讲这半年发生的事。
半年前他回到上海,猫姐又跟男朋友冷战。这次他终于没哆嗦,冲上去对猫姐表白。但没想到的是,猫姐只是把他当弟弟看,一连拒绝了他三次。
最后一次,他终于忍不住大声问,为什么?
猫姐说,我比你大。
他说,我不介意。
猫姐又说,我离过婚。
他说,我也不介意。
猫姐说,还生过一个孩子,已经四岁半了。
猫姐顿了顿,接着说,他家里反对我们在一起,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铜狮张错愕了几秒,但仍然梗着脖子说,他是他,我是我,我全都不介意。
猫姐笑了,笑得手舞足蹈,笑到险些岔气。
她像看傻瓜一样望着铜狮张说,你知道离婚带着孩子的女人代表什么吗?
铜狮张不说话,安静地听她说。
猫姐说,代表在剧本还没动笔时就知道会有一个烂结局,代表每一天从清晨醒来就开始变得像是回忆,代表看不到任何希望,任你再满腔热血轰轰烈烈,也不过是下一秒在倒计时上画掉的红×。
她盯着铜狮张的眼睛说,如果我的失魂落魄让你以为是分手后遗症,你就大错特错了。真正令我感到悲伤的是,我知道自己已经再也没权利去选择好的爱情了。
我开始明白,自己不是公主不是女王,只是一个带着孩子的离异女人。这样的人遇不见七彩祥云也配不上白马王子,就算走运撞上了,相爱了,难舍难分了,到头来,还不是要面对现实这个冰冷的剧本?
说到这里,猫姐拎起桌上的酒杯,将剩余的威士忌一饮而尽,再一抬头,泪水已经糊住了眼。
铜狮张还是一言不发,正当猫姐以为他终于妥协了的时候,他猛然抬起头说,轮到我说了,你的这些我都知道了,还是那句话,我不介意。我为我今天所说的全部负责。
我不知道人生是不是像剧本那样,一早就被设定好的,我只知道我从大学就开始喜欢你,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那时候我只能站在你的教室外,远远地看着你。毕业后,你去哪家公司我就死命投那家的简历,你在哪个小区我就租那里的房子,我一点点在追赶你的脚步,希望能够离你近一点。如果说人生就是上帝写好的剧本,我的剧本里从来没有过别人,只有你,都是你。
猫姐搓了搓被酒精麻木的脸颊,怔怔地望着他说,你当真不介意?
铜狮张坚定地点了点头。
猫姐不说话,过了许久,她抬头整理了一下头发说,好,我答应你——等到有一天,我真正忘记他的时候,我会第一个打电话通知你。
铜狮张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显得很落寞。
我说,这什么破承诺,说了跟没说一样,后来呢?
铜狮张说,后来她又跟男朋友分分合合很多次,怎么都忘不掉他,前段时间两个人又和好了,一起去美国了。我就让她把阳阳搁在我这儿一段时间。
我暗自吐血,连续三次表白失败,心上人和情敌潇潇洒洒度蜜月去了,自己留下来给人带孩子。备胎做到这种程度,也称得上叹为观止了。
铜狮张不理我的奚落,笑笑说,可能剧本就是这么写的,一台戏不可能只有男女主角,总要有路人甲和男二号啊。他一边说,一边细心地帮阳阳剔着鸡腿肉,留下我不知该如何应答。
作为一个孤僻的人,我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毫无理由地对一个人好,拼了命去成为对方生命中的角色,哪怕只是一个死跑龙套的。别说什么不为结果不图回报的才是真爱,说得刻薄点儿,两个人的心中彼此拥有时才存在“真爱”,孤军奋战只有“真惨”才对。
这一场酒喝到凌晨三点半,店里只剩下我们一桌客人,四下安静得可以听见呼吸,阳阳早已经趴在铜狮张大腿上呼呼大睡。铜狮张掏出湿纸巾,轻轻擦拭着阳阳脸蛋上的油渍,仿佛真正的父与子,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这时候,铜狮张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空荡荡的饭店里,这股突如其来的电子音乐显得尤其刺耳。铜狮张赶忙摁下静音键,看了看怀里的阳阳,还好没被吵醒。
但没多久,电话又重拨了过来,手机已经被调成静音,只能看见屏幕不停地闪啊闪,可以看到来电的人叫清华,看名字应该是个女孩。
我说,不打算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