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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论人鱼的一百种追法-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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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讲述明朝战乱时期,主人公从普通的农家子弟,击退外敌,最后成为大将军的故事。”
  兰西合上剧本,“和市面上演的古装剧有什么不同?”
  赵小桃沉默了一下,“大概,戏里的将军比较惨?”
  不断地遭遇背叛,小兵时被同乡出卖;成为校尉后,被上司当作炮灰派上前线,等到排除一切困难成,以赫赫战功登上将军之位,又因为朝中奸佞谗言,失去皇帝的信任。
  “只不过这位将军有一股韧劲,无论环境如何黑暗,他总是心怀梦想,向往光明。这个角色,傻,却又值得敬佩,很具感染力。”
  兰西点头,指了指被落灰的封面。
  赵小桃仰头长叹,“这剧是好,但剧组穷啊,穷就算了,这剧本,红不了啊……”
  在这个盛产玛丽苏,手榴弹能砸下飞机的年代,拍这种坑爹剧,不就是作死吗?
  “这剧很早之前就递了本子,我没答应。后来他们找的主演跑了,现在停工就等找人,如果你去的话,立刻就能开始拍。”
  “接吧。”
  兰西抬了抬下巴,语气淡定,“连你都觉得好,错不了。”
  赵小桃点头,趁着办公室没人的功夫,指了指兰西的脖子,“你们……注意一下。”
  兰西低下头一看,脸爆红,抬起头瞪了赵小桃一眼,“蚊子太讨厌了。”            

  第81章  

  作为《长歌》的导演,阎钰最近急得嘴角冒泡。
  拍戏拍到一半主角跑了,剧组全班人马搁那等着——人员工资照发、器材的租赁费照交。原本便没多少的资金,统统都快交待在这种无意义的消耗上。
  “喂?对,我联系上演员了,这次您放心,绝对能成。好好好,成了我就给您电话。”阎钰挂掉来自投资人的电话,将手机搁在桌子上,刚想抽支烟,忽然意识到这是咖啡馆,悻悻地将取出的烟放了回去。
  衣服袖口有些磨损,阎钰不自在地将划破的地方折进去,抬起头,朝窗外张望。
  这次要是再不成,他这戏……恐怕就难了。
  “先生,请问您想要些什么?”服务员微笑着上前,露出整洁的八颗牙齿,将菜单递上。
  阎钰瞥了眼咖啡价格,转头再看那闪耀的牙齿,忽然觉得心底冰冷,他挤出一个笑容,“我在等人,稍等再说,好吗?”
  服务员温柔一笑,点点头离开。
  阎钰自问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但将近三个月的磨砺,带走了他所有的骄傲。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古人诚不欺我。
  “欢迎光临。”
  阎钰连忙抬起头,主动站起来,脸上浮现出一个笑,“赵先生,你好。这位……”
  赵小桃走在前面,微微侧身,露出身后人的面孔。
  那人身量不高,却也不算矮,带着一股青年人的青涩,脸上略带些婴儿肥,娃娃脸,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正望着他,眼神干净,带着些许好奇、忐忑,其中却又不缺乏对未来的向往。
  阎钰一怔,眼睛盯着来人,不动了。
  “阎先生?”赵小桃伸出手,在阎钰眼前晃了晃。
  “哦,哦……”阎钰回过神,给赵小桃一个抱歉的笑容,脸上的笑容还未褪下,目光却又迫不及待地回到了身后人身上,活像是饿了十年见到食物的饿汉。
  这就是他心目中的赵长歌啊!刚刚从乡下来到边疆,带着乡下老夫子的嘱咐,一心想要击退外敌,有几分少年人的天真。
  “这位是……”阎钰听见自己愣愣地问,是他想象中的那个人吗?
  兰西微微一笑,眨了眨眼,目光恢复到平静,伸出手,“阎导,我是兰西。”
  “你好。”阎钰的手先不自觉地在裤子上蹭了蹭,再回握,“很高兴见到你。”
  兰西目光在导演磨坏的袖口停顿了一下,怔了怔,点头。
  三人坐下,赵小桃在阎导紧张的眼神中叫了三杯拿铁,趁着等咖啡的功夫,阎导已经开始滔滔不绝地开始了自己的介绍。
  这套介绍词阎钰已经说了不下十遍,差点能背下来。兰西和赵小桃对视一眼,默默等他说完。
  话落,阎钰喘了口气,端起冒着热气的咖啡喝一口,心中无限感慨——自从抵押了房子拍戏后,他就再没尝过这么贵的东西!
  “这戏,我接了。”兰西的回答干净利索。
  噗——
  慌忙地用袖子擦了擦裤子上的咖啡,阎钰不敢置信地抬起头,“真的?”
  兰西笑着点点头。赵小桃在一旁附和,“小西看完剧本就答应了,这次来主要是想和您见一见。”
  一种无与伦比的幸福感溢上心田,做梦一般地,阎钰搓了搓手,慌乱地像个毛头小子,“我……我太高兴了。不过,您知道,剧组现在资金有点紧张……”
  一边说着,他一边用眼睛瞟着兰西的脸,忐忑不安,又生怕兰西反悔。
  在见到阎钰之前,兰西以为的导演都是杨导那样,在剧组中具有绝对的权威。就算制片人和演员来头再大,在杨导面前也得听指挥——不听话,一顿臭骂绝对少不了。
  眼前人呢?穿着灰扑扑的外套,眼袋下垂,虽强打起精神,面上也带着几分倦意。
  可贵的是,对方处境艰难,对剧组的窘境却没有过分掩饰,坦诚地让兰西好感大增。
  “我对此有所了解。”兰西放下咖啡杯,双手交握。
  身旁的赵小桃打了个响指,“接下来,轮到我们来谈了。”
  等到阎钰晕晕乎乎走出咖啡馆时,他的手上多了一份演员签约合同。在他最担心的薪酬部分,兰西竟然愿意将薪酬折为投资额,等电影上映之后再分成。
  阎钰紧紧捏着合同,抬头,天空湛蓝,晴空万里,捏着拳头挥了挥:贼老天,他要转运了!
  远处,赵小桃望着阎钰的背影摇了摇头,“凭这位的本事,混到现在的地步,不得不说造化弄人。”
  “总会好的,现在哪有怀才不遇,只不过是时间问题。”兰西叹了口气,挥了挥手上的合同,“现在的问题是,要怎么和玄墨说这件事。”
  拍戏的地点在遥远的h市,时间大概需要一个多月,这是他第一次和玄墨分开这么久。
  赵小桃耸耸肩,给了兰西一个怜悯的眼神。
  ——单身狗才不需要考虑这种问题!
  当晚,兰西付出足够的代价,才堪堪让玄墨接受了他外出的事实。第二天,玄墨早起,在书房忙碌着,等到兰西要离开时,递给他一张漂亮的行书。
  “什么?”
  兰西接过来,竖排信纸上字迹飘逸,笔法神韵兼具,哪怕不懂书法,也能看出其中的不凡。
  “……看内容。”玄墨无奈地提醒。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柔情蜜意满人间。”看到最后一句,兰西的脸默默地红了。
  玄墨咳了一声,沉默地帮兰西将行李提到楼下,“见字如见人,早点回来。”
  兰西抬起头,晨曦中,男人俊朗的轮廓异常柔和,望着他的眸子如春水,微风一吹,泛起柔波。
  “好。”
  心中仿佛揣了一只小鹿,蹦蹦跳跳的,一路上,兰西对着手里的纸嘿嘿发笑,赵小桃凑过来想看个究竟,每次都被无情地镇压。
  这雀跃的笑容,在几小时后来到拍摄场地时,才稍稍有了收敛。
  《长歌》的前期,主角的戏份在乡村,中后期则在边疆的小城,朝堂上的文戏仅仅只有两场,也就是说,他们拍戏的地方,环境也不会好。
  ……可也没想过会这么差。
  拍摄的小城位置偏西北,北方的秋天,阳光依旧刺眼,空气中弥漫着稻谷的味道,脚下黄土地蒸腾着热气,枯黄的杂草,熙熙攘攘的农舍,目光所及,一片破败。
  这是和s市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不远处,地里的老乡们对着他指指点点,交头接耳。阎导问询匆匆赶了过来,从赵小桃手里抢过行李,望着兰西的目光中带着几分紧张,“来啦?”
  生怕主角不合心意,转头就走。
  兰西嘴角一抽,“走吧。”
  阎导眼睛一亮,嘴角快咧到后脑勺去。剧组所有人早已等在门口,眼巴巴地看着两人。
  “这是周可欣,电影的女主角,扮演你的‘妻子’。”
  年轻的女孩连忙上前一步,鞠躬,“兰老师好。”
  兰西被这阵势吓了一跳,连忙让小姑娘起身,转过头,发现周围人均是目光炯炯,看着他,仿佛在看一块迟到已久的救世主。
  这剧组真的是穷的吃土,恨不得将一分钱的经费掰成两半,配角不够,导演和监制亲自上阵,就连住在剧组周围的老乡们,也在短时间内积攒了足够的群演经验。
  作为主角,兰西却在这样的条件下享受到了最好的待遇——热水无限制的供应,饭菜永远都是两菜一汤,住宿也是小城里最好的招待所。
  直到某一天,兰西不小心看到阎导本人咸菜下饭,这才“威逼利诱”地降低了自己的标准。
  哪怕如此,在拍戏之余,兰西仍然能感觉自己被全方位的照顾。很奇怪,明明穷的差点无法维持拍摄,剧组中留下来的人,却仿佛心中有股劲头,支撑着他们蹒跚前行。
  如同电影中的主角一般。
  有的人,他们对于旁人的照顾习以为常,视作自然;兰西却恰好是另一种,别人对自己好,恨不得几倍地回报回去,生活中他插不上手,只好拍戏更加努力。
  而一个人做事的态度,是否敬业,是否认真,旁观者都看的一清二楚。
  如果说阎钰之所以签下兰西,是因为客观限制,对于兰西的演技仍然抱有疑惑的话,到了后期,阎导做在监视器后面,望着画面,恨不得抱头大哭。
  早知道小西是这副模样,他当初就算撒泼打滚赖着不走也要将人签下,何必被之前的那位晃悠,落到如此地步?
  原本想买一套经济适用房,拿到钥匙一看,却发现是一幢带游泳池的花园洋房,这比喻,恰好就是阎导现在的感受。
  和他有相同感觉的,还有一旁蹲在田坎上的监制。
  镜头里,受到村里老先生照顾的赵长歌和偷老先生家东西的贼扭打到一起,眼圈泛红,眼神中带着一股凶狠。
  似狼,又如虎,刚刚觉醒了血脉中的天赋,凭着直觉和一股狠劲儿,将小偷摁在了地里。
  “卡!”阎导喊,“这条过了,休息一下!”
  场面一片欢腾,监制站起身,揉了揉发酸的腿,“这小家伙,不可小觑啊。老阎,我们挖到宝了。”
  不怕人有天赋,也不怕他努力,就怕又有天赋又努力,简直不给别人活路!
  阎导抬起头,冷哼一声,“当初是谁说害怕小西吃不了苦?谁又说担心他没演技,瞧,打脸了吧?”
  监制瞪大眼睛地指了指自己,“后半句不是你说的吗?”
  “我可没说过,你有证据?”阎导说罢,无情地扔下老搭档,凑上去和兰西讲戏去了。
  监制站在原地,愣了半天:这老小子,明明是一起商量的事情,到头来,这些锅怎么全都是他一个人背了?
  得益于简单的人际关系,剧组的拍摄进度超出预计。
  拍完少年时的剧情,剧组又换了个地方,拍摄主角从军和成为将军后带兵抗敌的镜头——
  赵长歌身着铠甲,骑在马背上,唇边泛白的胡须和苍白的面孔无声地道出他的沧桑,举起长枪,红缨迎风飘扬。
  身后,是仅剩的千余残兵,眼前,则是敌人的上万雄师。
  胯下陪着他出生入死的骏马不安地发出轻鸣,赵长歌动了动缰绳,伸出手拍拍老伙计的头。
  身后士兵来报,满目赤红:“将军,援兵……援兵未至!”
  早应该在三天前抵达的援军依旧没有音讯,天空开始飘起了雪花,敌人挥着战旗叫嚣,“赵长歌,出来投降,我就饶你狗命!”
  “饶你狗命!”城外人声轰鸣。
  雪花落在赵长歌的鼻尖,带着丝丝凉意,他拂去眼前的阻碍,眼中光芒渐盛。
  这一刻,他仿佛回到了几十年前的故乡,老先生背着手,摇头晃脑:“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赵长歌挥鞭惊马,仰头大笑:“兄弟们,冲啊!”
  身后人千马齐鸣,起落之间,扬起一阵阵尘埃,眼前敌人目瞪口呆,仿佛看到了疯子。
  “他们不怕死吗?”
  百里之外,援兵们坐原地,懒懒散散地晒太阳休息;千里之外正是太后诞辰,朝廷歌舞升平,欢声一片。
  城外,将军长枪挑下一人,目光炯炯,若星辰。
  虽千万人,吾往矣!
  “卡!好了,最后一幕通过!”
  兰西喘了口气,扮演士兵的群演从地上爬起来,摸着头嘿嘿一笑,目光中满是敬佩,“兰老师,您不知道,刚刚您那个眼神望过来,我连气儿都不敢出了!”
  下马,从士兵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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