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术案例大全-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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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也是很关键的一步,行话叫“做窝”。京城有两家专门为各房屋中介提供房源信息的机构,只要交点儿信息费,他们每天都会向这些中介传信息,那些不法中介为了招揽客户,便以自己的字号将这些信息拿到报上做广告,以壮门面。有时他们把拿到的信息做“技术处理”,比如万寿路的一居单气,他们改成五棵松的二层双气,他们知道反正也没写门牌号码,你也无法去实地考察。
文字游戏 坑
租房当然要签合同,有的不法中介公司就在这《房屋租赁委托书》中巧设陷阱,坑害消费者。比如协议只有承租人的义务,没有经营者的义务;只有承租人的违约责任条款,没有经营者的违约条款;在服务报酬中规定“交换联系方式后为代理服务成功实现,代理费归乙(骗术研究网 163164。 )方所有”,可别小看这条规定,一不小心你就会入了他们的套儿,有时有的中介公司故意让房东与消费者见面,一不小心互递了名片,但后来没有达成交易,再找中介公司,人家就不管了。坑人的合同五花八门,多种多样,但不变的是合同中的条款永远都是倾向于中介公司的一边。
内外勾结 骗
如果说上面在合同中做些文章还算是一种隐含的话,这种方法可是实实在在的,赤裸裸的骗了,这种骗法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与房主串通欺骗消费者。他们先带消费者找到房主,而且将房也看了,因为价钱是他们事先与房主商量好的,所以一般较低,比如说五棵松地铁附近的两居双气一月租金才八百元,消费者一看价钱便宜,肯定动心了,然后与房主一商量双方达成交易,这样中介公司的事儿也就完了,消费者也就顺顺当当地掏了中介费,可当消费者交了中介费后,准备租住时,房主告知,此房有变不能出租了,消费者在找到中介公司时,得到的答复只是中介成功,不关我事。还有一种是房主根本就是假的,就是他们公司的人,是“托儿”,骗术基本与前一种一样,就是见面时说的很好,一旦中介费拿到,情况马上发生变化,“房主”肯定变脸,一句话“不租了!”但消费者的中介费也没了。
脚底抹油 溜
这招也是以房屋租赁为幌子涮人的不法中介公司常玩的一手。他们的战术是拖住消费者,等到上当的人一多,将中介费一卷走人。
海淀区的李先生就上了这么一个当,李先生想在双榆树一带租一套两居室楼房,在某报纸上看到一家中介公司登的广告里有一套两居挺合适,便给中介打电话,接电话的小姐非常热情,让李先生到中介来商量看房,李先生一瞧中介公司办公在一家星级宾馆很气派,小姐说话又和气,于是把心放在了肚子里,按规定先交了400元的看房费,当天,看房员带着李先生到了双榆树一栋居民楼前,看房先生给房主打电话,可总是没人接,看房员说今儿真不巧,房主不在,咱明儿再来吧。李先生只好作罢,一天又白跑了。李先生第二天给那家中介公司打电话,小姐回答是,房主出差了,得过两天了,不过时间不会太长。过了几天,李先生又打电话,小姐说房主改主意不租了。李先生刚要急,小姐又说,还有一处房比这处还好离双榆树也不远,在魏公村附近,咱们去看这处吧。李先生无奈只好又和看房员去了魏公村,到了一栋楼前,看房员说我先上去看看房主在不在家,一会儿,他回来说房主不在家,不过您别着急,这房子肯定租,您就在外面看看吧。明天咱们再联系,保证让您看上房。可是第二天李先生给这家中介公司去电话找看房员,电话没人接,李先生接连打了几天电话,都没找到看房员,转过天亲自去中介办公的地方,一看已是人去楼空了,一问大楼的服务员,服务员说这帮人已经搬走好几天了,还是晚上搬的,这几天有不少人来找这家公司,您也是被骗的吧?李先生没说话,可心里别提多搓火了。
中介公司的骗术是令人防不胜防吗?那我们以后哪儿还敢找中介啊!其实消费者不要怕,该找中介的时候还得找中介,下面就告诉消费者防骗的“三大法宝”。
验明正身 查
消费者通过广告,相中了可心的住房,找到中介公司,首先必须看看这家中介公司有没有合法的中介资格,还要看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一般具有合法资格的中介公司都是比较正规的中介公司,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小,就是出现了问题,消费者也可以投诉,不会出现在一夜之间就找不着人了的情况。
签字画押 看
消费者在签《房屋租赁委托书》时一定要小心,要仔细地看合同,防止合同中某些条款损害自己的利益,看到某些不明白的条款时一定要问清楚再签。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推出了《房屋中介服务合同》的规范文本,您最好用这样的合同,这种合同比较保险。
付款交钱 慢
消费者只要紧抓一点,不要急于付款。另外,付款时一定要收取正规的发票《北京市服务业专用发票》,如果您收取的是不正规发票或无效票据,那么,一是您无法投诉;二是您也为那些不法中介偷逃国家税款帮了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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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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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防骗知识大全
【案例导读】
房屋出租市场上骗子横行,要想不上当受骗,看看这篇案例……
【案例正文】
全面出击擦亮眼,多方寻求自己满意的房源。
如果你租房,可通过多种渠道寻找符合自己要求的房源信息。首先,可托熟人打听,但信息量有限,要找到理想的房源往往要花较长的时间。你可利用报纸有较大发行量的优势,在读者中征求房源信息。为节约费用,广告应言简意赅;为增加广告的针对性,一定要说明自己求租住房的房型、地点及要求的交通条件、配套设施;为增强出租者对租房者的信任感,也可对自己的情况略加描述。你在广告中对自己的需求说得越清楚,跟你联络的出租者就越有针对性,你花费的精力与时间也就越少。再者,网上查询房源或发布求租信息也可行。另外,可求助于物业管理公司,不过虽付出费用不多,但需到各小区找物业公司询问或电话联系,还要再与房主商议一些具体事项,也颇费周折。还可找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租赁,他们所掌握的信息较丰富,相对容易从中找到理想的房源,但是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一般以一个月房租的50%-100%为标准收取代理费,有的还收看房费。找中介要签订中介合同,谨防欺诈行为,并尽可能与一些信誉好的经纪公司洽谈。
这里还不得不提醒你对中介服务加以防范,其中的问题多多,一向是投诉热点。笔者有位徐姓的同事,有一回跟中介公司取得联系后,业务人员谎称:“我们正好有你所需要的房屋,只要你来公司办妥相关手续,即可带你去看房。”但同事把手续办好后却常常因“房主不在家”看不到房,他无可奈何地说:“即使你已经办妥租房手续,签完租房合同,交清租房定金后,还会出现种种花招。他们千方百计拖延时间,采取‘肥的拖瘦,瘦的拖死’的手段,直到把你拖得耽误不起时间,花费不起精力,筋疲力尽,放弃退款要求,才肯罢休。”当然,中介公司何止这点伎俩,花样多多,让人防不胜防。这便要求你多个心眼,先查看一下该公司是否有资质证书,否则应断然拒绝;对协议中的有关条款逐一细掂,勿轻信公司工作人员口头承诺和动听言辞。
查资质谈条件,租赁合同可别忘写明责权利。
你在确定了较为满意的房源后,就要与出租人联络看房并谈一些租房中的具体问题。先别忘了要求对方出示房屋租赁许可证,如未办理,应督促其办妥———没有经过综合验收的新建住房、未取得所有权证的住房、权属有争议或产权共有且共有人意见不一的住房、违章建筑或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住房,因无合法性而不能租赁。前不久,备受北京市民关注的公房出租问题终于有了结果,已购公房可敞开出租,出租人再不必偷偷摸摸干地下活动了。但承租人应要求对方出示身(骗术研究网 163164。 )份证,并按产权证上的记录加以核对;若是委托出租,则须多方核实委托书的真假。其次,要考察住房的实际使用条件,如配备的家具、电器是否适合,住房本身有无质量问题等等;还要看住房所在位置的交通是否便利、小区环境是否整洁、周边配套是否齐全、附近治安是否良好。此外,也要了解出租人的品质,因为你租赁后势必会跟他有些往来,若与一个品质不好的出租者为邻,岂不花钱买来一堆烦恼?
作为租房者,对以上情况把握清楚后,你就可根据自己的满意程度和支付能力决定是否与出租者签订租赁合同。当然,对方也有权了解你的一些个人情况,以确保安全可靠,不会给他带来某些麻烦。双方满意后,便可达成协议,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合同应是书面合同,合同中要说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租期、租金、支付方式、转租、续租和违约责任等,以减少双方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最好写明住房修缮责任,你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你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因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你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你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不过,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备案后即应履约,房屋租赁业的明天会更好。
签订合同之后,应到主管机构办理合同的登记备案。只有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租赁行为才被法律承认,租赁合同才受法律保护。手续费一般按年租金的2%收取,未到一年的按实际租金的2%收取,费用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各负担一半。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手续时,别忘了持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证和双方的合法证件。
租房者入住后,便应按合同规定按期交纳房租和水电费,并享受双方在租赁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如承租方或出租方在租期未满时中止租约,则要预先通知对方并给予其合同约定的补偿,对方同意后,该合同即告终止。租期届满后,如果你愿意继续承租,可与出租方协商续约,并再次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承租方或出租方决定终止租约,则承租方应于约定期限内搬出,该租赁合同自然终止。承租方可以再去寻找新的住房,出租方也可再找新的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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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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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介租房受骗实录
【案例导读】
即使着急租房脑袋也别发热,看看这位租房者的悲惨经历吧……
【案例正文】
北京8月13日电 尽管已经过去了10多天,陈金聪还是难以平息对中介的怒火。 20多岁的小陈去年来北京后一直借助在别人家里,时间长了多有不便,他打算自己租一间房子。正好朋友孙文杰也从外地来京读书,两人准备一起合租。在尝试了很多种租房手段无效后,他们决定试一试中介。他们在出发之前就知道这是一次“冒险”,因为事先早就听说过中介的名声,但如果多交点钱能租到房子也不错。 7月28日,两人通过广告找到了位于马甸北面的一家自称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中介。公司只有两间房,几张桌子、几部电话和一张旧沙发。小陈后来认为,他们这样的办公条件,非常适合转移阵地。 但他们当时觉得公司的3位女业务员看起来非常地可信。她们“只有十八九岁,似乎还不会骗人”。通过3个女营业员的介绍,他们很快就对一处房子产生了兴趣,房子“位于中国农业科院院(骗术研究网 163164。 )里,40平方米,木地板,有电话、电冰箱、煤气、暖气和家具,租金是每月1150元。房东是个退休的教授。” 小陈和小孙心中觉得条件相当不错,价钱也合适,但还是警惕地要求和房东通电话。 “你的房子是木地板吗?”小陈问。 “也不算是什么木地板,只是装修房子剩下的一些下脚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