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梅-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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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鸿给志向远大、激昂振奋的感觉,“鸿雁传家信”又温馨祥和,嗯,是个不错的字眼。下一个字呢?鸿是高品之鸟,下一个字不如取一个高品的植物?
我顷刻想到了“筱”字。筱,竹子也。谦谦君子,虚怀若谷。与“鸿”相配,刚柔相济,岂不妙哉?莫——鸿——筱,音韵上说,是仄——平——仄,悦耳动听。就是它!我一拍膝盖,长吁一口气,轩轩的名字就这么定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拉过轩轩,说道:“轩轩,以后妈妈不叫你轩轩了。”
“不叫我轩轩,那叫我什么?”他瞪着乌溜溜的眼睛,粉红的小嘴微掀。
“嗯,叫鸿筱。”
“鸿——筱?为什么要叫我这个名字?为什么啊?”
“这么说吧。每一个人,会有大名,也会有小名。轩轩是鸿筱的小名。鸿筱呢,就是轩轩的大名。轩轩快满七岁了,以后别人就得叫你的大名,不叫小名了。”
“哦……那鸿筱是什么意思呢?”
“鸿,是大雁,筱,就是竹子。鸿筱,就是大雁竹子。妈妈希望你以后要像大雁那样展翅高飞,像竹子那样……那样有骨气。”
轩轩迷惑地看着我,他肯定还不懂竹子和骨气有什么瓜葛,然而他还是很乖巧地说道:“轩轩——不,鸿筱,听妈妈的话,就叫鸿筱。”
天啊,他他他怎么能这样可爱?我忍不住将他抱起亲了亲他的脸蛋。这小子,还挺沉的。
在鸿筱七岁生日来临之际,我第一次尝到了当母亲的甜头。
没过几天便迎来了鸿筱的生日。六月十八号,正是清鲜而充满活力的初夏时节。当天我比鸿筱自己还要兴奋。一大早起床给鸿筱做了顿丰盛的早餐,看着他把它吃得一干二净;接着带他去游乐园疯,陪他坐我从不敢坐的过山车和海盗船,听他在风中大叫大笑,我的恐惧一扫而光。
中午,我和鸿筱、轻妍进了家麦当劳,我买了儿童套餐给他,亲自把早已准备好的遥控赛车递到他的手中。
“鸿筱,这是妈妈给你买的生日礼物。以后你每个生日,妈妈都会给你生日礼物。前提是,你必须要听妈妈的话。”
鸿筱欢呼雀跃,抢过盒子,飞快地拆开,拽出车子,“啪”地放到桌上,二话不说开始摆弄。
突然他转过身来,给了我的灿如春光的笑脸:“谢谢妈妈。”
那一刻,我的心甜得可以拿去包汤圆了。轻妍更是羡慕地说道:“你这个儿子真懂事。”
晚饭却是在自己家里。满桌子的美味,中间放一个巨大的奶油蛋糕。
蜡烛点上,鸿筱的小脸映在烛光中,像一朵盛放的花。没等我说话,张口就要吹蜡烛。
我止住他,道:“等一下。吹蜡烛之前要先许个愿。”
紧接着鸿筱就闭上眼口里嘟嘟囔囔一阵,再睁开眼,“呼”的一声将蜡烛吹灭。
我问:“鸿筱刚才许了什么愿啊?”
“我许的愿是……许的愿是……不告诉你!”鸿筱昂起头,咯咯地笑着。
我故意把脸一拉:“好小子,敢不跟妈妈说实话!小心我没收你的生日礼物!”
鸿筱这下慌了神,赶紧抓起包里的遥控车,揣入怀里,脸带倔强地道:“不干。你送我了,就是我的了。赖皮的是小狗。妈妈是小狗,是小狗!汪汪汪!”他居然还学了几声狗叫。
我又好气又好笑,朝他的屁股一掌拍去。“你才是小狗,小调皮狗!”
轻妍忍住笑意说道:“鸿筱,你悄悄告诉妍姨,你刚才许的什么愿?我保证不跟你妈妈说。”说罢伸出小拇指要跟鸿筱拉勾。
鸿筱有了轻妍的庇护,更加得意,抱着遥控车慢慢将身体挪到轻妍的座位处,垫起脚对着轻妍的耳朵孔,说起了悄悄话。
只听轻妍“噗哧”笑了出来,脸上一副滑稽的表情。我好奇心大起,向轻妍眨眼示意。轻妍咳嗽道:“好了。这个世界上就只有我知道鸿筱的心愿是什么。鸿筱以后要听妍姨的话,妍姨就帮你达成心愿。”
鸿筱嘿嘿直笑,作回自己的座位。拿起小刀,对着蛋糕劈了下去。
半个小时后,我的儿子成了一只花脸猫。
鸿筱的第一个生日之夜,在三人的嘻哈打闹中结束。
等照顾鸿筱睡着后,我急忙问轻妍鸿筱的心愿是什么。
轻妍笑道:“小孩子能有什么大不了的心愿。他就说,他的心愿是能天天过生日,天天有妈妈陪着去游乐园玩,天天有人送遥控赛车。”
我也笑了,小孩子的心愿就这么简单纯粹。
轻妍忽然问我:“丹妮,你以后就打算一直养着鸿筱?”
“当然了。总不可能我把他领回来又抛弃他吧。”
“那你……以后结婚什么的,不怕他成为一个包袱吗?”
我微皱眉头,轻妍毕竟还是不够了解我。
“我的心目中,婚姻早就退到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我硬声硬气地回答她。
“好吧……”她发出叹息,“不过我不太相信。还有,你该怎么对你的母亲交待?你是不是需要把鸿筱带回老家让他见见外婆?”
接养鸿筱两个月后,在轻妍的提醒下,我第一次想起了住在杭州的母亲。
年少岁月的画面幻化为水波,无声无息地流过我的心田,越来越湍急,越来越强劲,把我拖入了回忆的漩涡中。
许久,才被轻妍的咳嗽声挽救。划水,抽离,上岸。
我苦笑道:“等到鸿筱上了小学再说吧。也就只剩三个月了。”
这一年九月,鸿筱就会开始他的学生生涯。而我,也必将负起更大的责任,付出更多的心血。想到此,一股兴奋与沉重混杂的电流袭遍全身,我不禁轻轻打了一个颤。
同轻妍道过晚安后,我走进了鸿筱的卧室。
屋子黑漆漆的,一缕月光泻入纱窗,刚好笼在熟睡中的鸿筱的脸上。我坐到他的床边,就着月光,打量我的儿子。我看到他小小弯弯的眉毛,小小弯弯的鼻子,小小弯弯的嘴巴,在银白的月光下泛着可爱的、调皮的光彩;白皙的皮肤渗出浅淡的粉红,看上去比玫瑰花瓣还要娇嫩;长长的睫毛微微上翘,涵住了细薄的稍凸的眼皮。白日里的那两颗黑漆漆的、水灵灵的眼眸正盖在眼皮之下沉眠。我突然就忆起十四年前的一幅画面。那个中午我躺在家中的大床上睡午觉,忽然之间脸孔被一阵温暖的气息拂过。睁开双眼,看到我的母亲坐在床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眼里满是疼爱与欣慰。那一刻,我的心不知怎么的就像被一条线狠扯了一下;牵出无尽的感动和心痛。尽管那时我还看不懂母亲眼神的涵义。直到如今,我有了鸿筱,方才切实体会到母亲当年临床观子的感受。那是一种甜蜜的骄傲,带着怜,带着爱,带着对世间万物的宽恕与体谅,又带着对过去时光的缅怀,对未来岁月的展望。只是妈妈跟我不同的,却还多了一份对爸爸的感激和思念——比我痛苦,比我幸福。
我下意识地用手抹了一把眼睛,手被打湿了。我低下头轻轻吻了一下鸿筱的脸,既像是对他又像是对自己说道:“鸿筱,妈妈一定不会扔下你,一定会永远陪伴你,你放心好了。”
站起身,走到门口,扭头望了鸿筱一眼。他“嗯嗯”的发出两下呓语,翻身而卧,两只小腿袒露在外。我走回去,把毛巾被给鸿筱盖好,才又重新走到卧室门口,最后依依不舍地望了望,感到脸上淌过一阵热辣,才退了出去,轻轻地带上了房门。
第三章 薄采其芹
秋风一起,转眼就是新生入学的时令。几番周折后,鸿筱被我送进了离家最近的重点小学——树人小学。即使最近,坐公车大概也要二十分钟。我买了一辆自行车,准备以后骑车接送他。
报到的头天晚上,我像母亲当年送我上学时那样对着鸿筱唠叨,不外乎就是要他好好学习,听老师的话,和同学好生相处,作一个好学生等等。鸿筱漫不经心答应下来,人却沉浸在即将入学的兴奋中。
第二天一大早,鸿筱破天荒比我起床还早,在客厅里又跳又唱。我穿好衣服走出卧室,轻斥:“妍姨刚睡不久,别吵。”
“妈妈,今天是开学第一天,我要穿新衣服。”
我给他换上周末新买的夹克和绒裤,看到他背后那个大大的米老鼠脑袋,嘴角弯起一个微笑。
吃完早饭,收拾好书包,母子俩出了门,直奔树人小学。我骑上自行车,他坐自行车前杠上,两手扶住龙头,在晨风中唱起了福利院教的儿歌。声音脆脆的似乎一碰就折,歌词我却一句也没听懂。不禁想起当年自己刚上学也是这么坐在爸爸自行车的前杠上,嘴里背着他教给我的唐诗的情景,心中好生感慨。
我稍稍低头说道:“鸿筱,妈妈教你背诗好不好?”
“背诗?我会我会!”他嚷嚷。
“哦?福利院的阿姨教的?”
“是啊。我背给你听——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小孩子发音不清,几个押韵字被他读成了一个音。
我暗笑。福利院所教毕竟有限,我在比他还小的年纪,都已经会背《琵琶行》了呢。
不过没关系。重头开始。我说道:“嗯,鸿筱真聪明,刚刚背的诗是一个叫李白的大诗人写的。李白啊,可是中国最最著名的诗人……”
“我知道。”他拖长声音道:“李白……字……太白,院长伯伯教的。但是妈妈,为什么他写字太白呢?他不会用黑笔写吗?”
听到这话,我差点从自行车上摔下来,重掌方向后说道:“这个‘字’不是写字的字,是……是古代人取名字的一种方式。就像鸿筱一样,姓莫,大名鸿筱,小名轩轩;古代人呢,有姓,有名,还有字。”
“哦……”他似懂非懂地点头:“李白,姓李,名白,字太白,知道喽。”
“好,妈妈今天教你另外一首诗。”我脑筋飞转,教哪首好呢?心念一动,说道:“这首诗叫《游子吟》,写诗的人叫孟郊。”
“好啊好啊,妈妈快教快教。”
“行,那就我念一句,你念一句。听好啊。第一句,慈母手中线……”他便接着念:“慈母手中线……”
“游子身上衣……” “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 “临行密密缝……”
“意恐迟迟归……” “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到了学校,领他办完所有手续,目送他进了一年级四班的教室。班主任是一个年轻的女老师,身边绕有很多家长问讯,忙得不可开交。我叫鸿筱好好听老师的话,告诉他我中午再来接他。
其实,我之所以要离开鸿筱,就是想考察考察他适应陌生环境的能力。结果证明,我的儿子在这点上,比那些娇生惯养的小王子小公主强得多了。
当天中午,从鸿筱口里我得知他的班主任姓汪,叫汪琪,教语文。鸿筱按身高坐在最后一排,同桌是一个叫吴玲玲的小女孩。我问他上学感想如何,他兴奋地说“很好玩”,又说学校给他们发了教科书,在书包里装着。
我打开书包,将一本本彩色教科书迭在手中。我和轻妍都回想起当年自己上小学的情景。轻妍笑着说我们就像子弹一样穿越了十八年的岁月,从小女孩长成了老女人。听到她的话,一股酸楚直涌心头,十八年啊,人生有几个十八年!
坐在台灯下,我用挂历纸将鸿筱的教科书一一包好,用黑色水笔在封面上写好“语文”、“数学”、“英语”、“自然”、“音乐”、“美术”等科目名称。左下角则是:“莫鸿筱一年级四班”。
随便翻了翻几本主科教科书,竟对现在的小孩子颇为羡慕。我们上一年级那会儿,谁教你ABC啊。
家有学童,我的生活也变得更加忙碌。早上六点半起床,给他热牛奶、煎鸡蛋,把夹了火腿的吐司放进微薄炉,将苹果、橙子、猕猴桃等各色水果切成丁,配成营养均衡的西式早餐——之前我多数情况是出门上班时随便啃几口隔夜面包。随着早餐的升级,我发现自己的身体素质也逐渐增强。皮肤变滋润了,胃口开了,感冒少了,这一切还得归功于鸿筱。
吃完早餐送鸿筱上学,一路上总会教他背一首诗或者念几句英文日常会话。我这才发现鸿筱的记忆力奇好,头天学的,过好几个星期也不会忘。
送鸿筱进了学校大门,看着他背影消失在视野中,然后自己调头回家。看报纸,上网,为一家女性杂志写专栏文章。中午、晚上再按时接鸿筱回家。吃饭时就问鸿筱当天的生活情况,他每天都讲得眉飞色舞,童言无忌,给晚餐增添了不少乐趣。
吃过饭,我要么打开电视让他看一会儿动画片,要么牵着他的手去街上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