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任务、责任、实践-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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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某些大商业银行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当纽约的商业银行处于收缩而不是扩张时期的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被银行业雇用的年青人很少。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银行业再度扩展时,许多银行互相合并,如蔡斯银行和曼哈坦银行合并为大通银行,花旗银行和纽约第一国家银行合并为第一花旗银行。这些合并事实上使得管理人员多余了。但到五十年代初期, 在1929年以前进入银行业的人大批退休了,银行界开始雇用大批刚从大学和研究生院毕业的年青人。其中许多人在七、八年内就提升到了副总经理和高级副总经理这样收入多而职衔高的地位。换句话说,这些“新进者”中的大批人在三十岁以前就达到了他们的最终职位。但是, 这些职位虽然收入多而职衔高,其范围和职权却相当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些年青人经验不多。当他达到四十岁时,他们便感到烦恼沮丧、玩世不恭,对职务和职务所提供的挑战已不再感到兴奋。
一家迅速发展的公司最好从外部聘请一些经过考验的老资格来担任重要的职位,以免本企业中年青的管理人员产生提升的期望,而几年以后又必然归于失望。
年龄平衡的重要性
为什么职务和职务结构必须避免集中在迅速提升上的另一条理由是,那样会造成年龄结构上的不平衡。年龄结构上年青人过多成年老人过多都会引起组织上的严重混乱。
管理结构需要连续性和自我更新。必须有连续性,以免突然地用新的、未经考验的人员大批地代替有经验的老管理人员。但又必须有足够的“管理新陈代谢”,以便能有新的思想和新的人物。一个由年龄相同的人组成的管理集团会遇到危机。但年龄全都较老的管理集团可能比年龄全都较轻的管理集团要好一些。至少危机出现并解决得较早。
二、比职务范围太小更糟糕的是不能算是一项真正的职务,而只是典型的“助理”的职务。 管理职务必须有特殊的目标和特殊的目的和职能。一个管理人员必须能做出能辨认出来的贡献,必须负有一定的责任。
但典型的助理并没有一种能做出贡献的职务。他并不负有责任,而且他的职能、目的和目标难于确定。他只是一个“助手”,上司认为他应该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或者他能向上司“接受”些什么,他就做什么。这样一种职务使人败坏。担任这种职务的人或者成为一个滥用其同重要领导人物的关系的幕后操纵者,或者成为一个靠拍马屁向上爬的谄媚者。助手的职位也使得组织败坏。没有什么人知道助理的作用、职权和实际权力是什么。其他的管理人员一般都会奉承他、利用他,并在适当的时候把他挤走。
这并不是说要取消“助手”这一职衔——而是应该避免这种实际情况。
而且,指派一位青年管理人员担任这种特别的、细致的职务也是一种极好的训练。但最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过了这段时间就回到平常的管理职务上去。
三、管理是工作,但它本身并不是一种需要占用全都时间的工作。在设计一项管理职务时,要把“管理”和“工作”即一个人的特殊职能成本身职务结合起来。一般讲来,管理人员应该既是一个管理人员又是一位专业人员。
一位管理人员应该有足够的事做,否则,他就会去做那些拿来应该由其下属去做的工作。人们通常抱怨管理人员不“放权”,就是由于管理人员没有足够的事做,因而想起了应由下属去做的哪些职务。而且,没有一个人自己的工作也是使人相当烦恼的——特别是那些在工作的习惯中成长起来的人。一个人没有自己的职务也并不太好,他很快就会失去工作质量感和对艰苦工作的重视,这样的管理人员很可能弊多利少。一个管理人员应当是一个“工作中的指挥”而不是一个“协调者”。
四、一个管理人员的职务应该尽可能设计得能由他自己及由他管理的单位中的人就能完成。如果把一个职务设计得要求不顾地开会、“协作”和“协调”,那是错误的。在一项职务、特别是管理职务中,无需安排很多的“人际关系”。管理职务本身的性质就已包含了非绝大多数人所能胜任的“人际关系”。而且一个人不能在同一时间又做工作,又搞人际关系。
另一个相当普遍——而且常常是不必要——的错误,是把一项职务设计得使其承担者要在旅行上花费很多时间。正如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工作和开会一样,一个人也不可能同时旅行和工作。与同事、助手、下级、顾客和上级作面对面的个人会晤是极为重要的,无可代替的。但最好是每两年一次地花费较多的时间去会晤附属公司的经理和主要顾客,而不是“蜻蜓点水”——星期二离开纽约,在巴黎度过星期三,星期四又赶回纽约。这只是意味着有四天没有进行工作。因为,一个人在作过这种无益的企图同时在两地的努力以后,至少要有一天的时间来恢复才行啊!
五、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把职衔用来作为一种报酬,更不能用来掩盖职能的缺乏。以职衔“代替职务”比以职衔“代替提升”更糟糕,也更普通。
美国和德国的大商业银行就有这种例子。在美国的大商业银行中,每一个人都必须是一个副总经理或至少是一个负责人。在德国的大商业银行中,每一个人都必须是一位经理先生。这是有道理的。银行的顾客,如一家小企业的首脑,除了银行中的一位负责人以外,不愿同其他人讨论他的财务问题。但这就产生了问题。这使得那些没有这种职衔的人(例如,由于他们的工作无需顾客密切联系)极为不满。而且,那些在早年就获得了副总经理这样高的职衔,而在以后的工作生涯中却还是处于无聊的日常工作中的人,也大为不满。
滥用职衔的原因之一已在第三十章中讨论过,即工商企业(以及政府机构)传统上把职能的标志(如市场研究经理)作为级别的标志。另一个原因是在许多工资制度中,每一级工资的幅度很狭窄。如果一个人由于工作有了成就而要增加工资,他就必须提升到一个似乎是不同而更高的职务才能使工资增加。最后,由于企业在传统上对提升到管理职位的机会有限制,于是发明出一些虚构的、听起来像是管理职位的职衔(如把一位老资格的采购员叫做材料计划协调员),用来称呼一位有经验并有成就的专门人员,其实他仍是从事他一贯在做的工作。
应该遵守的规则是:对于第一流的工作,应该付给丰厚的报酬;至于职衔,则只有当一个人的职能、职位和责任改变以后才改变。3
职衔会使人产生期望。职衔意味着级别和责任。如果把职衔用作一种虚衔,即用来作为级别和责任的代替品, 就是自找麻烦。
六、最后,对那些“寡妇制造者”之类的职务应重新考虑并重新改组。在蒸汽机轮船发明以前的1850年左右,大帆船盛行的时期,每一家帆船公司有时都会有一只“寡妇制造者”这样的帆船。这种船常常会失去控制而使人死亡,但又没有人能找出其原因。当这种情形发生了几次以后,一位明智的帆船所有主就会使那条船不再使用而予以拆毁,尽管那条船可能花了大量投资,也必须这样做。否则,很快就没有人到他那里去做船长和水手了。
在许多公司中,有些职务会使一个接一个的人遭到失败,而又找不出原因。这些职务看起来似乎是合乎逻辑的,似乎结构得很好,似乎是能够干得好的——但却没有人能干得好。如果一项职务使得接连两个以前在其它职务上干得好的人失败了,那就应予改组。那通常就表示出,首先是这项职务有某些不恰当的地方,虽然这只是一种事后的认识。
一种典型的“寡妇制造者”职务是美国大公司中的国际副总经理职务。似乎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项职务做不好。但是,大多数情况是,担任这项职务的人接二连三地遭到了失败。其原因常常是由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到了很大的规模,而“国际”方面的工作却仍处于重视不够的地位,因而不相适应(关于这点,见第五十九章)。这通常是事后才看出来,到了这项职务被改组并找到了一个适合于担任该职务的人以后,人们才看出这一点。
在许多消费品公司中(如宝碱公司),都有一个高级销售经理和一个高级推销及广告经理,两者都是高层管理的成员。从逻辑上说,这两者应合并为一个职位。因为推销及广告是销售的一部分。但是,这些公司的经验却表明,如果把这两者合并为一个职位,常常会使人为难和遭到失败。其原因正如一个消费品经理人员指出的:“销售的目的在于推动物品,而推销的目的在于推动人。”这两项目的要求具有不同气质的人,他们对工作的看法不同,对自己和自己管理的单位应用不同的标准来衡量成绩。
“寡妇制造者”式的职务常常是由于偶然而造成的。往往由于某一个人把通常难于在一个人身上发现的两种气质特点结合在一起,因而创立了一种职务而且能胜任该项职务。换句话说,看起来似乎合乎逻辑的一项职务却是由于性格上的偶然巧合而不是由于真正的职能需要,而人的性格却是不能代替的。
职务结构和人的性格
职衔的滥用和“寡妇制造者”式的职务是同争论最激烈的管理职务和管理结构的一个问题紧密有关的。这个问题是:组织应该是有结构的,使职务适应于人?还是组织应该是“职能式”的,使人适应于职务?
这个问题虽然经常被提出,其实却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十分清楚,人必须担任职务,而职务也必须适应于人。我们的确必须设计出真正能适应于人的职务,使这些职务能满足人的需要、实现其期望。大公司中的“组织设计”将日益增加,即日益努力使职务适应于人,为人服务。
同时,组织结构无疑地必须是非人称的,并且以任务为中心。否则,就不可能有连续性并使人们能互相继承。如果职务是为个人而设计的,不是为某项任务而设计的,那么,当担任职务的人改变时,就要对职务重新设计了,但是,正如有经验的管理人员所了解的,不可能只对一项职务进行重新设计。这里存在着一种真正的“多米诺骨牌反应”,一种真正的连锁反应。对一项职务进行重新设计常常就意味着对几十种职务进行重新设计,调动有关的人员,牵动每一个人。
但有一个例外,对极为罕见的、的确是例外的人,可以不遵守这项规则。
通用汽车公司的设计者小艾尔弗雷德·斯隆坚决主张:职务必须是非人称的并以任务为中心。4但他作了一个例外来适应于本世纪的一个大发明家查尔斯·F·凯特林(Charles F.Kettering)。凯特林是一个极难对付的人,并且是一个不顾任何组织规则的人。但他的许多发明,从自动发动器到柴油引擎的重新设计,都极为重要。斯隆建议凯特林做一个独立研究人员,但凯特林却想做一个副总经理和“大企业家”。斯隆为他设置了这样一个职务。但一待凯特林退休,就把该职务重新设计——从“常驻的天才人物”改为一个大研究实验室主任。
一项职务的设计必须从任务出发,但又必须能适应于具有不同气质、不同习惯和行为模式的人。这就是为什么管理职务要设计得大一点而不应小一点的原因。一项职务要设计得足够大,以便一个人能从中获得满足和成就,能应用他自己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
天主教会提供了一个有教益的教训。天主教会中基本的管理人员是主教。长期以来的习惯是使不同气质的人轮流来担任主教的职务。一个主要关心于人的灵魂的神父,可能由一个神学家成一位代管教区的牧师来继任。反之,一位第一流的代管教区的牧师可能由一位把主要重点放在神父职能上的人来继任,等等。天主教会长期以来就知道,这三种条件——神父的、神学家的以及代管教区的牧师的——不可能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发现。但为了使一个主教管区维持下去,这三项条件都是需要的。于是他们把主教的职务设计得很大——大得足以使一个人能使之适应于自己的条件。而衡量主教教区成就的标准,则规定得由不同气质的人轮流担任主教职务才能达到。
有一句俗话说,“一项职务的范围应该小得使一个人能触手可及”。这是一条错误的规则。正确的规则应该是,“一项职务应该具体得使一个人能对之进行工作,但大得使之不能触手可及”。
在设计一项管理职务或选拔担任该项职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