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大小姐下田来-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把菜放在井边正准备打水,就听沈砚叫了她一声。
“什么?”她没听清。
沈砚关了牛舍的栅栏过来将她推开,闷声道:“给我。”
铃兰眨眨眼,突然想笑。其实井口上方有轱辘,打水并不难也不累,不过难得这傻子有这份心。
铃兰也不说话,蹲在地上开始洗菜,而沈砚也不吱声,只闷头往灶房的水缸里挑水。
“水挑满了。”
铃兰闻声抬头去看,就见少年依着灶房门框看她,目光清澈,神情专注。
要说他憨,有时候他说话做事条理分明;可你要说他不傻吧,似乎又有那么点牵强。
铃兰见他还看着自己,一时间不知道该跟他说什么,于是脑子一热,她头一歪,萌萌的给看了回去。
沈砚正抬脚,见她这样,脚下一个趔趄,被门坎绊了一跤。
铃兰丝毫不知自己就是那个罪魁祸首,自顾自道:“不早了,爹娘也快回来了,咱们做饭吧。你去生火。”
“……”
☆、收麦子orz【修】
今天是回门的日子,铃兰早早起床打水梳洗。想起要回娘家,她心里一高兴,也顺便给沈砚打了洗脸水,这一幕瞧在沈家二老眼里不免高兴,沈砚则受宠若惊。
早饭是沈母做的,简单的稀饭馍馍配青菜,铃兰也不挑,自己不用下厨还有的吃,日子过得简直不能再随意。
要说做饭,铃兰还真有两下子。也多亏了她性子活泼,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小时候经常围着柳妈在厨房里打转。再大点的时候就更野了,老往外跑,去过几年乡下。
她那个同学家里是开小饭馆的,店里清一色农家菜。平时闲着没事她老爱到同学家里溜达,时间久了就跟同学的妈妈张阿姨混熟了,也学过几道农家菜。
尤其一盘知了猴,无论油炸还是煸炒她都游刃有余,现在像这种家常菜完全没有难度系数,这才不至于做什么都手忙脚乱的。
嗯?不过话说知了猴,不晓得这里有没有,若是有……嘿嘿!
乡下的灶房大都一样,多是两个锅灶,这样一个烧饭一个炒菜也快。
铃兰先是兑了水,又洗了她在回来的路上搓好的麦仁,想了想她又放了一小把大米进去,然后把笼屉放置好,又把馍馍放在笼屉里,这才盖上由高粱秸串成的锅盖。
铃兰叮嘱正在烧火的沈砚:“大火烧,后面的锅我要炒菜。”
一开始沈砚见她动作还算熟练就没说话,只是瞅了她好几眼。眼下见她开始拿菜刀切菜心里不由得有些紧张,她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能行吗?
铃兰知道他在看自己,却也懒得跟她解释,她一向信奉实力胜过一切。当下手上动作十分干净利索,见锅底热了便开始往里倒油忙活。
沈砚在旁看着,见她越来越熟练,一直吊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然而心里不禁纳闷,一个千金小姐,怎会这些?师父师娘教的吗?
铃兰把菜炒好后把锅洗了又添了些水准备烧热水。
稀饭刚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十分不习惯,尤其身后还有个大尾巴狗跟着,这让它不胜其烦。铃兰在炒菜它就围着她打转,死活不愿出灶房。
稀饭:外面那条狗,浑身黄不拉几的真特么丑!
骨头见它在灶房里打转就是不出来跟自己玩耍心里十分委屈,于是就趴在灶房门口眼巴巴的瞅着它。
铃兰瞧瞧这俩生物,突然十分无语。
她把稀饭抱来的初衷是让它挠骨头给自己出气的好吧,怎得现在还被骨头吃得死死的了?
说好的喵星人一统汪界呢?
锅里水添好,粥煮的也差不多了,铃兰在案板下面的面缸里挖了少许面,然后添凉水和成面糊糊准备倒近锅里。她在乡下的时候见过张阿姨这么做饭,如果下锅的东西少就添少许面,这样稀饭会煮的很浓稠,喝起来口感也好。
她记得北方人都是以面食为主的,而这几日她在这里吃的也都是稀饭馍馍。虽然她吃不习惯,但也还没任性到别人喝稀她吃白米饭的地步。好日子得一步一步的经营。
沈砚这时站起来端起笼屉放置一旁又坐了回去。
铃兰耸耸肩将面糊糊倒进锅里搅了搅,然后道:“我来烧火,你去看看爹娘回来了没有,该吃饭了。”
沈砚摇头,自顾自往灶膛里添火:“爹娘会回来的。”
铃兰一时间颇为无语,听他这么说,还以为以前公婆叮嘱过他莫要乱跑呢。心道,算了,还是她去找吧,万一这傻小子走丢了咋办。
而沈砚则想,自己走了小青梅肯定是要烧火的,万一她一不小心被火星烫着了该如何是好?
沈松夫妇扛着一捆还泛青的麦秸刚到家就感觉到了不对,首先他们闻到了饭菜的香气;其次他们看见院子里一个聘婷的身影正在忙碌。
铃兰正在喂鸡,听见开门声转身看了过去,见是二老,她神情有点腼腆,毕竟还不是很熟悉这个家,而她也非自来熟的人:“爹娘,您回来了。我正想着喂了鸡就去喊您二老回来吃饭呢。”
沈砚从灶房出来了,嘟囔:“鸡重要……”
铃兰:“……”
你滚滚滚!
这个人是真的傻吗?跟她抬起杠来简直就是个人精!
夫妇俩对视一眼,他俩还以为这丫头今天回娘家会在娘家住上几天呢,要不也不会这么晚才从地里回来。
两口子走进灶房一看,一盘豆角炒肉丝,一盘焖茄子,一盘凉拌黄瓜,一小碗腌咸菜,旁边馍篓子里是几个杂面馍馍。
沈母掀开锅盖,是热气腾腾的稀饭。
“晚饭谁做的?”
没人回答她。
沈砚站在院子里,看着那个新娶进门的小青梅正在关鸡舍的栅栏。
于是这顿晚饭沈家三口并一个儿媳妇吃的都舒心。
沈松夫妇:儿媳妇真贤惠。
沈松:媳妇真好。
铃兰:做饭这关算过关了。
*
转眼地里的麦子该收了,这几日算是临水村每年最忙活最劳累也最开心的日子。
不过铃兰却不觉得有什么,反正家里有牛,怎么说也会轻松些,然而她却得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
此刻她正眼含热泪挽着食篮跟随沈砚走在山野间的小路上。
以前读书的时候,经常能在课本上看到“希望的田野”“欢声笑语”“金黄的麦穗”“农民伯伯”等等这些字眼。
那时老师总说他们是最美丽的人,她也很向往。
然而现在她却不这么想了,因为都TM晒成狗了谁还有心情美好啊!
铃兰忍不住心头的悲怆,终于开口问道:“相公,咱家就这么几个人,却揽了那么多田地的活计,忙得过来吗?”
“爹娘和我都很能干。”
“那我不去行么?”
“不行,娘说不去没饭吃。”
“娘是跟你说。”
“一样。”
“哪儿一样?”
“我在家从父,你在家从夫。”
说的好有道理,宝宝竟无言以对,你确定自己真傻?
“……可我不能干,我什么都不会。”求放过啊!
沈砚看她一副悲痛欲绝的样子十分想笑,却碍于自己在她面前始终都是傻子的形象硬是忍住了:“别人说出嫁从夫,你听我的。娘说让我对你好,你不会我教你。”
少年说这话的时候很兴奋,一副自我高涨的样子,好像自己很有本事似的。
铃兰:“……”
难道他这个时候不该各种神情各种怜惜各种心疼跟愧疚的对她说:铃铃不怕,凡事有相公在呢,相公可以一肩挑,你只需在旁看着我就浑身都充满了力量。能娶到铃铃这么貌美如花的媳妇儿是我沈砚的福气,相公怎会让你吃这种苦?
她果然不该对一个憨傻之人报以甜宠的希望啊……
铃兰挽着食篮,一路泪流满面,一定是她穿越的方式不对!
一定是!
铃兰发誓!总有一天她要收买村里所有的土地成为土地婆然后请做她家的帮工以他们此报仇雪恨!
沈砚娶亲还是个千金小姐,村里人都翘首观望这许府大门大户的会给闺女什么陪嫁呢。果然不负众望,铃兰的陪嫁里有两亩良田,且地契写的还是俩人的名字。
归隐镇有三大家族,许、沈、李三姓,村里大都是租的这三姓之家的田地。于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村民来说,能拥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是他们一辈子的期盼,然而每年需要上交的租金和家用开销再加上各种赋税却让他们望而却步。
说到底,对于沈砚的走运,村里大都报以羡慕嫉妒吐酸水的态度。好在沈家二老心宽沈砚不计较铃兰大条,对这些冷嘲热讽愣是没半分回响,这让那些眼红不已的人十分悻悻然。
然而铃兰只想说:姐此刻的关注点完全不在这些废话上面好伐,姐现在就是别人家的帮工!
此刻铃兰面朝黄土背朝天忙得不可开交,偏偏村里的那个长舌妇冯氏还在旁边闲闲的嗑瓜子,时而对她指手画脚的。什么这里的小麦没割干净那里的小麦穗都被弄掉地上了等等等等。
铃兰被她唧唧歪歪的脑瓜子是嗡嗡的,可是没办法,谁让这女的是给她帮工费的东家呢。
不过冯氏也不敢做的太过,毕竟铃兰娘家的家世在那摆着呢,她也就过过嘴瘾。
“得,我算是看出来了,你这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根本不适合咱们临水村。”说完拍拍手扭着腰走了。
“呸!不就买了几亩地,也值当的她这么显摆。沈家儿媳,别理这女人。这女人自打买了地从贫农变成中农后说话就没中听过。”说这话的是旁边地里割麦子的妇人。
铃兰冲她笑笑没接话,把手上的小麦捆成捆放在一边。
曹河是个有能耐的,媳妇儿冯氏又是个能往家里敛财的好手。这两口子双剑合璧后,前两年用家里攒的钱倒也买了几亩薄田。
虽说不是什么上好的良田,但每年的收成也能称得上不错,毕竟有了属于自己的田地当然得下功夫打理了。只是两口子没勤快几天就烦了,因为成了中农,儿子又是个读书人,这俩人心也高了,干脆找了个帮工做起了甩手掌柜,而这帮工就是沈家。
临水村里人口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怎么也有百来多口,这买了地的也不少,其中就有曹河家,再有就是于村长和村里的丁木匠还有郭家。除了郭家的田地亲力亲为外,其余三家和村里别的几户人家的地统统被沈家二老包了。
铃兰觉得自己好歹也是个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这夫家找的也是没谁了。
“给。”
忙了一下午也确实渴了,铃兰接过水瞧他一眼,见他也是汗流浃背的。十六岁的年纪,容颜还有未来得及褪去的稚嫩,却已十分耀眼。
更教人侧目的是,这一刻,他真的不像傻子。
铃兰咕嘟咕嘟喝水,古灵精怪的小眼睛转了几圈,最后在心底哼了一声。
方才冯氏在这叨叨她的时候也没见这人为他说句话,这个时候献什么殷勤,非奸即盗。
仿佛就是为了验证她的想法,沈砚接过空碗,有些讨好的问道:“铃铃,晚饭还是你做吗?”
铃兰:“……”这一家老小对她的手艺如此肯定,她该高兴吗?
还有,铃铃是个什么鬼?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吃过知了猴,作者家乡每逢夏季就会有很多知了猴。小时候每天晚上都会领着弟弟妹妹去捉,留着第二天早晨煎来吃。
后来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有人收购这个东西。以前都是捉来自己吃,多多少少无所谓,现在因扯上了利益,全都不一样了。因为大家的肆虐,如今知了猴的繁衍已不复早年。
闲话少叙,不晓得大家对女主这个致富的开端可还满意嘿嘿~
☆、标题看楼上↑
“好!”沈砚接的很爽快,镰刀在小麦间挥舞的十分利索,不一会已经割了一大片。
铃兰见他这么听话,割起麦子来一点也不像她那样费劲,骨子里的公主病又犯了。
天气炽热,她本来就晒的头晕目眩,这下子好了,二话不说踩了沈砚一脚。
沈砚看她一眼,见她嘟着嘴,双颊通红。
铃兰心里更来气了,双颊鼓鼓地,又踩他一脚。
“你怎么了?”
怎么了?
她想家了!想家里的冷气、冰淇淋、白米饭还有爸爸妈妈,要是他们知道自家的宝贝闺女在大太阳地下挥汗如雨的收麦子指定要心疼死了。
可她也知道自己眼下的处境跟这个男人没关系,可她就是委屈难受,她何时吃过这样的苦?
可是有什么办法?既然来了,这就是命,她总要学会接受,然后努力改变自己的窘状,而不是在这里空抱怨。
“镰刀给我。”铃兰闷闷道。
沈砚还在看她,修长的眉眼微微蹙起,眼底幽深似海。
那边一直在关注他俩的沈母,轻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