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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364-医贯-第5部分

小说: 364-医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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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毛。是为表证。若在他经。则无此证矣。脉若浮紧无汗为伤寒。以麻黄汤发之。得汗为解。浮缓有汗为 
伤风。用桂枝汤散邪。汗止为解。若无头疼恶寒。脉又不浮。此为表证罢而在中。中者何。表里之间也。乃 
阳明少阳之分。脉不浮不沉。在乎肌肉之间。谓皮肤之下也。然有二焉。若微洪而长。即阳明脉也。外证鼻干 
不眠。用葛根汤以解肌。脉弦而数。少阳脉也。其证胁痛耳聋。寒热往来而口苦。以小柴胡汤和之。盖阳明少 
阳不从标本从乎中治也。若有一毫恶寒尚在表。虽入中还当兼散邪。过此为邪入里。为实热。脉不 
浮不沉。沉则按之筋骨之间方是。若脉沉实有力。外证不恶风寒。而反恶热谵语大渴。六七日不大便。明其热 
入里而肠胃燥实也。轻则大柴胡汤。重则三承气汤。大便通而热愈矣。以阴证言之。若初起。便怕寒。手足厥 
冷。或战栗蜷卧不渴。兼之腹痛呕吐泄泻。或口出涎沫。面如刀刮。不发热而脉沉迟无力。此为阴证。不从阳 
经传入热证治例。更当看外证如何。轻则理中汤。重则姜附汤四逆汤以温之。由此观之。可见伤寒者。由皮 
毛而后入脏腑。初虽恶寒发热而终为热证。其人必素有火者。中寒 
者。直入脏俯。始终恶寒。而并无发热等证。其人必无火者。一则发表攻里。一则温中散寒。两门判然明白。 
何至混杂于中而使后人疑误耶。 
寒伤荣。风伤卫。卫阳也。风亦阳也。阳从阳之类。故风能伤卫。血阴也。寒亦阴也。阴从阴之类。故寒 
能伤荣。辛甘发散为阳。风宜辛散。寒宜甘发。桂枝辛而热者。故能发散卫中之风邪。麻黄甘而热者。故能发 
散血中之寒邪。又桂枝麻黄。气味俱轻。阳中之阳。故能入太阳经。散皮肤间之风寒也。此二方者乃治冬月正 
伤寒之的方。霜降后至春分前。此时太阳寒水用事。房劳辛苦之人其太阳寒水之气。乘虚而客入于太阳经。同 
气相求。故易以伤也。仲景特以杀气最重。故详言之。其余时月则无伤寒。则二方不可用也。今人医牌上多书 
治四时伤寒。名不正则言不顺矣。活人言头痛如破者。连须葱白汤。不可便与升麻葛根汤。恐太阳流入阳明。 
是太阳邪气引入阳明。不能解也。未至少阳者。不可便与柴胡汤。如有恶寒证。本方加麻黄。恶风加桂枝。如 
正阳明腑病。不恶寒有汗而渴。当用白虎汤。 
太阳经表之表也。行身之背。阳明经表之里也。行身之前。少阳经半表半里也。行乎两胁之旁。 
过此则少阴太阴厥阴俱入脏而为里。 
大凡伤寒邪热传里结实。须看热气浅深用药。今之医不分当急下可少与宜微和胃气之论。一概用大黄芒 
硝乱投汤剂下之。因兹枉死者多矣。余谓伤寒之邪。传来非一。治之则殊耳。病有三焦俱伤者。则痞满燥实 
坚俱全。宜大承气汤。浓朴苦温以去痞。枳实苦寒以泄满。芒硝咸寒以润燥软坚。大黄苦寒以泄实去热。病 
斯愈矣。邪在中焦。则有燥实坚三证。故用调胃承气汤。以甘草和中。芒硝润燥。大黄泄实。不用枳实浓朴。 
恐伤上焦元气。调胃之名。由此立矣。上焦受伤。则痞而实。用小承 
气汤。枳实浓朴之能除痞。大黄之泄实。去芒硝不伤下焦真阴。谓不伐其根本也。若夫大柴胡汤。则有表证尚 
未除。而里证又急。不得不下者。只得以此汤通表里而缓治之。尤有老弱及血气两虚之人。亦宜用此。故 
经云。转药孰紧。有芒硝者紧也。大承气最紧。小承气次之。柴胡又次之。其大柴胡加芒硝。方得转 
药。盖为病轻者设也。仲景云。荡涤伤寒热积。皆用汤药。切不宜用丸药。不可不知。如欲用此三方。须以手 
按病患。自胸至小腹。果有硬处。手不可近。方敢下手。然其至妙处。尤须辨舌之 
燥滑若何。此金镜录三十六舌。不可不细玩也。 
初病无热。便四肢厥冷。或胸腹中满。或呕吐腹满痛下利。脉细无力。此自阴证受寒。即真阴证。非从阳 
经传来。便宜温之。不宜少缓。经云。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治宜四逆汤。腹满腹 
痛。皆是阴症。只有微甚不同。治难一概。腹痛不大便。桂枝芍药汤。腹痛甚。桂枝大黄汤。若自利腹 
痛。小便清白。宜温中。理中四逆看微甚用。轻者五积散。重者四逆汤。无脉者通脉四逆汤。 
使阴退而阳复也。 
阴毒病。手足指甲皆青。脉沉细而急者。四逆汤。无脉者。通脉四逆汤。阴毒甘草汤。脐中葱熨。气海关 
元着艾。可灸二三百壮。乃用温和补气之药。通其内外。以复阳气。若俱不效。死证也。 
以上皆真阴证。人皆知之。至于反常。则不易晓。有发热面赤。烦躁揭去衣被。饮冷脉大。误为阳证投 
寒药。死者多矣。必须凭脉下药。不问浮沉大小。但指下无力。按至筋骨。全无力者。必有伏阴。不可与 
凉药。若已曾服过凉药。脉必鼓指而有力。脉又难凭矣。若一应茶汤。及寒热药俱吐者。此阴盛格阳。急用 
白通汤。加人尿胆汁。以通拒格之寒。所以仲景伤寒论中。传经与直中并论者。正谓有阳证似阴。 
阴证似阳。所宜详辨。但年久 
散乱。后人误相补集。致使不明。如太阳证头痛发热。当脉浮而反沉。又似少阴矣。故用麻黄附子细辛汤。如 
少阴证脉沉。应无热。而反发热者。又似太阳矣。须用干姜附子甘草汤。如阴证四肢厥逆。而阳证亦有厥逆 
者。此四逆汤与四逆散不同。又如阴证下利。而阳证又有漏底者。此理中汤与黄龙汤不同。若此之类。疑似难明。 
幸陶节庵六书。已明分矣。予又有说焉。若读伤寒书。而不读东垣书。则内伤不明。而杀人多矣。读东垣书。 
而不读丹溪书。则阴虚不明。而杀人多矣。读丹溪书。而不读薛氏书。则真阴真阳不明。而杀人亦多矣。东垣曰 
。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世间内伤者多。外感者间而有之。此一间字当作五百年间出之间。甚言其无外感也。 
东垣脾胃论。与夫内伤外感辨。深明饥饱劳逸发热等证。俱是内伤。悉类伤寒。切戒汗下。以为内伤多。外感 
少。只须温补。不必发散。外感多而内伤少。温补中少加发散。以补中益气汤一方为主。加减出入。如内 
伤兼伤寒者。以本方加麻黄。兼伤风者。本方加桂枝。兼伤暑者。本方加黄连。兼伤湿者。本方加羌活。实万 
世无穷之利。东垣特发明阳虚发热之一门也。然世间真阴虚而发热者十之六七。亦与伤寒无异。反不及论 
何哉。今之人一见发热。则曰伤寒。须用发散。发散而毙。则曰伤寒之书法已穷。奈何。岂知丹溪发明之外。 
尚有不尽之旨乎。予尝于阴虚发热者。见其大热面赤口渴烦躁。与六味地黄大剂。一服即愈。如见下部恶寒足 
冷。上部渴甚燥极。或欲饮而反吐。即以六味汤中。加肉桂五味。甚则加附子冷冻饮料。下咽即愈。予尝以此活人 
多矣。敢以私秘乎。因制补天要论一卷。以补前人之不迨。所望于高明者。再加裁夺。幸甚幸甚。且举伤寒 
口渴一证言之。邪热入于胃腑。消耗津液故渴。恐胃汁干。急下之。以存津液。其次者。但云欲饮水 
者。不可不与。不可多与。并无治法。纵有治者。徒知以芩连知 
柏麦冬五味天花粉。甚则石膏知母以止渴。此皆有形之水。以沃无形之火。安能滋肾中之真阴乎。若以六味地 
黄大剂服之。其渴立愈。何至传至少阴。而成燥实坚之证乎。既成燥实坚之证。仲景不得已而以承气汤下之。 
此权宜之伯术。然谆谆有虚人老弱人之禁。故以大柴胡代之。陶氏以六乙顺气汤代之。岂以二汤为平易乎。 
代之而愈。所丧亦多矣。况不愈者十之八九哉。当时若多用六味地黄饮子大剂服之。取效虽缓。其益无穷。 
况阴虚发热者。小便必少。大便必实。其上证口渴烦躁。与伤寒无异。彼之承气者。不过因亢则害。下之以承 
真阴之气也。予今直探其真阴之源而补之。如亢旱而甘霖一施。土木皆濡。顷刻为清凉世界矣。何不可哉。况 
肾水既虚矣。复经一下之后。万无可生之理。慎之慎之。吾为此惧。故于补天要论中详言之。 
陶节庵亦悟此理。有云自气而至血。血而复之气者。大承气汤下之。自血而之气气而复之血者。生地黄 
黄连汤主之。二者俱不大便。此是承气汤对子。又与三黄石膏汤相表里。是皆三焦胞络虚火之用也。病既 
危急。只得以此汤降血中之火耳。陶以血为阴。故有此论。惜乎其不识真阴真阳之至理也。 
合而言之。真知其为阳虚也。则用补中益气汤。真知其为阳虚直中也。则用附子理中汤。真知其为阴虚 
也。则用六味肾气汤。真知其为阴虚无火也。则用八味肾气汤。其间有似阴似阳之假证也。则用寒因热用之 
法从之。不可少误。惟以补正为主。不可攻邪。正气得力。自然推出寒邪。汗出而愈。攻之一 
字。仁人之所恶也。百战百胜。战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曰善战者服上刑。 

卷之二·主客辨疑
温病论
属性:夫伤寒二字。盖冬时严寒而成杀厉之气。触冒之而实时病者。乃名伤寒。不即发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 
变为温。至夏变为暑病。暑病者。热极重于温也。既变为温。则不得复言其为寒。不恶寒而渴者是也。此仲景 
经文也。其麻黄桂枝。为即病之伤寒设。与温热何与。受病之源虽同。所发之时则异。仲景治之。当别有方。 
缘皆遗失而无征。是以各家议论纷纷。至今未明也。刘守真谓欲用麻黄桂枝。必加凉药于其中。以免发黄之 
病。张子和六神通解散。以石膏寒药中。加麻黄苍术。皆非也。盖麻黄桂枝辛热。乃冬月表散寒邪所宜之药。 
不宜用于春夏之时。陶氏欲以九味羌活汤。谓一方可代三方。亦非也。羌活汤易老所制之方。乃治感四时不正 
之气。如春宜温而反寒。夏宜热而反温。秋宜凉而反热。冬宜寒而反温。又有春夏秋三时为暴寒所折。虽有恶 
寒发之证。不若冬时肃杀之气为甚。故不必麻黄桂枝以散寒。惟宜辛凉之药。通内外而解之。况此方须按六经 
加减之法。不可全用也。不若逍遥散为尤妙。真可一方代三方也。然则欲治温病者。将如何。余有一法。请申 
而明之。经曰。不恶寒而渴者是也。不恶寒则知其表无寒邪矣。曰渴则知肾水干枯矣。盖缘其人素有火者。冬 
时触冒寒气。虽伤而亦不甚。惟其有火在内。寒亦不能深入。所以不即发。而寒气伏藏于肌肤。自冬 
至三四月。历时既久。火为寒郁。中藏亦久。将肾水熬煎枯竭。盖甲木阳木也。借癸水而生。肾水既枯。至 
此时强木旺。无以为发生滋润之本。故发热而渴。非有所感冒也。海藏谓新邪唤出旧邪。非也。若复有所感。 
表又当恶寒矣。余以六味地黄滋其水。以柴胡辛凉之药舒其木郁。随手而应。此方活人者多矣。 
予又因此而推展之。凡冬时伤寒者。亦是郁火证。若其人无火。 
则为直中矣。惟其有火。故由皮毛而肌肉。肌肉而腑脏。今人皆曰寒邪传里。寒变为热。既曰寒邪。何故入内 
而反为热。又何为而能变热耶。不知即是本身中之火。为寒所郁而不得泄。一步反归一步。日久则纯热而无寒 
矣。所以用三黄解毒。解其火也。升麻葛根即火郁发之也。三承气即土郁则夺之。小柴胡汤木郁达之也。其理 
甚简而易。只多了传经六经诸语。支离多歧。凡杂证有发热者。皆有头疼项强目痛鼻干胁痛口苦等证。何 
必拘为伤寒。局伤寒方以治之也。余于冬月正伤寒。独麻黄桂枝二方。作寒郁治。其余俱不恶寒者。作郁火 
治。此不佞之创论也。闻之者孰不骇然吐舌。及阅虞天民医学正传伤寒篇云。有至人传曰。传经伤寒。是 
郁病。余见之。不觉窃喜。以为先得我心之同然。及考之内经。帝曰。人伤于寒。而传为热何也。岐伯 
曰。寒气外凝内郁之理。腠理坚致。玄府闭密。则气不宣通。湿气内结。中外相搏。寒盛热生。故人伤于寒。 
转而为热。汗之则愈。则外凝内郁之理可知。观此而余以伤寒为郁火者。不为无据矣。故特着郁论一篇。 
论阳毒阴毒 
金匮要略云。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 
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死生如阳毒。升麻鳖甲汤并主之。 
千金云。阳毒汤治伤寒一二日。变成阳毒。或服药吐下后。变成阳毒。身重腰脊背痛。烦闷不安。狂 
言或走。或见鬼神。或吐血下利。其脉浮。 

卷之二·主客辨疑
郁病论
属性:内经曰。木郁则达之。火郁则发之。土郁则夺之。金郁则泄 
之。水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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