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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我有金刚不坏之身-第5部分

小说: 我有金刚不坏之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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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球。
  而对于这位香港商人的追求以及他所允诺的优越生活,引弟几乎没有太多挣扎就点头同意了当他的外室。因为她实在太想过好日子了。
  在少女引弟人生的前十六年里,她从来没有吃过一口肉,那是弟弟才有的特权,她只在洗碗时偷舔过碗底的肉汤汁;她也从来没有穿过一件新衣服,永远是捡养母淘汰下来的破衣旧裳。而认识了时华浩之后,他带着她天天吃不重样的高级餐厅;送她各式各样的华衣美服;这种锦衣玉食的好日子让她无法不心动——一个十六岁乡下姑娘极其有限的人生阅历与见识,注定了她的短视与肤浅。
  就这样,引弟辞去了迎宾小姐的工作,把土气的乡名改成了苏盈,做了时华浩在内地的外室。虽然他的年纪是她的两倍,但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正处于最富魅力的人生阶段,更何况他还能用金钱的树荫为她遮蔽掉人生路上所有的坎坷风雨。
  尽管没有正式嫁给时华浩,苏盈却像所有嫁鸡随鸡的乡下女子一样全心全意跟着他,为他生孩子。因为在她看来这个男人虽然不能和她结婚,却也是她头顶的一片天,是她下半辈子衣食住行的所有依靠。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依靠原来并不牢靠。
  时华浩死时,苏盈才二十五岁,依然年轻貌美。有人表示可以介绍她给另一位港商当外室,继续过锦衣玉食的生活,但是她拒绝了。
  因为在经历了时华浩意外离世搞得自己和儿子瞬间失去依靠的变故后,苏盈开始后知后觉地明白了一点——靠别人不如靠自己。她把手头上的那笔现金存款谨慎地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存在银行吃利息;另一部分决定拿出来做点小生意,自力更生地养活自己和儿子。
  最初,苏盈选择开一间花店做鲜花生意,因为她喜欢花。花店开了两年多,生意一直不温不火,每天的营业额扣去成本与损耗,盈利不到一百块。虽说一个月只能赚两千元多,但彼时的她还是比较满意了。至少也是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可以避免坐吃山空。
  花店开到第三年时,隔壁新开了一家时装店,专卖潮流女装,生意十分红火,听说一个月能赚上万块。苏盈看得眼红心动,也改行跟风做起了女装生意。
  一开始磕磕碰碰得并不顺利,因为苏盈进货不像别人那么有时尚触觉,许多款式她觉得好看放在店里却卖不动。意识到了自己在这方面的不足后,她一口气订了许多时尚杂志来恶补相关知识,渐渐地搞懂了这个圈子,并且练就了自己独到的眼光与品味。
  终于,苏盈的女装店在惨淡经营了一年多后,生意开始变得红火起来了,每月纯利润开始了从几千到上万元的逐渐攀升。那一年她三十岁,在一个俗称“女人三十烂茶渣”的年龄里,完成了从金丝雀到女强人的华丽转身。
  而女装生意的做大做强,在苏盈把儿子送出国念书以后。没有孩子要照顾了,她正好把心思全部用在店里。七八年的时间下来,这家店被她做得风生水起,不但另外开了好几家连锁店,还紧跟潮流在网上开了一家女装旗舰店,光是网店每年的营业额就有上千万。
  现在的苏盈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富婆,但时承平却从来都不问母亲的资产有多少。有时候她主动想和儿子谈一谈这方面的事,他也会顾左右而言他地转移话题。
  因为,时承平太清楚母亲的第一桶金是怎么来的,而那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令他倍感屈辱。但是与此同时,他又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母亲和她靠第一桶金掘出的财富,他没有机会去英国留学,更没有经济实力学自己喜欢却烧钱的摄影专业。这又令他无法不感激。
  屈辱有之;感激有之;两种复杂情绪交织在一起,让人异常纠结。纠结得时承平只能尽量不去想、不去听与之有关的事情。
  此时此刻,听出母亲在讲业务电话,时承平马上就走开,径自先进了餐厅坐下,端起保姆盛好的一碗人参乳鸽汤慢慢喝着。
  几分钟后,苏盈结束了通话走进餐厅。她一边坐下,一边亲昵地拿起筷子为儿子挟了一块爆炒牛肉:“承平,这是你最爱吃的菜,妈亲自下厨做的。”
  “谢谢妈。”
  母子俩刚刚才吃上饭,苏盈搁在客厅茶几上的手机就又响了。她想和儿子好好吃顿饭,便打发保姆去接听:“你问一下是谁?有什么事?然后再告诉对方我现在没空,一会儿再回电话。”
  简短地接完电话后,保姆扭头汇报说:“苏总,电话是香港一位律师打过来的。他说受一位时立仁先生的委托来联系您,请您尽快回电话。”
  苏盈吃惊地一怔,虽然时立仁这个名字她并不熟悉,但是香港来电,又是姓时的人委托,无疑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时承平生父时华浩家族的人。
  当年时华浩心肌梗塞猝死后,已经为他诞下两子一女的原配夫人不承认苏盈母子是时家的人,甚至没有通知她这个噩耗,彻底干脆地把他们母子划成了陌路人。这十几年来,苏盈母子俩与时家再没有任何来往联系。突然间从香港打来这么一个电话,实在令人无法不意外吃惊。
  惊讶过后,苏盈下意识地看了儿子一眼,母子俩的目光中都有着同样的疑惑与不解。但是很快,时承平的神色就转为淡然无谓。毕竟已经断绝关系十几年,对于香港那边的生父一族他实在没有任何感情可言,此时此刻也完全不想跟他们再扯上任何关系。
  “妈,这个电话不用回了。”
  苏盈亦认同地点头:“好,不回。你爸爸死后,时家跟我们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不管他们突然有什么事想找我们,都不关我们的事。”
  

  ☆、第6章


  新的一周开始,周一这天上午九点,休息了三天的时承平回到新视觉机构上班。
  经过助理们工作的大办公室时,时承平看见了一身红裙的章可贞。他情不自禁地脚步一顿,定定地多看了她一眼。因为那条鲜艳飘逸的红色连衣裙,是车祸那晚他曾经见她穿过的,现在完整如初的套在她身上。
  完整的红裙子,让时承平再一次相信事发路段的断枝与红布都是巧合。既然章可贞的裙子还好端端地穿在身上,那角红布肯定和那场车祸没有任何关系了。
  时承平当然不会知道,此红裙已经不是彼红裙,而是章可贞趁着双休日重新在网上加急购买的一条同款新裙,今天特意穿出来给他看的。留意到他看见自己一身红裙的神色后,她的唇角悄悄扬起了一丝放心的微笑。
  时承平刚一走进来,就被独立办公室里的孟哲隔着一道玻璃墙看见了。他正准备走出去和他说话时,敏锐地先留意到了他的脚步一顿与眼神一凝,立即停下来仔细观察。
  当发现时承平目光凝聚的目标是章可贞,孟哲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笑了:咦,承平好像真的看上了章可贞呢。至少,他对她有一种格外的关注。也好,他也是时候开始新生活了,我这个做兄弟的也该要帮他一把。事不过三,这次应该无论如何不会像前两次那么杯具了吧?
  拿定主意后,孟哲拉开办公室的门,笑吟吟地走出去对时承平说:“承平,你回来上班了。嗯,休息了几天精神状态看起好多了。”
  时承平笑了笑没说话,孟哲继续往下说:“真不巧,你放完了假,阿昆却又要请假了。他昨晚和一帮朋友聚会时不知是不是吃坏了东西,半夜里肚子痛得厉害住进了医院。医生怀疑是肠胃炎,打电话来说至少要请一周的病假。”
  时承平一怔:“阿昆病了,要一星期都不能来上班?”
  “是啊,看来你现在需要一位临时助理。我这边人手多,要不先调一个过去帮你吧。章可贞不错,聪明又能干,就她好了。”
  时承平又是一怔:“章可贞……”
  孟哲意味深长地一笑:“是啊,我相信她一定会让你满意的。”
  话一说完,孟哲就径自朝着大办公室里的章可贞扬手说:“章可贞,阿昆请了病假,接下来的一星期你先给时先生当助理吧。”
  对于孟哲的“钦点”,章可贞自然只能点头称是:“啊……哦,好的。”
  如果让时承平自己挑选一位临时助理,他无论如何都不会选章可贞。她是新人,又是女性,这两点都不符合他一惯的用人标准。不过孟哲既然已经当众拍了板点了名,他也不好驳他的面子。再一想,反正也就一星期的时间,就凑合着对付一下吧。
  第一天给做时承平当助理,章可贞基本上无事可做。
  虽然这一天时承平十分忙碌,要为一家即将开业的五星级酒店进行内外全方位的实景拍摄,工作量很大。可是章可贞除了背着摄影器材跟着他跑来跑去外,其他的都插不上手。他的工作方式她不了解,协助时无法像阿昆配合得那么默契。指挥了她两次配合不到位后,他干脆事事亲力亲为,让她只能干站在一旁做闲人一个。
  所有的拍摄工作完成后,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钟。走出酒店时,时承平的神色特别疲惫,也特别饿——为了赶进度,他都没时间好好吃饭,晚餐只是草草啃了一个三明治,现在早就被消化得一干二净。
  章可贞也饿了,正好不远处有一个烤羊肉串的摊子,一大把烤得金黄油亮的羊肉串香气四溢,诱得她食指大动。
  “好香啊,时先生我饿了,想买几串烤羊肉吃,你要不要?”
  虽然平时不爱吃这些小摊上的东西,但是时承平现在饿得厉害,当然也不能抗拒香喷喷的烤肉,言简意赅地回答说:“好,我请客。”
  章可贞也不跟他假客气,笑眯眯地说:“谢谢时先生。”
  烤肉串用一根竹签串起五六块羊肉,蜜汁炙烤,色美味香,五元一串。时承平一口气买上十串,和章可贞一人五串握在手里,朝着停车位的方向边走边吃,打算吃完了再上车。
  差不到就快要走到停车位时,章可贞不小心踩上了一块香蕉皮,脚下一滑整个人向前扑倒,结结实实摔了一跤。时承平当时走在她前面两三米远的地方,听到身后动静不对,马上扭头张望,正好看见她摔倒的那一瞬间。
  因为章可贞是吃烤肉时摔倒的,而且又是最后两根羊肉串,所以她一起凑在嘴边咬着。这一摔,两根尖锐的竹签猛地一下全部□□了她的喉咙。看得时承平大惊失色,立刻一个箭步冲过去,一边蹲下去扶起她,一边询问:“你怎么样?伤得……”
  话没说完,时承平却陡然呆了。因为被他扶着坐直了身子的章可贞,正从嘴里吐出断成几截的竹签。眼前的这一幕,让他实在无法不吃惊。
  呸呸地吃出几截竹签后,看着时承平一脸被惊呆的神色,章可贞试图轻描淡写地干笑着掩饰过去:“真丢脸,摔了这么一大跤。还好这些竹签又细又软,扎进嘴里自己就断了,否则可就要惨了!”
  章可贞的解释,让时承平将信将疑。毕竟这种用来烤肉的竹签有一定硬度,不容易被折断。尤其是与娇嫩的口腔狭路相逢时,绝对是竹签刺穿口腔完胜,更何况还是两根“并肩作战”的竹签。可是,它们却在章可贞的嘴里双双折断,这实在不太合理。除非,竹签真像她说的那么细软。
  一念至此,时承平本能地产生了一个验证的想法。他吃完羊肉串后,一直把剩下的竹签都握在手里,准备到了停车场再扔进垃圾筒。此时此刻,他就用同样的竹签在自己身上做实验,抽出两根朝着自己的手臂试着扎了一下。结果竹签没有破,皮肤却被扎出两个小洞,迅速沁出两点血珠。
  做完了“实验”的时承平,一瞬不瞬地盯着章可贞看,眼睛里全是惊讶不解的问号。一身红裙的女孩;临近午夜的时刻;原本该有的身体伤害却无迹可寻……这一幕与几天前那个车祸发生的夜晚如此相似,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难道——她的身体不会受伤吗?
  想到这一点,时承平下意识地就举起两根竹签朝着章可贞的手臂扎了一下,完全是鬼使神差般的举动。竹签的尖端触到她皮肤的那一刻,那看似光滑如绸缎般的肌肤,却令人讶异的有着宛如钢墙铁壁般的质地,坚硬得让两根“前来冒犯”的竹签发出清脆的折断声。
  虽然已经有所猜测,但验证的结果还是太过惊人了。两根瞬间折断的竹签,让时承平浑身一震。难以置信地他抬眸看着章可贞,她也看着他。
  四目相对间,夜仿佛变得死一般寂静,空气沉重得如一块玻璃,哪怕是轻微的一下呼吸,都能在空中擦出尖锐的回声。
  “你……”
  时承平震骇难当地刚刚说了一个字,眼前忽然光芒大盛。光芒是从章可贞原本挂在脖子上,此刻捏在手指间的一枚银白色Z字形的挂饰中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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