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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我有金刚不坏之身-第4部分

小说: 我有金刚不坏之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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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哲也不奇怪了:“哦,这么说你妈是特意跑去香港生下你的,好让你一出生就成为香港公民是吧?”
  时承平声音闷闷的回答:“是我爸的意思。我爸是香港人,我妈不是。”
  “这么说你是单非孩子?”
  “我是私生子——我妈是我爸在S市做生意时包的二奶。”
  时承平的话虽然令孟哲有些吃惊,但也不是太吃惊了,毕竟港商在内地包二奶这种现象并不罕见。只是他看得出来,时承平对于自己的身世很抵触,就尽量笑得不以为然。
  “这也是很常见的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时承平声音平平板板地继续往下说:“我七岁那年,亲生父亲忽然死于急性心肌梗塞。他的原配妻子不承认我们母子,没有通知我们参加葬礼。那时候我还小,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自己忽然间成了一个没有爸爸的孩子。直到十四岁那年我才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从班上一个挖苦我的男生嘴里听来的。我和他打了一架,然后再也不肯回学校上学。我妈没办法就送我出国念书,我就这样来了英国,好几年了一直没有回去过。说实话,我不知道怎么回去面对我妈。”
  孟哲终于明白了时承平为何一直避而不提自己的身世,这样的身世实在是令人尴尬也难以启齿。他母亲以姿色为资本向有钱人换取富裕生活,这实在是一件很遭人鄙视的事。而身为私生子的心理阴影,也一直在折磨着时承平。
  听完时承平的身世独白后,孟哲发自内心地对他说:“承平,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不过你妈毕竟是生养了你一场,母子之间的问题还是能尽量能化解就化解吧。还有,你以后也别太介意自己的身世了。出身无法选择,只能接受。虽然身为私生子不是件光彩的事,但这并不是你的错。大人犯下的错误用不着你来买单的。”
  在机场临别前,孟哲还再三对时承平说:“你有时间就回国看看吧。我家就在S市,我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你都有,回国了就联系我。没回国也要联系我,现在通讯这么发达,手机、或网络视频聊天全部欢迎骚扰。千万别一分开就忘了我这个好朋友啊!”
  时承平当时笑得很淡,也很真挚:“不会忘记你的,这么多年了,你还是我第一个可以说心里话的朋友。”
  一年后,孟哲接到时承平打来的电话,告知自己已经回国。因为他母亲意外查出患了乳腺癌,原本毕业后没打算回国、已经在英国找好了一份职业摄影师工作的时承平,不得不改变计划回到国内。虽然母亲曾经让他感觉蒙羞,但正如孟哲所说,她毕竟是他的亲生母亲,血缘关系是无法一刀两断彻底割舍的。
  时承平母亲的这场重病,让他们母子俩的关系得到了很大的修复与改善。陪着母亲动完手术后,他也没有再出国,而是选择在S市留下来。
  得知了时承平要留下的打算,孟哲很开心地用一纸聘书把他聘请来了新视觉摄影机构工作。
  下午六点左右,在那家高级餐厅完成了美食拍摄的工作后,时承平驾车载着阿昆返回新视觉机构。
  天正黄昏,夕阳温柔,晚霞深深浅浅泅红了大半个天空。时承平一边开车,一边按下一个按钮让车子的车顶自动收起来,变成一辆敞篷跑车,尽情享受着清凉的晚风。
  当车子开上新视觉楼下的那条马路时,时承平情不自禁地又想起昨晚在这儿发生的事。目光下意识地在出事段上下左右梭视了一遍,当树枝上有一角鲜红闯入他的眼帘时,他条件反射地踩了一下刹车。
  意想不到的急刹车,让坐在副座上的阿昆差一点和挡风玻璃来了一次亲密接触,还好有安全带护住了他。一边坐直身子,他一边看着前方畅通无阻的马路十分不明白地问:“时先生,好好的你干吗突然刹车啊?”
  时承平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仰起头呆呆注视着路旁的一棵梧桐树。阿昆不明所以然地沿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丝毫不觉得那棵树有什么值得欣赏的地方,更加不明白自家Boss为什么会看得这么入定似的出神发呆。
  虽然满心的疑惑不解,但时承平既然不回答,阿昆也不敢再多问什么,只得静坐一旁等候他“欣赏完毕”。
  盯着那棵梧桐树看了好半天后,时承平抬起手指着树荫上的一角鲜红,声音犹疑地询问:“阿昆,你来看一下,那根树枝是不是折断了?还有,树枝上是不是挂了什么东西?”
  那是一种十分慎重的求证语气,仿佛他无法相信自己的亲眼所见。阿昆有些惊讶地帮他确认:“是啊,有一根树枝折断了,然后枝头上挂着一块红布。时先生难道你看不清楚吗?”
  和阿昆求证了自己的视力无误后,时承平仿佛成了一个急性痴呆症患者,呆呆地继续死盯着梧桐树看。直看得实在想不通的阿昆忍不住地发问:“时先生,这棵树有什么好看的呀?”
  时承平依然没有回答阿昆的问题,只是一脸惊诧莫名又茫然不解的神色盯着那棵梧桐树反复看了又看……
  咖啡泼人事件后的第二天,“被烫伤”的章可贞就活蹦乱跳地又跑回来上班了。
  同事们一见到她,都关切地询问起她的烫伤情况如何。她笑眯眯地回答:“还好,烫得不是太严重,搽过药就没事了。”
  尽管章可贞满口说自己没事很好,但是孟哲知道她昨天被烫伤了,工作时难免会照顾她几分。这天就没让她跟自己出外景,而是打发她留在办公室整理与编辑一些图片资料。
  章可贞对着电脑工作时,阿昆跑过来找她闲聊。她有些奇怪地问:“怎么你今天这么有空啊?时先生就你一个助理,你平时不是总忙得不可开交吗?”
  “平时的确很忙,Boss是个工作狂,底下的人也要跟着受累。但是时先生今天没来上班,我也就能偷一点懒了。”
  章可贞随口问了一句:“时先生今天为什么没来上班啊?”
  “他最近可能加班加得太多,精力透支了,状态很不好。昨天下午出完外景开车回来时,都快到公司了他无缘无故突然来个急刹车,然后傻不愣登地盯着路边一棵树看了老半天。你不知道,那一刻他的表情简直是年度最佳智障。而且,他回到公司后都还是这么一派脑功能退化的痴呆模样。被孟先生看见了不放心,就强制性地让他今天放上一天假,连着双休日一起休息三天,好好养足精神再回来上班。”
  章可贞不解地问:“时先生盯着一棵树看什么呀?”
  “我一开始也不明白他看什么,后来才知道,他在看树上一根折断的树枝和枝头挂着的一块红布。你说这么普通的东西有什么可看的呀!还看得没完没了。他如果不是我Boss,我肯定会冲他喊‘你该吃药了’。”
  阿昆的一番话,听得章可贞一双乌漆漆的大眼睛扑闪了一下,顿时意识到了什么……
  

  ☆、第5章

S市近郊银沙湾,依山傍海的一片绿坡上错落有致地散布着一幢幢漂亮的花园洋房。最东端的一栋双层小别墅,就是时承平住的地方。
  单独在国外生活了多年,时承平早已经习惯了独居生活,注重个人隐私空间。所以他回国后并没有与母亲苏盈住在一起,而是选择独自入住银沙湾的这栋别墅。
  别墅还是当年时承平出生后,他母亲苏盈“母凭子贵”得到的香港商人时华浩的礼物。之前他只是租套公寓给她住,有了儿子才有了破格待遇,特意为母子俩在风光优美的银沙湾修建了一栋新屋,产权登记成了儿子的名字。
  时华浩去世后,时太太断掉了苏盈的经济来源。除了平时积攒下来的一笔存款外,苏盈手里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这栋别墅。如今别墅已经是二十多年的老房子,花岗岩的外墙已经变得黯淡与陈旧,地址也有点偏僻。但是胜在有着依山傍海的优美风景,以及喧闹市区所没有的安静。
  时承平从小就生活在这栋别墅,对故居有份天然的依恋与亲近感。所以他一回国就直接住进了这里,而不是母亲苏盈目前在市中心居住的一套楼中楼豪宅。
  上午九点多,阳光正好,金色光线透过明亮的落地玻璃长窗,一路泼墨似的洒进来,染得满室澄黄。
  卧室中央的一张欧式铜床上,时承平正独自一人躺着。他早就醒了,却一直没有起床,而是静静地躺在床上出着神。因为,他忍不住又思索起了那桩让困挠着他的怪事。
  前天晚上发生的撞车事故,他明明亲眼看见有人被失控的汽车撞飞,结果却令他不得不相信是自己的眼睛因超负荷工作太久太累,导致出现了幻觉。整件事是他搞错了。
  可是,昨天在事故路段看到的那截断枝与那角红布,分明又在印证着他对车祸的判断无误——车祸中的伤者被撞飞后很有可能摔落在路旁的树荫里,所以树枝才会有折断现象,而红布应该是被断枝勾破的裙子一角。整件事他并没有搞错了。
  然而,如果他没有搞错,那么问题来了——他亲眼目睹被撞飞的章可贞,为什么会好端端的毫发无伤?
  这实在太不科学了!要知道这种程度的撞击,血肉之躯的人类身体根本无法承受。如果章可贞真是那个被宝马车撞上的受害人,百分百已经当场挂掉了。根本不可能第二天还活蹦乱跳地出现在公司打卡上班,除非是诈尸。
  想来又想去,时承平最终只能承认一点:如果章可贞不是车祸受害人,也就是那天晚上的车祸根本没有人受伤。这即是最正确也最科学的判断。
  基于这个科学的角度,时承平只能再次相信是自己的眼睛出现了幻觉。至于事发地段那棵梧桐树的断枝与红布,他想只能解释为巧合。断枝也许是被风吹折的,红布可能也是被风吹上去的。唯有如此,整件事情才算说得通。
  床头柜上搁着的手机忽然铃声大振,时承平坐起来接听电话,话筒那端是母亲苏盈的声音:“承平啊,孟哲说你最近状态不好,他今天放了你一天假在家休息。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
  “没有,妈,我就是最近有点累。”
  “一定是工作太忙了,又没有好好吃饭的缘故吧。你一个人住吃饭总是随便对付,今天中午过来妈妈这边,我让保姆给你煲上一锅好汤补一补。”
  “好的,妈,我待会儿就过去。”
  正午十二点前,时承平开车进城来到母亲家吃午饭。餐厅里,保姆已经在餐桌上摆好了精致考究的三菜一汤。
  穿着一身真丝家居服的苏盈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接电话。见到儿子进了屋,她笑眯眯地朝他招手示意后继续通话。他只听了一两句,就听出来母亲在讲业务电话。
  今时今日的苏盈,早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靠美色讨生活的外来妹了。她原本是北方一个偏僻乡村的农家女儿,因为父母一心想生儿子,却一连三胎都生了女婴,所以年纪最小的她刚一满月就被送了人。收养她的人家是乡间一对开杂货铺的夫妇,因为结婚多年都未能生育,遂按风俗抱养了一个女娃,希望来引来一个男娃。还因此为她取名叫引弟。
  引弟两岁那年成功地为养父母家引来了一位弟弟。有了自己的亲生骨肉而且还是一个男孩后,养父母就完全把她当小保姆使唤了。她每天要带弟弟,要干家务活,从早到晚忙得累死累活,吃饭却只能吃剩饭剩菜。如果不是弟弟在上学的年龄需要一个人接送照应,她都没有上学的机会——她能上学完全是因为要“陪太子读书”。
  引弟的书念得很好,比弟弟强多了。可是初中毕业后养父母却让她辍学在家务农,而花大价钱把考得一塌糊涂的儿子塞进高中继续求学。引弟步入青春期时开始发育,像一朵鲜花般出落得楚楚动人,养父看向她的目光总是令人害怕。而某天晚上,她意外发现十四岁的弟弟居然也在偷看她洗澡。她终于明白这个所谓的家自己再也呆不下去了。
  从杂货铺的钱箱里偷了三百块钱后,引弟连夜逃离了那个生活了十六年的家,南下投奔一位在S市打工的初中同学。那位同学在一家星级酒店的中餐厅当服务员,也把高挑秀丽的她介绍进了餐厅做迎宾小姐。
  金碧辉煌的酒店向引弟开启了一扇前所未见的门,原来这个世界上有些人的生活居然是这样的:一道菜可以等于乡下人一个月的收入;一件衣裳可能要花掉乡下人一年的血汗钱;而一辆豪车更是黄土里刨食的农民不吃不喝一辈子也买不起……
  引弟在那家酒店当了三个月的迎宾小姐,就被来吃饭的香港商人时华浩看中了。十六岁的少女当时正处在人生的黄金时段,有着水嫩的肌肤与娇艳的容貌,身段该凹的凹该凸的凸,腰肢摇摆间有着一股天然的风流态,很能吸引男人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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