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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我有金刚不坏之身-第3部分

小说: 我有金刚不坏之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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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时承平一向是出了名的金口难开。别说一般小职员,就算对着大Boss他也照样沉默是金。多半只是礼貌问候一声就走开,鲜少会有三句话以上的交谈,总是像一只风筝般孤独游离地飘荡于人群之外。
  等到阿昆再爆料,说昨晚时承平还午夜十二点多打来电话,向他索要了章可贞的手机号码后,顿时所有人都觉得他俩之间有了暧昧苗头。
  前台接待员安妮激动得大呼小叫:“章可贞,你真厉害,上个月入职时是因为孟哲的‘钦点’,现在又得到了时承平的青睐。一个型男一个帅哥都被你通吃了,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啊!”
  在新视觉摄影机构,二十八岁的孟哲与二十五岁的时承平,是摄影师团队中唯二的二位年龄在三十岁以下的高级摄影师。
  身为时尚摄影师的孟哲是公认的最型男,他有着一米八五的高挑身材和一张棱角分明的硬朗面孔。长年累月与时尚界打交道,让他的时尚品味永远走在潮流最前端,衣着打扮永远无懈可击。他每天来上班都像走秀场,模样很正很帅气,衣服很潮很拉风,简直可以秒杀一群男模。
  专注静物与风景摄影的时承平则是机构中公认的最帅哥,通杀不同年龄段的女性。上至四五十岁的清洁大婶,下至二十左右的前台小妹,个个都很喜欢他的颜。
  有一次,几个女职员坐在一起谈论他时,简直无异于集体发花痴。
  “时承平这个男人,秀色极度可餐——光看脸就能吃下三碗饭。”
  “我同意——他堪称二十四K纯金帅哥,四个九的高纯度,不掺一点假。”
  “不能再同意了——那张脸完全是超出承受范围的帅!帅得我血槽全空!!”
  就连年纪最大的、已经是十岁孩子他妈的总务大姐,都由衷地跟着附和了一句:“他的确是长得很帅,都勾起了我久违的花痴病。我现在是大妈身少女心,彻底沦为脑残粉。”
  最型男与最帅哥,现在看起来似乎都对章可贞格外另眼相待,由不得不令人心生好奇。面对安妮的大呼小叫,章可贞苦笑了一下,正想开口解释时,却有人抢在她前头说话了。
  那是一位比章可贞早入职半年的化妆助理LILY,她不冷不热地泼凉水说:“有什么可羡慕嫉妒恨的。这两个人,一个是花心大萝卜;一个是疑似暴力狂;别看外表长得人模人样,骨子里其实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是两个渣男罢了。章可贞,我要是你,我就会离他们远一点。”
  因为身为时尚服装摄影师、经常接触到各类美女模特的原因吧,整天出入花丛中的孟哲绯闻多多,是公认的花花公子一名。据说,他交往过的女朋友都可以组成一个美女连。虽然他的花心众所周知,但还是挡不住一波又一波的美女乐意与他相亲相爱一场。在这个爱情快餐式的年代,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已经成为了许多都市男女的爱情理念。
  听了LILY的话,安妮没好气地斜睨了她一眼说:“咦,好像有人在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哦!”
  LILY顿时胀红了脸:“你说谁呀?谁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了?”
  “我在说某个既给孟哲也给时承平送过秋波的人。唉,因为放射的求勾搭信号没有反应,就恼羞成怒说人家是渣男。节操这样满世界地掉,真的好吗?”
  LILY的声音一下子拔得又高又尖:“我说什么了?我说的都是事实,又没有污蔑他们。他们确实一个是花心大萝卜,泡个妞就像泡碗面一样容易;一个是疑似暴力狂,两任女朋友都死于非命,警方一直怀疑他有问题,只是缺乏证据证明而已。不是吗?”
  “是又怎么样?关你什么事啊?拿面镜子好好照照你那副居委会大妈似的嘴脸吧,管得真是不要太宽。是,孟哲花心不假,你要说他是渣男也就算了。但是时承平的事你也知道没有证据证明,就不要乱说话。说他是渣男,你凭什么?”
  LILY不依不饶地一口咬定:“既然警察都怀疑他两任女朋友的死和他有关系,那他就肯定脱不了干系。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不是吗?”
  章可贞出面打圆场:“好了好了,不要争了,要是被时先生听到这些话可就不好了。”
  LILY和安妮互相对视了一眼,同时哼了一声后,都扭过头不再理会对方。她们俩安静下来了,阿昆趁机对章可贞问出了自己一直想问的问题:“对了,章可贞,我老板昨天那么晚到底找你干吗呀?”
  这个问题勾起了所有人的好奇心,都一起异口同声地追问:“是啊,到底干吗呀?”
  章可贞不得不详细解释了一下来龙去脉,然后一摊双手笑着说:“事情就是这么回事,绝不是你们想像中的那种桃红色性质了。”
  听完了章可贞的解释,明白了时承平对她的关注并非那种关注后,LILY满心暗爽——还真以为你迷住了时承平呢,原来并非如此啊!
  一边暗爽着,她还一边开口揶揄说:“章可贞,我当你真有什么降服男人的绝招呢,还想让你教我一两招,原来只是这么一回事啊!”
  章可贞笑而不语,阿昆则在一旁似笑非笑地说:“LILY,章可贞的确有降服男人的绝招,不过你估计学不会——那就是,长得漂亮就行。”
  LILY听得勃然大怒:“阿昆,你的意思是我长得很丑吗?”
  阿昆还没有回答,安妮已经先小声嘀咕开了:“这个问题还用问?你家难道没有镜子吗?”
  LILY耳尖地听见了安妮的嘀咕,马上扭守头朝着她直嚷嚷:“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安妮忍无可忍地针锋相对:“我说你有空就多照照镜子吧,整容怪。一张锥子脸削得要有多尖有多尖,也不怕一不小心低下头就把自己给戳死了。这样子还想泡帅哥,真是神烦你这种没有自知之明的人。”
  “你……”
  LILY气得把手里的一杯咖啡朝着安妮泼过去,章可贞见势不妙,赶紧一把推开安妮,结果是自己被那杯咖啡泼了一身。那是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棕褐色的液体几乎全洒在她的那件印花白T恤前襟上。只有个别几点的咖啡汁,飞溅上了被她推开的安妮的胳膊,都烫得她失声尖叫。
  阿昆立即跳了起来,一边动作麻利地用杯子接冷水往章可贞被烫的胸口上泼,利用冷水为烫伤部位降温,一边瞪着LILY大吼:“LILY你有没有搞错?你这杯咖啡刚泡好没多久,想烫死人吗?”
  LILY一时气得失了理智,不假思索地用咖啡泼人,都没有考虑到热咖啡会给人体造成的伤害。这会儿清醒过来,看着章可贞一脸痛苦不已的样子,她吓得反复道歉:“对不起,我……我只是一时冲动,不是故意要烫伤你的。”
  安妮气冲冲地瞪着她说:“是,你不是故意要烫伤章可贞,你是故意要烫伤我——只是她替我挡下了这杯咖啡而已。可贞你没事吧?走,我陪你去卫生间看看烫得怎么样?”
  阿昆建议道:“热咖啡很烫的,估计最少二级烫伤。章可贞,我看你还是直接去医院吧,我送你去。LILY,你就等着出医药费和误工费吧。”
  “谢谢你阿昆,不过不用你送了,你下午和时先生还要外出拍摄呢。我自己去就行了,安妮,你一会儿帮我跟孟先生请个假吧。”
  坚决谢绝了阿昆的好意相送,章可贞一脸痛苦状地独自离开了新视觉摄影机构去求医。事实上,她并没有去医院,一出门就神色如常地直接回了自己租住的单身公寓。
  在浴室里,章可贞换掉了身上那件又是水渍又是咖啡汁的印花白T恤。T恤脱下后,浴室的镜子映照出她匀称优美的上半身。肤色柔润,肌理腻滑,玉兰初绽般的胸脯,洁白又饱满。之前被热咖啡烫过的地方,根本没有任何红肿起疱的烫伤痕迹。
  章可贞朝着镜子里的自己吐了一下舌头说:“还好那杯热咖啡是泼在被衣服挡住的地方,否则,你可要费点劲来解决问题了。”
  走出浴室后,章可贞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来。沙发是双人沙发,她坐在左边的位置,右边端端正正地坐着一只变形金刚的玩具,颜色红蓝相间,是人们最广为熟知的擎天柱。
  抱起变形金刚,章可贞看着它怅怅然若有所失地一声轻叹:“小金刚,我好想你呀!”
  顿了顿后,她又喃喃自语:“还有当年把你送给我的平仔,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过得好不好呢?”
  章可贞“被烫伤”一事,令中午发生在茶水间的一幕很快传到了孟哲耳中,他听得有些厌恶地一皱眉:“LILY这个女人真讨厌。长得污染视觉也就算了,连做人都是差评。叫人事部补她一个月的薪水,马上炒了她。”
  孟哲在新视觉机构,不仅仅是高级摄影师之一,同时也是股东之一。他是富二代,孟家的纺织品出口做得很有规模。但他对家族生意丝毫不感兴趣,只是一门心思地玩摄影。好在他上头还有哥哥姐姐能助父母一臂之力,也就没人强求这个最宠的小儿子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
  几年前加盟成为新视觉的摄影师后,孟哲同时也注资入股了这家机构,助其扩大了规模,更提高了这家摄影机构在圈子里的影响力。虽然身为股东之一,但他却从不过问经营管理方面的事。那些他不擅长也不喜欢,只管月月领薪水、年底拿分红就行了。
  尽管孟哲平时不管事,但此时此刻开个口发个声,想要炒掉个把职员还是轻而易举的事。LILY当天下午一上班就接到人事部通知,灰溜溜地收拾东西离开了新视觉机构。
  

  ☆、第4章


  下午一点半钟,时承平走出办公室,叫上阿昆准备出发去市中心一家的高级餐厅,为客户进行即将隆重推出的百花宴作美食拍摄。那时候,孟哲正好在前台等着接待一位客户,见了他笑眯眯地问:“咦,怎么你只带阿昆一个人吗?多带一位助手嘛!”
  时承平摇摇头,阿昆是他已经用熟用惯的人,再带上一个没有磨合好的助手,不但帮不上忙,反倒还会添乱。
  孟哲知道他的脾气,也不强求,只是拍着他的肩膀说:“晚上有没有空,要不要一起去喝一杯?”
  时承平再次摇头,孟哲苦笑着说:“拜托,就算沉默是金,你也用不着这么惜言如金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哑巴呢。”
  顿了顿后,孟哲忽然想起一个能让时承平开金口的话题,故意一脸坏笑地问:“对了,昨晚听说你要了我那位新来的美女助理的手机号码。你该不是看上她了吧?如果是我让给你呀!”
  孟哲这话,时承平一听就知道是阿昆的嘴不严漏了风,立刻狠狠瞪了他一眼,他心虚地掉过眼神不敢迎视。
  瞪过阿昆后,时承平不得不开了金口:“拜托,不是你想的那样了。”
  终于成功地让时承平开了口,孟哲当然要乘胜追击:“那是什么样啊?你能不能详细解释一下。。”
  时承平没办法详细解释,只能草草一两句话带过:“当时我看到马路上有个很像她的女孩被车撞了。还以为是她,就打电话问一下,结果不是。”
  孟哲听不明白了:“这样子啊!可是你直接走过去确认一下被撞的人到底是不是她,不是更方便吗?”
  时承平苦笑了一下:“是……可是……我赶时间,没空跟你闲聊。走了。”
  “那等你有空了我们再聊啊!对了,秦笙下个星期天回国,到时候我们一起去机场接她吧?”
  时承平头也不回地扬了一下手,示意OK,然后领着阿昆走进了电梯。
  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后,孟哲脸上的笑容也就随之消失,甚至还长长叹了一口气:这家伙真是越来越孤僻了!五年前刚认识他时,虽然他也不太爱说话,但也绝不像现在这样话少得像个自闭症患者。唉!也是这几年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五年前,孟哲在国外认识的时承平。那时候时承平正在英国一所著名的摄影学院就读,而他也在那所学院深造。
  作为学院中为数不多的黄皮肤面孔,两个年轻人很快就成为了朋友。因为时承平拿的是香港护照,孟哲顺理成章地以为他是香港人,还经常和他一块谈论香港如何如何。他却从来不接这个话茬——不但闭口不提自己的出生之地,也从来不曾提过父母或其他家人。
  几次三番后,孟哲逐渐意识到了时承平在这方面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开始体贴地尽量避开这一类话题。
  当孟哲结束为期一年的深造回国时,时承平在开车送他去机场的路上,才终于对他吐露了自己的隐私:“其实我不是香港人,我只是出生在香港,所以我拿香港护照。”
  孟哲也不奇怪了:“哦,这么说你妈是特意跑去香港生下你的,好让你一出生就成为香港公民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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