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醉不归 by 水螅-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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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哄又诈。笑盈盈的,我望着他,眼也不眨:“没想到豪哥对我这么关心,小弟真是受宠若惊啊!可是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耶……我这么个安分守己的小老百姓~要惹上大麻烦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吧?”
“!”某人剃着板寸的头上有了毛发倒竖的征兆。
“说!那批货是什么东西?有多少?你和齐晖交易的方式、时间、地点?齐晖和厉雷平时有哪些生意往来?方潋,你现在招供警方还可以考虑宽大处理,不然到时候查出你有什么——哼哼,那就是罪加一等!”一连串质问,分明已经先入为主地把我的罪定了。
又一个认定我同那批货有关的人。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说。
于是陈建豪拍案而起:“妈的!你小子不见棺材不落泪是不是?看来老子不请你去局里坐都不行!”
“豪哥,有话好说——”伙计们一见事情要闹大,忙围上来七嘴八舌地劝。我摇摇头示意他们少安毋躁,然后冲陈建豪微笑道:“没问题,协助警察办案是市民的义务嘛。”
结果我被门口那辆白色富康“请”到了警察局。路上谁都没说话,沉默伴随我直至进入一名为审讯室的房间。房间不大,但是很空,只放置了一张桌子几把椅子。房内光线暗淡,桌子上方却低低地吊了盏白亮刺眼的灯。如果观察得足够仔细,你可以发现安装在墙角的摄像头,但是没有启动,估计在我离开前是派不上用场了。
根据现有法律条文,陈建豪根本无权带我来这里。不过任何法律的实施都需要相对强大的后盾,我——至少就目前而言——显然是没有的。所以,没浪费无谓的口舌,我自觉地在拉开的椅子上坐下,调整到最舒适的状态,集中精神准备应付条子问话。
条子不是黑社会,问话的伎俩受限较多。他们通常不对证据不足的嫌犯实施体罚,不过每个被审讯的人都免不了经受比体罚更具伤害性的精神暴力。陈建豪作为一名资深警官自然深谙其中奥妙。
碰上他,算我倒楣。
巧妙探问、旁敲侧击,出言恫吓、反复质问;时而晓以大义,时而柔情感化……条子轮番上阵,累了就换下去喝水休息,蓄足精力准备再战。我却只能枯坐在椅子上,别提喝水,就连合眼的功夫都没有。顶着高压,在这眼睛被晃得发花偏偏又不见天日的屋子里,时间流动得格外缓慢。
简直像过了半个世纪,我的耐心几乎消磨殆尽,语气也由先前的彬彬有礼变得越来越不客气。唯一值得欣慰的是陈建豪也没占到便宜,他愈来愈粗重的鼻息、额际跳动的青筋无一不证明我的回答始终滴水不漏。审讯室里的气氛躁动了,就在我以为陈建豪要对我拳脚相向时,门突然被人推开——
“陈组长,这位何律师要求保释方先生。”
陈建豪狐疑地瞪我,我则摊开手,回以无辜的眼神。
律师进来了,居然是一名二十多岁的女子。她穿着藕色工作套装,模样斯文娟秀,还有一副温柔的好嗓子,看上去倒更像一名女秘书。
然而人不可貌相,事实证明这个名叫何玉婷的女人的确是个好律师。她没有一般律师的咄咄逼人,却有格外清晰的思维脉络。她轻言细语地同陈建豪讲法律,一口一个“我的当事人”,听得他一个头两个大,有火发不出,只能一个劲儿用眼刀杀我。我靠在椅背上跷起二郎腿,看似得意洋洋,其实也在疑惑这美女律师的雇主是谁。
齐晖吗?最有可能的是他,按惯例第一个想到的也是他。但——条子刚找上我他就来替我出头……这不是摆明了我和他确有猫腻吗?据我所知,他不是这么沉不住气的人。那么,剩下的只可能是……
“方先生,您可以随我离开了。”何玉婷站到我身边,柔柔地说。我掸掸裤腿儿,起身跟随她走了两步,忽地回过头,冲陈建豪露齿一笑:“对了,豪哥,我想你不会介意吧?”
“什么?”
“我要投诉你。”
“……”陈建豪的脸顿时变得五颜六色。
我扬声大笑而去。
总算出了口恶气!
走出警局大厅才发现天已微明,清冷的空气迎面扑来,深吸一口气,精神为之一爽。但见路边稳稳泊着辆黑色奥迪,何玉婷含笑将我让进后座,自己则拉开车门坐到司机身旁。
后座早有一人候着我。
正值而立之年的男人,西装革履、眼神锐利,即使坐着那高大健硕的身材也给人一股无形的压迫感。幸好这感觉及时被他鼻梁上的金边眼镜中和了不少。
他,我不熟,但是认识,免不了得扮出几分惊喜交集来:“任律师!您怎么有空到这儿来?稀客、稀客!”后者扶一扶眼镜,以惯有的沉稳开口道:“我去店里找你,听伙计们说你碰上麻烦了,索性直接上这儿来瞅瞅。怎样,小方你没受委屈吧?”
“没有,让您费心了,多谢。”我伸出右手,他淡淡勾起嘴角,握住。
任无限——前面提过,厉雷那个当律师的小舅子,年纪轻轻就在法律界出人头地了。这个,当然不是全凭实力。社会上有实力的年轻人太多太多,所以机遇就变得相当重要。任无限无疑是个幸运儿:他姐夫在黑白两道都吃得开,又提供了充足的资金给他作后盾;他岳父是司法界权威,岳母在政界任职,无形之中带来不少方便。这么一黑一白两条裙带同时发挥作用,再加上任无限本身实力不弱,自然造就了一个平步青云的神话。
对任无限而言,失去这两条裙带中的任一条都是莫大的损失——至少理论上如此。
招呼打过了,寒暄完毕了,我静静等待任无限道明来意。谁料,他打开皮夹,递了张直抵重庆的机票给我。
“任律师,这是——?”机票是明晚,不,今晚的。
“姐夫的案子要开庭了,你好歹是他的人,去探望一下不过分吧?”
“这个自然!要不是被条子缠住,我早赶到重庆去了,哪能磨蹭到现在呀!”略略停顿,我睨着他戏谑道:“呵呵,任律师,是不是所有大律师都像您这么贴心哪?为了一张小小的机票居然亲自从江那头跑到江这头来!兄台如此敬业,真叫小弟佩服得五体投地——”说着深深作揖。
任无限笑出声来:“得了得了,少给我夹枪带棒的。喏,我找你还真有要紧事来着。”
我摆摆手推开他递过来的香烟,他于是自己叼上、点火,暧昧不明的气息立刻随淡青的烟雾弥漫至整个车厢。
“姐夫这次很不乐观……”
“有什么我帮得上忙的?”
他苦笑,不急于回答,而是摘下眼镜用闲置的左手按揉眉心——好像情况真的挺棘手。半晌,终于出声道:“眼下唯一的希望是个高层人士,我不能透露他的姓名职称。但可以确定,只有他才救得了姐夫。”
“……”
“钱和打通关节的事不劳你费心,我求你的只有一件事。”他抬起头,目光隐在了镜片后,“务必伺候得他尽兴,让他心甘情愿吞饵!”
“这……总得看我对不对那位大人物的胃口吧?”
大律师骤然失笑,烟雾随笑声吞吐,呛得他本人也不免咳嗽。笑够了,他掐灭香烟,单手抚上我的脸颊:“小方,怎么连你也说起外行话来啦?你素来最有手段的,哪种男人摆不平?哈哈,怕只怕你被疼得吃不消呢!”说话间冰冷粗糙的指腹在我脸上摩挲,触感如同爬行动物的指爪。
脊柱不由蹿升一阵恶寒。
偏头避开他的触碰,我皱眉叹道:“任律师,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行单单吃碗青春饭的。我都二十七八直奔三十的人了,哪里还比得了当年?您这话不是存心消遣我吗?”
他连说“没这回事”,目光转向了窗外。我缝上嘴巴,调头去看另侧风景。
“小方,除了你我不知还能信谁……”
“……”
“那家伙有点儿小癖好,据说已经玩死过好几个了,至于残了的……压根儿数不清!就算谁在他手上有了个三长两短,我们也没处讨啥子说法去,相反,还得当它是天大的面子。这事那些个毛头小子哪扛得起?”
说罢重重叹息,以安抚的姿态覆住了我的手。
“当然,没道理强迫你把命搭上……小方,以你的机灵说不定能想到更好的法子?嗯?”
这时,车已停在“不醉不归”门前。
总算熬到头了!
目送这黑色奥迪离开,竟然如释重负。
没想到是他……
居然是他?!
齐晖曾问我:与人打交道的前提是什么?当时我答不上来,于是他给出一个答案:坦诚。其实同样的问题厉雷早已用行动给了我另一个答案:利润(也许称作潜在利润更恰当些)。
我是厉雷的什么人?绝大多数人会回答“男宠”或“情人”。实则不然。打从一开始我们的关系就不存在“宠”或“情”的元素。厉雷对我从不吝啬,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对我动心。实际上即使在床上他也留有一份理智,例行公事的成分反倒多于享乐。我们相敬如宾、从不争吵,自然也从未产生对彼此的迷恋。单看表面现象还真有几分“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味道。
事实却截然相反。
我和厉雷恰恰是因“潜在利润”而结成的合作伙伴——我需要他的庇护以求休养生息;他将我视作投资对象以备不时之需。以情爱面纱为掩护,我们进行着一场不知何时结束的期货交易。
而今,正是为交易画上句点的时刻。
下这个结论时,我正进行每日必需的健身练习。男宠有男宠的职业道德,维持一副好身材是其中最基本、最关键的一项。哪怕厉雷对我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一点依然马虎不得。不过,若以日常生物钟而论,这个时候我应该正在床上呼呼大睡。
那样的话,恐怕注意不到这般轻微的响动了……
声音从门外传来。刻意放轻的脚步声,一步步压在铁质的楼梯上,隔靴搔痒一般在耳畔厮磨。神经下意识地绷紧了,我停下手头的动作,屏息以待。
我栖身的这栋民房建造之初就设计为一楼出租二楼居住,两层楼内部并无楼梯相连。上下二楼使用的乃是架设在楼侧与阳台相通的简易铁梯。想当然尔,要在铁梯上行动轻悄——有难度,绝对有难度!眼下这位来访者走得如此安静……可以将其理解为出自好心不想打扰我安眠吗?
脚步声在门前两步处息止,换成了金属物品探入锁孔、翻翻撬撬的琐碎响声。小偷?不,这片街区是齐晖的直属地盘,哪个不要命的敢在老虎头上拍苍蝇?况且……这小偷的技术未免太拙劣了点。
秉着“锁只能锁君子不能锁小人”的原则,我这门上安的不过是一把最常见的单锁,有经验的人用一张硬纸卡就能轻易撬开。然而足足五分钟过去,门外的人仍在捣鼓,且噪音越来越大。听声音,似乎连钳子扳手都用上了。
我几乎失笑,转念一想,疑云陡生。于是有意把拖鞋趿拉得“啪哒”作响,一面朝门口走一面佯装睡眼惺忪:“谁呀?一大早的……”
“啪!”行窃工具失手落地,“噔噔噔——”犯人仓皇逃逸,“嘭!”情急之中滑倒在地。啧啧,这下摔得可不轻……我不无怜悯地摇摇头,随手将窗帘撩起一线。但见一抹细瘦的影子正踉踉跄跄地奔出巷口,一闪、即逝——
逃得倒挺利索!
不过……这家伙的背影怎么看着眼熟?好像是厉雷半年前在这儿置下的新宠乔杉杉……
杉杉我再熟悉不过了。毕竟厉雷就是在我的店里把他弄上手的。这孩子老家在黄陂,来武汉闯荡时还未满十六,巴巴地拿了别人的身份证四处找工作。本来我没准备收下他,可是后来禁不住他软泡硬磨,加上他撒娇的语气酷似我多年未曾谋面的小妹……心一软就点了头。
杉杉从此很黏我,成天跟进跟出“哥”、“哥”的唤得别提多热乎。作为回报,我待他如同手足,手把手教他城市里的生存法则——这份和睦一直持续到他上了厉雷的床。
怎么说呢这事?打从一开始厉雷就没隐瞒他的意图。酒酣耳热之际,他曾多次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我说:“九儿,你身边那个杉杉蛮水灵的嘛,让给我成不?”我笑笑,回答他:“怎么不成?让您看上是这小子的福气。”内心却颇不以为然:杉杉好歹是我一手调教过的,他会吃你那套?
谁料……
但凡是人,总有看走眼的时候。只是我万万想不到自己居然在这么一个小鬼身上栽跟头,然后难免不能接受事实,难免不能控制情绪,难免……冲杉杉大发雷霆。杉杉这孩子也倔得很,一气之下索性收拾行李住进厉雷为他购置的新居,将近半年连个电话都不曾打回来。
那么,刚才试图闯空门的是他吗?
为验证心底的猜测,这天下午我在店里留言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