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深待流年-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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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颂眨了眨眼。
王明莉眼珠转了转,朝厨房门喊道:“老板,你女朋友不承认我是你们的媒人,不打算给我媒人礼!”
宋颂没想到王明莉会直接这么说,为防她再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她伸手去拉,刚伸出手,就听到徐锐的声音传来:“没关系,我会给。”
宋颂转过头,就看到长身玉立站在厨房门口的徐锐,慢条斯里地用手巾擦着手上的水,脸上笑意温柔,不等王明莉再说什么,又道:“当然,这只限在结婚前。”
王明莉目瞪口呆,看着把妻管严的话说得这么理所当然又笑得一脸与有荣焉样子的人,深深地为老板的不要脸折服。怪不得人家能当老板,瞧瞧这脸皮厚度,我等凡人拍马难及。
宋颂转过身,低下头默默剥水果,山竹可贵了,又不能长时间放,吃不完坏了多浪费。
第二天还要上班,两人没在徐锐处多呆就告辞了。因为和王明莉顺路,宋颂拒绝了徐锐送她回家的要求。
王明莉晃晃车钥匙,“颂颂,走吧,今天我做一回护花使者。
宋颂失笑,转身朝站在门口的徐锐道:“你回去吧,我们走了。”
徐锐关上门,冲两人一伸手,“我送你们下去。”说罢,走到电梯前,按下了按键。
夏夜温热的风吹在身上,有种微熏的感觉。王明莉去开车,徐锐陪宋颂站在路边等着,空气里弥漫着不知名的花香,隐隐地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发酵。
“你们说的话我听到了。”
宋颂正在分辨鼻子闻到的是什么香味,清甜沁人,就听到徐锐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慢了半拍,才反映过来徐锐说的是什么。
徐锐总是让她惊讶,按说他不是个说话这么直接的人,可每每都会刷新认知。宋颂低头,想着应该怎么说。她不认为那些话有什么见不得人,只是不知道徐锐听到会怎么想?
一双修长的手伸了过来,紧了紧宋颂的衣领,阻挡稍带凉意的风吹入。宋颂看过去,昏暗的路灯下,男人的眼冥暗幽深。
手指微不可察地地停顿了下,顺了顺宋颂耳边的乱发,温热的手擦过微凉的脸颊,收了回来。
“我听到你们的谈话。”徐锐又重复了一遍,“我知道你很不确定。虽说是答应了交往,你抱着的也是顺其自然的想法,不管最后结果如何,你都能接受。可我还是很高兴。你迈出一步,剩下的我来就好。白头偕老什么的,现在说太不切实际,但我想告诉你,这是我最初也是最终要的结果。”
路过的车灯扫过来,灯光落入眼底,宋颂清楚地看到男人的眼里一片坦诚,找不到任何不满。
☆、亲戚
宋颂笑了,不是淡然或客套,笑容如涟渏般从眼底漫延,微弯的眼和翘起的嘴角无不显示着主人愉悦的心情。
“我虽然有些悲观,但还不至于绝望。对于感情,我也没有圣母到为了怕人尴尬,或不好意拒绝而接受。对我来说,接受就是接受,没有所谓的我走一步你走九十九步,可能我脚程慢了点,反映迟钝了些。”宋颂眨了眨眼,“但是两个人并肩走难道不是更轻松吗?还是说你喜欢做独行侠?”
看着眼前笑意盈盈的女子,徐锐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胸口有热流在翻涌着,摇了摇头,无声地呼出口气,“对此,不胜荣幸。”
王明莉的车停在了离两人不远处,静静等待着。
徐锐微低下头,额头抵着宋颂的额头,太过接近的距离,似乎能从眼底望到心底,轻噌了噌鼻尖,“我等着……”等着有一天,这双眼里满满都是他。
坐到车里,宋颂朝车窗外的徐锐挥了挥手,离开。
生活用文艺点的说法来形容,就是如同盒子里的巧克力,没拿出来,就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口味的。宋颂看着站在楼梯口的人,只想说,盒子里也有可能下一颗不是巧克力,而是一颗和巧克力相似的动物便便?
感觉到有人走近,楼梯旁的人抬起了头。是一个四十岁出头的男人,盛夏的天气里,一身合身的西装穿得一丝不苟,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连脚下的皮鞋都擦得锃亮,反射着黄昏的余辉。
宋颂停下脚步,静静地站在路边。西装真是件神奇的衣服,比起女人衣柜里让人眼花缭乱但永远少一件的衣服,这件可以让男人出入各个场合而不会失仪的衣服可算是万能战衣。同样,也因为它的实用和普遍,不管是跑业务的小职员还是身居高位的大老板,看上去穿的似乎都差不多。别以为大老板穿的就一定是名牌,小职员穿的就是地摊货,多的是大老板不在乎形式,小职员一掷千金要档次。所谓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可惜这道理太多人太早知道太晚明白。
男人起身朝宋颂走来,脸上的金边眼镜衬着笑容,衣冠楚楚的样子显得格外斯文。
面无表情地看着人走近,眼睛落在系得紧紧的领带上,脑中无意识地想着,莫非男人天生比女人耐热?君不见,夏天满大街的展示美好身材的热裤和背心,可有看到男人这么穿?再热,也是短袖加长裤,了不起换成沙滩裤。貌似,徐锐也是这么穿的,就是没系领带,或许下次可以问问他是怎么抗暑的。
“颂颂,你下班了?”男人一脸和气地打招呼。
“嗯。”宋颂简短地回道。
“你这闺女,怎么都上班工作了还是这么不爱说话,真是拿你没办法。”皱着眉头,轻摇摇头,眼里的笑意和说出的话组成了一个对晚辈无奈而又纵容的完美长辈形象。
宋颂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男人看宋颂不接话,干笑了两声,掩饰了尴尬,“你什么时候搬来这里住的?怎么也不说一声,好来给你帮忙,你自己一个女孩子怎么弄得来啊!”
“两年。”
男人疑惑地看着宋颂。
”我搬到这里两年了。”宋颂好心解释。
闻言,男人脸上的笑挂不住了,勉强笑道“这样呀?你应该通知我一声的,你父母不在了,还有我呢,一家人不用这么见外。”
“哦。”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男人眼角抽了抽,看宋颂油盐不进,也不好意思再说些什么,讪讪地道:“那我还有事,就不上去了,你把手机号码给我说一下,你记一下我的电话 ,有什么事可以给我打电话。”
“我的手机没电关机了,打不通,你先记下号码吧。”说完,宋颂报了一串数字。
男人掏出手机,记下电话,然后和宋颂告别,匆匆离开。
宋颂目送人走远,转身走进电梯。按下楼层,倚着墙壁,看着数字依次跳跃。
人是群居动物,不适合离群索居的生活。从国家,到家族,再到家庭,似乎不管人多还是人少,总离不开一个家字。百度百科:家,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生活的地方。
如果以血缘来算的话,那刚刚的男人,算是宋颂的家人。
宋颂的母亲是独生女,姥姥姥爷在宋颂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记忆里那是两个很慈祥的老人,总是在逢年过节见面时,抱着宋颂喊“我的小宝贝,我的小福星!”当时,宋颂不明白福星是什么意思,后来才知道,在她出生的那一年,家里出了很严重的事,差点就撑不住了,然后,母亲发现怀孕了,再接下来,很神奇地,事情都迎刃而解,事事顺遂了。从此,二老就把福星挂在了嘴上。
宋颂小时候不了解,大了自然懂了。哪有什么福星,父母能否极泰来,不过是因为有了宝宝,有了牵挂和后顾之忧,才拼命去完成的。如果说真有福星,那只能说,每个操碎了心的父母都是儿女的福星。
宋颂的父亲宋明文则是长子,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宋明义………就是刚才的那个男人。
宋颂的奶奶年轻开始守寡,最自豪的事,就是把两个儿子拉扯大,并且出人头地。诚然,宋明文当初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引来街坊邻居羡慕纷纷,老太太腰板挺得那叫一个直。那个年代,谁家出了上大学生,真是相当于古代中状元的感觉。可是很快,直起的腰板又弯了下来。就在要去报名的时候,正在上中学的弟弟突发急病,进了医院。原本辛辛苦苦准备的学费当做了医药费,很快转成了各种药水。
眼看,开学的时间就要到了,小儿子又生死未卜,老太太愁得牙疼上火。能凭一介妇孺,在物资不宽裕的年代供出两个学生出来,足以看出老太太性格坚韧。原本她打算得很好,家里现有的钱足够让老大上大学花用,老二还在上中学,离大学还得几年,等到了该上的时候,老大已经毕业有工作了,再供出一个大学生,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计划得很好的事,现在被全盘打乱,不仅是老大现在上不了学,老二的生死还不知。饶是她见惯风浪,一时也乱了手脚。
最后,宋明文给母亲做了决定,对守在病房前,彻夜未眠的母亲说,他要去工作,不上学了,挣了钱让弟弟以后上个更好的大学。
老太太守了半辈子寡,再苦再累也没掉过一滴泪,听了大儿子的话,在病房前哭得撕心裂肺。
之后,不管宋明文的工作做得多出色,甚至自己做了老板,手下养着一堆的大学生,老太太总觉得是亏欠了他。
这些,都是在宋颂奶奶生病住院时,宋颂在旁边伺候,陪着老太太说话,一点一点知道的。她一辈子讲究问心无愧,只这件事始终让她心难安。
这个用她瘦弱肩膀撑起一个家的老人,没有对她的半生的辛苦说过半名怨言,反而总是念叨着哪里做的不够好,屈着了谁。
为此,宋颂真心庆幸,老人是在睡梦中溘然长逝,而当时,有儿孙绕膝,合家欢乐。
作者有话要说: 作为一个见识少的新人,能说被点击吓到了吗?悄悄地说一声,能留下爪印吗?不然伦家会以为在唱独角戏……对手指,(虽然是和独角戏差不多)
☆、狗血
进了家,把包扔到沙发上,宋颂进卫生间洗了洗手,走到冰箱前,拉开门,抓了个苹果出来。
咬了口果肉,清甜沁凉的口感缓解了有些闷的胸口,转身把自己甩上沙发,接着,房间里只听到牙齿与苹果接触的“咔嚓”声。
对于讲究家和万事兴的大中华来说,感动什么什么的人物从来不会是在工作或能力方面有大的突出贡献的人,或者这么说,评选这类人物,工作方面的表现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不管你是在业界咤吒风云还是默默无闻,都没意义。只是说当你工作出色的同时,还能做到对父母关怀倍至,更有做为榜样的价值。
人之所以被称为高级动物,没在物种进化时被淘汰,反而成为食物链的顶层,除了大脑发达还因为人有感情。新生命在期待中降临,从嗷嗷待哺到长大成人,把最好的捧到面前,有一点风吹草动就感同身受,恨不得能替而代之,多少歌颂父爱母爱的诗词歌赋,说的就是这种爱的无私和伟大。动物尚知护幼崽,何况做为灵长类的人。虽说养儿防老,但没有哪个父母真是把子女当做一个投资项目来经营,只为了在不久的将来有个丰硕的回报,在一旦发现前景不理想时,像股票一样抛售。当然,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少见多怪之下,总有些父母拿孝道当做钳制子女的工具,以求对其的百依百顺,这种极品父母也是有的。
虽说母爱伟大,但总会有些奇葩混在其中,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而作为承受方的子女,面对父母的无条件宠爱,得有多大脸才会享受得理所当然还回过头来抱怨没有得到更好的?从予取予求到最后贪向无厌,是父母的悲哀还是教育的失败?
抬手把啃完的果核扔到垃圾桶,宋颂从茶几上抽出张纸巾擦手,白皙的手指秃秃得没有一点修饰,修得短短的指甲上只涂了层透明的护甲油,比起同事们的五彩斑斓,素得让人汗颜。轻轻握了握,转了转手腕,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宋颂对此很满意。
从十指不沾阳春水,一路到现在,用了多久?
有句顺口溜是这么说的,“老大横,老小娇,中间夹个受气包。”是说子女众多的家庭,父母对待的不平等。
宋明义是个幸运的人,在宋明文下学出外后,宋母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他的身上,虽说一场病花去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但上有母亲省吃俭用,下有哥哥节衣缩食地把工资寄回家,他一路顺遂地上了高中。在考大学那年,宋明文经过几年的打拼,工作也有了起色,为了让宋母放心,就让弟弟把学校报到了他在的城市,兄弟俩互相有个照应。
宋明义也算是争气 ,上的专业是最热门的,每年的奖学金也都有他的一份,大三时,又交了个同校的女朋友,前途一片光明。
两个儿子,一个在名牌大学,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