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我的梦13-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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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老虎队比赛。我们赢了9场,但是通过这些比赛我们并没有得到什么。他们和我们将在亚锦赛碰到的对手打法完全不同,而且我们练习的是不会在比赛中使用的战术。
整个巡演赛中我们使用的都是1…3…1阵型,但是在亚洲锦标赛上并没有采用这个。我很高兴我们没用,因为这个阵型我们打得很糟糕。在这个阵型中,巴特尔必须打边锋,这对他来说太累了。你不应该将一个体重310磅的人当防守小前锋使用。他会因为在防守的时候跑来跑去太疲倦而没有力量在内线进攻得分,而内线是我们真正需要他的地方。我告诉教练:“巴特尔太累了,你可以在第一节的最后一分钟将他换下来,这样他就可以利用这一分钟再加上暂停的两分钟来休息。”我认为这是个很好的想法,NBA就是这样对待奥尼尔和其他一些重要球员的。这是表演赛,为什么不试试呢?“不,”他说:“最后一分钟很重要。”
休息在中国篮球界好像是个贬义词。可我觉得休息没什么不好。特别当我们进行了长时间不很有效的训练后,休息显得尤其重要。2000年奥运会之前的两星期,我们的队医说整个球队很累了,需要休息。我们已经训练了六个月,比赛30场来做准备。教练说:“飞往澳大利亚要12个小时,他们可以在那时候休息呀。”
我们在2003年的亚洲杯上没有使用替补队员。当时我们的教练蒋兴权相信,除非你被罚
下场或还有一次犯规机会,否则你就得呆在场上。这几乎在跟韩国的决赛中毁了我们,因为他让刘炜在上半场得了四次犯规。刘炜是我们的首发组织后卫,而且是我队唯一能够突破对方紧逼防守的球员。他在上半场尾声因四次犯规坐在板凳上。下半场开始又上场,在第三节早些时候又被罚犯规下场。
我们赢得亚洲冠军,最让我开心的,除了知道我们获得了进军2004年奥运会资格以外,也许是焦健参加了击败韩国队的比赛。他就是我以前提到过的那个———因为没有有效护照而不能随国家青年队出国比赛的那个球员。他是首发阵容之一,但在最后一天,他们把他刷下了。他是刘炜与我的好朋友。有人告诉我他长得像昆丁·瓦伦天奴。当时我不知道谁是昆丁·瓦伦天奴,但只要他很帅,长了个大鼻子,那就是焦健。
他也几乎没打成亚洲杯赛。在训练营的最后一天他们还需要作出决定,是让焦健去还是让另一个21岁的前锋莫科去。焦健年龄大得多,效力于北京队。他防守很努力,也能抢篮板球,球队从不需要担心他的得分能力。他能得分,但不足以打败你。他只是个跳投手,而且他的投篮姿势很难看。他投篮的那只手的第一个指头被切掉了,他投篮非常快,好像他拿不住球一样,但他的投篮不错的。有时侯比赛结束了,记者会说:“嘿,焦健今晚打得不错。他得了几分,8分吗?”然后他们会看着得分表说:“什么?他得了22分?”他就是那么个人。你在场上找不到他,但在比赛结束时你会发觉他得了好多分和篮板球。总教练想要莫科,但李元伟经理希望焦健能去,他最后成功了。现在在这两人中挑选已不是很重要了。这是球队的最后一个位置,而不管怎样这个球员的上场机会不多。
焦健还是在和韩国队争夺冠军的比赛中上场了,他抢了个非常关键的篮板球,并在被犯规上篮得分,因此得到了额外的罚球。在赛后的颁奖仪式上,我把我的最有价值球员奖杯给了他并说:“这是为了那个上篮和罚球!”
那次巡演中很多场比赛的场地地面很不好,有些球场连空调都没有,因此我们出了很多汗。在条件差的地面上出汗很容易造成伤害。在一次比赛前的早上两小时训练中,我扭伤了腿肚,但是CBA不可能让我缺席比赛。我不想这么说,因为希望我和队友得到一样的待遇。但是我知道很多人花钱是来看我比赛,而不仅仅是球队。尽管选择休息更明智,但可能的话,我还是想比赛,因为我们是在一个很小的北方城市。对那里的人来说,这可能是他们唯一看我比赛的机会。
1…3…1阵型对我们的教练蒋兴权来说,就好像是你起居室里一个非常贵重的椅子,你不能扔掉它,得向所有的人展示它,但是你从来不坐。他喜欢这个阵型,我知道其中的原因。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去看他指挥国家队打韩国队。这是中国队第一次面对1…3…1阵型,所以我们不知道怎么打。我们赢了比赛,那是因为我们有一个伟大的外线投手,吴庆龙,在最后三四分钟时共拿下了20分。他投了很多三分球,很远的三分球,很远,比如是离三分线5英尺外的三分球。在4分钟内他投进了6个,所有的球迷都疯狂了,他们在喊叫。那个时候,我一边吃着冰激淋一边看比赛,这是我第一次到现场看国家队打球。那就是我们的教练爱上1…3…1阵型的时候。因为尽管韩国队输了,他们用这个阵型领先了我们36分钟。
我加入国家队的第一年,我们开了一个会,教练谈到了这场比赛,谈到中国队是如何拼命打球并在最后一分钟赢得了比赛。他特别指出那场球赛中上过场的球员,让我们看一看,所以叫他们站起来。我不记得了,大概有4个人站起来,我也站了起来,教练脸上的表情很诧异,问我:“你也在那儿?”“是的,”我说:“我是观众席上的球迷。”
我觉得中国的球员要想成为更好的球手得学会篮球英语。在英文中,你说“elbow(肘部)”,那么每个人都知道是在罚球区顶部的角落附近处。但是用中文的话,要花很多词语来描述这个点。或者比如说,“罚球区(thepaint)”,在中国,是叫“三秒区域”。如果我在中国说“去罚球区”,没人理解我说的意思。
我们练习了很多挡拆战术,但是也有点不同。在中国,挡拆战术就是将球带给中锋然后
上篮,后卫基本上不投球,尤其是远距离跳投。在美国,后卫首先利用中锋作为跳投的掩护;第二个选择是后卫拼命来到篮下然后得分;第三个选择是让中锋做另外一个掩护然后再试一次;可能第四个选择是将球传给中锋让他去上篮,但前提是没有人防备他。在NBA几乎不可能没有人防备你。在NBA挡拆战术还有很多叫法。如果火箭队有人说“拿”,或者“拖”、“前面”,这些都是不同的挡拆战术打法。这些名字告诉你应该去球场哪个地方,站哪个位置,而且第一选择是什么。在中国,我们在不同的位置采取这个战术,但是我们没有特定的名字。用中文告诉队友应该去的地方花的时间太长,我们可能每次都会违反24秒内必须投篮的时限规定。
这些对我来说都是新的知识。我理解他们为什么这么打,如同我了解为什么在NBA会比其他地方都会更多采用一对一盯人一样。这是因为许多球员的能力水平很高。有时候这可能是你的最佳机会,因为NBA的球队防守都很棒。在我和美国球员对抗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人能够运球这么快,或者投球距离那么远。
对我来说,在NBA和在中国打球的最大差别之一是,NBA球员从来不表现出他们害怕。我在CBA盖了那么多次帽,使有些球员不再试着在我面前投篮。在1999到2000年赛季,我连续地在三场比赛中得了“三双”。大部分“三双”是指得分、篮板和助攻。但我的是指得分、篮板和盖帽(“三双”就是在三个方面都取得两位数成绩)。此后我只得过一次“三双”,那是在我CBA剩余生涯的下个赛季。几乎每个CBA球员都不再在跟我对抗时投篮了。我想在NBA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人人都想在我头上灌篮,没人害怕。如果我盖了他们一次、两次,他们会继续试。我喜欢这样。尽管这意味着我要做更多的努力,但是打球就是应该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