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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闪蝶-第11部分

小说: 闪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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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上,他爸爸倒是真的来了。不过是道歉来的。他们父女抱在一起,我悄悄退回屋里,把空间独自留给他们。我看到床边的《庄子》,被我昨晚随意放着,一页一页的纸在风里翻动。我知道,像他爸爸那种人,暴躁是永远的主旋律,善心发现不过是昙花一现。
  林音回家了。暴风雨暂时平息了。这里充满这悲哀和压抑,我决定要走了。在城里,像是有个无形的磁铁,在不断诱惑着我,我心烦意乱,不想在这里再多呆一秒。我最后去趟林音的家,同她告别,顺便要回我的围巾,可保姆人间蒸发了。
  我回到自己的家,打点好行李,把《庄子》一把火烧成灰烬。有人敲门,“林音吧?”我想,这孩子肯定是舍不得我。
  警察站在门口,“是伊蝶女士吗?”
  “我是,你们有什么事?”我不由紧张起来,会不会以前那个夜场暴露了,警察逮捕漏网之鱼来了?
  “你涉嫌谋杀被捕了。”
  什么?涉嫌谋杀?这是我这辈子听过最不好笑的笑话。他们给我戴上手铐,警车飞驶,就这样,我又回到了城里。
  我在监狱里待了三天,吃了三天牢饭。从前的姐妹说监狱里的馒头特别好吃,现在我也吃到了,和土也差不了多少。一开始特别害怕,我怎么就莫名其妙担上了谋杀的罪名?我没钱请律师,我很担心自己会稀里糊涂地被枪毙掉。
  三天后,有人来找我,那人叫马二虫子,夜场经理最得意的跟屁虫。
  “哟,哟,真没想到,才几天没见,伊蝶啊伊蝶,都已经会杀人了!”
  “我没有!”我懒得理他,他来这里,准没好事。
  “那到底怎么回事,说说啊,说不定我还能把你捞出去。”马二虫子坐在凳子上,大腿翘着二腿,慢悠悠点支烟,一脸准备听戏的表情。
  “我怎么知道怎么回事?我杀谁了?”
  “林老头啊,你不认识他?”
  “胡说,他是得心脏病死的。”
  “伊蝶,这你就太天真了,你真以为法医会查不出来真正的死因?你说你,杀人也不毁灭证据。林老头被你用围巾勒死后,你怎么就把那条围巾随便扔呢?警察一查,好家伙,全是你指纹。”
  我听后全身冰冷,各种思绪纷至沓来,如果马二虫子所说不错,这一定就是小李的阴谋。
  “伊蝶,你不说话,这算是默认了?”
  “那条围巾我借给别人了,我没杀人!”
  “哦?”马二虫子身体前倾,脸上的表情耐人寻味,“借给谁了?”
  “他家保姆,姓李。”
  “这样啊,那这么说你是清白的喽?”
  我从马二虫子那接过来烟,一口一口地吸着。
  “那既然这样,我可以替你担保,怎么样?保你出来。”
  “然后呢?"我问
  “没然后了呀,反正你也没工作,回我那呀,自从你走了,顾客可是少了不少。”
  我沉默不语,内心纠结。如果这次回去,我清楚,很可能会沉沦到底无法自拔;如果不回去,我下半辈子就可能只好困在监狱里了。
  “哎,这有什么犹豫的?你又不是没做过,做妓。女这一行,做一次是妓。女,做一百次也是□□,做一次只能得到一笔生活费,做一百次就足够你养老。再说,靠腿儿活吃饭的又怎么了,那就不算是劳动了?你不会真打算入册吧?我告诉,监狱里全是同性恋,这可比你在外面摆地盘子恶心多了。狱警也是臭子点,你在里面,只有更惨的份儿。”
  马二虫子剖析无情,却言之有理。我答应了。几天后,我被接了出去,当天晚上没有好好休息,就被他们强迫着回到夜场。警方开始对小李全城通缉。
  夜场笙歌乱,酒肉臭,五光十色的霓虹天天对我挤眉弄眼。长时间的透支,身子一点点衰弱下去,和同龄女孩比,更显苍老,皮肤暗黄,长了不少斑斑点点,每天不画妆,不会出门。可比外貌一天天丑陋下去还要可怕的是我快要麻木了,我没有了新的思想,旧有的支撑着我的那些观念早就被淘汰了。我走着,却不知道为什么;在酸臭粗鄙的酒囊饭袋中间笑着,却没了恶心的感觉。肉体烂得不成样子我也认了,可灵魂无情破裂一片片剥落,散落地上,被来来往往的人和自己作践着。生活是什么还说不上来,赖在身边不走的却是这许多的渣滓!
  七月一号的下午,我还在床上睡着,头疼欲裂。手机突然响起,那头是林音,哭得很伤心。我知道,她落榜了。
  林音告诉我,落榜之后她妈妈便决定把她嫁人,她绝食抗议换来的却是一顿暴打。她离家出走了,除了我这里,天大地大,已经无处容身。我跟马二虫子请了假,连夜把林音接到自己身边。在汽车站找到她时,林音正发着烧,头发凌乱不堪,双眼红肿,嘴唇被咬得发紫。我拉开她的衣袖,看到的是被皮带狠抽后留下的红印,鼓起来,快要滴出血来。
  照顾了林音两天,她的烧总算是退了。这两天里,她几乎都是半昏迷状态,偶尔胡言乱语,好容易睡着了,却又被恶梦惊醒。等她情绪稳定下来后,我带她去了新开的迪士尼乐园散心。
  那天是工作日,乐园里的人并不多。跟着动漫人物的游。行走了一段后,我们去了恐怖屋。说来好笑,我跟林音,一个麻木,一个伤心,在恐怖屋里,谁都没感觉,虽然一会有夜叉喷火,一会又是恐龙非常逼真地叫着,我们做的车子也时上时下,有种云霄飞车的感觉。过了恐怖屋,便是海盗峡谷,我带着林音坐着快艇在峡谷漂流。我跟别人学过开车,开车的风格属于奔放型的,这也就是我迟迟不买车的原因,我开船也一样,我把船开得飞快,不时急转弯,水流溅起,和洗凉水澡差不多。峡谷两边,是两人合抱般粗的树,非常密集,有些已经长到了悬崖峭壁上。在树干处,有三两只猕猴羡慕地望着我们。
  “姐姐,你别开那么快!”
  “啊,速度就是激情,林音,你就缺这个!”
  刺激舒缓了压抑,等上岸,林音的情绪好多了。我们接着去最高处的瞭望台,从台里的望远镜,可以看到迪士尼的全貌。我们坐在塔里,背靠背。
  “姐姐,我不想回家了。我想跟你一样,在社会里闯荡。既然你能过得那么好,我想我也能。姐姐,你在哪里工作,你们那里还收不收人?”
  “姐姐我啊,”我把烟掏出来,又把烟放回去,“在一家酒店上夜班。不过那里不招人了。现在是暑假,可以先在我家住嘛,到底是上技校,还是提前工作,都不着急做决定啊。”
  “我不想上技校,别人都说,上三年技校,跟没上差不多。”
  “但多上几年学其实也不耽误什么啊,年经轻轻的,你也什么不会,工作也不好找啊。”
  “可姐姐你也不是没上高中吗?”
  “我啊,我,我这是运气好。”
  “那好吧,我再等等看吧。”
  我看了下表,离12点差3分钟,我拉起林音就往山下跑。
  “姐姐,你要干嘛?”
  “跟着我跑就是了,快点,别错过了!”
  我拉着林音一路跑到广场中央,气喘吁吁。
  林音比我小几岁,体能却好许多,“别错过什么?”
  我半弯着腰,大口大口喘气,伸出手指头,“十,九……三,二,一!”
  话音刚落,四周的喷泉倏地喷起,形成三米多高的水墙,一层又一层,把我和林音围在中央。
  “哇!”林音高兴地蹦了起来,又把我紧紧抱住。
  喷泉持续不断,水珠滴滴蹦落,大珠小珠,欢快灵动。阳光变得温柔起来,黄鹂和八哥的叫声清脆婉转。喷泉过后,一道彩虹横跨广场,林音抱着我,伸手去抓它,我相信她是把彩虹握在手心里了,因为她笑得就像是彩虹。
  就这样,林音在我家暂时住了下来。晚上我出去赚钱,白天,她就在家里做一些零散的工作,还有做饭。每次回家,我都很小心,在夜场都要认真洗澡,任何一点的烟味酒味我都不能带进家里。林音总对我感到抱歉,似乎不劳而获寄居别人篱下总是一种会让良心不安的事情。她也总想弥补。每次的饭她都做得很用心,当然,好不好吃又是另外一回事。每次回家,家里地板都是被用抹布一点点擦过的,窗明几净,几乎纤尘不染。
  林音的出现让我一个人的灰暗的生活多了些慰藉。同时,夜场那里,情况也有所改善。

  第 14 章

  我遇见一个人,他叫做周贤。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总是举止优雅,基本来夜场也就是找我们陪陪唱歌而已,从不动手动脚。他似乎去过很多的地方,知道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当我被其他顾客威胁的时候,他总能及时出现并把事情解决得很好,照顾到双方的面子。他曾经带我出去兜风,那天夜里,他开着车,我们把城绕了一遍,最后来到河边,站在桥上,像一对初恋的情侣那般羞涩。风静静吹,第一次,有了怦然心动的感觉。他告诉我他喜欢我,想把我从风尘里救出去。
  一天下午,我刚从床上起来,两眼还是朦朦胧胧,睡意也没有消除,头疼欲裂和往常一样——不过这没有对我造成困扰,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疼痛。林音的情绪有些高涨,双手盖住我的眼,把我带到客厅。我一看,哇,好一桌丰盛佳肴。我以为今天是什么节日,而我却忘掉了,林音却说这只不过因为她想报答我的缘故。
  我从来没想我对她的付出要有回报,但显然,林音并不是一个喜欢吃白食的女孩。她的自尊心很强,也很善良,在某些方面,又很单纯,至于长相,虽然不能惊艳众生,但清纯秀丽,如果换个环境,不经受她现在正经受的这许多折磨,她的人生,可以精彩。
  饭菜正要开动,门铃却响了。来的人是周贤。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我家的地址的,但他就在那里,笑得不怀好意。我本不想给他好脸色,佯装生气把他拒之门外,可不仅他对自己受到的不礼貌的接待发了许多牢骚,林音也错把他当成我的男朋友而热情招呼他。
  他进来了,坐下了,和我们一起吃饭,显得倒是拘束。林音为了让我们单独坐,特地去厨房炒了新菜,炒得很慢。我拿出葡萄酒招待他,酒喝了一半,林音总算把菜炒好了,坐下一起吃饭,时不时用眼睛偷瞟我和周贤。周贤给我倒酒,打翻了杯子,酒将白色的衣裙染红。周贤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一个劲地道歉,反而不好意思的人是我了。我回屋换好衣服,出来,听见的便是林音愤怒的喊声。我快步来到客厅,周贤正抓着林音的手,把林音往怀里揽。林音挣脱不开,一脸惊恐。我把周贤推开,大骂他是个混蛋。周贤夺门出去,我看不见他的表情。
  林音吓坏了,泪水涟涟,她回到屋里,把门反锁,无论我怎么说都不开。那天晚上,我就坐在门前,靠着门,望着天花板,没有泪水,泪水早就流干了。我以为我遇到了对的人,结果无非又是个笑话。我开始觉得我不配拥有幸福,在孤独的牢里,被判了无期徒刑。我真的很不会看人,我本以为周贤人品很好,至于经常去夜总会,不过是所有富家子弟多少会有的毛病罢了,现在看来,不过人面兽心。
  第二天上班,周贤来了。他跪在我面前,说是喝多了酒,一时冲动,发誓再也不会犯错了。我竟然被他感动了,几乎在瞬间就对他的话深信不疑了,我反过来安慰他,甚至主动投怀送抱,像只绵羊把自己送到豺狼的巢穴里,还希望豺狼会爱上自己。
  这天下班后,我这里的头牌王樱要去嫁人,去给一个中年富翁当二房。我们所有人都去给她庆祝,羡慕的有,嫉恨的有,真心祝福的有,看笑话的也有。我喝多了酒,醉醺醺回到家里。路上行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街坊邻居看见我全都低声私语,我都习惯了,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即使是他们的生活的外表下,也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垃圾场,而他们却喜欢用道德批判来衬托自己的高尚。多么不虚伪的高尚!
  踉跄回到家,拿钥匙的手不停颤抖,门里是家,一个安宁的地方,风吹不到这里,嘲笑也会在门前止步,可我开不了这扇门。最后还是林音给我开的门,她表情冷漠,见到我,第一句话就是,“你是个小姐?”
  我推开她,把包扔在茶几上,把自己埋在沙发里,捂住快要裂开的头颅,不想回答她。
  林音把我拉起来,“回答我!”
  我很不耐烦,把她推到一旁,挑衅地说:“是又怎么样?你以为我们每天吃的、穿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都是自己长脚跑来的吗?”
  “我,”林音下意识往后退,我记得,她眼里噙着泪水,“我没想到你真是这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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