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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王七七生活小说之我的婚恋生活-第6部分

小说: 王七七生活小说之我的婚恋生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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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打开的时候他想要跟进来,我伸手去推他,用力过大,买的饭里面的汤汁晃出来了,洒在他衬衣上。他低下头看看衣服:能让我进去洗洗吗?我因为心虚,让他进了门。他径自去了卫生间,我放下包,拿出我的饭,还好还好,只是汤洒了,饭还能吃。我去厨房拿了碗把饭倒进去,然后收拾了饭盒袋子,擦了擦餐桌上的饭汁儿,然后洗了手,坐下来吃饭。过了会儿他出来,拿着他的衣服去阳台晾晒,我撇了一眼,只洗了被弄脏的那个部位,而且还没洗干净。看到他光着膀子,我过去拿过他的衣服重新去洗,然后对他说:先找个衣服穿上。我很认真的帮他洗也还是能看出有被污染过的痕迹,罢了,我记住了牌子款式和号码,等饭后去商场买个新的还他吧。我出去的时候他光着膀子坐在沙发上,我:不是让你先找个衣服穿上吗?他张张嘴没说话。我把衣服晾好,回去卧室,他184,我168,我最大的衣服他也是穿不上的,我忽然看到一个大披肩,拿去给他。他接过去的时候表情傻了,他指指自己:给我穿的?我不再看他,但前后几眼还是看到他裸着的上身,细腻,皮肤很有光泽,但不娘,肌肉不明显,没有啤酒肚,是个好货色!他摇摇头,还真的比划比划:貌似穿上也没什么效果,前面敞着的。我已经坐下吃饭了,边吃边说:那也比光着强。他顺从的穿上了,然后抬头看我:穿上了。我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回头看了他,然后就笑的前仰后合了。他没有生气,反而故作无辜状:我就说嘛。不过看我开怀大笑,他也很开心。自知自己笑过了,我转过身不再看他,继续吃我的饭,但明显心情放松了。吃完饭我也没再看他,把他留在家,自己拿包出门了。他那个牌子的衣服,普通商场没有卖的,我打车去了附近的南京路。衣服是有,可是因为是新款,太贵了。我纠结要不要给他买个其他牌子有折扣的,想了想还是算了。我狠下心买了,魏森,穿了这衣服就赶紧消失吧,你一出现我准没好事。我忽然想起我那被筛掉的文,心想:不会是那时候被我拒绝了,他故意给刷掉的吧。算了,想继续在杂志社混,就不能得罪他,方月说的对,拒绝的不要太过,魏森这种一直高高在上的人,是要面子的。于是改变主意,准备回去后好言劝走他。
  我回到家的时候,他在看东西,竟然还披着我那个披肩呢。我没管他,心想这家伙够傻的,拿出买来的衣服帮他把吊牌减掉,然后扔给他。他接住,抬头看我。我丢下一句话:换了衣服就走吧。他坐着没动,继续看东西。我:我说的话你听到没?他:我都知道了。我:你说什么呢?他晃了晃正在看的本子,我的日记!我忽的跑过去,把日记本夺过来:你怎么能看我的日记呢,这是隐私,隐私你知道吗?然后我把他从沙发里拽起来,推着他和他的衣服往外走。他忽然抱住我,箍住我乱颤的胳膊,他说:念宝,试着跟着你的心走,好吗?我没动,是的,我的心,虽然我不敢承认,但大约是喜欢他的。
  (我的日记里关于他的之一:我生病最严重的三天,他在照顾我,我居然没有忌惮他的身份,反而因为他在,心里觉得很舒坦。近看了他的手,他的脸,居然会有点心动,我也犯了“花痴”?
  我的日记里关于他的之二:今天早上他接完电话就走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空落落的。
  我的日记里关于他的之三:搞什么,忽然来社里高调追求…我不想那样对他的,我到底是怎么了?
  我的日记里关于他的之四:一周不落落人,男人就这么追人的?追着追着自己就追丢了…)
  他松开了我,扶我一起坐在沙发上。
  他和我说了一些话。他说:念宝,我觉得你活的太压抑。像你日记里说的,你只会谈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那么,你如何能保证你谈的这场恋爱就一定能结婚呢。你和你的恋爱对象需要经过相处,经过磨合,所有事情都感觉相处起来和谐美好,你们才会结婚。如果,这个过程并不顺利呢,你们也一定要结婚吗?应该不会。既然如此,你所谓的为了结婚的恋爱也只是一种概率事件。你日记里写的,你其实对我有感觉,不如放轻松些,和我试试看。当然,我也说过了,我可以先给你婚姻,只要你愿意。
  我想我大约是真的活的太累了。父母传统的教育,使的我做事大多沉稳持重,考虑任何事情都多了一份谨慎。在东东之前,我有过很多机会可以谈恋爱的,却最终没有,只因为那是在不符合恋爱发展的学生时代。我初中还不懂爱情,是因为没遇上,高中遇上了,对方也是喜欢我的,可我愣是给拒绝了,此后多年想起来都是难过的。自从魏森追我后,我心里对他是有感觉的,我也有想过:先不说古代,放眼当下,门第不对等的婚姻也是有的,而且并不见得他们就不幸福。门当户对的,也有很多最后没有好结果,什么事情都不是那么符合社会定律的。
  他看着正在思考的我不做声,他给我时间让我考虑。这天晚上,我忽的转变了心念,决定放纵一次,和他在一起,就当是做一场不知结局的梦吧。我甚至都想好了,如果结局是好的,皆大欢喜;如果结局不好,我就离开S市;回去父母身边接受相亲,找个父母喜欢的人安心结婚过日子。
  刚买的衣服需要洗洗再穿,这晚他没法回去。我答应了和他相处,他很开心。大约怕我撵他走,他可怜巴巴的看着我:我第一天上任,你忍心我出去裸奔啊?然后低下头看看自己,说:难不成你打算让男朋友穿成这样出门?既然喜欢他,又答应了和他谈恋爱,我决定认真对待这份感情。我走向他,拿手机给他拍了张照片,然后亲自给他解下那个搞笑的披肩,又给他拍了一张,他靠近我的手机看照片:不错,我不介意你拿去当屏保。他已经确认我对他是有好感的,所以说话不再那么板正。他的靠近让我有些紧张,我用手指拨了他一下:离远点。不敢看他裸着的上身,我去洗给他买的新衣服。他不让,自己拿着去洗了。看他的手就知道没干过什么家务,不过新衣服无所谓了,清水漂一下就可以,我放任他去表现。我坐在沙发上翻看着刚给他拍的照片,不得不承认,魏森,真的是那种会让很多女人无法拒绝的魅力男人,所以我也会为他“着魔”了。这晚他很自觉的睡沙发。
  第二天,我去买了早餐,我吃完要去上班。他因为衣服不是太干,所以待在家里,告诉我说,今天事不多,他不用过去。我心想,他大约还会接着看我的日记。无所谓了,关于他的最隐蔽的秘密都被发现了,日记里其他的东西大约没有什么是需要忌讳的。这天中午我没有在社里吃,买了东西回了家里。他竟然不在了。我往阳台上看,他昨天被我弄脏的衣服还晾在衣架上,已经干了,我帮他收了起来。吃完饭拿手机看,才发现有他的未接来电,我中午下班后他打给我的,大约那时候我在着急赶路没有听见。另有一条信息:念宝,集团临时重要会议,回见。
  因为是正式交往的第一天,他显然开完会回去好好收拾了自己。不同于昨日的沧桑,今天的魏森格外令人眼前一亮。他没有提前告知要来接我,所以下班后当我和同事在门口看到他时,同事比我还吃惊。“魏总好,”她说,然后转身离开,顺便朝我挤挤眼,笑的一脸灿烂。我也很吃惊:你怎么来了,会开完了?他为我打开车门:先上车,我们去吃饭。下车后我才发现他带我来了谭氏官府菜。这家菜被称为S市第一贵,我没来过,但早有耳闻。我在门口踌躇:他家的菜太贵,我们换一家吧。他笑了:好,以后听你的。说完揽着我的肩进去了。我生平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吃饭,真的晃了咱的眼,服务生带我们去了他订好的房间。我坐下后不住的打量,他在对面静静看着我。服务生过来上菜,边上边介绍,菜上全了后,我没动筷子,轻声问他:这些菜要多少钱?他笑着不说话:念宝,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我知道问不出什么来,我现在的状态让我忽然想到了《步步惊心》里面的一个情节:若曦问四爷,不小心闯进来,却又出不去,怎么办?四爷回答,既来之则安之。那我也这样做吧,看我开始认真吃饭,他很开心。
  饭后,他从随身包里拿出一个盒子,走到我身后,打开,为我戴上,是条项链,他俯身对我说:念宝,我会让你幸福的。我低下头,看到一颗心:谢谢你魏森。
  饭吃的时间很长,加上来回的距离有些远,我没有答应他的其他安排,而是让他送我回了家。他今天没有提出上楼去,我也没有邀请他,我对他说:早些回去休息,再见。说完我转身上楼,他在身后对我挥挥手。我回到家第一时间去阳台,他真的望着我的窗户在看,我冲他挥挥手,他笑着上了车,开走了。虽然心疼吃的东西贵,但我心里是很高兴的,我换下衣服,拿起镜子照照,项链很美,不过碍于洗澡不方便,我就把它摘了下来。洗完澡我躺床上,满脑子都是这两天发生的事,魏森的脸浮现在我眼前…他打电话给我,我接起,他说:念宝,我到家了,你早些睡。我:恩,晚安。

  ☆、生变

  第二天去上班,那个同事已经把昨天的事传遍了,她说她看到魏总来接我了。所以我到的第一时间就被方月叫了去。她坐在转椅里,背对着我,我看不到她的表情,她问我:你们真的在一起了?我心虚,前些日子还表示坚决拒绝魏森的,我轻声说:对不起。她不再说话,过了会儿,摆摆手让我出去。
  社里不忙,刚写文不久的我,暂时没有更好的题材要写。我百无聊赖的浏览着网页,孙雯雯在对面不知道看什么,笑的乐呵呵。方月一会儿出门了,貌似去参加一个会议。她一离开,社里明显活跃起来。关系好的互相串位子聊天,和孙雯雯关系不错的张静跑来找她,她俩不知聊到了什么,两人一前一后的看了看我。孙雯雯到我身边来了,她很直接:今早主编说总社打算这个周末搞个联谊party,你能来么?对于这个周末,我还没有安排,不知道魏森那边会不会有事。她看我踌躇,又说:要是咱们魏总不放人,那就算了。我知道这有点激将法,笑着说:我去我去。这晚吃饭的时候说与魏森听,他先是沉默了一下,然后说:既然答应了就去,我周末没有安排,到时候我陪你。我直摇头:别了,分社的联谊会,你去了,谁还能尽兴的玩呢。
  周末很快来了,举行party的酒店离我家很远,但是地方超漂亮,能从楼上看到海。魏森送我过去后,我就让他走了,他说等快结束时告诉他,他来接我回去。来参加联谊会的大约七八十人,分别来自各个分社,男女参半,有些单身的,会尝试通过这个聚会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听说这种联谊会三年办一次,上次举行的时间大约在我参加工作前不久。
  我虽然人去了,但是心却不在焉。四周嘈杂,气味怪异,男男女女。我拿了杯白水,选了个靠窗能看见海的位子,静静坐着。偶尔有人过来,但大多冲我举杯笑笑就离开了。一个留胡子的年轻男人坐我对面:小姐一个人,哪个社的?我打量了他一下,告诉了他。他略一思量:王七七?我笑笑不再说话。他没有打算离开的意思:我听说过你,你文笔不错。然后开始和我侃侃而谈。我不大接他的话,却一直听着。这个男人,怎么说呢,人很聪明,思路清晰。电话响了,他看了手机一下,冲我点了下头站起来去别处接电话了。我正打算趁机离开,去给魏森打个电话。有个很有气质的女人走向我。她一路直直的看着我,嘴角含笑,双唇抿着。长发披肩,画着淡妆,个子很高,一席红色长裙。她来到我对面,我抬头看她,“我可以坐下吗?”她问我。我说:“当然。您随意。”我准备起身离开,她说话了:王小姐,我们聊聊吧。她放下手里的杯子,静静的看着我。我:您是?她:七社杜红艳。我貌似听过:七社杜总编吗?她笑着点了下头。我:哦,您找我有事?她:魏森没告诉你么?我心里感觉不太好,她接着说:我是他在你之前的那个女朋友。我感觉我全身的血都热了,我想我大约脸色也有些变。她:王小姐不要多想,前不久听说森和你在一起了,一直想找机会见个面呢。我想我的修养还是太浅,我语气不太友好:我不觉得我们有见面的必要。她哈哈一笑:原来森喜欢上了你这种涉世不深的小女孩。我起身要走,她站起来拉住我:不想知道我们为什么分手的吗?我承认,我好奇。她率先走了出去,我跟在她后面,也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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