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警察临检 寒梅墨香-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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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的开心了,看了一眼王毅,对他的不信任,消散了一些。
这一次,王毅没有利用这个绝佳的机会,一举歼灭毒袅。也就是说,王毅没有利用他。放过这个好机会,就说明,王毅这一次靠近他,真的不是图什么,不是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没有成为他所利用的人,这让他莫名的高兴。
一直对他戒心严重,怕的就是他第三次利用。这一下,他可以放心了。
慢慢地往回走,一会看看天,一会低着头。他走在前边,王毅看不见他唇角隐藏的笑容。
这个人,现在也有一些可信度了。真的是怕了他的利用,还以为他真的要换战功,扶摇直上,成为市局局长呢。
“姚儿,你不是洗手不干了吗?那就别再和这些人牵扯关系了。这对你不好。”
王对他不是那么毅觉得有必要好好劝劝他,萧姚留下来,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鼓励。其实,萧姚还是舍不得他吧,他早就知道萧姚是嘴硬心软的人,这次共患难,就知道了,萧姚对他不是那么愤恨的。
他觉得有必要好好嘱咐一下萧姚,那些毒袅,不能有牵连。他要帮助萧姚选择最好的最安全的道路,不能在做那种事了。
“你,你怎么没有抓英哥?这个机会放过了,这辈子都不会再来了。你不是警察吗?放过大毒袅,你的良心过得去啊。抓犯人,不是你的职责吗?你对我说过的,就算是利用我,也是你职责所在。”
王毅笑了一下,非常轻松地叹口气。
“抓罪犯那是特警市局的工作,我只是一个派出所所长,没有枪支,身单力孤,我不会傻到和一群杀人不眨眼的罪犯硬碰硬,也不像抢市局特警队的战功。我只想老老实实做我的派出所所长,八点上班,五点下班,看着报纸,喝喝茶水,过这种踏实的没有危险的小日子。当然,我最想的,就是回去给你洗衣做饭,把你照顾好了,你睡在我身边,我们一起过这种普通平凡,却充满温馨的小日子。”
萧姚没有开口,听着他继续说下去。
“姚儿,你想想,其实非常好。我早上给你准备好早饭之后,就去上班,你可以睡到下午。我下班之后去菜市场卖茶,回来给你做晚饭。你吃晚饭,就去开店,我在家给你洗衣服,做家务,做完之后,就去店里接你。然后一起回家。多好的小日子,只要你点头,我们就能拥有这种幸福。”
第九十八章 遇周司令家千金
王毅说的太美好,美好的叫人难以相信。就好像是海市蜃楼一样,如果往前迈一步,会不会是万丈悬崖,萧姚不敢了,只能遥遥的看着,那美丽的风景。
王毅对萧姚的沉默没有什么表情,似乎早就料定了他的沉默。
送他到了门口,看着他进去了,他才道了晚安,这才回到自己的房子。
萧姚吃着他准备的宵夜,靠在床上的时候,他听见衣柜里传来轻轻的敲击声。
那是那道暗门,对于这道门,萧姚还是没办法释怀。有些气恼,跳下床打开衣柜。
萧姚踹了一下门。
“干嘛。”
隔壁传来有些沉闷的声音。
“天气预报说,今晚开始降温。你被子不够厚,我给你送一床毛毯。你要是不想让我进去,那我就打开门递给你就行。”
萧姚咬牙,最后妥协了。没必要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他要是冻感冒了,难受的还是自己。
“你开门吧。”
门锁转动,王毅抱着一床厚实的毯子站在门口,他对萧姚笑着,脸上的表情是非常愉悦的。刚往前走一步,萧姚抬起腿,一条腿放在门框上,不太高,却完美的阻止了王毅的进入。
“从今之后,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许跨过这道门一步。否则我就报警抓你。毯子给我,你给我滚回去。”
这是他的妥协,松动了一小步,退让一点点。
王毅苦笑,把毯子放在他的手里。
“明天会很冷,你别穿得太少。你的棉衣我都给你干洗过了,那件套头的高领毛衣,我放在你床边了,保暖裤在衣柜的下边放着,牛仔裤在阳台上,明早想吃什么?天气冷的时候,喝一碗热腾腾的馄饨面,最好了吧。你能起得来吗?要不,吃粥吗?我做好了放在桌上,你微波一下就可以。
”
萧姚后退一步,毫不留恋的,砰的一下甩上门。差一点压扁了王毅坚挺的鼻子。
“你摸摸你下边,你的弟弟还在不在?退化了吧,还是阉割了你自己啊,变性了?你快成老妈子了,烦死人!”
王毅没有摸下边,而是摸了鼻子。他非常想对萧姚说,我下边还在不在,你过来摸摸不就知道了吗?他怕他这么一说,萧姚会直接从大门进来,再把他毒打一顿。
第二天,萧姚还在迷糊之际,就被那道暗门的敲击声打扰了,忍着起床气,接过早饭,再一次甩上门,王毅第二次吃了闭门羹。
不过,这倒不让他生气,反倒是哼着小曲,伺候好了那个少爷人物,他也可以安心上班了。他不睡到下午是不会醒的。
派出所从来都没有多少工作,看报纸用去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盘算着他还有什么事情没做,想起了萧姚的那件纯白色的羽绒服还在干洗店,他中午的时候,就到干洗店去拿。
经过超市,他又想起萧姚的零食没有了,进去买的时候,没有找到那种萧姚最喜欢吃的纯度在百分之七十以上的黑巧克力。
算了,左右下午没什么事情,干脆到市区去买吧,正好一次性地把缺少的东西都买回来。
他车头一转,进了市区。从他下放到基层做了派出所所长,这是他第一次回道繁华的市区。
天气变冷了,换季了,萧姚身上的衣服,时尚的太多,保暖的非常少,萧姚是那种典型的要风度,不要温度的人。大冬天的,就不相信,一件超低V领的羊毛衫,就能保暖。别说是穿上羊绒裤了,给他整理衣柜,冬天的厚衣服,少得可怜,一件纯白羽绒服,一件红色短棉衣,这就是全部了。
既然出来了,那就给他挑选几件保暖的,病了可不好。
揣摩着萧姚的心思,要时尚的,要大胆前卫的,颜色要多变的,最主要的,要保暖的。综合下、来,他在商场里转了好几圈,还是找不到满意的。
提着一件鹅黄色的半长款羽绒服,左看右看。萧姚皮肤白,鹅黄色会合适吧。半长款,也很保暖。只是不知道他会不会说这个颜色幼稚,二十几岁的人了,还穿鹅黄色?会不会不妥当?
“王毅?哈,真的是你啊,我还以为看错了呢?你今天怎么有时间过来转商场啊?”
王毅还在后悔,应该把逍遥带过来试试看才好。就听见有一个女人惊喜的和他打着招呼。
他一抬头,看见一个端庄大方的女人,对他摆手。
王毅一皱眉头,他认识吗?这个女人端庄秀丽,落落大方,整个人非常有气质,站在那里,比一般女人都要笔直,身上有一股只有军人才有的精神气。
女人走过来,对他微笑着。
“忘记了?我也住在军区大院,我家就在你家的前边呢。”
王毅恍然大悟,他想起来了,他家前边是周司令家,这个女人,是周司令家的千金,他似乎记得,他一年前养伤在家的时候,这个女人探望过他,周司令和他爸爸是好友,他爸妈非常希望他和这位谈恋爱,组建家庭,官官结合。军事联姻的。
“周团长。”
虽然他很不想理睬这个女人,可是,他们两家住得太近,他爸爸是司令,他们的父辈又是好友,不管从哪方面考虑,这个女人都得罪不得。
“叫什么团长啊,叫我小周吧。你也来转商场啊,要买什么?”
王毅有些应付不来这么热情的女人,他早就知道,这个小周团长,对他有那个意思,要不然,他妈妈也不会积极促成。
“给朋友买一件保暖衣服。你朋友和你一起来的吗?不会打搅你们逛街吧。”
赶紧走,赶紧走,别打搅他了。
“我就自己出来转转,没人陪着。给什么样的人买衣服啊,我给你做个参谋吧,你一个大男人,没有那么好的眼光的。啊,就是这件吗?鹅黄色啊,给小孩子买吗?女孩子?王毅,你交女朋友了?没听见伯母说过啊,什么样的女孩子啊。”
小周团长提起衣服,左看右看,有些试探的问着,脸上的笑容有些淡了。大概是觉得,王毅有了女朋友,她没有机会了。
“不,不是给女孩子买。我朋友,男的。他皮肤白,穿这种颜色好看。”
小周团长马上笑逐颜开,不给女人买就好,她还是有机会的。
“男孩子穿这颜色不太好,蓝色的好看,天蓝色的。”
女人的眼光,大概会比男人好一些吧。怎么说,萧姚都二十好几了,鹅黄色是不太合适,提起蓝色的看看,天蓝色,颜色不是很深,穿在他身上应该显得他更像学生。气质干净。
王毅满意的点头,叫人打包衣服。
小周团长似乎非常高兴,她推荐的衣服,王毅满意。
“那”
王毅结果衣服的时候,想说,我着急走,那就有时间再聊。谁知道他刚一开口,小周团长就打断了他。
“楼下有个咖啡厅不错呢,我有幸请你喝一杯咖啡吗?”
王毅陪笑着,把所有拒绝的话,都吞回去。
“哪能有你请呢,你帮我挑衣服,我请你才对。走吧,喝一杯咖啡。”
小周团长脸上涌现出了红晕,王毅心里叫苦,他没有拒绝过女人的经验,面对着显而易见的爱慕,他叫苦不迭。
快到楼梯口的时候,有三四个孩子跑来跑去,一下子撞倒了小周团长,小周一个踉跄,差一点,顺着电梯滚下去。
王毅的行动在思考之前,本能的就伸出手,搂住了小周的腰,可是,由于冲劲,就算是王毅努力稳定身体,还是往旁边踉跄一下。
好巧不巧的,他救人的手臂,是他骨裂的那条,虽然恢复了半个多月,石膏也不用裹着了,可他还是打着绷带,平时注意不磕磕碰碰,就可以完全恢复。谁知道,他的手臂磕在了楼梯扶手上,小周的身体再一压,王毅瞬间就疼白了脸。虽然闭紧嘴巴,那声闷哼,还是溢出了口。
小周赶紧离开他的身边,手一碰王毅的手臂,王毅就躲闪开,疼,就好像是,骨断的地方,已经康复了,又被打断的那种锥心刺骨的疼痛。妈的,他不经大脑的就救人了,受伤的可是他。
“怎么了?要不要到医院去看看啊,你脸都白了,很疼吗?我看一下。”
王毅苦笑着摇摇头,咬着牙忍下疼痛,虽然额头都冒出冷汗,还是嘴硬地说着,没事。
“没事,前几天我出任务的时候,手臂骨裂了,刚才碰着了,过一会就好。”
“你,你怎么这么傻呀,怎么就用受伤的那条手臂救我呢,怎么不用好的那条手臂啊。”
“事情突然,哪有那么多时间去想别的,你平安无事就好啊。”
身体本能反应,他经过特警训练,所有行动,都在思考之前,不会错过时机。
小周团长现在是眉目含情,羞答答的看着王毅,脸上的红晕,倍加深重。
“现在,能不顾自身安危救人的,太少了。”
找丈夫,找什么样的?就找在你危险时候,奋不顾身,不顾自己危险,只要你平安无事的男人。
就冲这一点,小周团长把王毅视为她自己的大英雄。
第九十九章 周家千金洗出丁字裤
小周团长的一片芳心,就长了翅膀,扑拉扑拉的飞向王毅,怎么看都是大英雄。他维和过,他是勇战毒袅的缉毒英雄,他吃得苦,受得累,具备一个军人所有完美的精神,不迷恋名利,可以顶着英雄的光环,下了基层,怎么看,怎么品味,这个男人都让人心动。
男人穿上了军装,穿上了警服,总给人威严严肃的感觉,。他们就是保卫这个国家安全的人,肩负重任,不苟言笑,以为都是冷冰冰的,不会开玩笑,钢铁铸成一般的人。她在和王毅 相处不到一个小时,就发现了,王毅隐藏在铁血硬汉面具下,是一颗细腻温柔的心,他会是个好警察,还会是个好丈夫。
这样的男人,少有了啊。为了她都可以不顾危险,被这样的男人保护着,爱着,那她会成为所有女人嫉妒的人。
王毅就是一座牢不可催的城堡,那手臂,就是高不可攀的围墙,那胸膛就是他围起来的世界。
如果被他爱上,她就好像是生活在这个牢不可破的城堡里,这个城堡,只有他的柔情蜜意,他的轻怜密爱,他会把她当成小孩子,当成女儿一样疼爱照顾。每个女人都希望,丈夫会是自己的情人,哥哥,父亲,然后才是丈夫。大男子主义一些没关系,可就是大男子主义,才会越发疼爱妻子。不苟言笑也没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