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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站住,警察临检 寒梅墨香-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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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毅的眉头皱的非常紧,怪不得他这次上班,总觉得手下和他不亲近了,原来,是他做是不够圆滑,得罪了手下。排挤他,嫉妒羡慕他,心里愤愤不平有了怨言。
  “本来这个案子挺简单,大家都有些消极怠工,心,里都有怨言呢。拼的再狠,功劳还是他占领,凭什么呀。”
  “是啊,我回去也不看了,我要睡觉。都在睡觉呢,我可不给他卖命了。”
  外边的交谈声音慢慢远去,王毅直到他们关了门,才走出洗手间。他没有想到,这次抓捕毒枭的时间,他逞个人一时之勇,得罪了他手下所有的人。人心不齐,做事艰难。他要收拢人心的话,势必要和局里提一下建议,再给手下一些甜头。多年相处积累下的同志感情,被他的莽撞,毁于一旦。
  收拢人心,要从头开始,慢慢来。
  他第二天主动给所有同志定了早饭,手下没吃多少,就接到命令,有人持刀抢劫银行。
  特警队出警,他是第一个冲在前头的。
  劫匪从二层楼往下跳跃,想逃走的时候,被他一把抓住。可劫匪拼命挣扎,他把劫匪从楼顶救下,可他却从二楼摔下去,伤的虽然不重,可他的手下却没有一个人过来探视他是否有生命之忧。
  看上去,所有人都在积极抓波劫匪,脚踝歪了一下,他坐在那里,需要有人扶他一把站起来,却没有一个人过来。
  王毅现在才明白,人心散了,他就算是在努力收拢,也回不到以前了。
  等劫匪被送到警车,手下人大部分跟了过去,副队长这才叫了救护车,蹲在他身边。
  “队长,没事吧。二楼而已,你怎么就坐在哪起不来了呢?”
  放做以前,他也就当做是队员和他在开玩笑。可他看见副队长,眼睛里的讽刺,副队长没说出口的下一句话,大概就是,你不是很能吗?可以之身捉拿毒枭,那么危险的事情都能做,抓个小毛贼而已,不至于坐在这里装可怜吧。
  王毅选择不去理会,最怕的就是手下群起而攻,他现在能做的,就是努力收买人心,而不是尖锐的和他们作对。他日后工作,还是要依仗他们的。
  一把抓住副队长的手腕,想站起来。估计脚踝有些挫伤,他自己站不起来,需要扶持一下。
  就好像是以前一样,他抓住副队长的手腕,副队长会伸手扶住他的胳膊,把他拉起来。可这一次,却不是这样了。
  “身手变迟钝了,估计是这段时间养伤太久的缘故,下次一起到集训处,锻炼去吧。”
  可这一次,副队长没有伸手扶他,而是把他的手,从自己的手腕上拉下来。
  “队长,我老婆很爱吃醋,他不许我身边有个女人靠近,更不许别人靠近他的所有物呢。我是我老婆所有,没办法啊。”
  王毅刚刚起身,被他队友甩开扶持的那双手,他再一次跌坐在地上。
  “队长还是自己站起来吧,我怕有什么不好留言传到我老婆耳朵里。”
  副队长背着光,王亿之看见逆着光副队长脸上那讽刺,躲避的虚假笑容。
  是嘲笑,是讽刺,是避之不及的闪躲。
  他是同性恋,所有队员都在躲避,恐怕牵连上一点关联。他自私独占战功,才会有嘲笑。还有,看好戏的悠然自得。
  他受到严重的排挤,而这种排挤,是架空了他,视他为洪水猛兽的躲闪。
  他现在才体会到,被人狠狠丢弃在一边,还要得到嘲笑,是哪一种疼痛。
  现世报吗?他丢弃萧姚,现如今,他也被队友抛弃。
  萧姚被他抛弃,被他父母抛弃,被他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抛弃,被他所有熟悉的邻居同学抛弃。如今,他也遭受这种抛弃。
  笑出来,这就叫做,公平吧。
  王毅找上局里领导,这种环境下,同志们这个心情,一起排挤他,他的工作,根本没办法继续下去。
  可所有人没有犯错,只是一种抵触,一种排斥,就算是局里领导也没办法管,只能由王毅自己努力,把这群人们在一次收拢过来。可这种情绪一旦产生,人心就散了,人心不齐,谈什么工作?
  王毅明白其中的道理,他就算是在努力,也不会有人听他的了。他不再是一呼百应的特警队长,他现在众叛亲离,成为孤家寡人了。
  “局长,我想调离工作。”
  特警工作使他钟爱的,刺激,惊险,战功履力,是他最喜欢的工作,可现在,特警队容不下他,她不能让所有人离开,只有他自己离开。
  局长也明白其中道理,警察局分好多部门,不是没有人过来告状,太多人和局长说,王毅种种不好,性向问题,他也难办。总不能把这位英雄人物,开除警察队伍吧。警察更需要团结,像是这种霸占头功,彰显个人主义的人,会引起太多的抵触。
  刑警,户籍警,巡警,交通警,政治处,各个部门都有告状的,他想去哪里?人家来告状,就是摆明了不收他。把他调离特警队,他能去哪里?
  “这个,不好办呐,各个部门人手都满了,你想调到哪去?”
  局长为难,英雄人物,无人愿意接收,天大的讽刺了。
  “局长,国家不是刚下个命令,挑选维和警察吗?我想报名参加。”
  王毅明白了,不单单是他的特警队排斥他,现在是,全体警察排斥他。做警察做到这个份上,他够失败的。有的人讨厌警察,情有可原,所有警察排斥他,他简直就是罪大恶极。
  局长眼前一亮,这个提议好,国内警察不要他,到了国外,没人在乎他什么身份,做了什么。去个一年半载的,这件事情也就消停了。
  “好,好,我向上级打报告。你就参加维和警察吧。”
  王毅收拾自己的东西,他想继续警察工作,现在这是唯一的出路。
  抓捕毒枭,利用萧姚,他到底得到什么?失去的,太多了。本以为平步青云的工作,前途光明,现在他落得全体警察排斥他的结果,还失去了最爱他的人。他真的是,做错了啊。

  第七十三章维和中的顿悟
  王毅参加了维和部队,以最快的速度接受训练,全方面的,不管是体能,射击,驾驶,还是外语能力,都要加强。
  命令一下,他背起行囊离开了国门。到了最艰苦的地方,苏丹。
  苏丹贫穷落后,民间散落了太多的私人枪支,暴治安事件频发,他们的任务,就是协助当地警察管理治安,恢复重建。
  这里的卫生条件很差,疟疾,伤寒,麻风病,都在困扰这个贫穷落后的地方。
  在太阳底下,藏蓝色的警服,因为汗水和暴晒,变成了灰色。执行任务出去一次,回来的时候,靴子里的汗水都能倒出来。后背上的衣服,汗水打湿了,在晒干了,在打湿,藏蓝色的衣服上,有太多汗水晒干留下的白色盐渍。
  王毅刚到那里,就感染了登革热病。虽然治好了,可要是一旦在被传染上,他就危在旦夕。
  夜里睡觉,蚊香都能把人熏死,就是熏不死蚊子。看见那么大个头的蚊子,王毅都有些哭笑不得了。好像国内的苍蝇那么大,只要一不留神被咬一口,就会感染疟疾,而这种病,在苏丹,是会要人命的。
  这里缺医少药,一场疟疾,在这里就是如同癌症一样的大病。没有钱治疗,只能看着人慢慢死去。吃得更是不好,玉米面,土豆,加一点盐巴,整天就是吃这些,孩子们饿得眼睛都很大,骨瘦如柴。可怜得很。
  这里武装战斗频繁发生,孩子妇女是最受伤害的。看着因为械斗,死亡的人,每个人心里都很沉重。
  工作环境的辛苦不是叫人难以忍受的,就是这种看着孩子一个个饿死,因为疾病死亡,才最让人难以接受。
  他们要在这个贫穷落后的国家驻守十个月,要当巡逻警察上街巡视,要保护当地儿童妇女,要帮助当地警察修改出错,加强管理。
  他们吃了一个月的白水煮面。
  他连续两三个月没办法和家里联系。
  他们要面对突发情况,背起枪参加战斗。
  在这里,没有战斗英雄,没有缉毒英雄,都是从各个精英部队挑选出来的高手,那些个战功,在这里微不足道。
  儿女情长,在这个环境显得微不足道。爱恨纠葛也成为吃饱了撑着的时候,的胡思乱想。他们要保证人身安全,要维护国家尊严,要保护这个战乱贫穷的国家人民。
  在看见一个孩子因为疟疾,抢救无效,死在他眼前的时候,王毅眼睛湿了。
  能珍惜的,也只有眼前。能抓住的,就一定不要放手。人在困难的环境都尚且努力活着,何必还要互相折磨?人是最坚强的,也是最脆弱的,生命,经不住蹉跎,在没有珍惜的时候,最珍贵的东西就会流走。难道真的要看见最爱的人死在自己眼前,难道真等到最爱的人绝望离开,才去后悔,才要悲伤吗?人生苦短,也就是那么几十年,浪费了,就没有了。
  一对年轻的男女在仅存的一个破落教堂举行婚礼,他们负责保护这场婚礼的安全。
  共患难的真挚感情,那个女孩子已经因为战乱失去了一双眼睛,可她的丈夫小心翼翼的搀扶着她,亲吻她,那种患难之后的真情,叫人感动得想落泪。
  丈夫对他们说,他和他妻子恋爱的时候,吵吵闹闹,也曾经分手。可当知道他是去眼睛之后,他就决定,一定要娶她,要给她幸福。做他的眼睛,带他去度蜜月。做他的眼睛,带他去实现两个人曾经的梦想。做他的眼睛,用他的眼睛,帮他去看这个世界,努力把这个世界呈现在他妻子面前。他会珍惜她,好好的爱他。
  王毅听完这段话,回到驻地,打开水龙头,就哭了。
  男人是不哭的,就算是条件在艰苦,就算是他处境困难,就算是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他都不会哭泣,一点点的失落沮丧都不会有。
  可这一次,他背着所有人哭了。
  他想起了萧姚,那个两次手捧着真心,为了他不顾一切的男孩子。
  一直都是他志得意满,他从来都不知道珍惜。一直以为利用萧姚,只是工作所迫,他为了抓捕罪犯,这么做没有错。就算是他做的有些过分,他也认为,就算是再来一次,他会把萧姚弄晕倒,不让他上船,他还是照样抓捕。
  他年少得志,一直都非常骄傲,良好的出身,良好的背景,追逐他的人从来都很多,所以,第一次,他把萧姚抛弃,一点眷恋都没有,甚至一点悔恨都没有,所以,他遗忘了,如果不是九年后的第二次见面,他真的把萧姚遗忘了。这个男孩子,为他失去那么多,他从来没有站在他的角度,为他着想过。
  第二次,他对这场追逐,最开始是因为任务,还加带一些争强好胜。征服了,占有了,利用了,他还是丢弃了。他忘记了,那颗真心,那段最纯真的,没有丝毫瑕疵的感情。
  再也不会有了,那纯如水晶的真挚感情,那爱他为他不顾一切的男孩子,就因为他的不重视,丢弃了。
  如今,他知道了珍惜,他想对萧姚好,已经来不及了。
  那个丈夫说的真好,他就算是没有眼睛,可我有,我可以做他的眼睛,把世界呈现在他眼前。
  如果能重新来过,他也想把萧姚放在心坎,放在手心。
  可这个机会呢,还会有吗?
  他是混蛋,他到现在才知道珍惜,真是萧姚的那句话,晚了,一切都晚了。
  他丢了他爱的人,丢了那份真心。
  其实,他也是爱萧姚的。还记得他抱着吉他在那里唱歌,那时候就迷住了他的眼睛。还记得他在树下给他唱一生有你,他的心,也触动了,还记得第一次他们缠绵,他哭着抱紧他,还记得,他们第一次分手的时候,萧姚哭喊着说爱他。
  无数次的想,那时候带他离开呢?
  无数次的想,如果可以重来呢?
  萧姚还会给他机会吗?他想让这段欺骗的感情,变成真实的。萧姚想要一个给他温暖的人,他想要一个家,一个有暖黄色灯光,有个温暖他的人的家。他要说,他都能给,他真的可以为了萧姚,不做这个警察,萧姚会答应他吗?
  其实,他心里早就有答案,就是因为有了答案,才会痛哭。
  萧姚不会回头,他醒悟得太晚,他知道珍惜的时候也太晚了。
  就眼睁睁的,看着他最爱的,最爱他的人,离开了。没机会了。
  这一切,都是他一手造成。他怨不得天,怨不得地,怨不上任何人,就是他自己自做的孽。
  种什么因,得什么果。他自己酿的苦果,自己尝。
  如果能重来,他一定从新开始。

  第七十四章那间叫妖孽横生的酒吧
  莫爷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豆子被关了半年,就用了保外就医的理由,放出来了。
  英哥已经失去了行踪,莫爷倒是经常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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