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尸之死-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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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真是大错特错。主角很有可能在中途死掉,从舞台上摔下来。
主角已经死掉的戏要怎么演下去呢?葛林心想。
第十章 十字路口与愚者之毒
你可以把我的尸体埋葬在路边,
宝贝,当我死去的时候,
我不会介意你把我埋在哪里。
——罗伯·琼森(Robert Joh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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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这样下去会饿死人的。”
对葛林而言,赤夏丢出的这句话真是再讽刺也不过了,却也因此让他下定决心要出去走走。
十一月二号星期天早上——这是葛林死亡的隔天早上,也难怪他会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不幸的人了。
葛林的忧郁不全是因为心情不好。一个晚上过去了,他感觉到身体的明显变化。天亮之后,他的脚出现了粉红色的斑点。渐渐地,那斑点变成带紫的红色,还开始扩大范围。虽说用手一按颜色就会变淡,但那无疑是人们称为“尸斑”的恶心东西。血液循环停止了,血都集中到了身体的底层,葛林忍不住打起哆嗦。明明精神状态与活着的时候几乎没有差别,然而肉体却已开始死亡。
葛林从床上跳下来,走进浴室,端详起自己的脸。毫无血色的苍白脸孔正回望着他。不知是不是死后的肌肉僵硬状态已经解除了,手脚竟然可以自由活动。不过,感觉还是有点不太一样,好像自己变成了木头人。听说当尸体不再僵硬的时候,脸颊的肌肉会放松,变得好像在笑,不过,原本他的脸没事就挂着一抹冷笑,所以这一点倒不特别明显。总之,葛林这下真的成了“象牙色的Grin”。
葛林开始化妆,借以遮掩难看的脸色。庞克小子就算上了妆,周围的人也只会想“又来了”,不会特别起什么疑心吧!只有这种时候,葛林才会感谢自己的愚蠢笑脸和庞克打扮。
化完妆后,他发现眼睛由于干燥开始变得有点混浊。于是他点了眼药水,学早期的路·李德(注:【24】路·李德(Lou Read,一九四二——)是美国知名的摇滚歌手和吉他手。被誉为“庞克之父”,是“地下丝绒”乐团(The Velvet underground)的成员。)那样,戴上又薄又贴的广角墨镜。如此一来,就不怕别人看出他是死人了。他们会以为他是个迷恋庞克到无可救药的疯子,主动把视线挪开。
折腾了半天,葛林觉得镜中的自己总算是合格了。就在这时,赤夏突然闯了进来,提议去外面找吃的。在巴利科恩家,一向被视为神出鬼没的赤夏和葛林,即使吃饭时间到了,也没有人会来叫他们。
“OK,走吧!”
葛林接受了赤夏的提议。哈斯博士一早就去大理石镇的医院看昨天的分析报告了,不在家。而自己就这样一直关在房间里,等着天塌下来也不是办法。不过要小心,千万不能让赤夏摸到。如今体温已经降到十度以下,想必手冰得像大理石雕像一样吧?
坐进粉红色的灵车里,握住方向盘,葛林不禁露出苦笑。
——这辆灵车也真够衰的,被哈林区的小混混偷走,漆成一身粉红还不够,如今连原本应该躺在后面的死人都大摇大摆地霸占了驾驶座。
用这种角度去想事情,可以更客观地看待自己,心情总算是轻松多了。
车子正要开走的时候,葛林透过后照镜,看到停车场的奔驰。约翰抱着装了猫的篮子正要坐进去。
赤夏看见约翰,出言讥讽道:“讨人厌的家伙。他对那只上个礼拜买来的肥猫比对我还好。如果妈再生下宝宝的话,我铁定会变成灰姑娘,成天穿着破烂衣服、被罚刷地板。”
葛林想藉由讲话来转移注意力,也就尽量跟她扯。
“这个可能性很大哦!对了,约翰要去哪里?”
“听说他要去大理石镇住旅馆,思索他的改造计划。还交代说爷爷要是有什么事再通知他。对那个人来说,自己的父亲还比不上赚钱重要。”
“昨天他不是已经挑明了吗?这就是他的人生观。”
“我真搞不懂那家伙到底在想什么。从昨天开始就避着妈妈,一个人鬼鬼祟祟的。害得妈也跟着心神不宁。”
“你妈是不是也在担心着什么?” 棒槌学堂·出品
“嗯,应该吧!她虽然没讲出来,不过我是她女儿,多少感觉得到……啊!不讲这个了,吃饭、吃饭,我快饿扁了。”
一二三号公路往大理石镇的方向,沿路有个十字路口。十字路口的前面有一家叫“十字路口咖啡馆”的店,加油站兼卖简餐、饮料,这种店在美国很常见。葛林和赤夏不曾光顾过,今早却决定进去试试。
一过十字路口,就看到竖立着一排仿佛染血墓碑的红色加油机。葛林不经意地想起“十字路口是枉死冤魂的聚集徘徊地”的迷信。这家店还真适合现在的自己,他心想。
两人下了车,走进店里。这家店不只外观普通,连里面也很普通。一进门的右手边就是吧台,吧台后面,红鼻子大叔正把汉堡肉叩到铁板上。墙上挂的是三年前新推出的冷饮海报,角落里摆放的点唱机,里面的流行歌曲也都有五年历史了吧?
吧台边坐着两名男子,其中一人把T恤的袖子卷到肩膀上,是个满脸痘子的青少年。他一边喝啤酒,一边跟老板聊着低级笑话。另外一人穿着运动外套,给人与世无争的感觉,刻意坐得远远的,啜饮着咖啡。店门口停着两辆车,一辆是灰色的保时捷,另一辆则是漆着恶心紫色的老式庞蒂克。那两辆是谁的车,就算分不清楚保险杆和引擎盖的老婆婆也猜得出来吧!
当门钤在葛林和赤夏的背后响起时,老板和豆花脸同时转过头来。他们好像不太欢迎正走进来的庞克情侣,本来还有说有笑的,一下子换了张没有表情的扑克脸。连店后面长得特丑的猫都一脸狐疑地看着他们。葛林和赤夏是觉得不太舒服,但情况又没严重到得掉头走人,只好硬着头皮坐下。老板默默地把背转了过去,又开始煎起了汉堡。两人就对着他的背,各自点了餐点。
“我要吉士汉堡和香蕉奶昔。”赤夏说。
“给我啤酒。”葛林说。他一点食欲都没有,连水都不想喝。
老板依旧背对着他们,点了点头。坐在葛林隔壁的豆花脸好像想说什么,露出一声轻笑。在乡下经常会碰到这种人,葛林并不想惹是生非,但按照过去的经验法则,还是先作好心理准备。
就在等餐送上来的空档,豆花脸说话了。
“那辆蠢到不行的车是你们两位的吗?”果然来了,葛林心想。
“蠢到不行的车——你是指停在外面的紫色废铁吗?”
豆花脸不知道人家在揶揄他,一时愣住了,这时红鼻子老板连忙插话进来。
“加斯说的是那辆颜色诡异的灵车啦,开着那种车到处跑,不怕引来邻居侧目吗?”
豆花脸加斯一副深得我心的模样,趁胜追击地说道:“对啊!比尔说得对。这里可不是纽约的后街小巷,不是鼻子抹粉的家伙该来的地方?还是——”
老板接着讲了下去,“还是,你是来拐女人的?”
至今为止,葛林和赤夏因为自己的外表已经遭受过各种委屈。像葛林,就曾被诬赖偷了伊丽莎白女王的便桶。只是,平白无故被说成人口贩子,实在是太过分了。愤慨不平的赤夏展开反击。
“别开玩笑了,我们才不是——”
“等等。”葛林阻止赤夏说下去。这三个月以来有三名年轻女性从大理石镇失踪的事,他也知道,于是他问老板:
“又有女人失踪了吗?”
“嗯,前天的事,就在万圣节晚上。天黑了,还是有很多小孩在外面闲晃。镇上的人也都绷紧了神经,结果还是出事了,是一个住在葡萄树街的高中女生,可怜哪!死状凄惨……”
“已经找到了吗?”
“只有左手。”
赤夏吃到一半的薯条就这么哽在喉咙里。老板不理她,继续说下去。
“今天一大早,去墓碑村盖图书馆的木匠发现的。在诺克斯山的山毛榉树林里,离春田瀑布没有多远。虽然只有一只手,但从戴在手指上的戒指知道是那名高中女生。看来又有一场大骚动了。大家都在传说那家伙回来了……”
“那家伙是指……?”
“就是杰森啊!”
这次换葛林吃惊了。不过,老板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
“杰森·巴利科恩啊!那家伙的事,在本地可是个禁忌……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少说也有二十年了。那个时候,约翰逊和尼克松送了越南一大堆炸弹当礼物,争做世界第一强权。也就是现在这个季节吧,这附近共有四个女人失踪了。”
“那件事,我也听老爸说了。”加斯讲话的语气好像在谈论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当年也是在诺克斯山的深山里,发现女人七零八落的尸块,对吧?”
比尔沉重地点了点头。
“嗯,那景象也很吓人。女人的身体好像被电锯什么的切开了。”
“凶手抓到了吗?”赤夏战战兢兢地问。
“没有。下过有锁定目标。有人看到万圣节那天、命案发生之前,跟最后一名被害者在一起的男子。就是——”
“没错,那家伙是史迈利·巴利科恩的儿子,微笑墓园就是他家开的。当年他以神父的身份跟着军队去越南,不过好像在那里发疯了,退伍后就一直在家休养。”
比尔似乎不知道葛林他们是巴利科恩家的人。
“确定是杰森做的吗?”
比尔露出困惑的表情,回答道:“呀,这个嘛……八成是他做的。因为被指认出来之后,他马上就逃跑了。警方展开大规模的搜索行动,还跑到山里去找,但就是不见杰森人影。等发现他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后了。”
“逮到他了吗?”
“嗯,不过是尸体。在诺克斯山的山洞里,发现了已经腐烂的尸体。然后一切就结束了,事件就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不了了之。不过,镇上的人都相信杰森就是凶手。偏偏这个时候,又发生了同样的事,大家都在传说那家伙复活了。万圣节的杰森复活了——”
赤夏拉拉葛林的袖子,吞吞吐吐地问道:“喂,他说的杰森是莫妮卡奶奶经常在讲的那个杰森吗?”
比尔没漏听这句话。
“喂,你们跟巴利科恩家很熟吗?”
赤夏搞不清楚状况。葛林还来不及阻止,她就已经得意洋洋地说道:
“没错。跟你们这些穷光蛋不一样,坐在这里的葛林先生可是大财主巴利科恩家的少爷。”
比尔听了,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说道:
“哦!真是失敬了。没想到史迈利·巴利科恩也有这种流氓孙子。哼,也没什么好惊讶的。反正他们家不只赚死人的钱,还会接二连三地制造出死人,不只是杰森……”
“这话怎么说?”葛林问。
“法兰克也被你们逼死了。”
“法兰克?” 棒槌学堂·出品
“是的,法兰克·欧布莱恩,墓碑村的资深房仲业者,跟我是拜把之交。可是就在昨天晚上,他车祸去世了。”
“你的意思是,他的死是巴利科恩家害的?”
“没错,车子从春田瀑布附近的断崖掉了下去,大家都说那是一场意外,不过,他等于是被约翰·巴利科恩杀死的。法兰克从史迈利那一代起就跟墓园签了约,负责处理坟墓的用地,可是自从史迈利的儿子约翰继承家业后,双方的关系就一直处得不好。前阵子也是,约翰不跟法兰克续约,反而找上了鬼头鬼脑的日本人。我想法兰克一定很沮丧,因为墓园的生意对他来说是只金母鸡。他会开着车直接从悬崖冲下去也是情有可原的。”
“哎呀,你这样说就不公平了。”赤夏代葛林反驳,“是那个叫法兰克的人自己办事不牢,才让合约跑了吧?”
“不,我从以前就超讨厌巴利科恩家的那一伙人。史迈利和约翰超像的,昧着良心、想尽办法从死人身上捞钱不说,连活着的女人也不放过。史迈利的前妻劳拉就是因为受不了丈夫成天在外面招花惹草才自杀的,这你们知道吧?”
这件事是曾经听约翰说过,约翰也好、詹姆士也罢,到现在心底都还留有阴影。葛林突然想到自己的父亲之所以离家出走,不会也是因为祖母的自杀吧?然而,过去的事怎样都无所谓了,他心想。自己已经没有将来了,既然自己已经没有了人生,就算过去再怎么样,都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了。
葛林此刻的想法,比尔是不可能会知道的,他继续尖酸刻薄地说下去:
“他们家的儿子都是一个样。老大约翰也学他老爸,把素行不良的过气女演员当宝,喜孜孜地把她迎进家门。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