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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随想录-巴金-第6部分

小说: 随想录-巴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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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经常使用的字眼,那个时候还没有见过“作家”这个词组。我们曾被称为“小说家”。记得一九三三年上海《东方杂志》征文栏发表了老舍同志和我的书面意见,两个人的名字上都加了“小说家”的头衔。老舍同志不用“小说家”的称呼而自称“写家”,只能说是他很谦虚。我称自己为写家,也有我的想法,一句话,我只是写写罢了。对于写作之道和文学原理等等,我是说不清楚的。最近有几位法国汉学家到我家里做客,闲谈起来,一位年轻的客人知道我就要着手写一部长篇小说,他问我倘使写成它将是一部什么主义的作品。我回答说我写小说连提纲也没有,从来没有想过我要写什么主义的作品,我只想反映我熟悉的生活,倾吐我真挚的感情。至于我的小说属于什么主义: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批判的现实主义?或者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的结合?应当由读者和评论家来讲话。作为“写家”,我讲不出什么。但作为读者,我还是有发言权,对自己的作品也好,对别人的作品也好。因此对写作的事情,对具体的作品,我还是有自己的意见。我并不敢说自己的看法正确,但有时候我也要发表自己的意见,即使它们和评论家甚至“长官”的高见不同,我也会保留自己的看法。 
  前两年有一两位过去在《上海文学》或《收获》做过编辑的朋友对我说,张春桥在上海“做官”的时候,对他们骂过我。我又想起在批斗我的会上有人“揭发”刊物编辑用了我的稿子受到张春桥的责备。当时张春桥是被认为“无产阶级革命左派”,是“好人”,他骂了我就说明我是“反动派”,是“坏人”。在“四人帮”及其爪牙的心目中,文艺也好,作家也好,都应当是他们的驯服工具。他们随便胡说什么,都有人吹捧,而且要人们照办。我记得一九七五年徐某某忽然心血来潮,说出版社的首要任务是“出人”。出版社不出书,却出人,那么学校干什么呢?可是徐某某是“长官”,大家都要学习他的“新的提法”。本来是胡说,一下子就变成了“发展”。“三突出”、“三陪衬”等等的“三字经”不也是这一类的胡说吗?想想看,一个从事创作的人发明了种种的创作方法来限制自己,等于在自己的周围安置了种种障碍,除了使自己“行路难”之外,还会有什么样的效果呢?又如张春桥过去大吹“写十三年” ① 的“高见”,北京有人刚刚表示怀疑,他就大发脾气。他在上海的时候,你要反对“大写十三年”,那可不得了。其实谁也知道这种“高见”并不高明,也无非使自己的路越走越窄而已。我还记得还有一位主张“写十三年”的“长官”,有人请他看话剧,他问,“是不是写十三年的?写十三年的,我就去看。”不幸那出戏偏偏比十三年多两三个月。他一本正经地说:“不是写十三年的,我不看。” 
  这并不是笑话。上面一段对话是我亲耳听见的。虽然请看戏的人和被请看戏的人都已离开人世,但那位只看“写十三年”的人因为是“长官”,人死了,余威犹在,还可以吓唬一些人。的确有一些人习惯了把“长官意志”当做自己的意志,认为这样,既保险,又省事。所以张春桥和姚文元会成为“大理论家”,而在上海主管文教多年的徐某某也能冒充“革命权威”。当然这有许多原因,张、姚二人五十年代就是上海的两根大棒。难道这和“既保险、又省事”的人生哲学就没有一点关系吗? 
  我最近翻了一下中国文学史,那么多的光辉的名字!却没有一首好诗或者一篇好文章是根据“长官意志”写成的。我又翻了一下俄罗斯文学史,尼古拉一世统治时期出现了多少好作家和好作品,试问哪一部是按照“长官”的意志写的?我家里的确有按照“长官意志”写成的小说,而且不止一部,都是在“四人帮”横行时期出版的,而且是用“三结合”的创作方法写出来的。所谓“三结合”,说清楚一点,就是一个人“出生活”,一个人“出技巧”,一个人“出思想”。听起来好像我在说梦话,但这却是事实。一九七五年十月在一个小型座谈会上,我听见上海惟一的出版社的“第一把手”说过今后要大大推广这个方法。最后他还训了我几句。他早就认识我,第一次当官有了一点架子,后来靠了边,和我同台挨批斗,偶尔见了面又客气了,第二次“上台”就翻脸不认人。他掌握了出版社的大权,的确大大地推广了“三结合”的创作方法。那个时期他们如法炮制了不少的作品,任意把“四人帮”的私货强加给作者。反正你要出书,就得听我的话。于是到处都是“走资派”,“大写走资派”成风。作者原来没有写,也替他硬塞进去,而且写进去的“走资派”的级别越来越高。我说句笑话,倘使“四人帮”再多闹两年,那位“第一把手”恐怕只好在《封神演义》里去找“走资派”了。更可笑的是有些作品写了大、小“走资派”以后来不及出版,“四人帮”就给赶下了政治舞台。“走资派”出不来了,怎么办?脑子灵敏的人会想办法,便揪出“四人帮”来代替,真是“戏法人人会变”。于是我们的“文坛”上又出现了一种由“反走资派”变为“反四人帮”的作品。这样一来吹捧“四人帮”的人又变成了“反四人帮”的英雄。“长官”点了头,还有什么问题呢?即使读者不买账,单单把书向全国大小图书馆书架上一放,数目也很可观了。可能还有人想:这是古今中外文学史上的了不起的“创举”呢!   
  长官意志(2)   
  让我这个不懂文学的“写家”再说几句:为什么在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三十年代的上海,出现了文艺活跃的局面,鲁迅、郭沫若、茅盾同志的许多作品相继问世,而在“四害”横行的时期,文艺园中却只有“一花”独放、一片空白,绝大多数作家、艺术家或则搁笔改行,或则给摧残到死呢?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一月二十五日   
  文学的作用   
  现在我直截了当地谈点有关文学的事情。我讲的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我常常这样想:文学有宣传的作用,但宣传不能代替文学;文学有教育的作用,但教育不能代替文学。文学作品能产生潜移默化、塑造灵魂的效果,当然也会做出腐蚀心灵的坏事,但这二者都离不开读者的生活经历和他们所受的教育。经历、环境、教育等等都是读者身上、心上的积累,它们能抵抗作品的影响,也能充当开门揖“盗”的内应。读者对每一本书都是“各取所需”。塑造灵魂也好,腐蚀心灵也好,都不是一本书就办得到的。只有日积月累、不断接触,才能在不知不觉间受到影响,发生变化。 
  我从小就爱读小说,第一部是《说岳全传》,接下去读的是《施公案》,后来是《彭公案》。《彭公案》我只读了半部,像《杨香武三盗九龙杯》之类的故事当时十分吸引我,可是我只借到半部,后面的找不到了。我记得两三年中间几次梦见我借到全本《彭公案》,高兴得不得了,正要翻看,就醒了。照有些人说,我一定会大中其毒,做了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了。十多年前人们批斗我的时候的确这样说过,但那是“童言无忌”。倘使我一生就只读这一部书,而且反复地读,可能大中其毒。“不幸”我有见书就读的毛病,而且习惯了为消遣而读各种各样的书,各种人物、各种思想在我的脑子里打架,大家放毒、彼此消毒。我既然活到七十五岁,不曾中毒死去,那么今天也不妨吹一吹牛说:我身上有了防毒性、抗毒性,用不着躲在温室里度余年了。 
  我正是读多了小说才开始写小说的。我的小说不像《说岳全传》或者《彭公案》,只是因为我读得最多的还是外国小说。一九二七年四月的夜晚我在巴黎拉丁区一家公寓的五层楼上开始写《灭亡》的一些章节。我说过:“我有感情必须发泄,有爱憎必须倾吐,否则我这颗年轻的心就会枯死。所以我拿起笔,在一个练习本上写下一些东西来发泄我的感情、倾吐我的爱憎。每天晚上我感到寂寞时,就摊开练习本,一面听巴黎圣母院的钟声,一面挥笔,一直写到我觉得脑筋迟钝,才上床睡去。” 
  那么“我的感情”和“我的爱憎”又是从哪里来的呢?不用说,它们都是从我的生活里来的,从我的见闻里来的。生活的确是艺术创作的源泉,而且是惟一的源泉。古今中外任何一个严肃的作家都是从这惟一的源泉里吸取养料,找寻材料的。文学作品是作者对生活理解的反映。尽管作者对生活的理解和分析有对有错,但是离开了生活总不会有好作品。作家经常把自己的亲身见闻写进作品里面,不一定每个人物都是他自己,但也不能说作品里就没有作者自己。法国作家福楼拜说爱玛·包瓦利(今通译包法利。编者注)是他自己;郭老说蔡文姬是他。这种说法是值得深思的。《激流》里也有我自己,有时在觉慧身上,有时在觉民身上,有时在剑云身上,或者其他的人身上。去年或前年有一位朋友要我谈谈对《红楼梦》的看法。他是红学家,我却什么也不是,谈不出来,我只给他写了两三句话寄去。我没有留底稿,不过大意我可能不曾忘记。我说:“《红楼梦》虽然不是作者的自传,但总有自传的成分。倘使曹雪芹不是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接触过小说中的那些人物,他怎么写得出这样的小说?他到哪里去体验生活,怎样深入生活?” 
  说到深入生活,我又想起了一些事情。我缺乏写自己所不熟悉的生活的本领。解放后我想歌颂新的时代,写新人新事,我想熟悉新的生活,自己也作了一些努力。但是努力不够,经常浮在面上,也谈不到熟悉,就像蜻蜓点水一样,不能深入,因此也写不出多少作品,更谈不上好作品了。前年暑假前复旦大学中文系,有一些外国留学生找我去参加座谈会,有人就问我:“为什么不写你自己熟悉的生活?”我回答:“问题就在于我想写新的人。”结果由于自己不能充分做到“深入”与“熟悉”,虽然有真挚的感情,也只能写些短短的散文。我现在准备写的长篇就是关于十多年来像我这样的知识分子的遭遇。我熟悉这种生活,用不着再去“深人”。我只从侧面写,用不着出去调查研究。 
  去年五月下旬我在一个会上的发言中说过:“创作要上去,作家要下去。”这句话并不是我的“创作”,这是好些人的意见。作家下去生活,是极其寻常的事。不过去什么地方,就不简单了。我建议让作家自己去选择生活基地。一个地方不适当,可以换一个。据我看倘使基地不适合本人,再“待”多少年,也写不出什么来。替作家指定和安排去什么地方,这种做法不一定妥当。至于根据题材的需要而要求创作人员去这里那里,这也值得慎重考虑。 
  话说回来,文学著作并不等于宣传品。文学著作也并不是像“四人帮”炮制的那种朝生暮死的东西。几百年、千把年以前的作品我们有的是。我们这一代也得有雄心壮志,让我们自己的作品一代一代地流传下去。 
  一月二十七日   
  把心交给读者(1)   
  前两天黄裳来访,问起我的《随想录》,他似乎担心我会中途搁笔。我把写好的两节给他看;我还说:“我要继续写下去。我把它当做我的遗嘱写。”他听到“遗嘱”二字,觉得不大吉利,以为我有什么悲观思想或者什么古怪的打算,连忙带笑安慰我说:“不会的,不会的。”看得出他有点感伤,我便向他解释:我还要争取写到八十,争取写出不是一本,而是几本《随想录》。我要把我的真实的思想,还有我心里的话,遗留给我的读者。我写了五十多年,我的确写过不少不好的书,但也写了一些值得一读或半读的作品吧,它们能够存在下去,应当感谢读者们的宽容。我回顾五十年来所走过的路,今天我对读者仍然充满感激之情。 
  可以说,我和读者已经有了五十多年的交情。倘使关于我的写作或者文学方面的事情,我有什么最后的话要讲,那就是对读者讲的。早讲迟讲都是一样,那么还是早讲吧。 
  我的第一篇小说(中篇或长篇小说《灭亡》)发表在一九二九年出版的《小说月报》上,从一月号起共连载四期。小说的单行本在这年年底出版。我什么时候开始接到读者来信?我现在答不出来。我记得一九三一年我写过短篇小说《光明》,描写一个青年作家经常接到读者来信,因无法解答读者的问题而感到苦恼。小说里有这样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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