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的思辨 作者:杨东明-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不明白,为什么昨天和今天,于潮白竟判若两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俩相拥着,沉沉睡去。薄明时分,于潮白忽然睁开了眼。
他看到枕畔的陆洁正用肘弯撑起上身,细细地端详着他。
陆洁的马尾辫不知何时松脱开了,白晰的额上披着一团蓬松的乌云,长长的云丝明亮而柔软,她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
于潮白后来告诉陆洁,那一刻,她简直美若天仙。
四年过去了,四年也不过就是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罢了,当初那些难分难解的缠绵,当初那些欲死欲仙的感觉,竟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消失殆尽,再也无从寻觅。
留在回忆中的那些往事的情景,就象坐在影院里,看银幕上映出的别人的故事。
于潮白不辞而别,使陆洁陷入了惶惑和迷乱。在不知所措的状态中,陆洁找了于潮白的女友栗琳琳,甚至还和他的前妻彭磊通了电话。
四处碰壁之后,陆洁终于安静了一些,开始认真地思索她和于潮白的关系现状。自从儿子佑生出事之后,他们夫妻虽然在家中依然相敬如宾,但是感情的冷却已是彼此心照不宣的事。陆洁暗暗设想过分手的各种可能,每当这种浮想升起来的时候,陆洁就在不堪中变得失魂丧魄。陆洁不能不承认,她是离不开于潮白的。
陆洁沉缅在于潮白的书房里,徘徊在于潮白留下来的那些锡伯人的银碗、拉祜人的绣花短衣、呼伦贝尔草原上的猛禽标本和青海高原的羚羊的头骨之间。
当她坐下来的时候,她的怀里抱着于潮白从吉玛山带回来的巫棒,抱着那个色泽紫黑、上面雕着粗糙的图案的木棍子。木雕图案从棍尾一真盘绕到棍顶,于潮白曾经告诉她,那是人,是男人和女人
此时,于潮白存在电脑里的那篇札记就盘盘绕绕地在巫棒上隐现出来。忽然间,陆洁的心中一片洞亮,她猜出于潮白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又去了吉玛山!
想到这里,于潮白在札记里写到的那个吉玛姑娘,仿佛就出现在陆洁的眼前。
那吉玛姑娘身段苗条,土织蜡染的蓝头帕象雨后的芭蕉叶一样鲜亮,手绣的花腰带犹如彩虹一般搭在白云似的百褶裙上,她的双耳坠着两颗晶莹欲滴的红玛瑙耳坠,将她那黑玛瑙一样的双眸衬得愈发明丽动人
陆洁在追逐着一个幻影,一个吉玛族的名字叫“哦耶”的姑娘。
陆洁决定即刻动身去吉玛山。关于吉玛山,于潮白的札记里写得很详尽,到那儿去并非难事。
四。暗夜比白昼更活跃
陆洁从昆明出发,乘车顺着滇湎公路前行。一路上满眼浓绿,南国特有的温馨使她的心境渐渐地葱翠起来。
两天后的早上,陆洁在一个叫做木甸的地方下了车。接下来的路程,就是沿着金沙江蜿蜒而下了。一切都如于潮白在札记里所写的那样,陆洁不过是按图索骥,重复着于潮白的足迹罢了。
在木甸的小旅馆里住了一夜,翌日清晨,陆洁就四下打问有没有去往吉玛山的便车或者马帮。打问的结果让她有些失望,吉玛山那个地方眼下没有公路,所以不通汽车。马帮呢,多得很,就象过山的野猪,一群连着一群。然而,他们不是定时的班车,什么时候会出现,那就说不准了。
陆洁不想坐等,记得于潮白在札记里写得很清楚,他当天从木甸出发,黄昏前就进入了吉玛人的村寨。如此看来,那地方应该不太远。况且沿途常有过往的马帮,一路走着,还怕碰不上么?
陆洁选择沿着金沙江的山路徒步去往吉玛山,当然还有另一层原因,那是因为这里的山水景物使她十分迷恋。长天深邃白云高远,它们都象是过滤了一般,显得格外洁净。望着它们,陆洁觉得自己的心境也被过滤得明澈起来。石栎、青冈、剌栲层层迭迭的阔叶乔木仿佛凝固着一团团化不开的浓绿。鹅黄色的君范菊,靛紫的岩蒿花,粉白的茸草花与形形色色的松乳茵、牛肝茵、网褶茵交织成铺天连地的挂毯,给陆洁带来了一种新鲜的剌激。
陌生化的环境,使得陆洁自己也陌生化了,仿佛她正在变做另一个陌生的人
陆洁渴望这种感觉。
在这种感觉里行行复行行的陆洁,一直兴致勃勃。当太阳攀升到顶点,然后向下滑落的时候,陆洁的情绪也渐渐地滑落下来。她开始感到脚下那布满赭红色砂石的山路是多么陡峭了,她向身后张望的次数越来越多。她期望在摇摇晃晃的树影里,会忽然出现一群马帮,那么她就可以象于潮白在札记里写到的那样,骑上一匹矮小温顺的走马,喝上几口清凉的苦荞酒,与豪爽的赶马人说说笑笑,一路结伴去往吉玛山了。
在陆洁一厢情愿的期望里,天色渐渐地暗淡了。疲惫不堪的陆洁感到,她的心境也变得愈来愈暗淡。长路漫漫,似乎永远也看不到终点,没有人和她做伴,她只能孤独地拼命前行这情景,简直就是她眼下生活的象征。
一种被弃的感觉将她紧紧攫住,将她压抑得几乎透不过气来。
她终于走不动了。
背靠着一株剌栲树,陆洁颓然而坐。暮色从四面八方向她袭来,峡江和对岸的山影在暮色的进袭下已经变得模糊而散淡。陆洁竭力睁大眼睛,想让周围的一切还保留那份清晰
她苦笑了,那是徒劳的。
她不但看不清楚周围,其实她也看不清楚她自己。
比如说吧,为什么要到吉玛山来?为什么要找于潮白?是因为离不开男人,离不开一个丈夫吗?是想把他找回去过日子,还是想找到他大干一场?
陆洁一向认为,她是个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女人。她有自己的工作和事业,有属于她的一份并不少于男人的经济收入,因此,她在人格和精神上完全不应该依附于男人。可是,她为什么离不开于潮白呢?是爱(这爱还在吗?),是习惯,抑或根本就是糊涂?
抛开那些理不清的头绪,陆洁开始思索眼下的处境了。陆洁不能不做最坏的打算:准备在这里过夜。一想到要在这漆黑的荒山野岭间独自呆上整整一夜,陆洁就心头发怵。赶快找个洞穴栖身吧,当然,得用什么把洞口堵住,免得野兽光顾。这里会有什么样的野兽呢?——不,还是爬到树上好,树上最安全,人类原本就是栖于树上的动物。
陆洁要试着爬树了,她伸开双臂,抱住了身后那棵老剌栲树。
“唉嗯——”,腐朽的树干在月光下忽然发出长长的呻吟,让陆洁大吃一惊。
随后,一种异样的湿冷在她的面颊上触了一下,她不禁打了个哆嗦。那是真茵,那是附在朽树干上的形状奇异的怪菇。
陆洁连忙用手推了一下树干,想让自己脱开,这一来,却真切地觉察到手里有什么东西在动,活软软的滑腻腻的。
“哇!——”陆洁惊骇地大叫。
朦胧的月光下,她看到那是一只鼓着肚腹的树蛙。
泽尔车是在陆洁感到最孤独无助的时候,出现在她面前的。泽尔车这个时候的出现,就有了一种近乎英雄救美的意义。
英雄的出现有一段序曲,先是叮叮当当由远及近的铜铃声,继而是有些杂沓的马蹄声。听觉的发现之后,是视觉的发现,有星星在移动,那些星星越来越大,越来越亮,那是马灯!
在马灯的光影下,泽尔车粗犷而英俊的脸上笼着金黄色的光晕,一顶金边皮帽斜在宽大的额头前,黑羊皮外衣半敞着,腰间挎着一柄银镶珠嵌的长刀。
“喂,带着我,请你们带着我吧!”陆洁犹如落水者一样伸着手臂。
“要到哪里,你?——”泽尔车的目光里透着好奇。
“到,到吉玛人的寨子去。”
“喔,是到咱们的寨子呀,”泽尔车与身后的助手交换了一个微笑,“找谁呀,到谁家?”
“不找谁。是,去采风的。”
“采——。走累了吧?上去,上去。”
肋下被人一提,陆洁就坐上了马背。对那双刚劲有力的手臂的感觉,宛然犹在。
小走马的背上原本搭着皮驮囊,眼下那皮驮囊搭在了泽尔车的肩上。
陆洁过意不去地说:“真是的,我骑着马,让你受累了。”
“这个,没什么。”泽尔车扬起脸真诚地笑着,“遇上我们赶马人,都是这样的。”
助手在后面搭讪,“大姐从哪里走过来的呀?”
“木甸。”
“哦?——”泽尔车惊奇地重新打量起陆洁,“真行,你,能从木甸走到这儿。其实,再走走,依卡。就在前面,不远。”
那个叫做依卡的寨子果然已经不远了,陆洁坐在马背上,刚刚感到腰背有些酸疼的时候,依卡寨的灯火就在前面出现了。
月光下的依卡寨如诗如梦,在黛蓝色的树影里,浮着一簇簇若隐若现的木楼院。那些木楼都是两层的,四座木楼围成一个长方形,就成了一家吉玛人的院子。每所院子都有一个厚重的木门,那门就开在座北朝南的木楼的正中央。
陆洁骑着走马,从寨街中走过,心里暗暗惊异于它们的相似。
陆洁就是在这种难辨异同的疑惑中,来到了泽尔车的家门前。马铃刚刚响起,厚重的木门便“呀——”地一声打开,还没有看到开门的人,就有一条剽悍的大狗从门内窜跳而出,直扑到走马的前面。
“汪汪——”
陆洁辨不出那是亲热还是敌意,“哎哟哟”地在马背上叫起来。
“古呷——”,随着清脆悦耳的唤狗声,一位丰硕的吉玛女人打着灯从木门里走了出来。大狗打了个响鼻,乖乖地跑回那女人的脚下,摇头摆尾地在女人的长裙边亲热地蹭磨着。 这是陆洁见到的第一位吉玛女人,和于潮白在札记中描绘的那个吉玛姑娘比起来,眼前的这个美丽的女人似乎要成熟丰满一些。
蜡染的头帕包着乌亮的长发,手绣的花腰带份外别致,不知道是因为那对双眸还是因为那对耳坠,当陆洁看她的时候,总感到她的眼眉前有一种辉光在炫闪。
陆洁未及多看,她的注意力就被随后跑出来的两个孩子吸引住了。女孩子十二三岁,细长的腰身约略地有了一点儿姑娘的韵味。男孩子比狗高不了多少,象狗一样,顽皮地蹦蹦跳跳着。
“果错——”泽尔车向女孩子笑着招手。哗哗啦啦的,那是泽尔车从挎袋里掏出的一条贝壳项链,他用双手把那项链张开,将它戴在了女孩子的颈脖上。
女孩子就踮起脚尖,将细细的脖颈伸长,在泽尔车的面颊上亲热地吻了又吻。
小男孩儿等不及了,他抓住泽尔车的挎袋,歪着肩膀在里边扒了又扒。
“噢,泽雨,我来,我来给你拿。”泽尔车的大手从挎袋里拿出来时,握成了一个拳头。
小男孩儿掰松果一样,使劲儿把拳头掰开。出现在掌心里的,是花花绿绿的糖果。
“噢!——”小男孩欢呼起来。
泽尔车一躬身,将小男孩儿扛在了肩上,另一只手牵着小姑娘,向院子里走去。
傍在旁边的是满脸幸福之色的吉玛女人。
“泽尔车,你的孩子真可爱,你的太太真漂亮。”陆洁由衷地说。
“不不不,你错了。”泽尔车说,“这是我姐姐泽玛吉,我是这两个孩子的舅舅呀!”
陆洁哑然失笑了。对,对,吉玛人还保留着母系家庭的传统,孩子们都在母系血缘的家庭中生活,关于这一点,于潮白在札记里写得很清楚。
札记二 冕诺告诉我,按照吉玛人的风俗,姑娘这样拿走了你的一件东西,就是说,她约你晚上到她的女楼上去。你没有当场把东西索回,就是说,你答应了。
我我我,我怎么能晚上到她的卧室去呢,这样做也太——冕诺说,于,你不能失约,你不能坏了规矩。你不去就会伤了她的心。
我应允了。吉玛男女就是这样走婚的,即使做为采风,亲身经历一下也是难得的机会,何况,我也少不了我的钢笔。冕诺说,他知道这姑娘的家,他自报奋勇带我去。
晚上,冕诺坐在火塘边,烤一块麂子肉。火苗贪婪地亲近着肉块,那肉块就辗转着,发出惬意的滋滋声。香喷喷的肉块再用刀切碎了,冕诺就把那些肉粒塞进大松果里。
我问他,“冕诺,你这是做什么?”
“供果,供给守护神。”
“什么守护神?”
“你会看到的。”他眨着倒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