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的思辨 作者:杨东明-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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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满心疑惑地重又回到屋内。躺在铺板上,我大睁着眼睛,等着冕诺。昏昏沉沉,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又睡着了。
“于,兄弟,起来,起来,该吃早饭了。”有人在推我。
屋内白亮亮的,那是眩目的阳光。冕诺的脸在那光晕中显得有些模糊。
“昨天晚上,你到哪儿去了?”我问冕诺。
“哪儿也没去呀?象猪一样,我,整夜都睡在那儿。”
冕诺指着他的那块铺板,懒洋洋地回答。
难道真的是我在做梦吗?
出门的时候,我无意中瞥了一眼冕诺的脚。他脚上穿的那双麻鞋湿漉漉的,象是两只淋了雨的大鸟。
吉玛山犹如一个丰满的睡美人,仰卧在梦姆湖边。在她的左边,是甲楚男山,在她的右边,是松拉男山。甲楚山细长,显得有些瘦弱,松拉山圆矮,露出几分颟顸。按吉玛人的说法,吉玛山是母亲,甲楚和松拉,都是她的男友。男山在外形和气势上,都无法与母亲山相媲,望着这男山和女山,我不由得生出了感慨,显然,在吉玛人的心目中,母性占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
“朝母节”是吉玛人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从清晨起,吉玛人就随着太阳的脚步从各自的寨子汇聚到梦姆湖畔,到了阳光灿烂的正午,梦姆湖畔的笑声也到了最灿烂的时候。于是,祭山的仪式开始了,达曼大巫师披着法衣,戴着尖顶法帽,一手擎起巫棒,一手摇着符咒,面对高山大湖,口里念念有词。在他的身后,吉玛人全都虔敬地跪下,跟着大巫师一起念诵,向母亲山祈福。
是那种千流向海的声势,是那种万物归一的汇融,我不由自主地在冕诺的身后跪下了。恍惚间我也成了一个吉玛人,远祖的母亲就高踞在上,让你不能不心生敬畏。
祭山的仪式结束之后,湖畔的男男女女们就象欢乐的鸟儿一样,开始自由自在地玩乐。他们形神开放,无拘无束,对于他们来说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幸福和快乐都是母亲给予的。
我和冕诺从树林间走过,我看到林中挂起了秋千,身穿白色长裙的吉玛姑娘在空中飞来飞去,一个个洒脱得如风如云。草地上有人在扎花,一篓篓的马樱花,花朵又厚实又鲜艳。姑娘们把花一圈圈地扎在蓝头帕上,于是,蓝头帕就成了颤悠悠的花环。姑娘们把花扎在弯弯的牛角上,于是,弯牛角也成了颤悠悠的花环。
更大的花环就扎在草地上,姑娘们用一根根柔软的树枝扎成了圆穹形的棚架,再把鲜艳的花朵扎上去,于是草地上就出现了一个花的洞穴,它温柔而秀美,深邃而幽秘。
一个吉玛姑娘就站在那花穴的入口亮起嗓子唱起来。
“太阳升起来了,金盏一样的花儿开了。
太阳升起来了,银盏一样的花儿开了。
金盏花,银盏花,我们开在一起吧,我们是一块草地上的花——“ 姑娘的歌声刚落,我听到身后不远处响起了一个粗嗓门。回过头,看到大槭树下靠着一个挎腰刀的小伙子。
“太阳升起来了,金梭一样的鱼游动了。
太阳升起来了,银梭一样的鱼游动了。
金梭鱼,银梭鱼,我们游在一起吧!“ 我们是一个海子里的鱼——“ 他们对了一阵歌,姑娘一转身,进了花穴,小伙子随后也跟了进去。
另一位姑娘站到花穴的入口去唱,又有别的小伙子站出来对歌。对了几句,那姑娘忽然离开花穴,折回女伴中间。冕诺告诉我,这是姑娘不满意小伙子,不愿再睬他了。
看着看着,我心里升起了一个疑问,怎么只见姑娘小伙子们钻进去,却不见他们出来呢?
我这样想着的时候,又一位吉玛姑娘站在了花穴的入口前。她一开口,我就呆了。我听过太多太多的女性的歌声,可是如此独特的天籁还是即刻攫住了我。
她的嗓音象马樱花一样,并不浓美,然而却别具一种淡远的芬芳。那芬芳宛如梦姆湖水,湛蓝湛蓝的,晶亮晶亮的,一波一波地涌进我的心里。
“麻栎一样高高的哥哥呀,只要你的心上真的有妹妹,我会在刀口子上给你铺路,我会在马鹿角上给你搭桥——”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开了口,我接上了冕诺教过我的这首歌。
“糌粑一样甜甜的妹妹呀,铺路搭桥你的情意深。
我舍不得吃的饭菜给你吃,我舍不得穿的衣服给你穿——“ 我想,我的嗓音一定也将她攫住了。我的歌声刚落,她就用一种异样的目光定定地望着我。她那土织蜡染的蓝头帕象雨后的芭蕉叶一样鲜亮,她那手绣的花腰带犹如彩虹一般飘在白云似的百褶裙上,她的双耳坠着两颗晶莹欲滴的红玛瑙耳坠,将她那黑玛瑙一样的双眸衬得愈发明丽动人。
啊,人类的男性和女性为什么会用声带发出这种或那种频率的声响?为什么这种或那种频率的声响会让对方耳热心跳如痴如醉?
人类把这种声响叫做歌。
她的歌是峡谷里的风,把皮帆一样的我打动了。我的歌是海子里的浪,让乌木舟一样的她摇荡了。
我们就那样呆呆地彼此凝望。
忽然,我听到了爆发般的轰笑声。在那笑声里,我看到她转身向花穴深处跑去。
“快,快去追你的哦耶!——”
冕诺在我的身边叫着,他使劲儿推了我一把。
我不知道什么是“哦耶”,但我还是下意识地跑了过去。
花穴并不深长,我跑进去的时候,隐约地看到尽头处裙裾一摆,她就在那里消失了。我随后跟上,也从花穴的另一端走了出去。
原来,花穴的后面通着山岗,一棵棵高大的青冈木下,长着茂密的匐柳丛和花朵鲜艳的山杜鹃。她的身影就在那些浓绿和嫣红中晃动,她并没有停下来等我的意思,她只管独自往山上跑。于是,我不无怅惘地停下了脚,然后慢慢地折返身。
当我从花穴重新钻出来的时候,冕诺目瞪口呆地望着我。“于,你怎么自己回来了!你的哦耶呢?于,笨,她是在约你呀!”
冕诺告诉我,我应该象那些吉玛小伙子一样,跟着姑娘一直跑进那深深的树丛里去。只要跟过去,她就属于你,不,你就属于她了。
“哦耶”是什么意思?——,就是说夫妻,不,就是说爱人,不,就是说你可以得到她,或者说,她想得到你。她可是吉玛山有名的姑娘,多少小伙子做梦都想着她呢。
我笑了,我不知道该惋惜还是庆幸。我想象不出,如果我跟着她到了树丛深处,我会怎么做。
后来,我和冕诺离开了对歌的花棚,看赛马去了。
那是在梦姆湖畔的另一处草地上,与歌场那边相比,这里少了些悠闲,却多了些热烈和紧张。那是一种不分男女,不分年龄等级的混合赛,土枪声一响,一匹匹走马就驮着它的骑手在绿绒绒的草地上奔跑起来。这种赛马没有多少竞赛的激烈,却别有一种欢天喜地的热闹。就象雪山下热气腾腾的温泉,就象峡谷里满坡满崖开得如火如荼的野杜鹃,看着那些异族的红男绿女们骑在马背上喊喊叫叫笑笑闹闹地拥挤着奔进,你会感到那是生命自身在涌动。
我坐在那里看了很久很久,看着一批又一批的骑手在人们面前展现他们自身的活力。
“于,你也赛一赛,骑着马?”冕诺向我提议。
我饶有兴趣地从草地上跳了起来。
对呀,为什么不去试一试?当年骑自行车,只用半天时间就学会了。后来在草原上,我也骑过几下高大的蒙古马。跟着冕诺到吉玛山来的时候,一路上不都骑着这种小走马么?它矮小温顺,稳当得很呐。
在冕诺的张罗下,我毫不费力地跨上了一匹黑马。当我出现在赛手的行列时,立刻赢得了一阵掌声与喝彩。在吉玛人看来,一个外人出现在赛马的队伍里,无疑是件让人好奇的新鲜事。
枪声一响,我就意识到我给自己选择了一件力不能及的事。看别人赛马和自己参加赛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觉。在旁边当观众时,我觉得这种低矮的走马跑得并不太快而且稳当得很,可是坐在马背上,我才感到那种颠簸是多么的剧烈了。黑马的脊背象是一个巨大的拳头,随着每次颠簸不停地向我击打。地下的那些草丛犹如利箭,一支一支飞速地向我射来。
我双腿夹紧马背,两手拼命地扯住缰绳,在万分的紧张之中,仍想竭力做出一个骑手的英武姿态。可是,不行不行,我无法控制局面。摇摇晃晃,后仰前栽,就象一只晕头晕脑的啄木鸟。
观众群里发出了惊慌的喊声。我想跳下来,我想让这匹黑马停下,我使劲扯偏了它的嚼铁——黑马长啸一声,几乎直立了起来。就在这时,另一匹马从我的后面冲了上来,与我的黑马相撞了。
什么东西擦疼了我的脸?那是迎面扑来的蒿草。我的一只脚还在马蹬里,我象擦地板的拖把一样被奔跑的黑马拖拽着——我不知道黑马是怎么停下来的。
事后冕诺告诉我,是我的哦耶冲出来,拉住了那匹马。那么,她应该是早就从歌场那边的山上下来,到了赛马场这儿。当我耀武扬威地骑上马,博得一片喝彩声时,她想必也看到了我。我想象不出她在那危急的时刻冲上来勒住黑马的样子,那形象应该属于被称为英雄的勇敢的男人们。
总之,当我从草地上爬起来的时候,看到她已经站在了黑马的身边。她用手抚弄着马鬃,于是那黑马就晃着头摇着尾巴,显露出一副温顺的样子。
唔,我的哦耶,雨后芭蕉叶一样鲜亮的蓝头帕,彩虹般的花腰带白云一样的百褶裙,双眸明丽得犹如黑玛瑙——世间常有英雄救美的故事,而现在英雄和美人都是她了。
她拉着黑马,往旁边的树林里走。我不能不跟着她过去,我不能就那样离开,我还没有向她道谢呢。
她牵着马来到树林深处,在一片开满野花的草地上独自坐下。我想,她的意思是要我也坐在那儿,于是,我就在她的旁边慢慢地坐下来。
不能不说话。
“谢谢你了。”我说。
她笑了,用两颗黑玛瑙般的眸子对我笑。然而,她并不说话。
我只好再说。
“要不是你,我,会出危险的。”
她仍旧只是用黑玛瑙般的眼睛笑。
出现了片刻的沉默。
不能沉默,一沉默,似乎就有什么令人不安的东西滋生出来。
聊些什么呢?
对,干嘛不聊聊女书,眼前不就是一位现成的吉玛女性嘛。
“你瞧,我有一样东西,你能不能给看看——”
我把那份女书的复制品拿出来,递给了她。
她把那东西展开来,仔细地看。忽然,她的嘴角抖动了,她慢慢抬起头,再次向我凝视。
黑玛瑙会燃烧呢!我模模糊糊地想,要发生什么了
就在我呆想的时候,她伸出手,在我的胸前摸了一下。
钢笔,我的钢笔!她拿着它,飞快地跑开了。
三。只要你心上真的有妹妹
书房里那台老式的二十四针打印机滋滋啦啦地响着,黑色的打印头象螃蟹一样不停地横过来,横过去,于是穿孔纸上就慢慢地出现了一行一行的文字。
于潮白存在电脑中的这篇札记显然很长,从纸架上缓缓翻下的打印纸已经迭成了厚厚的一摞。陆洁就那么一直在电脑桌前坐着,仿佛她自己就是电脑的一部分。
陆洁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打印纸,那一行一行跳出来的黑字在向陆洁讲述着一个故事,一个属于于潮白和另一个女人的故事。跳动的字迹在不知不觉中渐渐模糊起来,于是这故事也变得模糊而遥远。
另一个故事就是在这模糊中慢慢升起来的,这是属于陆洁的故事,它愈来愈贴近,愈来愈清晰。
陆洁有一种感觉,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故事似乎有某种联系。后来,她终于发现了两个故事之间的联系点:一首歌,一首异乡的《走婚歌》。正是它,将两个故事串演了起来。
陆洁第一次听到那首歌,是在高校联谊会组织的一个篝火晚会上。
郊游、爬山、野餐、围在草地上燃着篝火唱歌跳舞。那是一种有趣的平淡或者说平淡中的有趣。其中自然少不了节目的表演,逗个噱头、唱段小曲、模仿一个电视人物、表演一点杂耍类的小技。没有什么人能特别引起陆洁的注意,而陆洁自己却是个引人注意的目标。陆洁引人注意或许是因为她能弹响吉它,当然,如果要陆洁弹着吉它正式登台难免欠些火候,但是在篝火边应付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