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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蒋家门外的孩子-第14部分

小说: 蒋家门外的孩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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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的第一次会面    
  一九七七年我从华盛顿回台北,孝武叁十出头,已是“欣欣传播公司”总经理。有一天,突然接到他的机要 书方兴华来电,要我抽空到他办公室去一趟。我颇感困惑,因为我的工作和“欣欣传播”完全无关。我问方兴华,蒋总经理找我有没有什麽特别事?方兴华说不清楚,蒋先生只交代请我去一趟。    
  当我进到孝武办公室,他已等在那里,正抽着烟,很客气地和我握握手。坐定後,他问了问我工作情形以及家庭状况,我简单回应,也谢谢他关心;我也问他现在从事传播业务主要在做些什麽?他倒说得津津有味,看起来像是很容易赚钱的行业,因为他办公室的家具和装潢相当气派。那天大概谈了半个小时,完全是漫无主题的 聊,谈话中,我还期盼他能谈一些比较严肃的事情,但是都没有,有时他看来又有点欲言又止,我弄不清他那次找我到他办公室的真正目的为何?很可能他已风闻了一些有关我和孝慈的事情,所以想看看我到底长得是什麽模样、什麽样谈吐?    
  再下一次和孝武会面,则隔了快十年。十年里我已按部就班地在文官体系,从科员、科长、副司长、司长,一路晋升到“外交部”常务次长。孝武则已转到“中国广播公司”担任总经理,这是孝武工作最长的一个职务,从一九八○年七月一日到一九八六年二月,有五年半的时间。    
  意外踏入“外交”    
  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五日,台湾发生了轰动一时的“江南案”(作家刘宜良在旧金山寓所被枪杀身亡),孝武就是在“中广”总经理这个职务上被卷了进去的。由於美国联邦调查局及台湾“司法调查单位”联手调查,证明该案系由当时“国防部”情报局长汪希苓,指派陈启礼及吴敦赴美执行的一桩枪杀异己的任务,後来叁人均遭台北地方法院以共同杀人罪,各判处无期徒刑等重刑。    
  美国国务院曾强力要求引渡有关嫌犯至美国受审,台湾方面则以双方无引渡条约为由坚拒。美政府及国会运用军售及贸易两大议题,对台湾持续施压,经国先生对这件事在双方关系上所造成的破坏颇为震怒。当时国内外媒体均影射孝武与该案有涉,让他百口莫辩。    
  就在各媒体把整个案子炒得沸沸扬扬之际,一九八六年二月十八日,经国先生断然把孝武调离,要他前往“新加坡代表处”出任副代表。代表是胡 将军,胡定吾的父亲。经国先生和李光耀总理私谊颇笃,孝武前往新加坡,经国先生最放心了。    
经国先生这项决定,不管是对当局或对孝武个人来说,都是明智的。孝武有一万个不愿,也无可奈何。    
  “江南事件”对孝武是一生中最严重的打击。表面上,他欣然赴任,内心则极不乐意。他很清楚,自此不仅远离亲友,更将远离权力中心。在此之前,坊间臆测他是“接班掌权”的可能人选之一的消息,甚嚣尘上。他的外放立即将此可能破灭。但孝武此一转折,却意外      
地踏入了“外交”系统,也造就了日後和我密切交往的机缘。    
  我们本来就是手足”    
  在孝武出任“副代表”半年,我升任“常务次长”,并主管“亚太和亚西司”业务,不折不扣地成了他顶头上司。对他的工作我了如指掌,只要有机会,我都会不动声色地帮他,从未因为他以前曾受周边人士怂恿,对我和孝慈有过抵制,而心生怨怼。我只认定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情分上要照顾他,工作上更要协助他,理由很简单,这应当是父亲经国先生所乐见的,尽管他可能当时不会知情,也可能永远不会知道。    
  一九八七年,“外交部”对所有驻外人员例行性地逐一打年终考绩,孝武也在名册当中。我任“常务次长”,是“外交部”考绩委员会副主委,当评审到“新加坡代表处”时,我注意到胡 代表只给他八十一分,我便主动在会上发言为他争取了八分,修正提升到八十九分,是甲等的最高分数,可以获得两个月薪水奖金。事後,我从未问他知不知道那年他这麽高的考绩分数是怎麽来的。那天下班回家,我只告诉美伦:“很高兴今天能够以哥哥的身份在孝武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了他一个忙,工作上给他鼓励。”後来,在处理“江南案”过程中,我又再次在暗中助了孝武一臂之力。    
  每次孝武从新加坡回来“述职”或休假,我都会抽空以“次长”身份到机场去接机,若是惠媚和他一道,我会要美伦同行。从“外交部”的角度,这是对他的特别礼遇,一般“驻外副代表”返岛“述职”,“外交部”顶多是派“副司长”或“科长”去接机就可以了。孝武很快感觉得到我在许多方面释出的善意,於是对我的态度也起了转变。    
  有一天,我邀“外交部”几位司处长在国宾饭店二楼为他接风,饭前我俩坐在一个角落里有说有笑,非常开怀而亲切,在场采访的《中国时报》外交记者张慧英看在眼里,有感而发地问孝武:“你们看起来聊得蛮开心的,真是情同手足!”孝武立即笑笑地反驳她说:“你错了,我和章次长不是‘情同手足’,我们本来‘就是手足’!”这是孝武第一次公开而自豪地承认,我们是兄弟。    
  介入处理“江南案”    
  “江南案”改变了孝武一生,但是他私下多次坦诚地跟我说,他确实与该案完全无涉。在岛内外媒体强大压力下,他无从辩解冤屈,最後,他只期望整件案子能够早日成为过去。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我由“外交部常次”转任中国国民党海外工作会主任。一九九○年一月十五日,孝武从新加坡调升“驻东京代表处特任代表”。我接任“海工会”主任後,即密集展开海外的访视,短短几个月,走遍了所有国民党的海外总部、支部,甚至分部。出访的第一个行程涵盖了美国、加拿大和日本,从二月二十六到叁月十叁日,十五天当中走访了十五个城市。抵达旧金山时,却意外地直接介入了“江南案”的处理。    
  我访美各地的行程是公开的,当地华文报纸均有报道,侨胞只要稍微留意,便知道我的行踪。叁月十日当天,我在凯悦饭店突然接到《联合报》驻华盛顿“特派员”施克敏的电话,他和江南夫妇(刘宜良与崔蓉芝),在华盛顿时是多年好友,“江南案”发生後,他仍与刘宜良的遗孀崔蓉芝时有联系。施克敏在电话中告诉我,崔蓉芝从报上晓得我人在旧金山,而她就住在附近的大理市,希望我能抽空和她见个面,有要事相商。当时若只顾虑到“江南案”的敏感,我一定会犹豫或推辞,但是一想到若能协助当局早日将全案平息下来,是件好事,尤其对孝武更为紧要,於是答应在隔天离美赴日前,在饭店晤面。    
  第二天上午十时整,崔蓉芝准时前来,开门後,看到她身旁站着一位个头魁梧的男士,他自我介绍叫陆锵。他俩进到小客厅坐定,略做寒暄,就直接表明来意。崔蓉芝说,虽然“江南案”在台北地方法院初审她已获得胜诉,但经多方面考量,仍愿与台湾当局进行“和解”,有两个条件:一、台湾当局要对江南案表示“歉意”或“遗憾之意”;二、赔偿叁百万美元,并以 密方式进行。这是“江南案”发生後,国民党方面相当阶层负责人,第一次直接和当事人碰面。    
  我态度很客气,却也十分谨慎,我未多言,仅应允将她的建议和条件,完整地带回台北并向当局反映。他们离开後,我即将谈话内容做了完整的记录。   
当天下午,我离开旧金山直飞东京和孝武碰面。我视察的行程十分紧凑,只在东京停留不到两整天,但保留叁月十二日晚上和孝武单独长谈。我把前一天跟崔蓉芝在旧金山的谈话内容叙述一遍,他当即赞同尽速和解,并再一次向我强调且语带埋怨地说,他从未介入该案,为什麽有人总是要把他拖下水?我看得出他心情很差,可能由於当时岛内“主流”、“非主流”的争论闹得火热,他又以公开信方式,反对自己的叔叔纬国将军,引发若干“非主流”人士的指责甚至围剿,自然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他忿忿然地跟我说,他“驻日代表”都      
不想做了,想辞掉一切职务,预定在当年五月二十日提出辞呈回台北。我只有好言相劝不要匆作决定,等台北政情略为平息後再议。我强调一动不如一静,他算听了进去。    
  从东京返抵台北,我立即把在旧金山发生有关“江南案”的最新状况,面报“外交部”朱抚松“部长”和“总统府 书长”蒋彦士,随後於叁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时叁十分到“总统府”,向李登辉报告。李登辉告以“江南案”已由“外交部”签办,并批示了“一面上诉,一面和解”,赔偿金额以一百万美元为度,不能同意由当局道歉,可以考量其他方式为之,既然对方表达了和解的意愿,则可积极进行。於此,整个迟滞不前的“江南案”,注入了正面解决的动力。叁月十一日我和崔蓉芝的会面,是关键之一。    
  直到一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江南案”才结案。最初,崔蓉芝透过美国律师孔杰荣(Jerome Cohen)与台湾方面接触,要求民事赔偿两千万美元,还在加州法院提出民事赔偿之诉叁亿零五百美元。台湾方面於一审胜诉後,并没有“趁胜和解”之意,後来崔蓉芝向美国上诉法院上诉,和解之议也暂缓。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美上诉法院判台湾方面败诉,和解之议再兴,但并不了解对方的意图,我和崔蓉芝於一九九○年叁月在旧金山的会面,在时间点上十分重要。最後当局是以支付一笔为数一百四十五万美元的“人道恩赐金”(Exgratia Payment)给崔蓉芝,而完成“和解”。所谓“人道恩赐金”是英美法上的专有名词,也就是一般通称的“抚慰金”。    
  “江南案”打乱了孝武的後半生。孝武在卷入“江南案”叁年後,於一九九一年七月病逝荣总。如果没有“江南案”,他的一生怎会如此快速落幕?到底是谁害了他?或是,只因为他生长在蒋家?    
  父亲手绘图相赠    
  记得一九八八年八月八日,经国先生过世半年後,孝武获在新加坡就地由“副代表”升任“代表”。第二年的农历春节,孝武就邀我们全家去新加坡过年。他的官舍还算宽敞,我们全家五口全住了进去,他和惠媚,两个孩子友兰、友松,另加上惠媚的哥哥蔡绿峰一家人,大大小小一共十九个人,都挤在一起,热闹非凡,玩得十分尽兴。    
  大年初叁用过早餐後,孝武从房里出来,手上拿着一样东西找我,说他有一幅多年前收藏的父亲亲手画的一幅梅花要送给我。他感性的说:“孝严兄,你身边至少要拥有一件属於父亲的东西作为纪念。这幅梅花画得很好,送给你保存。”我望望他,接过这幅画,说了句谢谢,当场让我想起了父亲,也追忆起一路走过的风雨,泪水夺眶而出,站在一旁的美伦和惠媚也被这一幕迟来的手足情深,感动得偷偷拭泪。这幅国画成了我来自父亲的唯一遗产。自从把它带回家後,就一直挂在客厅,我会把它一代一代传下去。    
  那天,孝武还补充说:“父亲的画,几乎全被孝勇收走了,孝章大姐和我也只有几幅;而且在父亲过世当刻很混乱,父亲在七海官邸及在办公室里的一些重要文物,都由孝勇一人收齐保管,有些被装箱运往了瑞士。”孝武说到这些时,显然对孝勇有所误会,但他也难做干预。孝武可以从“驻新副代表”坐升“代表”,在“外交部”没有前例,当然是当局的提携;而孝勇却在父亲过世後,与当局渐行渐远,与孝武间的龃龉由是更为加深,且日趋表面化。    
  孤单的身影    
  父亲病故时,孝武到新加坡任职还不及两年,闻讯即於第二天兼程返台。抵台次日,一九八八年元月十五,他办公室林尚谦 书来电说,孝武本想到“外交部”来看我,但因“外交部”记者太多,希望我能抽空在下午一点到仁爱路叁段松树园大厦八楼和他碰面。我准时前往,他显得非常疲惫,两眼布满血丝,不停抽着烟,见面坐定後,他就直接而诚恳地问我:“孝严兄,父亲前天过世了,有没有什麽我可以为你做的事?从前我们谈到这件事,可能觉得有些不方便,以後应该坦然了。”我感受到他的诚恳,也看到他良善的本质。我更感到安慰,多年的努力没有白费,在这重要时刻他接纳了我。我回答说:“在父亲生前,我和孝慈从不愿意让这件事,增加任何人的困扰或心理负担,以後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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