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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美女入门(一)-第5部分

小说: 美女入门(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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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噻!你今天怎么了?特别漂亮!简直脱胎换骨了!”    
      但是,一位穿着保守,只会把自己打扮得像中年妇女似的朋友却讥讽我道:    
      “什么呀?你这是在模仿演员吧!”    
      我忿忿地暗想,你这种人只会作此感想,穿着套装,戴着宝石,完完全全就是一个中年妇女的形象!    
      回到家后,有几桩事必须在卸妆之前完成。其中首先要做的是让丈夫瞧瞧我的脸。    
      “咦,咦,瞧瞧我,漂不漂亮?”    
      我一边把脸凑到丈夫跟前,一边仿佛裂口魔女①似的咧着大嘴低声问道。    
      “啊,漂亮,漂亮。”    
      丈夫盯着电视屏幕回答,他的脸根本就没转向我这边。要是平时碰到这种情况,我会腾地一下火冒三丈,但因为今天有求于他,所以决定暂不发作。    
      “咦,不好意思,能不能给我拍几张‘跑拉’照片?”    
      “你干什么呀?”    
      “我要把眉形和唇形的描法记下来。”    
      我把额前的头发向上拢起,让他用“跑拉”相机把眉毛的形状清晰地照下来。嘴唇的形状拍成照片不易看清楚,自己便亲手描画下来。我一边盯着镜子里边既大又厚的嘴唇,一边全神贯注地依葫芦画瓢。以前,我为自己的这两片嘴唇很是自卑过,而如今得感激时尚潮流的厚爱。眼下的双唇描画得更为突出更为丰满。    
      第二天,我火速赶往池袋,径直奔向西武百货店一楼的RUMIKO专卖柜。手里拿着自己的素描,宛如画着指名通缉犯的颜面似的。这是我为了记下化妆品而勾勒的脸部轮廓,店员看到它忍不住笑了起来。    
      在RUMIKO专卖柜,我买了三色眼黛和粉底霜。这个时候我才听说,最近两个月前,RUMIKO牌化妆品在涩谷的西武百货店也开设了专柜。哎呀,在我家的跟前不就可以解决问题嘛!接着,我又去了好多店铺,兰蔻(LANE)的睫毛膏、劳拉克的美白粉底霜、普利斯库利普特部的唇膏等等,全部备齐。    
      但是,尼娜·丽奇①却怎么也买不到。于是我跑到书店,站在那儿查阅很有可能登载这种化妆品的杂志《淑女家庭画报》,从卷末赞助店的一览表中找到生产该化妆品的公司名,然后给这个公司打电话询问。原来销售这种化妆品的地方是银座或日本桥的三越百货商店。    
      然而,我已经筋疲力尽。    
      我决定先回家去。    
      次日,在忐忑不安的期待和紧张中,我比平素起得更早。送走丈夫之后,我就把昨天买到的化妆品包装盒全部揭开,一一进行盘点。这时的那种幸福感,这时的那种扑通扑通的心跳难以言表。所有的化妆品才花了不到两万元,比去美容院便宜多了。    
      我把那张“通缉传单”贴在了盥洗室的墙上,看着它进行化妆。尼娜·丽奇的调节色没买到,就暂时用别的东西替代。而RUMIKO的粉底霜果然效果不凡,一下子便渗进了皮肤里面,只留下薄薄的一层,晶莹透明。眉毛用力往上挑,画成松田圣子式的;再涂上RUMIKO的眼黛,点上亮色眼影。不画眼线,只涂睫毛膏,就会再现前天那个光彩照人的我但是,似乎有点儿不对头,我看着“通缉单”思索,望着“跑拉”照片琢磨,盯着嘴唇的草图研究,啊,完全不一样!看来,想用一天的时间就学会一流化妆师的技艺,毕竟是不可能的。    
      不过,我将继续努力。本周的周末就去光源堂。尼娜·丽奇也要弄到手。    
      在此我借问一下读者,你的想法也和我一样吧?这种毅力与执着为什么不能用在减肥上呢?问题正好就在这儿哟!    
          
         
    


回眸我这几年(下)12 连续宴会的悲哀

        
         
      12 连续宴会的悲哀    
          
      这段时间,我每天都过得很糟糕。    
      何以如此说呢?因为我创造了自己的人生中最长的“接连二十八天的宴会”记录。    
      每天晚上,不是法国料理、意大利料理,就是怀石料理、河豚、中华料理,再加上三天的京都旅行,从早到晚都在吃大菜。    
      不用别人说,我自己也清楚自己吃成了个大胖子,腰腹部长满了赘肉,简直无法向前弯腰。    
      这已经不是什么伤心不伤心的事。前一阵子减肥刚刚见些成效,可这回一下子又平添了不少脂肪。    
      “自己真是个最差劲的女人”    
      我真想放声痛哭一场。哪里还谈得上再去买新衣服,就连最近买的衣服都穿不进去了。而且,去年秋天,我刚买了件非常奢侈的行头。    
      瞧瞧,就是这件在巴黎埃尔梅斯本店订购的皮短外套!    
      这是按当时流行的仿军服款式订做的,样子非常时尚。说老实话,我想买成品来着,可一试穿,胸部的扣子都快撑掉了。    
      “你呀,胸部竟然出人意表啊”    
      陪我到商店的男友操着大阪腔,怪声怪气地说道。我听了心中有一丝得意。    
      “是呀,腰围正合适,可胸部总是几乎扣不上扣子啊”    
      这样信口开河地吹过牛以后就订购了那件皮茄克。    
      两个月后,巴黎寄来了这件皮茄克。我穿上它,又配上条阿玛尼的无褶西裤,真想叫别人看上一眼。那个时候,我也许挺光彩夺目的,一直维持着比现在苗条得多的体形。    
      记得那是去年的秋天,我和女友们去了巴黎,没有任何公事烦扰,自由自在,又正赶上我的一部作品成了畅销书——这是自己久违了的事,每打一次电话询问,都碰上增加印数的消息,我就把那本书的稿费大把大把地花掉,尽情地享受着购物的乐趣。    
      名牌提包“巴锦”,我竟然买了两个。回想起来,我和埃尔梅斯的手提包从十年以前就已结下了不解之缘。第一次就是在巴黎的本店买的凯利手袋①,不过买后马上后悔不已。    
      那时我还年轻,不懂得打扮的技巧,埃尔梅斯的凯利手提包根本就不适合我。再加上那个提包使用起来极不方便,买电车票或付的士费时,每次都得先解开外面皮带的扣子。我立刻恍然大悟:    
      “哦,使用这种皮包的女人,得乘坐由仆人驾驶的汽车啊坐电车的女人怎么配用这种东西!”    
      因此,好长一段时间我弃之不用。年华逝水,年岁渐增,最近这三四年来我才再度带着它出门购物。    
      《安安》的读者不太喜欢高级名牌货,但对埃尔梅斯的手提包却似乎情有独钟。在《安安》推出的《几时拥有梦中的手袋》这一特辑中,有好些人回答想拥有四十五万日元一个的凯利包,这让我着实吃了一惊。    
      然而,我忍不住要说,二十几岁的女孩儿背着价值四十五万日元的皮包,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她父母是大款吗?如果不是大款,就只能让人猜测情人阿叔给她买的。    
      浏览最近的杂志,看到文章说一般的年轻OL渴望一个凯利手袋,渴望到贷款买下的程度。对此,我觉得有些不舒服,如果豁出去四十五万日元,那可以买八个普拉达的手袋,这样做不更好吗?    
      而且,要让我说的话,埃尔梅斯的手袋决非“硬着头皮购买”、“小心谨慎使用”的物件,倒不如说是个可供胡乱使用随意摔打的东西。    
      几年前,我在西班牙买了个黑色凯利手袋。在日本买化妆品的时候,我把手袋随手放在了柜台上。年轻的女售货员看到它,艳羡地说:    
      “用了好几年了吧?”    
      其实,我用了还不到一年时间。每天都无所顾忌地使用,随手往那边的地板上一丢,结果弄得它一副破旧不堪的样子。不过,我觉得正因为如此使用,才发掘了凯利手袋的野性美。    
      在《派对·时尚》的插页上常常看到,身着华丽礼服的女孩儿们手里拎着凯利手袋和傻大的巴锦,那种装扮总叫人心里犯嘀咕我在正式的场合,大都带着在苏黎世买的正式的布包。包虽只花了七千日元,但和价钱没什么关系,比拎那种大得令人胆战心惊的埃尔梅斯手袋可要强多了。    
      最近,我终于明白了带埃尔梅斯手袋的秘诀,那就是:    
      “虽说是埃尔梅斯的名牌,但绝对不能像那个高傲的、又大又名贵的包似的,露出洋洋自得的颜色。”    
      不过,虽然懂得了这个秘诀,可我也渐渐地感到肘部承受巴锦的重量压迫。因此,我还是喜欢使用普拉达的轻巧手袋。年纪大了以后,带着它最合适。现在囊中虽有足以购置那高贵皮包的钞票,只是这个时候承受巴锦的体力正在逐渐失去。人世之中,真不能事事如意啊。    
          
         
    


回眸我这几年(下)13 保持点儿自尊

      13 保持点儿自尊    
          
      说起来话题有点儿陈旧了。“SMAP×SMAP”演唱组与松田圣子联袂演出的一个节目,在我们观众中间造成了轰动。    
      我们都亲眼见到圣子把手悠然地放在木村的膝盖上。    
      “她甚至吻了他,脸皮厚也得有个尺度,绝对不能容忍!”    
      前几天一起去听圣子演唱会的女友也忿忿不平地说。次日,去任何地方都离不开这个话题。提起圣子,有人说她老得厉害,有人说她依然故我。要我说,她只不过额头上平添了几许沧桑之感吧。    
      尽管如此,我觉得她真的好努力。在年长女人如何对待比自己年轻的潇洒男孩儿问题上,她向我们提供了一个榜样。    
      首先她从发型、时装上斟酌了又斟酌。若打扮成可爱的女孩儿模样,会受到女性杂志的非难,而且也无法与活蹦乱跳的年轻女孩儿相比。因此,她才这样定下了自己的装束:身穿成熟的礼服,头发松松地编成三股,借以显示不忘少女般的活泼。而且打扮时,她还不忘记把胸部敞开得相当低,要问原因,那是因为她那种滑润光泽的肌肤是三十几岁的女性所特有的,二十几岁的女孩儿还没发育到这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她的眉毛也不像以前那样挑得很高,妆也化得较以往淡一些。    
      而且,她最煞费苦心的是如何与SMAP交流。做法有几种,首先是故意大声对他们感叹:    
      “呀!我女儿沙也加最崇拜你们SMAP了!我总是和女儿一起看你们的演出啊。下次一定去听你们的演唱会哟!”    
      这种手法是岁数大的演员或歌星常用的一手,不过总显得阿婶气似的。作为一个超级大牌明星,圣子似乎可以有另外的选择,虽然这选择会有点冒险。    
      无须进行调查,SMAP的每一位成员对圣子的黄金时代都了如指掌。他们当时都十岁左右,大概曾有过在电视机前与位居“十佳排行榜”第一位的圣子一起唱《野蔷薇的练习曲》的经历吧。因此,他们应该会保持着对她的这种敬仰。圣子决心在这上面赌上一把。    
      也就是说,她断定作为一位成熟而受人艳羡的女性登台亮相,远比撅着嘴装小女孩儿要明智得多。这种想法似乎能够成功,而实际上做起来很不容易。因为到了我们这么大的年纪,已经意味着退出了舞台,意味着无所谓胜负。当然要做出一副退出的样子,但这对于女人来说心情是相当难受的。    
      很久以前有一桩事,我刚刚走出大学的校门,未能找到工作,终日闲逛,无所事事。现在想来不可思议,我竟然把刚刚不是女子大学生的自己完全当成阿婶了。    
      而从那时起,我就喜欢照顾年轻的女孩儿。因此,简易公寓的女子大学生们都称呼我为“林姐”,那是对我的倾慕。但是,这是个很倒霉的称呼。尽管我比她们只大个两三岁,可自己无形中不得不做出一副阿婶似的派头。    
      她们住的地方经常有同年级的男孩儿前来玩耍,这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个群体,我也被纳入其中。群体中有位特帅的男孩儿,可“年长”、“姐姐”这类词语枷锁似的束缚了自己。    
      那个时候我陷入了困惑之中,是和隔壁的女子大学生竞争呢,还是作为一个年长女人超然处之呢于是我选择了后者。啊,是的,我记起了与早稻田男孩儿的约会!他们学校学生自己搞的戏剧部有公开演出,他约我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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