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怨江湖之侠骨柔情-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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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人有什么好?这叫司徒雷一时该怎么回答!女儿长大了,终有一天是要嫁出去的,这似乎天经地义,难道还有什么疑问不成?但是,翻心想想她从小就是被家里人宠溺惯了的,一旦嫁到别人家,不懂规矩不知大小,是否能得到疼爱还是个未知数,更说不准会受点什么委屈,从这方面来看,确实是舍不得她嫁出去的。
可不见得要她一辈子小姑独处,常伴爹娘身边?想到这里司徒雷暗暗摇头。这个问题其实正是他内心一直都不愿正视的,对他而言这个问题实在是太敏感了!因为在他的心底长久以来一直埋藏了一个大秘密,是绝对不能说出口的,即便说了出来,也未必有谁能妥善解决了!
――不!绝对不能说出口!但搁在心里,却又一直令他揪心扯肺,再好的身体这么天长日久地折磨下来,也要吃不消了,如今更是忽然间就有雷千里登门求亲这件事冒出来,从知道这个消息开始他就没得安生,几天来心绪纷乱,根本就无法入眠!
想着,心口忽然一阵剧痛,当即倒吸一口凉气,脸色立刻就变得煞白。见鬼了,不是大夫说自己昨天犯病,情况并不严重吗?怎么这时候忽然之间就又发作了?
“怎么拉,大哥?”小东西见大哥半晌没有说话,但脸色却忽然变了,再粗心都能瞧出不对劲来了,“是你又犯病了?哎呀!你随身带着药没有?”
司徒雷怕小东西担心,勉强对她一笑,回答:“我不碍事!”
“不碍事?”不碍事才怪了!小东西从懂事那时候起就已经知道了,大哥的老病是打小就有的,经常会头疼心痛,严重时都会晕倒,在床上一躺好几天!
据说那是因为他八岁那年不慎摔到了悬崖下面,虽然大难不死,但却不幸落下了这么一个毛病,还好因为爹娘功力深厚,把他救活了,而且遍访名医细心调理,才把他养这么人高马大,而且居然还练出了一身的好功夫,似乎除了时不时犯病那会儿觉得痛苦之外,其他时间就和没事人一个样,而且还可以一直活到七老八十地没问题!
就是有一样不太好,那就是大哥的记忆力出了点小问题,八岁之前的事情一概都忘记得干干净净!好在八岁之前也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事需要牢牢记住的,忘记就忘记了呗,并不要紧!
想着,小东西就说:“大哥,那我们就休息一下再走吧,昨天你的老毛病还发作过一次的,再这么马上长途颠簸,行不行啊?”
司徒雷听着小东西的关心之语,心中一暖,似乎也没那么疼了,就一笑回答:“真的不碍事,我们要紧赶路,就不用休息了。”
“那就先把速度放慢了,也好让大哥缓口气嘛?”小东西说着,回转马头吩咐已经赶上来了的随从们放慢速度,她就靠在大哥身边嘘寒问暖。
司徒雷毕竟功力深厚,而且长年和这老毛病打交道,已经有经验了,暗中调息一阵,心口的疼痛就慢慢消失,再瞧着小东西一脸的关心,心底越发感觉温暖,脸色顿时好看了许多。
虽然这小丫头很多时候还不懂事,但毕竟还知道体贴的!只是见她眉心锁着淡淡的哀愁,司徒雷心里颇觉得不忍,有心想这就对她把实话说明了,但转念又一想,或许让她多少担点心事,会令她成熟得更快一点呢?就悄悄叹口气,说:“小东西,你不用太担心,不管别的人会怎么样对待你,大哥是永远不会让你受半点委屈的!”
“你在说真的?”小东西有点疑惑,似乎大哥很少这么一本正经地和自己说这样的话,但因为知道大哥一向信守承诺,所以脑子里转过几个弯之后,眼睛就亮了起来,说,“那我就一辈子跟定大哥好啦,因为你说的,是‘永远’不让我受半点委屈,如果不跟定大哥,你又怎么实现这个承诺呢!”
“又说小孩子话!”司徒雷微微一笑,但心里却偏偏又被戳痛了。
“这怎么是小孩子话呢?说定了,就不许赖!”小东西说,“要我不受半点委屈,其实现在大哥就能做到!只要你去跟爹和娘说说,别把我嫁出去就可以了嘛!我知道大哥在爹娘跟前说的话是很有分量的,爹和娘一定会听你的话,对不对?”
“好吧,这一条我先答应了你!”司徒雷又一笑,心想这还用得这我去说?爹和娘心里可比谁都明白呢!
见到大哥答应下来,小东西不由眉开眼笑,所有烦恼立刻就抛到脑后。心情一放松,就想到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事儿,冲口就说了出来:“大哥,不知道你注意到了没有,那个雷千里居然和我六哥长得一模一样呢!双生兄弟恐怕也没有长得这么像的!”
“嗯,我注意到了。”司徒雷回答。事实上哪里用得着小东西说,他第一眼瞧见雷千里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相似的程度十分惊人,正如小东西说的那样,即便双生兄弟也不过如此了!
只不过两人在气质上大相径庭,六弟司徒旭性格爽朗,颇有几分豪气,但雷家三公子却是面相温和儒雅,毕竟他们是不同的两个人。
“这世上无奇不有,两个毫无瓜葛的人,长得非常相似也是有的。”司徒雷回答着小东西,但其实心里并不这么想,因为他非常清楚,爹和娘一直以来也有个心头痛,就和六弟有莫大的关系!而且,虽然现在爹娘还没有来得及和他说起,但他已经隐约猜到了,这恰恰和雷千里也有必然的联系!
要不然老爹怎么会一见雷千里就大失常态呢!一开始他没能弄明白老爹的真正意图是什么,倒把自己吓了一跳,现在想想却觉得有点好笑呢!
“哎,算了,现在不说这个雷千里的事!”小东西忽然又没了兴致,大大叹了口气。
司徒雷微笑着问:“为什么?”
“我”小东西翻翻白眼,心想才不是和你说了,那个嫁不嫁的问题,你居然还在问为什么?“我想和你说说六哥的事儿!”
“那就说吧。”司徒雷轻描淡写回答一句。
“六哥也真是的,去抢鹰族族长女儿这件事这么好玩,居然事先也不和我说起一声,也好让我跟着去看看热闹嘛?或许还能帮上点小忙!”
你去帮倒忙添乱子还差不多!司徒雷瞄了她一眼摇摇头,先没接话,因为看她还想往下说。
“哦,对了!”小东西眨眨眼睛,忽然一拍手,“一定是六哥偷偷喜欢上那个姑娘,可因为她是鹰族的人,是冤家对头,明娶不着所以才要去暗抢,而且他一定是嫌我碍手碍脚,怕我坏了他的好事,所以才不告诉我,大哥你说是不是呢?”
这难道还用问?但是还算好,至少她还有点自知之明!司徒雷又瞄了她一眼,仍然没有接话,因为她又在接着往下说了。
还歪着脑袋颇为费神的寻思着:“六哥倒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鹰族族长女儿的啊?我怎么从来就没听人说起过这件事?”
司徒雷又摇了摇头,心想别说是你了,全家上下又有谁听六弟说起过这件事了?而且小东西太天真烂漫,对于儿女私情这种事恐怕还没有开窍,再加上成天只顾着玩耍取乐,就是有天大的事在她眼皮子底下发生,她也未必就能知道,何况六弟隐瞒得这么紧的事情?
但他这个做大哥的却是一早就知道了。什么事想要瞒过桃花坞少当家的可不容易!就算是六弟和那位鹰族美女半夜三更偷偷跑到桃花坞边界地带去私会,一共有几次,都在什么时辰,他心里都一清二楚的。甚至于连六弟什么时候把这锅生米煮成的熟饭,他都知道!只不过不想说出来而已!
之所以替六弟一直隐瞒着秘而不宣,是念着六弟的苦衷,心里很为他觉得不忍罢了。有一回亲自巡夜,可巧地正被他撞见两个人幽会的情景,他也是带了人悄无声息地就避了开去,并且下了严令,随从们哪一个敢声张出去,绝不轻饶。
恐怕被蒙在鼓里的反而是六弟,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呢!
想到这里司徒雷不由微微一笑。早就知道以六弟那个脾气,早晚会闹这么一出好戏。最近几天,见六弟一直都是茶饭不思坐立不安的那副样子,他心里就有数要出状况了,这不,到昨晚上就闹出来了吧?
而且,昨天出迎雷千里的时候,已经看到那一窝伤了小东西的苍鹰,那恰恰是鹰族人最喜欢的猛禽,鹰族人中有很多人都爱养的,他们奉为图腾的神鸟忽然之间就在桃花坞地面上出现,那还不能说明问题?
估计那几只鹰是来给司徒旭报信的,不过就是不巧,回去的时候撞上了灾星,三只一起陨命!
小东西颇为纳闷地看着大哥的笑容,不由地又噘起了嘴巴。真是惜言若金哪!除了摇头之外就是点头,再不就是神神秘秘地笑,要想大哥跟自己多说一句话就这么难的吗?自己一个人笑什么笑!她就微嗔着叫了一声:“大哥!”
“哦,什么事?”司徒雷问。
“什么什么事!”小东西不满地说,“我在和你说六哥的事,你到底听着没有啊?”
“我听着呢!”司徒雷回答。
小东西要信不信地:“听着,怎么又一句话都不回答?”
司徒雷一笑:“你说的是六弟么?我觉得他很好啊!”
确实是不错,想得到一石二鸟之计,先把人抢回来,一则可以解开了长久以来的相思之苦,二则,生米做成熟饭,和鹰族人做了事实上的儿女亲家,就可以借机改善一下两家的关系!
闹是肯定会闹上一阵子的,不过司徒雷有信心把这件事情办好。如果单单为了求亲,用得着他桃花坞少当家的亲自出马的吗?而既然他少当家的亲自出马了,难道还会有办不成的事情?
再看一眼满脸疑问的小东西,司徒雷心想她未必就懂得相思之苦,就不跟她说也罢了,就只关照一句:“记着,到了鹰族的地面上,你一定得听我的话,绝不可以轻举妄动,知道了吗?”
“知―道―了!”小东西不免又把嘴噘了起来。这大哥,和他说不上几句话就能听到他的教训,什么事嘛!真是的!
司徒雷这就抬手扬鞭,本来想吩咐一声随从们催马快行,却被小东西突如其来的一句话问得顿住了。
小东西居然忸忸怩怩地问了一句:“大哥,偷偷地喜欢一个人,真的很辛苦的吗?”
问得司徒雷心里猛一震,看着小东西好半天才能低声回答她两个字:“当然!”
相思的滋味若非亲身体验,又怎么能有深刻的了解?尤其是思之若狂却偏偏求之不得,那种苦涩与痛楚,就好像每时每刻有把刀在剜着心似的!只怕没有人能够知晓并且体会他对相思之苦的感受,但又怎么样呢?不过是给自己凭添无数挥之不去的烦恼罢了!
心头悄然浮上一大片阴云,望着眼前这张娇俏的脸庞,司徒雷竟然一时失语,呆了片刻之后把马鞭一挥,率先打马急弛而去。随从们都不敢怠慢,也都扬鞭催马,刹时间尘土飞扬,直往鹰族部落方向而去。
小东西骑着马紧贴在大哥身边,看着他越来越阴沉的脸色,不由暗暗吐了一下舌头,心里实在不明白到底又怎么了。难道是刚才自己说错了话不成?但自己又是不小心把哪句话给说错了啊?
第十二章 鹰族少族长
当鹰族部落的那个大招牌――绣着一只雄鹰的旌旗总算在目力能及的范围最高处迎风招展时,太阳早已西斜,落日余晖如血一般染红晚霞,使得这一片沙漠看起来更加广袤,深远而且壮观。一眼看出去,就只见漫漫黄沙,视野极其开阔,令人豪气顿生。
鹰族,虽然是游牧部落出身,但因为后世子孙涉足商贸,往来于丝绸之路经营得法,日趋强大,所以早就已经抛弃了祖辈的生活方式,不再漂泊不定,而是占据了沙漠一隅,到如今财雄势大足可称王,已不容人小觑了他们半分。就连旌旗上绣着的那只雄鹰,都显得气势逼人呢!
司徒雷一马当先,率领随从们才走到离着旌旗约有一里地的地方,忽然间劲风扑面,正前方有数枝利箭袭来,其势汹汹,疾如闪电。
司徒雷不慌不忙,眼明手快避过射向当胸的一箭,趁势一挥手又替小东西挡开一箭,其余来箭也都被身后随从们挡住或者避了开去。
紧接着司徒雷翻手取下了自己背上的硬弓,拉个满月,眨眼间箭发连珠――这叫来而不往非礼也!最后一箭,堪堪和对方又射来的一箭相遇,劲力准头拿捏得恰倒好处。
眼看着两枝箭一齐落地,他身后的随从们当然要为主子齐声喝彩,对手那边竟然也有不少人暴喝了一声:“好!”
司徒雷微微一笑,策马上前去。鹰族人骁勇善斗,绝不轻易服输,但打归打骂归骂,见了高明的好手还是惺惺相惜的,一点都不做作矫情,就凭这一点特性,他今天来就比较好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