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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部分

阴仙-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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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辰继续前进,显化出来的电莽在云层之中穿行游离,朝草原的北方飞去。
  又飞行了半日功夫,草原见边。从天空上看去,地上开始出现土黄土黄的区域,说明目前已经是接近沙漠了。
  草原上因为太过宽广,所以鲜少有城镇出现,基本上要相隔好几十里才会有一座。
  所以,陆辰都没有花费太大的功夫,便是找到了特巴尔左城镇。这是一个从草原前往沙漠,甚至是从中原过来,进入沙漠的最后的一座城镇。
  一旦进入沙漠之中,便是真正的人迹踪绝了,别说城镇,里面连居住的人都没有一个。
  但似乎也正因为特巴尔左城镇,是草原前往沙漠的最后一座城镇,所以这里格外的热闹,城墙高大,房屋一座挨着一座,居住的人非常之多,完全是一派大城镇的气势。
  特巴尔左城镇,这里并没有农田和土地,居住在这里的人也根本不种田地,他们的经济来源,多是靠交易买卖。
  首先这里有着其它草原城镇该有的一切,牛羊、马匹、奴隶、以及粮食交易,而且这里还有一些稀有的买卖,是其它草原城镇所没有的。
  稀有的买卖,自然就是指野兽。除了活着的野兽幼崽,抓回去卖到别的地方,用作观赏,那是天价。
  另外不能被降服的野兽,则直接杀死吃肉,然后把它们身上值钱的东西再拿出来贩卖交易。比如兽牙,传说可以辟邪。
  还有兽皮,可以制作温暖的大衣,还有兽骨,有些野兽的兽骨,非常地坚硬耐磨,可以直接打磨成首饰,漂亮无比。
  当然,万物灵长,野兽身上有什么东西,谁也说不清楚。毕竟有些野兽也会成精,随即肉身也会因此而改变,从而长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越是像这种野兽,拿到特巴尔左的交易市场来贩卖,价格就会越高。当然,也要能够抓得住它才行。
  有些野兽是来自草原,但有的野兽,却是来自沙漠。
  所以说,特巴尔左城镇,就是一个庞大无比的交易市场,它的运转,可以直接带动周边经济。
  比如要进入沙漠的探险队以及猎手,他们会在这里购买干粮、打造铁器、还有药品等等。
  他们在沙漠里面的收获,除了留下自己喜爱的东西,其它一般会贩卖出来,通过交易市场销往别处。
  这种人,往往会赚到一大把金银,一夜暴富。大部分人来到这里,发了财之后便离开。但是,也有一些倒霉蛋,在这里送掉了性命。
  只有那些开商铺,固定贩卖货物的人,赚的钱少,但相对要比较安全一些,不至于丢掉小命。
  正是有了他们的这样一环扣一环的生存方式,才形成了一套完美的交易流程,成就了如今这座繁华的特巴尔左城镇,其繁华程度简直可以和渔阳城相提并论了。
  陆辰飞临到特巴尔左城镇上空,在天空上盘旋了一阵子,搜索着竺兰公主他们的气息。
  就在陆辰把神念探下去之后,便又猛然收了回来。因为他发现城里面,居然是有着不少高手,除了一团团浓烈的阳气火焰,气功师之外,阴真高手也有不少。
  其中,他还发现了一位半接近虚仙的高手,就等于是叶南斋和天星门的黄眉道人那个级别,不知是何方神圣?
  此番前朝国库遗宝的事情,传到俗世之中,立刻便是引起了许多人的觊觎,人人都想一举将之抢夺在手中,然后逍遥快活一辈子。
  所以,近段时间,这座特巴尔左城镇里面汇聚各方高手,这种状况也在情理之中。
  陆辰收回神念,不敢再继续朝城里探索了,因为这样一来,他容易被人发觉,从而大家都会以为他是一个高调,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第一百四十三章 熊魔死士

  而且,陆辰如果贸然用神念去城中扫荡,有些人就会以为陆辰是来刺探信息的。
  尤其是这样做,可能会触犯一高手的禁忌,那些高手最讨厌别人用这样的方式去轻蔑于他,从而就会将他们激怒。
  稍微搞得不好,可能就会有人跑上来收拾陆辰一下,再进一步就是引发不必要的纷争,陆辰可不愿意做这种冒失鬼。
  收了神念,陆辰又在天空之上转悠了一阵子,暂时没什么情况发生。可见刚才是很险的,那些人也不知道是没有发现,还是不想搭理陆辰的这个做法,竟都完全沉默着。
  陆辰飞临到特巴尔左城镇的上空,悄无声息的站在虚空中,观看城中的人员情况。
  这里的情况真的很复杂,相对说来,汉人居然只占少数,有些式微,最多是那些身着奇装异服的人。
  比如带着毡帽,或者头上插羽毛的,一般都佩戴短刀,穿高腰马靴,配夹袄,花样百出。
  前前后后,陆辰起码发现了数十种打扮不同的人,以青年壮汉居多。
  一般来说,一种服饰就代表一个种族的人,比如中原人、草原人、还有一些是从大周王朝国度以外来的,比如随魔王朝的,瓦邦的,看得人是眼花缭乱。
  观察了一会儿,陆辰悄悄地飞了下去,没有进城,而是径直飞到城外,在距离一处庄园的大门,有三四百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刚才陆辰释放神念下来,惊鸿一瞥之间,便是发现了这处庄园。
  特巴尔左不仅是城内有许多人居住,城外也是一样的,而且城外的大多都是占地面积较为宽广的庄园,非常豪华,有些还配备了家丁和守卫。
  比如眼前的这处庄园,院子里面设了瞭望架,高高的,守卫可以直接站在上面望风,观察情况。
  如果有人胆敢擅自闯入,他们就会发出警报,通知其他同伴。然后拿起手里的强弓射击来人,以达到保卫家园的目的。
  陆辰之所以要落到三四百步开外,就是为了防备庄园里面的那几个弓箭手,避免被他们射中。
  因为陆辰发现那些弓箭手,并非是普通庄园里面招纳的护卫,他们比军队里面的神射手还要专业。
  他们背上有箭壶,里面装着的羽箭很特别,估计是加持了神力或者道家的一些小法术,如果被射中,连阴神都要受到损害。
  陆辰朝里面挥了挥手,随即慢慢地走了过去,先礼后兵,这样他就不怕里面的人放冷箭了。
  一步步走到庄园外面,这时,院子门吱呀一声开了,探出一个小脑袋,正是连大双。
  “大师父,你终于来了。”连大双兴奋地说着,将院门打开,把陆辰迎了进去。
  陆辰进到院子里面,同时,竺兰公主和老木等人都出来了。其中还有一个人的身影,让陆辰略微吃惊,随魔国七大世家之一,涂家的涂游冬,竺兰公主的远亲。
  有好一段时间没有见到此人了,听说回了玉山国,没料想又在这里见到了他,那么看来寻找前朝遗宝的事情,他也要加入了。
  不过也好,涂游冬是气功高手,是一个很好的助力,有他加入,能让陆辰更加安心。
  短短的时间,一个个想法在陆辰脑海里面闪过,权衡了利弊和敌友,觉得涂游冬应该还可以信任吧。
  此时,涂游冬一身文士打扮,穿着普通的青布素衣,头上束民髻,系纶巾,神情平平淡淡,完全没有了第一次见他之时的那股嚣张摸样。
  “陆辰,你总算来了,整整五天功夫,让人担心死了。”竺兰公主说道,表情淡漠,情绪不温不怒的,谁也不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
  陆辰苦笑一声,道:“呵呵,路上出了一点意外,不过不算什么大事,不影响咱们的计划。”
  陆辰说着,脑海之中还在猜想着桑屠灵他们三人,会不会继续追踪自己?
  这是必然的,陆辰虽然和他们接触不多,但是性格却是第一次见面就了解了。他们现在就是自己的尾巴,远远地吊在后面,随时找机会出击。
  不过进到这处庄园,陆辰就放心了,因为他发现这院子里的两个瞭望架,上面的人非常厉害,警觉度非一般人可比,有他们把风,加上手里的弓箭,谁来都得死。
  另外,此去大戈壁滩,危机多得是,桑屠灵他们若是见到不可力敌的事情,自然就会退走。
  一行人将陆辰迎到庄园里面,进入会客厅,聊了起来。
  在聊天之中,陆辰得知这处庄园,是竺兰公主几个月以前便叫人购置好了的,瞭望架也是购置之后才建立的。
  真可谓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活活准备了几个月,也就使用这几天。等明天众人一走,庄园也就荒废掉了。
  还有瞭望架上望风的护卫,数量一共有十二个之多,来历更是让陆辰吃了一惊。
  居然是涂游冬从玉山国带出来的气功高手,气功修为个个都在天人合一以上,全称熊魔死士,骁勇无比,难怪陆辰在还未进入庄园之时,便感到了不凡。
  死士,就是随时准备替主人牺牲掉性命的勇士,主人一般是付出了极高的金钱,或者是反承了对方的人情,才能获得他们的绝对忠心。
  他们平时候做事小心翼翼,谨慎又谨慎,关键时刻一到,纯粹就是一群狂徒,不怕痛也不怕死,连命都可以不要,只听从主人的命令。
  另外,他们身上的装备也都是极品,之所以要统称为熊魔死士,是因为他们的装备,大多来自熊魔身上。
  玉山国的鲁班神岭之中,树海茫茫,全是百丈之高的原始大树。里面自然也少不了一些厉害的猛兽,熊魔就是其中的一种。
  熊魔死士身上的皮甲,刀枪不入,乃是采用了熊魔身上最为坚硬部位的皮来制造的,防护程度远远超过中原的黑铁铠甲。
  还有他们手里的强弓,竟然也是来自熊魔身上。弓身是采用熊魔的肋骨,弓弦是采用熊魔的后退大筋。
  制作过程非常复杂,一般要先晒干,然后用胶汤药水来浸泡,然后再晒干,再浸泡,反复几十道工序。
  一般要花几十年功夫,才能制作出一张熊筋弓。这种熊筋弓,韧性好,射程远,而且准星的稳定性,比普通弓箭要高得多。
  其实陆辰刚才就算计错了,在他的认知里,中原那些工艺最精湛,而且价格便宜的黑铁弓,搭配马鬃弦,就是天底下最好的弓箭了,可以射出去三四百步远,不会超过五百步。
  而实则熊筋弓的射程,可以达到八百步之远,穿透力极为恐怖,连铁板都可以射穿,威力是黑铁弓箭的一倍。
  另外,他们背上背着的箭壶,里面那些羽箭的头子,是熊魔牙齿打磨出来的。
  熊魔食肉,一生之中不知道要杀死吃掉多少野兽,没吃掉一只,便会有戾气在身上凝聚积累。
  所以熊魔的牙齿,天生就附带着极为浓郁的凶戾之气,能够直接克制阴神,倒并非是陆辰所想的,加持了神力和道家的小法术。
  这样一只强悍的队伍,不知道和巨夷岛的诛鲨八卫相比战力如何。陆辰如果能够和他们十二人切磋一下,就会知道,因为他早已和诛鲨八卫交过手了。
  诛鲨八卫,胜在动作整齐划一,通过高强度的苦练,使得各自的心中,隐隐有一丝心灵相通,所以能够做到进退一致,对敌打斗起来,力量非凡。
  至于熊魔死士的特点,陆辰就不得而知了。
  众人继续在会客厅里面商议着,陆辰得知,涂游冬确实是要加入前往大戈壁寻找财宝的队伍的一员,陆辰对此没怎么表态,他早已料到了。
  另外,竺兰公主这边准备的物资,也已经是妥妥的了。除了必备粮食和饮水,肉干、青稞饼、野韭菜酱等等,最重要的居然是骆驼。
  没错,就是骆驼!
  首先,饮水必不可少,尤其是沙漠里面热的四脚朝天,进去之后肉身的水分消耗极快,必须随时准备好足够的清水。
  还有肉干,多带几种,牛肉干,羊肉干,猪肉干都要有,可以调节一下胃口。肉干,基本上是**所需能量的主要来源。
  吃肉,可以让人拥有使不完的力气。俗话说,食肉者悍勇,说得就是那些草原人,天生就吃肉,和中原人打起仗来,一副不要命的样子,所向披靡,罕逢敌手。
  野韭菜酱就有点特殊了,陆辰以前甚至听都没有听说过。但听竺兰公主一介绍,立马就懂了。
  这种野韭菜生长在草原上,通过腌制之后,味儿极其的辛辣,可以让人提神。这倒是一个好东西,在沙漠里走得脑袋冒烟,谁去了都会没有精神,抓一把野韭菜酱提提神,这倒是不错的选择。
  还有就是骆驼,在沙漠里面赶路,长途跋涉,一般的牲口都吃不消,诸如马儿和骡子,吃粮食太又快,而且容易被累死。
  骆驼的胃较为特殊,吃下去的粮食可以吐出来再吃一次,而且耐力极好,如老牛拉车一般,用来在沙漠里面赶路,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出发

  庄园的牧场里,此时就关押着二三十匹大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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