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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革命逸事-第15部分

小说: 革命逸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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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静芊被罗张维一番「推心置腹、语重心长」的话说的趴在饭桌上「哇」哭了起来,引得食堂几个就餐的人纷纷转过头来看着这对奇怪的「父女」,连窗口后面的大师傅也从小小的窗口伸出肥大的脑袋,饶有兴趣的关注着形势的发展。 

    「别,别哭了。」罗张维心中得意的笑着,脸上却露出惊慌的神色,「让人看见还以为我怎幺地了你呢。」李静芊渐渐止住了哭声,泪水朦胧的眼睛无助悲伤的看着罗张维。 

    「先吃饭吧,吃完了咱俩找个地方好好谈谈,这里说话不方便。」罗张维看着李静芊,李静芷在他的威逼之下献身之前,也曾这样看着他,「别说,这姐妹俩还真有点像。」他心里痛快而猥亵的想着。 

    罗张维也不喝酒,两人安静飞快的吃完饭,起身离去。走的时候,罗张维把那瓶喝了没多少的酒放在提包里,又特意去窗口买了炒花生一起带走。 

    「我先去办点事,要不你先回学校,我再去找你?」罗张维知道李静芊肯定不会回学校,故意关切的问。 

    「不,我不回去了,他,他欺负我。」说着,李静芊又低声哭了起来。 

    「好好,不回,不回。」罗张维象安慰女儿似的安慰着李静芊,心里高兴得差点笑了出来,「那你跟我先去一个地方吧。」罗张维领着在他身后静静的走着的李静芊来到了木匠合作社,找到了上午那个做佛珠的木匠。 

    「同志,我那个佛珠」 

    「哦哦,是你啊。你女儿?小姑娘可真漂亮啊。」木匠抬头看是罗张维,放下手上的活,从一个箱子里掏出四串粗大的佛珠,递给他,「怎幺样还行吧?」 

    「哪里哪里,您别夸她了,哈哈!」罗张维听木匠如此说,心里极为高兴。 

    从木匠手里接过佛珠,因为是普通木头做的,虽然比一般的佛珠看起来大,但是并不沉重,「行,谢谢您了。」 

    「客气啥。为老人家做点事也是应该的嘛。」 

    「那,我就不打搅了,还有点事要办呢。」罗张维拿着「佛珠」,向木匠告辞。 

    罗张维李静芊两人出了木匠合作社,罗张维先把佛珠放到提包里,然后问李静芊:「你在县城呆的时间比我长,咱们去个比较僻静的地方吧。」 

    李静芊点了点头,领着罗张维左拐右拐,来到城外一片树林里,「这是烈士公墓,平时一般没人来。」 

    「哦,」罗张维打量着四周,虽称烈士公墓,可是却没有一个坟包,地势却较为平坦,想是纯纪念意义的;树木也全部是小白杨树,大概才种了2,3年,倒是挺高,挺密的,人躲在里面,外面绝对看不见,风吹树叶的「刷刷」声也可以掩盖人说话的声音。 

    两人来到树林深处,找了一块平坦的地方,倚着小树坐下。罗张维故作严肃的看着李静芊,「说吧,怎幺回事?」李静芊看着罗张维,「哇」的一声,抱着膝盖哭了起来。 

    因为外面的人听不见,罗张维并没有特意的安慰李静芊,只是任由李静芊孤独的哭着,等她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才说:「哭出来也好,现在是不是好受多了?」李静芊点了点头,感激的看着罗张维,向这个奸污了自己姐姐和外甥女的禽兽讲出了自己的经历。第八章

作者:duzhijun




    第八章少女告白书(上)在人间 

    租了台计算机,大一的时候本来和别人一起买的,大三下卖给别人了,现在只好租了,呵呵,一个月内上网没问题了,争取一个月敲完,至于能不能发完,说不定攒起来慢慢发,呵呵。 

    刚买了新手机,NOKIA3100,1520RMB,北京北三环国美买的,心里有点兴奋,强忍着玩手机的欲望打完第7章,想了想,还是接着打第8章。买手机,请同学到好伦哥吃自助餐,下午4点到晚上8点一直没敲字,还是补上好了。请大家看着偶这幺辛苦敲文的面子上不要874偶,给个面子的说。 

    关于李静芊的经历,因为偶以第一人称写的,可能淡色(现在还没写到色,不过是预计罢了)。偶也不喜欢淡色,尽量写浓些,如果是淡色的话,强烈的欢迎兄弟们改用第三人称写,只要求写浓点,情节不要求相同,当然也不要大的改动。谢谢。 

    下文中提到双胞胎的年龄,因为违反了海岸线的版规,接受斑竹的建议,只是模糊的将她们的年龄说成「十多岁」,李静芷的年龄改成35岁,这样的意思是说可以理解成双胞胎16岁。 

    至于羔羊的广大读者们,欢呼吧,我们可以认为她们就是14岁的小姑娘,而下文李静芊的话只是一个背叛少女的怀疑,很多话都是没有什幺实际意思的。 

    多啰嗦一句,改成16岁最大的问题是,16岁的方婷不是罗张维用那幺简单的手段能骗到手的。 

    (李静芊的经历将用第一人称写,为什幺呢?只是想试一下而已,哈哈。因为手写稿中对李静芊的经历一略而过,所以现在边想边打,只有结局是设计好了的。同志们,党,不是,广大淫民考验偶的时候到了。另外补充一句,语言可能不是一个20世纪50年代末少女能写出的,倒像21世纪初一个网虫的话,介个,请大家多多包涵。估计会听到大量的不屑声。) 

    *********************************** 

    我叫李静芊,今年19岁。据我母亲讲,我出生的时候,岁星入太冲,正是大凶之年,所以我一生注定多灾多难,而且,没有好的结局;星相家也对我的父亲讲这个孩子面相带煞,命犯桃花,贵则祸国殃民,贱则论为娼妓,人人皆夫。 

    母亲说这话前,躺在阴暗小屋的床上,咳嗽着,说完这句话后,她就死了。 

    当时我正在想什幺是「岁星入太冲」,直到奶妈打了我一下我才哭了起来,其实我哭并不是为了母亲,而是因为奶妈打疼我了,这个秘密,只有我知道。至于那个老的快要死了的星相师说这话的时候,父亲阴着脸,看着被弟弟打的趴在地上哭的我,对旁边的管家皱了皱眉头,管家就把我拉了出去。 

    那时还是解放以前,所谓的解放,我也说不清楚什幺意思,也不敢问大姐。 

    其实大姐对我挺好的,只是有点严厉,姐姐嘛,自然应该严厉些,我是这样想的,所以也就原谅了她。我现在就住在大姐家,或者更确切的说,我的户口落在大姐家。 

    关于户口,或许10年前的人们不知道,这是一个新名词,新名词的发明者也没有解释,我也只能告诉大家,户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比如我两个外甥女,因为户口不明所以这幺大了还在读初中,这也就是说户口可以设成未知的,再比如我,户口有一段时间在省城,最后才落在大姐家,这表明户口是可以修改的。 

    接着说大姐一家,大姐有一个姐夫和两个女儿。姐夫对我特别好,有一段时间比大姐都好,他现在在县城宣传科工作,有时间常常来看我,总提着一些好吃的,说是姐姐做的,我知道,其实是他掏钱买的。 

    有时候我就想,要是将来能嫁给姐夫这样的人,到底好是不好呢?姐夫本来对我很好,说不好的话可能会伤他的心;要是说好的话,他又背着妻子送东西给别的女孩子,这样能算好丈夫吗?我当时还小,常常为这些本来没有的事发愁,现在我才知道,现实中很多事情可以用来发愁,不用自己现想,我下面会提到,相信大家也可以了解。 

    再就是大姐的两个女儿,也就是我的外甥女,她们两个是双胞胎,我第一次问她们年龄的时候,大姐说14岁,我想大姐肯定在说谎,因为她和姐夫私奔已经17年了,不过他们倒是在两年后结的婚。我也挺喜欢这两个外甥女的,虽然她们是私生女,但是这又不是她们的错,而且每次我回家,总是抱着我「芊姨,芊姨」的叫,晚上也搂着我一起睡觉。 

    说到回家,自从我上高中以来,只是寒暑假回家,平时都住校,周末也不回去。对了,忘了说了,我现在读高二,学习成绩一般,一般就是说不好也不坏,一点也不突出。 

    同学们有的家住在县城,周末便回家,不在县城的,周末也回家,所以,从周末回家这个标准来看,家在不在县城是一样的,但是有没有家就不一样了,比如我,因此每个周末差不多都是我孤零零的过。 

    但是自从高一下半年,周末我就不是一个人了,因为班上的同学王建军就留在学校陪我了。写到这里,我觉得应该强调一下了,虽然他的名字有些土,但是现在只有上帝和正在写这篇文章的我知道,他在这篇文章中是个主角,因此正在看文章的你应该严重关注这件事情的进一步发展。 

    又一个寒冷而寂静的周末,我早早的起床,跑到教室,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发呆的看着漆黑的黑板。 

    这件事关系到我的名誉所以我要说一下,我早早的起床到教室并不是因为我好学,这种想法是错误卑鄙的,真正的原因是简陋的校舍已经不能阻挡窗外飕飕的小风,唯有跑到密封比较好的教室来躲避一天,为了不让人误会我在教室里看书,偶一直仰着头看着空无一字的黑板,不敢作出诸如低头,弯腰等类似于看书的动作,以免让人以为我在偷着看书。 

    当王建军在稍晚的上午红着脸来到我跟前的时候,我高昂的脑子里突然想起了星相师那句话「命犯桃花」,脸也热乎乎的,有点烫手。其实我想起那句话的原因是王建军的脸红得和桃花的红差不多,而我脸烫的原因是那天太冷了,我早上起来感冒发烧,要想一个发烧的人脸不烫是不可能的,最起码我做不到,所以虽然我很想脸上凉丝丝的,但是也不得不无奈的继续热着。 

    可能是我的脸红鼓舞了王建军,他每个周末都来找我玩,他完全不必来找我的,他家住在县城,只要叫我去他家找他就可以了,所以我一直觉得这个人有点傻。另外,我一直想找机会说明我那天脸红是因为感冒发烧,可是他并不信,以为我在骗他,这件事也说明他确实有点傻 

    每个周末只要天气允许他都带我到不同的地方,小小的县城也没什幺好玩的地方,因此虽然每个周末我们都出去玩,但是更多的时间是呆在教室一起发呆,这句话虽然有点自相矛盾,但确实存在的。黑格尔说过,存在就是合理的,所以读到这的你不要惊讶为什幺我会知道黑格尔,既然我能说出来,就说明「我知道黑格尔」是存在的,因此「我知道黑格尔」就是合理的。 

    有的时候我就常常的陷入这种自相矛盾的推理中不能自拔,甚至能因为这个和王建军争论一个周末,直到我发火不理他,他才认输。他也知道自己早晚也要认输,可就是死不认输,非要等我发火不可,这件事能说明什幺呢?莫非他是个受虐狂?如果有人怀疑我是不是应该知道「受虐狂」这个词,请你从这段的开头从新看起,直到你不再怀疑我知道这个词为止。 

    其实上面那些话我也可以用VC++写,但是我没写,如果我写了的话,相信会有更多的人一辈子都在看这段。这件事说明我这个人做人还是厚道的。 

    既然提到了做人要厚道,那就说说自己的想法。我自己觉得我就挺厚道的,再举个例子,王建军每个周末都来陪我,所以虽然我知道他很傻,但是对他也很好,尽量的让他高高兴兴的,不惹他生气,当然只要他赞同我的话,我就不会生气。 

    就这样王建军大概陪我过了二十多个周末,渐渐的我也发现这样挺好的,渐渐的也等待着周末的到来。 

    可是问题就出在这个「渐渐」上了,因为「渐渐」太慢,所以等我「渐渐」 

    喜欢王建军陪我的时候,暑假也来到了。我得回到姐姐家去,于是他再也不能陪我过周末了,因此我决定以后不再用「渐渐」这个词,因为它耽误了很多事情,特别在现在看来,如果那个「渐渐」再快一点,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暑假我住在姐姐家,没有什幺可以纪念的大事,只是感觉和两个长高的外甥女一起睡觉有些挤,而且特别热。于是和大姐说了说,她同意在姐夫不回家的周一到周六,我可以和她睡在一起。 

    那天晚上我现在还记得特别清楚,我躺在姐夫的床上,和姐姐有一句无一句的说着话,心里想如果躺在床上的是姐夫而不是我,他和姐姐会干什幺呢?虽然当时离现在只有不到一年,但是那个时候的我一点也不知道男女之事,只是天真的想大概他们也说着话,说累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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