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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七十年-第2部分

小说: 晚清七十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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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封建社会之特征,我们可以说有两点最为重要。其一则为土地属于天子或诸侯,大贵族可以把土地「封」与小贵族,但不得买卖,百姓黎民更不得私有。其二则是居统治阶层的贵族实行世袭制,黎民百姓除却裙带关系或结帮造反之外,绝不能进入统治阶层。这一东方式的封建制度发展至公元前八世纪的西周之末,可说已登峰造极。唯物极必反,迨平王东迁(公元前七七一年)之后,它就开始滑坡以至崩溃了。能把这一从滑坡、崩溃到改制的经过,说得最简单明了的古代记述,实莫过于《汉书?地理志》里的一段记载。且抄录如下:

周爵五等,而土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满为附庸,盖千八百国。而太昊、黄帝之后,唐、虞侯伯犹存,帝王图籍相踵而可知。周室既衰,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转相吞灭,数百年间,列国耗尽。至春秋时,尚有数十国,五伯迭兴,总其盟会。陵夷至于战国,天下分而为七,合纵连衡,经数十年。秦遂并兼四海,以周制微弱,终为诸侯所丧,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为郡县,荡灭前圣之苗裔,靡有孓遗者矣。(见中华书局版《汉书?地理志》,第六册,页一五四二。)

《汉书》中这节记载,历史家要在鸡蛋里找骨头,那也是找不尽的。可是作者叙述的封建崩溃的程序,那大体是言之成理的。可是郡县制之出现却非一朝一夕之功,它是经过数百年慢慢转变出来的。大体说来封建崩溃之开始是,诸侯用各种方法兼并来的土地,不再「封」与他人,而是暂时「悬而不决」或「悬而不封」。这就是「县」的起源了。在古文里,「县」、「悬」本是一字。读音亦相同。不像后世读成县去(声),悬平(声)也。县而不封,县而不决,本是个临时的办法。后来永远「县(悬)而不封」,县就变成个政治制度了。
把郡县或州县的「县」解释成「悬」字,段玉裁(一七三五~ 一八一五)在他的名著《说文解字注》中也说是「县者县(悬)也」;不过他接着说是「县(悬)于郡也」,那就说错了。(见该书万有文库版第三册三十四页)笔者青年期在重庆国立中央大学历史系就读时,随顾诘刚师治商周史便曾指出段氏之误释,认为是「县者悬也。悬而未决或悬而未封」,而非「县于郡者也」。撰成《我国郡县起源考》之期终作业,嗣并收为《毕业论文》之前篇,颇承业师过奖。如今半个世纪过去了,益觉青年期判断之非谬。盖封建王朝末期对封地「悬而不封」,古日本及若干印欧民族国家亦有之,只是其结果不若中国竟发展成独特的郡县文官制(civil service)之重要而已。
郡县制之兴起与发展实为我国社会政治(sociopolitical)第一次大转型之关键所在。一转百转,迨始皇统一中国,「废封建,立郡县」,由封建制转入郡县制,全国人民生活方式(lifeways)便无一不转。「废井田,开阡陌」亦是必然之事。所谓「废井田,开阡陌」者,即是开放国有或公有土地任人民私自耕种,以增加生产也。笔者撰拙篇于抗战中期,初不知历史会重演,其后竟有废人民公社,搞包产到户等之现代化的「废井田,开阡陌」也。以故笔者不揣浅薄,亦将五十余年前之青年期旧作收入本编,以就教于方家也。
回忆五○年代中期,笔者在哥伦比亚大学半工半读之时,曾在该校之「中国历史研究部」作编译。斯时学部主持人魏复古(KarlA。 Wittfogel,1896─1988)教授之巨著《东方专制论》(Oriental Despotism:A parative Study of Total Power),正在杀青阶段(此书于一九五七年由耶鲁大学出版,近年曾由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译成汉文出版),魏氏嘱余校订全稿并笺注拙见。不才曾叹其功力惊人,而其结论则因果倒置。盖魏氏修正马克思末竟之学说,所谓「亚洲式生产方式」(Asiatic Mode of Production),并创立其一己之理论,认为「亚洲式社会」实为一种「水利社会」(hydraulic society)。国家为提高农业生产而兴建规模宏大之水利工程,乃导致亚洲国家(特别是中国)逐渐建立起极权专制之国家机器来。其语甚辩,而鄙意则适得其反。盖我国国家机器之完成,实在始皇帝「废封建,立郡县」,建立「职业官僚体制」(professional bureaucracy)之后也。我国政治制度之发展,实是郡县制的国家机器建立于先,而大规模之工程(如都江堰、长城及运河等等)则建设于后也。建立都江堰这样大规模水利工程的李冰,便是秦王国的「蜀郡太守」(今日大陆上叫做「四川省委书记」)。李冰若不是利用他省委书记的权力,他的都江堰工程(约同于今日李鹏主持的三峡水坝工程),是无法施工的。以故笔者数十年来所笃信之我国「国家强于社会」之传统(始自郡县文官制之出现),为我国政治制度之最大的特点之拙见,与魏氏之说,表面上似颇为接近,而本质上固有其本末先后之异也。
百代犹行秦法政
这一记从秦国开始的我国史上的第一次社会政治大转型(sociopolitical transformation),发自商鞅(公元前三九○~前三三八年),极盛于始皇(统一中国于公元前二二一年),而完成于汉武(公元前一四○~前八七年在位)。汉初诸吕乱后,非刘不王,曾一度郡国并存,搞一国两制。迨吴楚等七国乱后(公元前一五四年),封建之「国」名存实亡,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之政制转型始正式落幕,至今未变。其它相关的转变,如重农轻商的经济制度、独崇儒术的职业官僚制、士农工商的阶级划分、婚丧礼俗的日常生活等等,一转百转走向定型。尤其是中央集权的三级文官制,自秦汉以后,晋、隋、唐、宋、元、明、清,甚至民国时期之北京政府及国民政府,均不断加强之。迨人民政府成立之后,毛氏当国对此一中央集权的三级文官制之传统,可说更是情有独钟。在他与郭沫若往来的诗词中,便颇能闻其心声。今且抄他一首七律全文如下:

《封建论》呈郭老
劝君少骂秦始皇,         焚坑事业要商量。
神龙虽死秦犹在,         孔学名高实秕糠。
 百代犹行秦法政,      《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       莫从子厚返文王。

此诗作于何年,论者不一。但在九一三事变之后,毛为四人帮批林批孔助阵时,重提此诗,可知其念念不忘也。总之毛氏对马列主义之了解,自始至终未脱离标语阶段,而对传统帝制之认识,则深入骨髓。毛之不幸是他把两个极端的理论都误用了。在重温传统帝王政治学时,他体会不了我国传统里「有教无类」、「改土归流」等等历史经验的重要性,强不知以为知,自以为是的乱引马列教条,创造新制度。上节曾说过周初有一千八百国,包含着无数的大小民族(时至今日全国仍有五十七族之多)。所以我国历史的经验是,族群不是由少变多,而是滚雪球式的从多变少,形成一种多文化的大民族(racial regrouping under cultural pluralism)。这在现代美国的经验里,便叫做民族大镕炉(racial melting pot)。加以在今日交通发达,社会流动性(social mobility)极高的时代,一国之内的少数民族怎能永远聚居于一地呢?就以我华裔移民美国来说吧,近年来我华裔人数很快便会超过外蒙和西藏的总人口。今日在美国的所谓中国城(Chinatown,旧名唐人街),在纽约便有三座之多。我们的政治的出路实在只有落地生根和就地参政之一途。今日我们已出了一个州长,谁能说我们下一世纪不能出个总统呢?我华裔如舍此康庄大道而不由,要来搞个「中国城独立」或「中国城自治」,岂非二十一世纪一大笑话哉?大美帝国海阔天空,要我们挤在Chinatown内搞「独立」,不特我华裔有为子孙所不愿为;青年期曾在Chinatown做打工仔的老朽如愚亦不干也。其理甚明嘛!华裔之外,如人逾千万之非裔、人逾六百万之犹裔,人逾两百万之波裔,他们不搞独立,正有同病之怜也。所以美国能从十三州发展至五十州者,实我中华千年以来所搞的「改土归流」之美洲翻版也。朋友,现在台湾和菲律宾还有很多人,想参加美国的改土归流,做美国的五十一州呢!改土归流有何不好?
民国初年的孙中山毕竟是个有世界眼光的政治家。他做临时大总统时,就反对所谓五族共和这套谬论。他主张采取美国式的民族大熔炉的哲学,而扩建一个包罗所有民族和多种文化的中华民族(见《三民主义》文言文原稿,收在台湾版《国父全集》,页一八○ ~ 一八一)。其实在大清帝国时代,朝廷改满洲和新疆为省;民国时代改内蒙为省,当政者所采取的也正是这个大熔炉的哲学。不幸到人民政府时代,毛公因受苏联制度之影响就一反其道了。他把倒退误为进步,废流反土,把原已建省的新疆、内蒙、广西又全部化为少数民族的自治区,而又只许少数民族在中央集权下,享受点象征性的自治,这样就间接鼓励了少数民族中的分裂主义者和国际间的反华分子,或明或暗地搞其分裂活动了。这种伪君子不如真小人的制度,后来也就贻患无穷。今日新疆的乱源即在此。

【附注】在早版《毛选》中,毛泽东曾主张少数民族有权独立,后版中他们就只能「自治」了。毛自己的思想反反覆覆,便十足表示他对此问题没有原则性的掌握,随意搞其黑猫白猫,而堕入中国历史上原先并没有的大汉族主义的框框,实在是很冤枉,也是很可笑的。

在类似的情况下,毛泽东对现代的民治主义和社会主义,也认识不够。因此在现代西方文明挑战(challenge)之下,「百代犹行」的「秦法政」已不能再延续,但他老人家却偏要沾沾自喜的延续下去,其不出纰漏也,岂可得乎?朋友,我们的毛主席在中国近代转型史(我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大转型)中,原只是个转型中期的民族领袖。他个人的个性、见识、修养、训练和时代,都只能铸造他做个转型高潮中的秦始皇,而不能做个完成转型的汉武帝。这就叫做形势比人强。毛泽东自视为天生圣哲,其实他和读者贤达以及在下的我一样,也只是个渺小的脊椎动物,并不能扭转他们唯物主义者曲不离口的所谓「客观实在」啊!他是时势所造的英雄;但是他这个盖世英雄却未能创造时势。夫复何言?
我们及身而见的第二次大转型,与第一次大转型颇有不同之处。第一次转型时,由于我们内部的社会发展至某一阶段,促使我们社会政治结构非转型不可,那是主动的。第二次转型就不然了,它几乎是完全出于西人东来之后,对我们着着相逼的挑战尤其是军事挑战。这一挑战揭开了近代中国国耻国难和社会政治大转型的序幕,于是有那个可耻的鸦片战争(一八三九~ 一八四二)和随它接踵而来的《中英南京条约》(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签订)。鸦片战争之可耻是双方都有份的。胜者的可耻,是他武装贩毒,竟不以为耻;败者的可耻,是他颟顸腐化,政府无能,人民愚昧,偌大的帝国竟被数千个英国水兵打得一败涂地。
战前千年不变,战后十年一变
鸦片战争在我国历史上的重要性,长话短说,便是它推动了上述从帝制阶段向民治阶段的转型。在这两大阶段之间,它是个分水岭。战前我国的社会政治制度(毛泽东所说的秦法政)是千年未变的;战后的中国那就十年一变了,甚至变得面目全非。这一转变过程虽万般复杂,但是事后回头看去,却又阶段分明。在各阶段中,身当其冲的革命家、变法家、观察家乃至一般智者与黎民百姓,均不知其所以然也。其原因便是「身在此山中」,无法识其端倪也。但也有少数智者(像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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