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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伟大的中国革命(1800-1985年) 作者:费正清-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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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帝国统治机构的活动最完善的记录中,对贪污腐败的那层厚厚的外壳的描述是非常之多的。就拿那个把长江下游大米运往北京养活首都的大运河运输网来说吧。忽必烈在13 世纪末期把运河北段伸延到他新建的京城北京。明清两朝一直利用它为南北商运的一大动脉,它比绕山东半岛的海路,既少暴风肆虐又免海盗的袭击,安全多了。一个由两位总督统理的庞大行政机构掌握这个“潜运”,管理几千粮船每年通过运河闸门(一种中国的发明)经山东北运。30 英尺长的粮船,年复一年地由10 名水手摇格拉纤,在海拔140 英尺高度航行1100 英里,运载4O 万吨大米到北京仓库。它们也还运载私人货物。
运河交通有一个问题就是必须跨过黄河。几百年间黄河防汛总监建立了一个和运河两个槽运总督衙门相匹敌的庞大官僚机构。工程人员沿河修筑堤防,耗用了国家大量银款,看上去修筑得完美无比,但只管得几年。关键就是大量国家堤防开支中饱了官吏私囊。与此同时,运河的粮运除了一个庞大的官僚行政机构外,还拥有成千上万的船工水手。这些船工水手从他们的祖辈起,代代相传承袭职位,结果实际劳动却另外由许多非世袭的散工去做。这大帮的官员、船工、水手,靠贪污中饱,轻易赚下很多钱,决不愿轻轻放弃。19 世纪初期运河由于堤坝崩溃、河床淤塞,功效降低,于是改由绕道山东半岛海运的老想法抬头了。海运不但省钱,而且功效高。在1826 年一次危机中,这种粮运实际是雇了商船经办的。但是嘈运制度一的既得利益者势力强大,海运的办法很快放弃了。低效能终于操了胜券。
人口膨胀,削弱了政府的能力,其危害之大,难以尽言。在经济生活中,因为劳力供应非常充分,节省劳动的办法反而不经济。如在欧洲,人们会筑起坝来截住河水,利用水力推动纺织;而在中国,劳力便宜得一钱不值,何苦去筑坝呢?肩挑背驮,只要有路就行,何必用驴车!摇格划船,非常省事;独轮车到处可通行。无论旱地或水路,改用机械都会碰上强烈的竞争。甚至于兽力都处于不利地位。人用锄头耕种还是比用兽力拖拉的办法划算。所以,在西方农民很自然地把兽力拉拽转变为自动机械拖拉,而中国依然不喜欢这样改变。结果,什么播种机、锄草机、收割机、打捆机,通通用不上。生产被牢牢地拴在筋肉动力的技艺水平上。
从社会上说,人口泛滥造成的毒害更为可怕,因为生活越来越变成你死我活的搏斗。慷慨好义和慈善为怀变成家庭成员无能为力之事。作为起码的生存单位,家家都得注意米坛子,有的人为了逃避租税,想方设法找富有的地主,给东家提供姑娘、仆役、打杂、护卫。自给自足的自耕农苦不堪言,时刻寻找庇护,好对付官府衙门的爪牙、大户人家的恶霸家奴以及从流离颠沛中出现的土匪。
随着人口的繁衍,不仅社会秩序,个人道德也日趋堕落。水早瘟疫等自然灾害,因为受患者越来越多,情况日趋严重。人们对朱来失去信心,对劳动道德没有把握。德不一定以德相报。靠投机生活的人反而过得好些。馅媚、欺编、男盗女娟、走私偷运、暴力行凶,在争斗中各有其用。儒家的品行常常成为公开的伪装。1800年以后公众道德的败坏,首先表现在低级官僚、衙门走卒小吏和一般士兵中也吸起鸦片来,后来中国内地大种璧粟,连农民也沾染上了。
在很大程度上因人口激增而造成的这些弊害改变了中国人民生活的性质,它变得粗野和令人捉摸不定。诚实的官吏在贫穷中死了,会被举为“完人”,因为他们的例子太少了。同一个社会,在宋朝甚至明朝,对于品格优秀的个人会不管关系如何,便予接纳嘉许,现在变得对一切明显良好的动机人也要猜疑,害怕陌生的人,不慷慨待人。为生存而斗争意味着一切理想都像日常生活一样危险。这种对于祸福和道德捉摸不定的态度,以前也是有过的,但到了晚清,和欧洲比较起来,却成为一种更基本和系统的弱点了。
首先拿书法作例证吧。能使中国、日本、朝鲜和越南学者相互交流的汉字是一种极普通的联系渠道。说相互间听不懂话的广东人、上海人和山西商人之间,写出字来什么都明白了。最近调查表明,常用字(区别于古汉语)的识字率,大约男人为30%到45 % ,女人为10 %到20 % ,和17 世纪的英格兰差不多。换句话说,普通人在‘映够用就行”的要求下就成为“识字的人”; 常能用简单的文字表达自己的意思或记帐。
但是,一个人是不是“文人”,决不像“怀孕与否”那么简单。够不够“文”,决定它的比率数。在旧中国,真正的分界线在于古文学― 不仅几干个繁复的汉字,还有许多世纪中积累下来的不同层次的词义,最后是对经典原文和评注的知识。精通这样的经典,才使一个儒生与文盲及普通识字的人区别开来,单独成为一个阶层。一个学者能进人上层阶级享有特殊身份,这一条就使他和他的同类人过起不一样的生活。将要做官的人说的是一种文雅的北京方言,即“官话”,谈话中引经据典,用的词儿不但农民听不懂,即使一般识字的人都听不懂,才是一个儒生的标志。这个区别还因一个铁打不动的老传统而固定下来,就是:有学问的人不使用他们自己的四肢,甚至除写字之外连手都不用。中国文化人分成经典的读书人和半文盲两部分人,这一事实使统治阶级地位牢不可破。科举考试不过是保持并使这个大的社会分野的形式合理化的办法而已。
另一个社会分歧是在两性之间。让我们注意一下中国人把妇女束缚起来的特种发明而不要用沙文主义方式去称颂两性的区别。
中国历史有很多侧面还没有经过探索;使妇女处于屈从地位,是一个最少被研究过的事。妇女被“阳”“阴”对称的原则固定在社会和宇宙秩序(它们是一个连续的统一体)中。一切明亮、温暖、积极和优越的东西都属于“阳”,而一切阴暗、冷摸、消极、女性和容让的东西都属于“阴”。这种看来像昼夜更替、日月轮转似的二元论,是一种把妇女牢牢束缚起来的现成模型。像中国其他许多成就一样,使妇女处于屈从地位是一种高明和完备的制度,而不是像原始部落的男性用臂力强迫女性生孩子那样的偶然现象。两性之间的不平等,有哲学基调作为支持,是长期社会实践的积习。妇女处于次等地位的标志是她在新婚的初夜就指望一个陌生的男人给她戮破处女膜,这是一个她从未见过面、由她的家长选择的丈夫。尽管事实不是这样严格死板,这个理论是牢不可破的。
在这种理论和风俗的复合体― 中国人的世界由此获得了持久和稳定的秩序― 中有一个最受到忽视的现象,就是妇女缠足制度。这个风气开始于10 世纪的晚唐宫廷,渐渐传播到宋代的上层阶级中。到1368 年以后的明清两代渗人到广大汉民族群众中。这个风气是如此普遍,以至于19 世纪的西方观察家认为它不仅在上层阶级,而且在整个农村人口中都普遍推行。缠足是作为一种文雅和上层阶级身份的标志而传播的。小脚是一种体面表现,以至于姑娘没有小脚就不能得到好的婚姻安排,而且受到公众的鄙视和讥笑。总之,缠足变成了一种“规矩”,是惟一替自己女儿着想的正当的事;一个母亲为女儿大了结婚和生活幸福应尽的义务就是这个。缠足是一种必须。只有部落民族,或者特殊人物如满洲统治者,或南方的客家汉族移民者,要不就是极少数在公众面前不出头露面的最下等人,才可以免去女儿缠足。
小脚叫做”金莲”,在男性热心者的诗词散文中多加歌咏。早期宋代诗人苏东坡(1036 一1101 年)有词为证:
菩萨蛮― 咏足
涂香莫惜莲承步,
长愁罗袜凌波去,
只见舞回风,
都无行处踪。
偷穿宫样德;
并立双跌困;
纤妙说应难;
须从掌上看。
宋代哲学家强调妇女地位低微是社会秩序的一个基本因素。伟大的朱熹将中国的宇宙观以经典的文字做论述,正如和他差不多同时代的托马斯? 阿奎那斯(卒于1274 年)论述西方基督教世界那样。朱熹在福建任官时曾提倡缠足为保存妇女贞操之“本”,并将其定为男女间之“大别”。
到了明代汉族妇女绝大部分有人为的小脚,满族皇帝多次在谕示中申斥缠足恶习,但毫无效果。正如14 世纪这篇歌颂缠足的艳丽诗句所显示的那样,男性欣赏玩弄这一主题的兴致依然不减:
玉楼春
心娘自小能歌舞,
举意动容皆齐楚,
紧裹金莲掩草裙,
只怕掌中飞燕妒。
毫无疑问,裹足是性的物欲心理推动的。中国的色情图书中将小脚作为色情物的描写是绘形绘声的。各种方式― 用手揉搓,用嘴、舌头、嘴唇玩弄― 都有分类的记载。许多情节以高级色情笔调如实描绘‘,同时,小脚穿着绣花鞋给人的美感,是文学极力赞赏的。缠足女子迈着颤巍的步子被视为女性柔媚勾魂的特征,当然事实也是如此。事实上缠足当然是贞操的保证,因为它把妇女束缚在家里,使她们不能跑出家门。莲花式的小脚像“贞节带”一样形成以后便不能放开。只让男子身强体壮,自然是保证男性优越地位的一种很具体的方法。
虽然天足运动在19 世纪90 年代已经开始,但到本世纪2O 年代还在盛行缠足,这就生动地表明了中国现代社会革命的速度和规模。这对于美国白种男子,不像对于美国白种妇女,特别是美国黑人妇女那么容易理解,因为中国妇女在本世纪里才从千真万确的奴隶状态解放出来。
虽然缠足一事在诸多外国关于中国的书中都提过,但都不过把它看作一个奇异的细微末节轻轻带过。我以为事实不是这样,它是一个颇为重大的色情发明,是中国社会工程学的另一种成就。使女孩子们痛苦地终生致残,只为着吸引可心的丈夫,而这些丈夫不过迷恋于一种自我满足的神话,例如说什么缠足使阴道更狭小,更紧韧一些,什么莲花式小脚是色欲敏感的焦点,是真正的性欲发挥区,女性功能在这里净增加50%,等等。性享乐专家告诉我们.天足是性感发育不全区域。不过不能不承认大脚确是有点难摆弄,不像莲花小脚容易紧紧握住,揉搓,舔,吸吮,轻轻地咬,啃。18 世纪初期曾任康熙皇帝宫廷画师10 年、爱说闲话的意大利夭主教神父马国贤(M .Ripa )写道:“他们的嗜好偏到特别意外的程度.我认识一个医生,他和一个女人同居而从来未和她发生任何肉体关系,只是欣赏和玩弄她的小脚。”金莲把全部神经末梢紧压到一个小区里,是比― 举例说― 一个日本武士道者所欣赏的女人后颈更为勾魂动心。它们毕竟是人工创造出来为男子欣赏的。既然每一个正派女孩都这样做,哪一个新娘会说她的牺牲、痛苦和不方便是不值得的呢?在旧中国一个没有小脚的新嫁娘就像今夭在美国一座新房子没有现代化设备一样― 谁要它呢?所以在本世纪三四十年代人们还看得见妇女在田间劳动时蹬着脚后跟摇晃着走路,她们就是这一古老风俗的牺牲者。
把一个女孩的脚裹小― 最好裹到三寸为止― 是把四个小趾压到大拇趾下头或脚掌心,同时用力把大趾和后跟一起压紧,使其缩短,这样脚背就成弯弓形。结果最后弯弓的脚背就会破裂,脚除后跟外全不能支持任何重量。这一套程序如果小女孩从五岁开始,还不算最严酷,但是贫农家庭为了叫她们多做些家务,有时把天足留到8 岁、10 岁再开始裹,就更难忍受了。
我7 岁的时候(一个妇女向普普伊特说),我的妈妈给我洗过脚后擦上些明矾,萝去脚指甲,然后把我的几个脚趾压到脚掌心,用一尺长二寸宽的布裹住,先裹右脚,后裹左脚。她  命令我走路,可是我一走,就痛得受不了。那天,   夜晚我的脚像火烧似的痛,睡不着觉。我一哭,妈妈就打。以后几天,我老想躲藏起来,但妈妈强迫我用脚走  过了几个月,除大姆址外,凡个趾头都压在脚心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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