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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穿入聊斋-第3部分

小说: 穿入聊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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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啾啾!

    就在此时,一道似曾相识的叫声在右边响起,陈剑臣耸然一看,正见到一匹洁白无瑕的身影,优雅地出现在那里。

    是那匹小白狐!

    陈剑臣一怔,还来不及多想,白狐却连蹦带跳走了过来,直来到他面前丈余处才停住,蓦然张口一吐,吐出了本来衔在嘴里的一个东西。

    那是一枚通体淡红的果子,有兵乓球那般大小,形状不算圆溜,有点像李子,可事实上陈剑臣前世今生都未曾见过如此之物。

    唧唧!

    小白狐很人性化地用一只前肢指了指地面的那枚果子,意思似乎是叫陈剑臣拿起来吃掉。只可惜,陈剑臣此时却已呆掉。

    他不得不呆。

    其固然是一个穿越者,但本质上始终是一个普通人,见识也一向平凡,在面对某些诡异事件时,必然会感到惊讶,并且胡思乱想。

    他现在想得最多的,就是这匹小白狐到底是不是狐狸精?

    啾啾!

    白狐第三次鸣叫,看见陈剑臣还不动,它只得摇摇头,转身迅速地离去,仿佛一个怅然离开的不速之客,对于陌生之地,怀有本能的戒心,不敢多加停留。

    地上,那枚果子赫然在目。

    “这,搞什么名堂?”

    陈剑臣望了望白狐离去的方向,又看了看地上遗留的果子,颇感意外。心道:莫非那白狐通了人性,为了报答我的救命之恩,故而专门衔来这枚果子送给我?

    可这是什么果子呢?

    如此想着,他不禁俯身拾起果子。

    果子很是新鲜,刚摘下不久的样子,嗅一嗅,有一股渗人肺腑的甜香,而表皮之上,一层淡红色的光泽如水波流转,温润饱满。

    这应该不是一枚普通的果子。

    闻着那甜香,陈剑臣忍不住的垂涎三尺,差点就要在第一时间将果子塞进嘴巴里,一口吃掉,只是临到唇边时又停住了。

    “不行,虽然看那白狐没有恶意,只是,此事还是要谨慎点为好……”

    很快,他就有了个小主意,拿着果子跑回家中。他跑得快,却没有看见身后一棵树木后面,白狐正探出小脑袋来,目送他离开。白狐的嘴巴,微微翘成一道美妙的弧线,撅起来,好像感到委屈,一种好心却被误解的委屈。

    陈剑臣回到家,把果子清洗干净,然后用刀具小心翼翼地切了一小片下来,用来喂家里的那只老母鸡。观察好一会后,确定老母鸡没有丝毫中毒迹象,于是他放下心来,张口把果子吃掉。

    果肉脆爽而清甜,非常可口,回味无穷。吃完一个后,陈剑臣心底里火辣辣地腾升出一种想吃第二个的欲、望。

    这欲、望来得强烈而莫名,让他心里打个突,赶紧用冷水洗面,这才慢慢压制了下去。

    到了这个时候,陈剑臣当然知道果子不是寻常之物,只不知其到底有何功用?

    正胡思乱想间,他肚子里猛地一阵咕咕作响,像里面正烧开了一大壶水。陈剑臣脸色一变,现古怪之色,飞快冲进茅坑,手忙脚乱解开裤腰带,还没有完全的蹲下,哗啦哗啦,似乎开闸泄洪般,污物呼啸而出,随即一阵奇臭难闻的气味弥漫开来……

    “受不了啦!”

    过不多久,脸色苍白的陈大秀才一手捏鼻子一手提着裤子仓皇地从茅坑里逃出来。幸而四周无人,否则他这般的不雅之举肯定会为人所诟病。

    这一天,除了创记录地方便了一大泡外,陈剑臣还出了一身臭汗,黏糊糊的,粘着衣服非常难受,不过他的心情却是飞扬的。

    排污除垢——简单地说,蹲完厕所发完汗后,陈剑臣立刻感觉自己的身体发生了一种奥妙的变化,直如脱胎换骨般,充满了勃勃生机,精气神更像一块蒙尘已久的镜子,刹那间被拭抹干净,焕发出前所未有的清明清爽。

    爽到要飞起。

    那枚果子,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仙果?

    陈剑臣快乐地怀疑着,他有一种直觉,这枚神奇的果子,很可能会就此改变到他的穿越人生。

第五章:蜕变

    一枚来历神秘的果子让陈剑臣从根本上改变了孱弱的体质;而一小片果子肉则让那只老母鸡春潮焕发,一天之内居然连下三蛋,有违常理,实在非常的奇异。

    这个世界,绝不简单!

    陈剑臣从大方向处下了定论,至于如何的不简单,还有待进一步了解。他隐隐觉得,自己面前的天地,其实要远比想象中更广阔。

    春节临近,天气更寒,终于在一个朔云密布的晚上,抖下漫天的鹅毛大雪。天地之间顿时银装素裹,白茫茫一片。

    书房中燃烧着炭火,自比不上那些富贵之家,只是随便用一个瓦盆装着,散发出腾腾的热量。

    炭,也是最为寻常的木炭,烟火味甚重。

    陈剑臣没有在读书,而是在写字,写对联。

    写对联是秀才们的一项“福利”,每年春节前都可帮人写对联,从而收取一定的酬劳。或者一些钱,或者一片肉,或者一只鸡,诸如此类,补贴生活。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符换旧符。”

    每年除夕,基本上家家户户都要撕掉残旧的对联,换上新的,以祈求新年新意象,哪怕再穷的人,也会省吃俭用地积攒资酬,上门求人写对联。求的对象,基本俱为秀才级别以上的,才算体面。

    陈剑臣是景阳村中唯一的秀才,所以,今年全村的新年对联几乎全被他一个人包了——这是皆大欢喜的事情,村民们不用再像往年般去其他比较远的地方找秀才了,而对于陈剑臣来说既可以助人,又能赚些家用,何乐而不为?

    事实上很多家庭贫寒的秀才还会专程赶往江州城,在街边摆摊书写对联,权宜是一项小生意。生意红火时,一天能赚上几十文钱。

    ——在天统王朝,铜钱为最低级的流通货币,一枚一文钱,一千文则为一贯,一贯等于银元宝一锭,十锭银元宝等于一锭金元宝。

    这里的银元宝金元宝都是定制定量的标准王朝货币,造工精良,很是美观。

    当然,对于陈剑臣而言,金银之物实在太遥远。他和母亲一个月的生活费不过五十文钱而已。

    不过自从陈剑臣考取秀才功名后,家里的生活境况开始慢慢好转。就说今年,肯定是陈家有史以来,首屈一指的“肥年”。陈剑臣替别人写对联,获得的报酬共有一百三十六文钱、三只鸡,两只鸭,外加足足一十三斤肉。

    这些物资,足够过个大肥年了。

    所以陈剑臣觉得很开心,他终于不再是母亲的寄生虫。而让莫三娘过上好日子,一直是他的理想之一。

    自食其力者光荣。

    况且,写对联并非难事,纸张都是别人准备好拿过来的,他只需耗费笔墨,以及动手写字即可。

    那些春联都十分简单,不外乎“天增岁月人增寿”之类的老掉牙的文字,反正只要工整对偶,能表达出好意头即可。

    写纯熟了,陈剑臣一天能写几十幅。

    开始时,他并不习惯用毛笔醮墨写字,不过练了几天手后就慢慢习以为常了;并且借助前身的记忆,他能写出一手漂亮的字来。

    ——写字,可是衡量读书人功底深浅的重要标尺之一。

    陈剑臣能考取三试第一,在这方面岂是等闲?一手“楷书”写得哪一个叫“五平八稳、滴水不漏”,标准得不能再标准。

    ……

    “春风送喜财入户,岁月更新福满门”。

    最后一幅对联写完了。

    陈剑臣放下手中的辟邪笔,往纸面上吹一吹,等墨水晾干后就轻轻折叠起来,放到一边,等人上门来拿取。

    他舒了舒腰,嘴角微微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容。

    这些经历,他以前可未曾做过的;看来有了秀才身份,赚钱的路子一下子就多了开来。只可惜写对联这等好事只有到每年春节来临前才有。至于润笔更为丰厚的题字题匾之类的项目,哪里能轮到他这么一个小秀才?

    那至少要举人身份,或者在书法上有名气者才有资格。

    “嗯,我是否也要到江州城摆个小摊,趁机狠赚一笔?”

    陈剑臣如此想着,手指又拿起辟邪笔——用这支笔写字纯属个人喜好,反正也用得很顺手。

    “留仙,我不同意你去江州写对联。”

    莫三娘的语气很坚决:“你已经被明华书院录为廪生了,衣食无忧。所以,你应该全心全意读书,准备乡试才对。”

    对于她的反对和思虑,陈剑臣十分理解,不忍在这方面拂逆母亲的意愿。哪怕,他留在家里也根本无心读书。

    写好的对联陆陆续续都被人领走了,陈剑臣的生活恢复成老样子,不过宛如一潭死水的生活状态下面,他的身体越来越强壮——倒不是说越来越大块,成为肌肉男;而是他的精力气神越来越好,饱满,旺盛,似乎永不会疲倦般。

    有了强力的身体条件作为基础,他的截拳道威力水涨船高,甚至远超想象,他曾随手一拳就打断了一根杯口粗细的树木。

    这就是具备力量的最好证明。

    不知不觉间,陈剑臣已经由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瘦弱书生,变成了一名孔武有力的“壮士”——书生的体貌,武夫的身子骨,说出来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之所以能在不长的时间内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那枚白狐送来的神秘果子功不可没。

    他昔日的相貌清秀有余,刚阳不足,总给予人一种孱弱的感觉,而现在则充满了一种蓬勃的阳光健康的气息。

    此种蜕变,从外在看来颇是明显。不但莫三娘,就连村中的其他人都发现了。然而他们都没有多想,只想着陈剑臣三试第一,不但成为秀才,而且被明华书院录为廪生,自此前途一片光明,繁花似锦。

    所谓春风得意,心情自然好极。

    心情好,吃得好,睡得好,人的身体状况当然就会得到好的提升。心宽体胖嘛,从这个角度看,那是再正常不过了。

    如此也好,免却了诸多麻烦。

    不过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陈剑臣躺在床上,他总不自禁地想起那匹通灵的小白狐。白狐的作为,无疑和前世的某些志异小说情节很是契合——好心书生搭救落难狐狸,而狐狸感恩而图报,就差“变身美女、以身相许”这一环了……

    那么,现身所处的到底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

第六章: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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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枫冬雪。

    在江州地界之上,有两座山闻名遐迩,属于风景优美的景区存在。一是枫山——这里说的枫山主要指前山。要知道枫山整体山势浩大连绵,虽然大部分地方都枫树成林,但险峻幽深的后山区却鲜有游人涉足,属于未开发的莽莽地带。

    另一座山叫“笔架山”。

    相比枫山,笔架山则要小得多,小且高;其山如其名,孤零零一座,就像一支竖起来的毛笔一般,登高而眺远,十分适合观景。

    观雪景。

    人居巅峰,四顾天下,见白雪飘扬,大地苍茫,那是何等壮阔的情怀?加上笔架山正面不远外,波澜浩荡的鉴江奔腾东去,惊涛拍岸,仿佛为全幅景色注入灵魂,一下子活了起来。

    当雪落大江,浩浩汤汤,更为壮观!

    所以,每年入冬,特别是下雪之时,就是笔架山上游人如鲫之时。

    今年的第一场雪,下得特别大。

    在大雪纷飞之中,陈剑臣正坐在一辆舒服的马车内,赶往笔架山。同行的,是马车的主人,名叫“王复”,字“拂台”。

    王复同样是一名秀才,但家庭背景比起陈剑臣就远胜了,地主阶级,拥有良田百亩,可谓富家子弟。

    当然,这个富家子弟也要看和谁比。总的来说,王家只是庶民阶层的地主,乡绅级别,和那些豪强世族无法相提并论。

    陈剑臣和王复同乡,在乡上同一间私塾读书,更巧的是,他们同年获得秀才功名,并一起考进了江州的明华书院,因此互相间颇有些同窗之谊。

    王复此人,固然继承了其父工于盘算的刻薄性格,但也不是那些飞扬跋扈、欺男霸女的纨绔,少有做出鱼肉乡里的事情,算是难得的了。

    不过,现在的陈剑臣对他并无多少好感。

    这和家境出身无关,纯粹是地球位面的思维习惯作怪。

    陈家家境虽然贫寒,但陈剑臣自幼熟读四书,有“神童”之称号。在这个“科举改变命运”的官本位世界,该称号非常管用,有八股文天赋的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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