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涅槃-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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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中士望着躺着累死的老马,烧焦的、串在木桩上的尸体,不知道这里有什么可以玩儿的,这个年幼的下士说得并不是没有道理,但去听一个比自己军阶低的小孩的指挥,约翰逊中士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这时秦剑偏耳听了一下,突然对其他三人说:“有枪声!有枪声!想救校长的跟我走!”星光下,散发着血腥味的众多的尸体,让约翰逊中士打了个寒战,他急急地跟在那四个人的后面,指挥权无奈的交到了秦剑的手里。
胡仁如果有一个观测手,他一定不会开那一枪,但他没有,他连一个望远镜也没有。所以他无法发现林外的那串火把。
伯爵的侍卫长,带着二十个人,顺着枪声,已经和詹姆斯中尉会合在一起了。
二十四比一,并且胡仁刚经历了上百米的峭壁,手指和腿上都带伤,大量失血。现在别说跑动,在求生的欲望下,他也只能把步枪当成拐棍,蹒跚而行,如果刚才是在白天,詹姆斯中尉不用和少校会合,就能轻松俘获一百码外的撑着步枪尽量缓和呼吸脱离的胡仁。
秦剑对约翰逊中士说:“你们把我弄上树,这树太光了,我爬上去太费劲了。”
“我们把你弄上去,就不费劲?”
“狙击手除了狙击,应该尽可能保存体力,侦察兵在我前面一百码的地方埋上几堆火药,位置不要以我为中心,发现敌人,点燃导火索后,起爆燃烧之前快速撤到那个点准备接应我,中士你给我当观测手,不然我一会下树还麻烦。”秦剑不慌不忙的说,“步枪手,在我们身后五十米,与侦察兵点燃导火索后撤到的那点成掎角之势,你们的任务是:如果敌人捕获我们,马上把我们干掉。好了中士,你有什么要补充吗?”约翰逊中士耸了耸肩,他发现自己拿这个小孩一点办法也没有,前面已传来喧嚣声,自己也来不及想出什么好的方案,那么,帮他上树是个好主意。
爬到树上蹲好,秦剑找到位置架好手上的枪,从包里摸出一个空心木托,套在枪托上。然后再取出一块贴腮托板,摸着空心枪托表面上挖出的凹痕,用力的卡了下去,试了一下,恰到好处,这就是蒙地卡罗式枪托的味道了,总之,凡是在工业和经济条件许可下,能做的,能改装的,已经做到极致了。
就在秦剑准备披上伪装网时,身边的约翰逊中士低声惊叫起来:“上帝啊!二等兵帕根干了什么?下士,马上下树!马上!这是命令。”约翰逊收起望远镜马上溜下树来,他快步的冲前面跑去,秦剑只自己背着很重的步枪溜下树,下地时因为枪的重量站立不稳摔了个屁股着地,痛得他乱叫,这时他已看约翰逊和帕根架着一个人跑了过来,约翰逊远远就低声呼喝:“他妈的快上马,快!任务完成!快撤!”
但这时康华利中将的侍卫长已经一马当先冲上来;离架着胡仁的约翰逊中士和二等兵帕根已经不到八十码了;他的速度实在太快;甚至帕根点下的导火索还没有燃完。
秦剑坐在地上;把一颗雷帽塞入改造过的引火孔;他没有开口叫约翰逊他们快撤;也没有吹响哨子;随着击锤的扳开;他的眼神里有一些与他年龄不相称的冷静。
①在美国独立战争之初,美国大陆议会通过法案征募10个连来复枪手助战,他们使用的肯塔基来复枪射击距离约在200至350米之间 。对当时配备滑膛枪,交战距离不过80米的英军来说,这些肯塔基枪手如同肉中之刺一般。为了补充英军火枪射程的不足,英国人不得不雇佣德国的jaeger协助作战。这些jaeger的来复枪对美军一般部队造成很大威胁。
② 狙击手的敏捷的小鸟。由于这种鸟非常难于击中,因此长于此道的人被称为sniper。当时并不是指狙击手,Sniper被用来作为狙击手的称谓,是距离1773很久以后的事了。
③这个词在当时被用来称呼枪法准确的人, marksman这个词在英文中最早出现于1660年,相信由民间射击竞赛而来,因为靶子的标记称为mark,枪法能打中标记的,就被称为markman;后来拼成marksman。
第二卷 去国 第十一章 砥砺上
突兀而来的爆炸,迸发出炽烈的焰火,几个粗制的黑火药炸药包虽不能造成太大的爆炸威力,但在这黑夜里,被火药掀起四射的燃烧着的木屑枯枝衰草,几颗树根被炸断的树木慢慢地斜向一边,几个炸点周围齐胸高的长草被点着,剧烈的燃烧。在一瞬间就把伯爵的侍卫长的身后,渲染出夺眼的光亮。
一颗离炸点太近而被炸断了大部分树根的树,晃动了几下就轰然倒了下来,砸在紧跟在侍卫长身后的一名士兵的马臀上,战马发出惨叫辄然而倒,把那名毫发无伤的胸甲骑兵压在身下,火焰很快把这人马包裹,战马挣扎了几下奋力跑开,但比起被它留在火里的、已成了一个舞蹈的火团的骑兵,这匹被烧伤多处的战马只多跑了几步也就倒下,火线漫延过来,经过它的身躯,焰头忽得拔高了一些,油脂燃烧的“吱吱”声,伴随着它残存的神经抽搐。
在爆炸声响起的同时,秦剑的枪也响了,侍卫长无疑是幸运的,起码避免了被烈火活活烧死,他在摔下马时,难以置信地望着百码外那射击后的烟雾,这种距离通常铅弹是没法子击破胸甲夺去生命的,但这个问题在他摔到地面时已不用再去回答,死人不会再有任何问题,他更不会知道,这是一颗胡仁亲手制作,为数很少的中间有钢芯的枪弹。
秦剑的唇边有一丝天真的笑意,他的手稳定地用一支专用的圆柱形毛刷,来回擦拭了五六次枪膛,这次第三个骑兵已经在百码外了,而对于跑起来的战马,百码不过瞬息,他向秦剑扣动了那前装滑膛枪的扳机。
秦剑完全无视右侧三十公分的树干上,被那骑兵发射的子弹打出的冒烟的小洞,他把咬在嘴里另一颗、也是身上最后一颗前端有钢芯的空腔弹用力装入枪腔,用毛刷的柄,再捅了一下稍小于枪膛内径的锥头长条弹头,使弹头前进到尾部刚好和某处枪膛咬合的位置。这时那名骑兵已离他不过七十码,骑兵收起枪。
从腰间扯出包着火药的纸筒整个塞了进去,然后秦剑把刷子反手插入作战包的边上,随手摸出一颗铜雷帽。那名骑兵已离他不到四十码正抽出马刀。
把铜火帽插入改装过的引火孔,扳下击锤。此时已可以见到那名骑兵挥舞着的马刀倒映的火光,秦剑从腰后摸出一把引火孔插着雷帽的三眼铳,扳开机头,“轰”,正中脑袋,那名对他挥着马刀的骑兵被打飞,秦剑收起三眼铳,举枪对准七十码外向他冲来的另一名敌人,没有任何瞄准扣响了扳机,敌人毫无悬念地摔下马,又一匹空鞍的战马从秦剑身边跑过。
约翰逊中士和二等兵帕根刚想回头让秦剑快撤,结果他们口瞪目呆的见到了这个十岁的下士的表演,衰弱的胡仁轻轻挣脱下属的搀扶,半跪在地上举起那把从敌人手里弄来的前装步枪,扳下击锤,对帕根说:“去把战马勒住,快。”
秦剑把步枪扛在肩上,背着那夸张的大包在火光下摇晃着如同一只颠过来的皮球,他扯着稚气的嗓子喝着:“步枪手预备!等接敌、接敌四十码再开火,打马!然后、然后来和我会合!”
胡仁有气无力地问约翰逊:“这次行动的指挥权居然在他手里?”
约翰逊无奈的张了张口,却说不出话来,胡仁冲跑过来的秦剑向后挥了挥手,秦剑气喘乎乎点点头,仿佛是被背上的大包甩得颠来颠去地晃过胡仁身前,这时两名步枪手已经叩响了扳机,然后他们各掏出两把装好弹药的三眼铳,漫无目的向十几个冲过来的骑兵开火,除了一把哑火的以外,三枪打中了一匹战马。
胡仁准确地命中了一匹战马,拖着步枪对牵了两匹马过来的帕根说:“扶我上马,你们两人一骑,马上走,这是,命令。”
很快就赶上前面摇摇晃晃的秦剑,胡仁尽力弯下腰,抓住秦剑背上那巨大的作战包,但他已经没有力气把秦剑提起来了,五指慢慢地从那帆布作战包上滑开,但这时秦剑的一只手已经捉住马鞍的前桥,胡仁抓着他作战包的手一脱手,连忙扯着他另一手上拿着的枪,秦剑终于爬上鞍。
秦剑大声地问:“校长,还有两名步枪手,不等他们了?”
“面对骑兵,扔下上了刺刀的步枪,没有等的必要了。”
詹姆斯中尉和赫兹都不约而同拉住穆勒少尉,对他摇了摇头,这时侍卫长带来的还幸存的十几个人,策马冲锋,挥舞着马刀要把挡在面前的亚历山大下士撕碎,但亚历山大这名久经战场的老兵捡起一根燃烧的树枝,不停的用火舌燎向试图冲过来的战马。
这时有一名英国皇家陆军骑兵向亚历山大举起枪,但他没有扣响扳机,亚历山大手中那着火的树枝已垂了下去,亚历山大努力的扭过头去,他的同袍二等兵杰克被他脸上的狰狞吓得松开了紧握着的刺刀,那刺刀就插在亚历山大的后背,已经只有三分之一的刀刃露在外面。
亚历山大奋力想举起手中的树枝,但敌人的骑兵手上的马刀,已一下子劈在他的脸上,留下一道凄凉的裂口,当那裂开的脸还没有迸出血花,另一柄马刀已劈下他持着树枝的右手,越过他身边的骑兵,都在他的胸膛上,四肢上留下一道道刀口,混身十几处裂口的亚历山大直直的倒了下去,背后的刺刀触地,一下透胸而出,一只马蹄踩中了他的胸膛,清脆的响声,亚历山大一直指着杰克的断臂终于无力地垂下。
十三四人的骑兵队伍快速的沿着马蹄声追到了树林的边沿。
仍在树林中的詹姆斯中尉小心绕过燃烧着的火焰,让穆勒少尉把杰克绑起来,杰克跪在地上高举双手,喃喃说:“我是英国人,我是英国人”
第二卷 去国 第十一章 砥砺中
被詹姆斯中尉留在树林外面接应的查尔斯准尉,很快就驮着五花大绑的杰克向约克敦去了,穆勒少尉不解地问:“为什么不跟那些胸甲骑兵一起去把他们干掉?”赫兹狠狠地用小刀刮着留了许久的胡子,他仍沉溺在好友死去的悲痛中,一句话也不想说。
“我不想去送死。”詹姆斯中尉嘲讽的笑了起来:“老虎没有那么好捉,就算是受伤的老虎,面对面冲上去,也只能是送死。”
那十几骑继续追逐胡仁等的骑兵,听到马蹄声仿佛就在树林外不远的前方,于是把备用的火把点燃,照亮了前方,迅速的踢马向前,这都是很优秀的胸甲骑兵,否则也不会被侍卫长选中,他们一手持着火把,一刀持着马刀,俯下身子任由骏马飞驰把火把上的焰火拉得长长,始终稳稳地骑在马上,没有一丝动摇。
他们冲出了树林,可以听见,马蹄的声音向北方而去,两匹马。骑兵们咬着牙,没有人可以一再污辱大英帝国的勇士,他们很快的就穿越了丹尼尔挖下的战壕,把串在木桩上的同伴的尸体抛在身后。
“叭!”最前面的骑兵一声不吭摔落马下,尽管他相伴多年的战马很快就停了下来,同伴也很好地操控了战马没有踩到他,但子弹已经在他后脑开了一朵血花。“轰”最后面的骑兵也摇晃着摔倒,这次大家都听得很清楚,子弹是从身后的战壕发射出来的。
胡仁把手中的前装线膛枪递给约翰逊,接过强忍着尸体恶臭、装填子弹的帕根递来的前装枪,再次瞄准一名调转马头要冲过来的士兵,叩响了扳机,五十码外,又一匹战马倒下。胡仁也很无奈,滑膛枪装弹快些,但五十码外要命中骑兵,几乎不太可能。
站立在战壕里装弹的约翰逊中士,在此起彼落的枪声中,肩膀晃动了一下,但他仍努力用通条把火药樁实,然后把铅弹捅了进去,前装线膛枪的实心枪弹要樁入枪膛,不是件轻松的活,如果秦剑来做这个事,恐怕半小时也不见得能装好弹。
秦剑已经再次装好雷帽,瞄准一百五十码外的那名正在低头查看地上死去同伴的骑兵,胡仁给他的任务,就是射击离得最远的敌人,用缺口一百码的刻度套在目标的头顶,准星慢慢的上移,击发。没有去看目标是否命中,秦剑跳下垫脚用的两根木桩,在战壕里快速的移动了一节,开始装弹,不单单因为这是观测手的事,更因为秦剑认为没有必要,他的枪下向来不会落空,一颗子弹,一条命。
“快点,快点!”胡仁眼见约翰逊慢吞吞的装好引火药,就着急地把枪抢过来,把发射完的的枪塞给约翰逊,他急急举枪对着七十码外的敌人,却没有发现约翰逊的口中溢出鲜血,用那胡仁刚塞给他的前装滑膛枪支撑着身子。
胡仁这次没有马上击发,他放下枪,深呼吸了一下,用左肘顶着战壕的边上,转瞄急速冲来的最前面的骑兵,击发,命中战马。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