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道门生涯-第11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211章 番外,李老倌(一)
李老倌直起身来,脸上显得轻松了很多,他望着远山,看着天空,眼神是那么的深邃:“终于,要离开了。”
那声音里,透着一股不舍和苍凉,或者更多的是悲怆。
一个人的人生能有几段至死都不舍得的故事,我应该去恨李老倌,他差一点把我害死,更是差点把老黑害死,可是看到他现在落寞的样子,我偏偏不争气的,恨不起来。
人世间的感情谁又能说清楚。
我甚至不明白为什么要在这里聆听他的故事,他不是我的朋友,反倒曾是我唯一的敌人,我想不明白,老黑也想不明白,沈北和柳开恐怕也不明白,因为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点期待和忧伤,就连沈北木雕般的脸上,也已经动容。
李老倌长喘了一口气,娓娓说道:“那是六百年前的一个夜,那天的夜色和今晚一样,柔和,暖兮”
公元前1402年,六月,也就是六百年前明朝时期,燕王朱棣叛乱,挥师直逼南京,谷王朱橞与李景隆打开了金川门,宣布投降,于是整座南京城沦陷,皇宫中大火焚天,朱允炆不知所踪。
同年九月,天门村外,荒山野岭。
那天的夜色和今晚一样,清虚和沉寂,月亮朦胧的光晕挥洒在山间林道。
一个黑色的人影不断在林中穿梭,如同迷路的野狗,月光打在他的身上,衣衫褴褛失魂落魄,他几欲寻死,却始终下不了决心,这世上最难的事是活下去,但死,却也需要莫大的勇气,他不敢,他是个懦夫,他还留恋着花花世界,他还奢望有一天能够重回宝座。
他恨,他恨叔叔朱棣争权夺位,逼得自己从九五之尊变成了无家可归的野狗,他更恨,恨天下人负他,恨自己无路可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伸手帮他。
这个人,就是建文帝,朱允炆,也就是我面前的李老倌。
在山林中逃亡了三天三夜,不断躲避追杀的官兵,终于在绝望之际,他看到了天门村。
那时的天门村还只是天门村,民风淳朴,正是:“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的年月。
朱允炆终于支撑不住,倒在村口,好心的山民发现了他,并把他留在了村子里。
山村对于曾为太子,曾为帝王的朱允炆来说,虽然破旧阴冷,但却充满了好奇和希望,人生就像走进了另一个方向,虽然没有锦衣玉食,却有着与皇宫不一样的温暖。
这里夜不闭户,村民像朋友一样对他,他需要吃的,不需要开口,村民就已经为他备好了饭菜,他需要房子,不需要开口,村民已经为他盖起了房子,他需要土地,不需要开口,村民已经为他开垦了土地,村民把他当做自己的儿子,自己的亲人一般对待,就这样,朱允炆在这里安定了。
为了躲避官军的追捕,他跟随村民改姓李,取名李轻别,“还朝密迩非轻别”,也暗喻了自己他日定要还朝,重归九五之尊地位。
一切都有了,但是他知道,这里生活虽然可心,但却不是他的,每到深夜,他总会对着月亮默默流泪,他孤独,因为他的身边没有亲属家眷,他寂寞,他不断想起那些紫禁城里的故事,还有让人颤抖不止的仇恨往事,刻骨铭心的仇恨虽然在一天天的减淡,但是渴望回家、渴望有个家的愿望却越来越迫切。
老天起码还是眷顾他的,他失去了皇权,上天便用另外的东西来弥补他,偿还他。
一天的早晨,阳光还在山谷的浓雾中游荡,鸡却已经鸣了三啼。
李轻别像往日一样,起了个大早,扛起了那把早已经磨得锃亮的锄头,他早已学会了如何让地里的豆子长得更加饱满,他早已经学会如何让田里的小麦长得更强壮。
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只是今天对于他来说,却是另一种人生。
荒草丛中,早已被李轻别踏出了一道悠长的山间小路,就像李轻别的心中,记忆的荒草中长出一条通往回家的路,每天李轻别都要在这条路上来回走上四次,哪怕是不用下地,他也要走上四次,这早已养成了一种习惯,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
这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他如往常一样走在这条山间小路上,这条路是属于他的,就像金銮殿前的天子道,但今天的天子道却多了一位来客。
小花,她说她的名字就叫做小花,从出生起的那一天,就已经定下,小花本该长在荒草丛中,绽放和枯萎。
小花就在荒草丛中,就在荒草丛中的小道上,挡住了李轻别的路。
“你是谁?”李轻别皱了皱眉,这条路是属于他的,他不喜欢别人在他的路上走来走去,就像他不喜欢那些令他发抖的痛苦回忆,在他脑海中走来走去一样。
“你不该问我的名字,因为你挡住了我的路。”女人倾颦一笑,淡黄色的轻罗衣衫,就像花儿一般,一种可爱的姿态和色泽跃然脸上。
“我偏要问你的名字,我还要挡住你的道去路。”李轻别有些执拗,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姑娘了,可是他偏偏又执拗的要死。
“轻浮。”小花还是笑,眼波流离。
“这条路是属于我的,你偏偏占了我的道,还要说我轻浮,真是怪事。”李轻别觉得有些可笑。
“你这个人才是怪事,大路通天,各走一边,这路怎成了你的。”小花简直忍不住要大笑起来。
李轻别摇了摇头,这个女人不但可笑,脑子也有病:“我不与小娘子多言,你快让开,我要过去。”
“你为何不让开,偏偏要我让开。”小花非但没有让开路,反而更霸道的站在了路的中央。
山路本就不宽,如今李轻别更过不去了。
李轻别自幼生长在皇宫之中,从未与人拌嘴,如今沦落为草民,更很少与人说话,他脸上涨的通红,却一句话都说不出:“你你”
说着,他狠狠一甩袖:“蛮横!无理!”词穷,言毕,他转身就要离去。
小花的动作很快,如同清风划过落叶,突然从李轻别的旁边滑过,快的连眼睛都不用眨,她又一次拦住了李轻别的去路:“你说谁蛮横,无理?”
李轻别涨红的脸上,更是通红了,话也越来越结巴:“你,你。”
“你才是蛮横无理,而且放肆大胆,无理取闹,哼。”小花冲他做了个鬼脸,似乎故意气他。
李轻别几乎要把脑袋低进自己的怀里了,连一眼都不敢再看小花,因为他突然觉得小花长得非但漂亮,而且勾人,他的心在突突乱跳,他低着头,一句话都说不出。
第212章 番外,李老倌(二)
“咯咯,呆子,你为什么不说话了。”小花笑出声来,她觉得她的目的已然达到了,就像偷吃的小老鼠一样开心。
“我,我偏不说。”
“偏不说,你还说?”小花几乎要拍巴掌了,这个呆子简直是太好玩,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呆的呆子。
“我,我不说。”
“还说?”
“我,我。”李轻别连声我了好几遍,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他恨不能把脑袋插到地里去,他觉得自己很没用,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想到这里,他突然扔下锄头,向家里跑去,他已经不知道怎么和这个漂亮的姑娘说话了。
小花却不依不饶:“喂,呆子,就这么走啦?”
李轻别连头都没有回,他的脸比烧红的炭火还要红,很快,他就消失在了小花的视线里。
“咯咯,真好玩。”小花跳了起来,看着李轻别消失的地方,轻轻吟道:“朱…允…炆,李…轻…别,有趣,有趣。”
李轻别几乎是一路奔跑,脸头都抬不起,他想到美丽女子的笑声,就忍不住的脸上火辣辣的热,他想到美丽女子那身淡黄色的轻罗,就忍不住的心脏突突跳。
他坐在屋子里堂屋的一把椅子上,抓起茶碗连喝了三大碗,但依旧止不住心头的那股火热,为什么会这样呢。
一整天他都呆在屋子里,没有生火做饭,连动都没有动过,直到夜色降临他都没有发现,因为他的脑子乱极了,全是黄衣女子的音容笑貌,女子轻佻的眉是那样好看,粉红的小嘴儿是那样勾魂。
这一夜,李轻别失眠了,之前他虽然心负仇恨,却也睡的很香,今夜,他却失眠了,只是因为一个女子。
第二天,李轻别再次起了个大早,他几乎迫不及待就要起来,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今天没有锄头,因为锄头已经扔在了山道上,他顾不上这些,一路小跑,像鸟儿一样,他希望还能够遇到那个黄衣女子,因为他已经想出了怎么回答她。
“你为何不让开,偏偏要我让开。”黄衣姑娘一定会这么说。
他应该谦谦有礼的说:“姑娘,你先请。”李轻别这么想,他想到这里的时候,觉得自己一定伟大极了。
越是这样想,他脚下的步子就迈的越快,他果然又看到了黄衣女子,他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要激动的跳出来了,可他偏偏却忘记了为什么黄衣姑娘会在哪,他根本没有多余的头脑去想别的,他只想看到她,看到她,李轻别就已经很满足了,她就站在小道上,仿佛就生长在那里一样,就像草丛中的一朵美丽的小花。
李轻别故作镇静的放慢了脚步,故意低着头向前走,心中默默数着步子,二十七步,一步不多,一步不少,刚刚好走到黄衣姑娘的面前,他故作镇静的抬起头装作一脸的惊讶,刚刚想要说话,黄衣女子却比他还要快。
小花依旧笑的像小花一样:“请你让开,不要挡住我的阳光。”
呃,李轻别愣住了,为什么换台词了,和想象中说的不一样呀,他又无语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脸马上就变得通红了。
“咯咯,你这个呆子,为什么不说话?”小花捂住嘴,笑了起来,她越来越觉得这个呆子非但很呆,而且呆的可爱。
李轻别的头埋的更深了,声音小的几乎自己都听不到:“姑娘,你先请。”
“你说什么?我听不见。”小花故意歪下小脑袋,侧耳靠在李轻别的额头前。
“我说”李轻别猛地抬起头,竟然亲在了小花的脸上。
世界变的安静了起来,连草丛都羞红了脸,闭上了眼。
小花愣住了,李轻别更是呆住了。
就像触电一样,两颗心猛烈的撞在了一起,擦碰出闪电般的火花,爱情本就是种最奇妙的情感,既没有人能了解,更没有人能控制,爱情却是突然的,它要不就不来,要来,就来得猛烈令人完全无法抗拒它。
不知为什么,在李轻别的心底深处,总觉得仿拂已认得她很久,仿佛在还没有生下来之前,就已经认得她了。仿佛他从皇宫中大难不死,逃到这里,只是为了见她一面。
而小花也觉得,她早就在等着他,就在这条路上,就在这片草丛中,已经等了他三万八千年。
“你为什么还不走。”终于,小花说话了,但却没有了那份挑逗,变得有些拘束。
“我”李轻别有千言万语要说,却只能低着头说出一个字。
“你可以带我回家吗?”小花娇羞的低下了头,她觉得自己突然说出这种不可思议的话,简直不可思议。
李轻别的心脏几乎都要跳出来了,她说让我带她回家,李轻别觉得耳边轰鸣,什么都听不见了,脑海中不断回绕着:“带我回家”
他猛地抬起头,这一生的勇气都涌了上来:“我带你回家!”
这一句话,李轻别说的又快,又疾,又响亮,他怕,他怕她听不见,他怕身前的黄衣女子反悔。
只这一刻,李轻别觉得,他已经瞬间忘记了皇位,忘记了龙椅,忘记了金銮殿,忘记了那座困了他前半生的紫禁城,得此一女,今生什么都可以抛弃。
就这样,小花住进了李轻别的家中。
拥有爱情的人,往往会忘记现实的伤痛,李轻别也逃不过,他的人生突然就有了方向,叔侄之间王位争夺产生的仇恨已经化成了往事,往事如烟在两个人的日子里瞬间消失,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朱允炆,只有李轻别。
和呆子在一起久了,人就会变成呆子,小花觉得自己已然变成了一个痴痴的呆子,她会看着李轻别笨手笨脚的开垦和播种,看着李轻别笨手笨脚的做饭,看着这些,她就会痴痴的笑,笑容里充满了幸福,原来这就是爱情,原来人间是这么的可爱。
“轻别,你为什么这么笨。”小花撅着嘴,抢过李轻别手中的铲子。
“人越聪明,烦恼也就越多,烦恼越多,想的就越多,想的越多,人也就越聪明,然后烦恼就更多,还是笨一些好,嘿嘿。”李轻别依旧会脸红,却已经学会了如何招架小花的挑逗,如果当初李轻别太聪明,恐怕早已在皇位之争中死掉了。
一个没有能力的笨蛋才能活的更久一些,他的叔叔朱棣明白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