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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捡个文物当媳妇-第3部分

小说: 捡个文物当媳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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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研究自家宠物到底是什么物种,陈文昭更加忧心的是这小家伙儿的伙食,这些日子,他从狗粮到奶粉再到生肉熟肉火腿鸡肝全试了一遍,小家伙儿就是不给面子,除去那天吞下去的硬币,滴水未进,更别提吃的了。陈文昭心里着急,可这小家伙儿倒是悠哉,不仅不见它精神不振,反而是根本感觉不到饿似的,一天天的欢得很。
  
  莫非自己当真一个不留神收留了个怪物?
  
  一大早准备出门遛“狗”的陈文昭倚在门边盯着小狗子看,小家伙儿倒真是天真烂漫不知愁,把陈文昭脱下来的拖鞋叼过来,叼过去,怎么看,怎么是一只傻狗。
  摇摇头,陈文昭觉得自己想太多了,招呼一声小狗,带着欢蹦乱跳的它出了门。
  
  说是遛狗,也就是绕着河边走一走,陈文昭总觉得这小狗不吃东西,是因为它太挑食,于是特地带着它多动一动,饿了也就没什么好挑剔的了。陈文昭一边走着,一边想心事,等到反应过来走的比平时远,已经离开自己住的小区一段路了。
  这一天正好是礼拜四,每礼拜四在海河南岸的沈阳道上,都有个临时的古物交易市场,跟赶集一样,行家们带着好东西只摆一个上午的摊子,找到买主就成,找不到就走人,下礼拜再来。陈文昭这样喜欢文物的,甭管是馆里珍藏,还是民间收藏,都是醉心沉迷。于是每周都不会错过赶这个集。
  今天遛狗溜的远了,却是离沈阳道很近,又正好是礼拜四,陈文昭一寻思,决定干脆牵着小狗去市场里转一圈。
  
  不过是上午九点钟,沈阳道上的人还不多,摊子倒也是出了几个。陈文昭是行家,但每次逛也不一定能收到东西。这个地方,人多,假货也多,就算是遇上真货了,这真货里也分个三六九等,真正的老东西,还得是好东西,其实不容易淘到。
  陈文昭今天来得早,就预备仔仔细细一家一家的看,可刚看了两家,手里牵着的小狗开始不老实了,挣命似的猛朝前奔。陈文昭拽不住它,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好跟着他往里走,一时看不出是人遛狗,反倒成了狗遛人了。
  
  咚——
  小东西窜到一家摊子前忽然停下来,脑门撞了一下人家摆着的东西,那老板没看住,一个白釉瓶子咣当就倒在地上,当时就磕坏了一块瓷。
  “哎呦诶,我的瓶子,你这人怎么回事儿啊,这是您老先生遛狗的地儿吗!”小老板显然急了,抱着瓶子好一通检查,那眼神狠狠剜着陈文昭,恨不得剥下他一层皮去似的:“我说你小子识不识货啊,这可是唐朝的瓶子,值这个数呢,你看看,现在让你磕了,你要怎么赔?”
  陈文昭看着小老板气势汹汹伸出的五根手指头,倒也不怎么担心,只是笑着赔了个不是,然后说道:“这位老板,东西能不能先给我看看,钱当然是要赔,说不好这瓶子我还买了!”
  小老板一听有生意,当即换了张脸,那副讹诈的气势没了,诡笑着把瓶子塞给陈文昭:“随便看,好东西会说话!这可是唐朝的白釉双螭耳罐,我看你是个懂行的”
  陈文昭不应声,只是点点头,拿着手掌大的罐子细细观察,看了底,又从罐子口瞧瞧肚儿里,慢慢笑起来:“真是好东西,老板开个价吧。”说着,朝小老板伸了伸手。
  
  这是沈阳道的规矩,谈价钱是买主和卖主之间的秘密,砍价出价都不能让第三人知道,如此这般,也是防止不厚道的人中途抢货。价钱定了,买贵了是你没眼色,买赚了没人看去你的本钱,再高价卖也是好卖。
  于是,这规矩就是,陈文昭一伸手,小老板也伸手让陈文昭握住,小老板再他手心里比手指,从价钱最高位的数字比起,比到个位为止。
  陈文昭才一握住,小老板就急着比了个价,十万。
  陈文昭笑笑,摇摇头,张开手又攥上拳头。这意思是该讨价还价了,老板握住他的手,他来出价钱。
  
  “八千?”陈文昭才一比,小老板就急了,也不顾什么规矩,竟然喊出声来。倒是他立马也发现自己的失态,赶紧朝前后左右看了看,好在现在人也不多。
  “靠,你这人不识货吧,八千你也就能买我磕掉的这块瓷!”
  “你这罐子倒是好罐子,釉色纯而且均匀,可惜太白了。唐代的官窑烧出来的都是青白釉,你这个也就算是个不错的高仿。我给你八千也算是给足了辛苦钱,这要是拿到拍卖会上,估价也就五千出头。”陈文昭看上去文文弱弱的,但是说起古物来可是头头是道,他声音不大,凑得小老板跟前说,外人是听不见的,这已经很给小老板面子了。
  而这小老板,自然是越听脸色越差,惊觉自己似乎遇上行家了,可是又不甘心就这么让人给踩了,心说你这个死遛狗的,小爷我大不了不卖你了还不成吗?行家不好找,这兜里全是钱的冤大头还不满街都是
  “我给你涨两千,一万,罐子我拿走。要不你一个磕了的瓷器也值不上钱了怎么样?要是老板你要非得让我赔钱,我看不过是高仿的一个破罐子,我赔给你五百就算对得起你了吧!”
  “你这人”小老板气得牙痒痒,但遇到这种事情,也只能吃瘪,哼了一声:“算了,那就这么多吧,拿钱!”
  陈文昭立刻把身上全部的钱全给了小老板,十分和气地一笑:“这是订金,我这就取钱过来,老板给我开个条子吧!”
  
  接下来,陈文昭本是预备去找个提款机取钱,却接二连三地被小狗扯着乱转,一时又是惊喜不断,收获了几个物件。一趟下来,陈文昭没少花钱,却显得特别兴奋。沈阳道也不再逛下去了,直接蹲□来好一番揉小狗子的头,笑声软软糯糯的:“你这小家伙儿,倒是有眼光,让我白白捡了这么些个宝!”
  小狗子不懂他在说什么,只懵懵的遥遥尾巴,晃晃脑袋,被揉的舒服,低声嗷呜着。
  陈文昭见它这模样乖乖的煞是可爱,忍不住伸手抱起来,鼻尖凑过去蹭了蹭,小家伙儿身上毛茸茸的,因为太小的关系毛发软软的,蹭起来相当舒服,陈文昭不由得笑起来,心里又是生出几分喜欢。
  可小狗却是因着陈文昭突然的亲昵有点发傻,呆头呆脑地瞪着黑溜溜的圆眼睛,似乎很困惑似的,全身定住了。
  
  “这样好吗?就这么放任他跟人在一起,你不管吗?”此时,就在沈阳道街口的一家古董店里,小伙计拿着鸡毛掸子,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斜倚在门框上,斜眼睨着不远处的陈文昭,正撞见那人抱起小狗亲昵的一幕,笑着说。
  “堂堂一只瑞兽别人当成狗养着,你说他会不会也以为自己是只狗?”店里的老板从柜台后面慢慢抬起头,伸手扶了一下眼镜,眯起了眼睛。
  “喂,人家还处于幼年期,心智还都没形成呢,你这样也忒不厚道了,要是瑞兽真把自己当狗了”伙计攥着鸡毛掸子,抗议了一句。
  “那才有意思吧。”老板敲了一下红木桌子,若有所思地摸了摸眼镜框。
  那伙计一愣,当时眼里就有些怒意,狠狠瞪了自家老板一眼,嘟囔道:“真不愧是棺材变的,长了一张棺材脸不说,心也冷的跟棺材似的”
  “说什么?”老板挑了一下眉。
  “没没什么我是说这瓷瓶子,咳咳,怎么掸不干净呢”小伙计讪笑着,开始心不在焉地掸着屋里的古董,视线却落在外面,直目送着陈文昭和那只小狗走远了。
  这边店老板很是满意地看着自家伙计干活,身子窝进椅子里,转脸瞥了一眼笔记本电脑,屏幕上正显示这某个论坛里已经沉了几天的求助帖子。那老板忽而轻笑一声,一阵敲击键盘,轻轻地点击了一下回帖。
  
  再说陈文昭这边,自打回了家之后,就一样一样把玩起到手的老东西起来,尤其是看到那个白釉罐子时,陈文昭神情更是激动,竟然是找了个锤子,哗啦一声把罐子敲碎了。随着瓷片散了一桌子,里头生生滚出一颗白里透黄的大珠子来。
  这瓶子不过是个高仿品,根本没什么大价值,自己费钱把它买下来,就是为了里头这颗珠子。这双螭耳罐瓶口狭窄,珠子藏在里头根本倒不出来,陈文昭却是在看罐子的时候发现了它肚子里的玄机,当时罐肚儿里漆黑一片,却隐隐发出一团荧光,这根本就是里头藏着颗夜明珠。他陈文昭喜欢收藏古物,东西多的这书房里都没地方搁了,可是夜明珠倒是稀罕物件,第一次入手,这还得多亏了自家这只误打误撞的小狗
  想到小狗,陈文昭就习惯性地开了电脑,点出收藏的那个求助帖子,发现竟然多了一条新回复。陈文昭有些惊喜地拖动鼠标,就看见一个署名叫路见不平的一个人回复到:
  楼主这种是外国品种的狗,很少见,不过我家里正好养了一只,如果楼主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我。后面附了一串手机号。 

作者有话要说:改错字一个,感谢捉虫的童鞋,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小红花一枚~~~~~~~~~~




5

5、古董店老板 。。。 
 
 
  陈文昭一心想着解决自家小东西的伙食问题,不疑有他,立刻打了电话过去。跟那人聊了几句,就发现那人形容的习性自家小狗都有,这就越发相信了这小东西就是那人口中的品种。陈文昭本打算请教一下怎样喂养,那人却说如果有时间能不能把小狗带出来让他仔细看看,光看照片还是有点不好确定。
  那人说自己是一家古董店的老板,店铺就在沈阳道附近,让陈文昭有空就过来一趟。陈文昭本来还有些怀疑这人是不是骗子,结果一听见开古董店,魂都被勾去了一半,当时就答应下来,准备趁着十一长假还没结束,找一天过去瞧瞧。
  
  陈文昭也没拖太长时间,转天就抱着狗去了。那个古董店很好找,陈文昭进去的时候,正看见一个小伙计拿着扫帚被老板指使来指使去。
  “是陈先生吧?”小伙计看见陈文昭进来,赶紧招呼一声,趁机也躲过他家老板的剥削,笑眯眯地凑过去:“我听老板说了,你今天是来找他看狗的,快过来,过来。”
  “王巍,你去把狗抱过来。”老板也看见了陈文昭,推推那伙计,走过来跟陈文昭打招呼:“陈先生你来了,这只就是你的狗吧。”说着,低下头打量一下那小狗。
  “秦老板,你叫我小陈就成了。”陈文昭温和地笑笑,俯身抱起了小狗:“我家这小东西特别认生,你小心点别让他咬着。”
  秦老板伸手拨弄几下小狗的耳朵和毛发,倒是对小狗威胁性的呜呜声和呲出的犬牙无动于衷,只是淡淡说着:“我看了一下,你家这狗的确就是我原来跟你说的那个品种,这种狗是小型猛兽,天性就是凶猛,除了自家主人,对谁都是凶残的,需要后天训练才能慢慢温顺下来。”
  这会儿,伙计王巍已经牵着一只大狗出来了,这狗果真块头不小,四脚着地的时候就有将近半人高了,要是站起来,铁定是比人还要高。看这身形和大爪子,倒是有点像幼年的狮子。大狗浑身黑乎乎的,长相也是凶恶,唯独对人倒挺顺从,陈文昭寻思,这只狗大概就是被主人驯服了吧。
  想到这里,自己不由得又有些头疼,他家里这只小狗要是也长成这么大块儿。占地方不说,他家小区里可都是上了年纪的退休干部,这一牵出去,还不得吓坏了几个。
  “天罡,过来。”秦老板招招手,那大家伙就跑过来,在秦老板伸出的手掌底下蹭了蹭,还亲昵地伸出血红血红的舌头舔了舔他的手心。
  
  那舌头足有手掌大,那犬牙甚至比大拇指还要粗些,陈文昭看得一愣,当真有点担心这黑东西一个高兴,咔嚓一口把秦老板的细白胳膊咬断掉。
  他陈文昭本来也不打算养狗,误打误撞收留了一只,也没打算养成这么个猛兽啊陈文昭忽然有一种哑巴吃黄连的感觉,心里头叫苦不已。
  “这种狗很不好养,它天性粘人,成长的还很快,需要主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照料它。说实话,我正想找一只雄性犬来给我家这只配种,如果你同意的话,这只可以交给我照顾。”秦老板说着,伸手用指头刮刮陈文昭怀里小狗的头,小狗则是极不喜欢似的钻进陈文昭臂弯里,惹得秦老板轻笑一声。
  “秦老板你是说你要买我这只狗?”陈文昭眨眨眼,愣住了。
  
  这样其实最好不过了。
  他陈文昭哪里是个适合养狗的人?他的工作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六点,遇上馆里进来文物还要加班,如果馆里的几位专家有研讨会他还要作为助手随时准备出差,而且他还是个单身的gay,时不时晚上也会出去逛一逛gay吧,然后一夜不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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