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区柯克悬疑小说-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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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仔细打量着信封,地址是他的,邮戳是星期一晚上的。四毛钱的邮票,信封上没有寄信人的地址。
约翰打开信封,里面没有信,只有一张两人的半裸照片。其中一个是男的,五十出头,秃顶,窄鼻梁,薄嘴唇。和这个男人在一起的是个女人,看上去二十多岁,一头金发,身材纤细,非常迷人。男人就是约翰本人,女人是露西。
约翰盯着手里的照片,一动不动。然后,他把照片放到办公桌上,站起身,走到办公室门前,锁上门,再走回办公桌前,坐下,确定一下信封里除了照片没有别的,然后把照片和信封一起撕成两半.放到烟灰缸上点着。
如果是一个不那么沉着的人,他可能把照片和信封撕成碎片,撒得满地都是,然后跌坐在办公桌后,担惊受怕。约翰是个很沉稳的人,他并不认为照片是一种威胁,这只是一种可能。他可以再等等。一位富于幻想的人,也许会把照片留下做个纪念。约翰不是那种人,他不留纪念品。
烟灰缸的火有一股臭味。燃烧停止后,约翰打开空气调节器,房间里的臭气很快清除了。第二封信是在两天后的星期四上午寄到的。这是约翰意料之中的,他既不高兴,也不恼怒。他在一大堆信件中发现它。信封和第—个一样,地址一样,是打字机打出来的,邮票也一样,只是邮戳不同。
这封信里没有照片,却有一张打字的普通信纸。内容如下:
“把十元或二十元面额的钞票一千元,放到一个包裹里,把包裹存放到时代广场的存物间,钥匙放进一个信封,留在假日旅馆的柜台上,留交查理先生。今天就办,否则照片将寄给你太太。别报警,也别请私人侦探,别做任何蠢事。”
最后三句话是不必要的。约翰根本不想报警、请侦探,或做任何傻事。
信和信封烧毁之后,约翰站到窗前,看着东43街。他想,信比照片更让他心烦,那是威胁。这件事会破坏他完美的生活。
在接到敲诈信之前,约翰的生活十分完美。首先,他的事业非常成功,他是一位会计师,自己开业,每年由于帮助一些个人和公司偷税漏税,赚了不少钱。其次,他的婚姻也很美满,太太比他小两岁,家庭生活很愉快,太太从不干涉他的事。他开了一个户头,每年让太太支取两万五千元的零用钱。
最后,约翰还有一位情妇。当然,这位情妇就是照片上的那个女人,名叫露西。她向他提供肉体和感情上的满足。她非常细心,而且要求不多,他为她租了一套公寓,让她吃喝不愁,还给她一笔零用钱。
一个完美的太太,一个完美的情妇:这个敲诈者,这个查理,现在正威胁着约翰的完美生活。如果这该死的照片落入太太的手中,她一定会和他离婚,如果离婚的事宣扬开来,他的事业就会受到影响。那么,接着他就会失去露西。
约翰闭起眼睛,用手指敲打着桌面。他不想危及自己的事业,也不想失去太太和情妇。他对他的事业、太太和情妇都很满意。但他最爱的是他的事业。
可是,他又能做什么呢?
当然,他只能做一件事。
中午,他离开办公室,去银行取了十元和二十元面额的一千元钞票,整整齐齐地装在一只雪茄盒里,照信上所说,存进时代广场站的存物间,把钥匙装进信封,写明“留交查理先生”,再送到假日旅馆的柜台。办完这一切后,他没有吃饭,就直接回到办公室。那天晚些时候,不知道是因为气愤还是因为没有吃午饭,约翰觉得胃痛,他吃了几片药。
一个星期后,第三封信到了。在以后的四个星期里,每个星期四下午,约翰都会收到同样的信,同样的要求,同样的做法,唯一不同的是信里指定的旅馆。
有三次,约翰依照信上的指示办了:银行、地铁、旅馆。每一次他都没吃午饭,直接回到办公室。每一次他都胃痛,每一次他都得吃药。
事情成了例行公事,倒也没什么了。约翰喜欢一切都是有条不紊的,他甚至特地为查理先生建立了一个帐,写明每次付款的数目和日期。这么做有两个理由:第一,约翰的开销从来都是要记在帐上的,他一向是收支平衡的。第二,在他潜意识里,希望这笔开支至少能从所得税中减去。
除了每星期四的冒险外,约翰的生活还是老样子。他照常工作,一星期有两晚上在露西那里过,其他五个晚上和太太在一起。
他没有向太太提起敲诈一事,也没有向露西提起。约翰有一个原则,那就是,最好不要跟任何人讨论个人的私事。他知道,查理知道,这已经够了,他不想再让更多的人知道。
当第六封信寄来时,约翰锁上办公室的门,烧掉信,坐在办公桌后面沉思。在一小时里,他没有敲桌面,没有胡涂乱写,只是坐在那里沉思。
他意识到,这事不能继续下去了。这样下去,他不仅每星期要胃痛一次,而且每星期都要支出这样一笔钱。对约翰来说,每星期一千元不算是个大数目,但这种支出是不必要的,必须停止。
有两个方式来了结。第一种方式,就是让照片寄给约翰太太;第二种方式,就是由他来阻止这种敲诈。第一种方式会引发不好的后果,第二种方式似乎又不可能。
当然,他可以在钞票中附一封信,请求敲诈者高抬贵手,但这显然是没有用的。那么,怎么办呢?嗯,可以干掉他!
这似乎是唯一的解决方法,唯一的阻止现金流失的方法。但这很难做到,因为他不知道查理是谁。约翰不可能到旅馆守候,因为查理认识他,一看到他在那里,就不会露面了。同样的道理,他也不能潜伏在地铁的存物间。
不认识他,也没有见过他,怎么下手干掉他呢?突然灵机一动,约翰笑了,他想出了一个完美的办法。
那天中午,约翰离开办公室。但他没有去银行,而是去了许多地方:化学药品店、超级市场,还有几家药房。他很小心,一家只买一样东西,他买的是做炸弹用的各种原料。
他到一个公共厕所里,利用平常装钱的雪茄盒,做了一枚炸弹。经过一连串巧妙的设计,只要一掀盒盖,炸弹就会爆炸。如果不掀盒盖,光是盒子掉落或碰撞,同样也会爆炸。
炸弹装好后,约翰像往常一样,送到地铁的时代广场站,轻轻放进存物间,取下钥匙,装进信封,写上查理的名字,留在布拉克旅馆的柜台上,然后回到办公室。这一次,他晚了二十分钟。
那天下午,他无法工作,他把购买炸弹材料的费用,记在付给查理的帐上。一想到明天早上之前,就可以结束这一切了,他不禁笑起来。他无心做别的事,只是坐在那里,赞叹自己这个解决方法的巧妙。
炸弹绝不会不响,盒子里的炸弹威力很大,查理先生和他周围二十码之内的一切,都会被炸掉,所以,这位敲诈者是在劫难逃了。不过,这也可能伤及查理周围的人。如果他在地铁里打开盒子,或者失手落到地上,那死伤就可怕了。如果他带回家,在他自己屋里或公寓中打开,那么造成的死亡和破坏就会小得多。
但约翰并不关心查理带多少人一起进坟墓,这跟他无关。查理一死,约翰就可以好好活了,事情就这么简单。
下午五点,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做完。约翰站起来,离开办公室,在走廊站了一会儿,想了想,决定不回家。他已经做了一件意义重大的事,已经解决了一个难题,他觉得应该好好庆祝一下。
和露西过一夜是很舒服,不过,他不想打破惯例。星期一和星期五晚上他去露西的公寓过夜,其他的夜晚他直接回家。
不过为了高兴可以破一次例。
他从公共电话亭打电话给他太太。“我还得在城里停留几个小时,”他说,“在这之前,我一直没有机会给你打电话。”
“星期四你总是回家的。”她说。
“我知道,不过今天临时有事。”
太太没有问他有什么事,她是个通情达理的妻子,她告诉他,她爱他——这可能是真的。他告诉她,他也爱她——这话再假不过了。
然后他放下电话,到路旁拦出租车。他告诉司机,载他到73街,露西的公寓在三楼,月租每个月才120元,这价钱实在便宜,如果不是租金便宜的话,约翰怎么会说是“完美的情妇”?
大楼没有电梯。约翰爬了两层楼,站在露西的门口微微喘了喘气。然后敲敲门,等一会儿,门没有人应,他揿了揿门铃。
仍然没有动静。
这种事如果发生在星期一或者星期五的话,约翰可能会不高兴。这种事情在那两天从来没有发生过。现在,虽然她不在,但是他没有不高兴。因为露西不知道他要来,他不可能期望她时时刻刻都在等候着他。
当然,他身上有公寓的钥匙,一个养情妇的人,身上总会有钥匙。他用钥匙开了门,随手关上。愉快地走进里面,给自己倒一杯威士忌,靠在沙发上,慢慢喝着酒,等露西回来。他一边在心中想像着她回来后的愉快时光,一边还想像那个查理被炸死的情景,心里很是得意。约翰是六点差二十分进门的,大约六点二十分的时候,他听见楼梯上有轻快的脚步声,然后是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他想张口招呼,但马上又改了主意,他想什么都不说,给她一个惊喜。
门开了,露西的确可爱动人,她的眼睛闪着愉快光芒,轻手轻脚地走进来。她的双臂向前伸着,头上顶着一个包裹,那样子就像一位刚刚学习当模特儿的人一样,头顶着书本在练习走路姿势。
约翰一怔,认出了她头上的盒子,同时,露西也认出了约翰。他们俩的反应都很快。约翰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露西做出一个妩媚的微笑,不过多少有点儿不自在。
约翰一时不知所措。他想逃出房间,又想使盒子不动,留在那个美丽但却狡诈的脑袋上。最后,他做了一个绝望的动作,冲过去,想在盒子落地前接住它,谁知露西不明白他的用意,本能地向后退,这一退,盒子从头顶上掉了下来!
他冲过去,这只是一个简单动作:双手伸出去接那个正在坠落的雪茄盒。
盒子发出一声巨大的声响,接着约翰就什么也听不到了。
窃贼
窃贼
三十岁时,米切尔决定当一个职业窃贼。
在此之前,他过着正常人的生活。他当过兵,退伍后结了婚,有自己的工作,他是一个钟表修理匠。三十岁时,发生了两件事,改变了他的生活:他妻子的突然病逝,以及随之而来的失业。
米切尔觉得自己很适合做盗窃这一行。他以前没有犯罪记录。跟黑社会也没有联系。他清楚地知道,大部分的职业窃贼为什么会失手被擒。这主要是因为:他们有固定的行窃方式;通过黑社会销赃;有犯罪记录。
说到犯罪记录,五年来,米切尔连交通罚款单都没有收到过;至于销赃嘛,他决定只偷流通的货币,那样就不必依靠别人来销赃了。
他开始了准备工作。
首先,他练习进入室内的方法。
他虽然对开锁很熟练,但还是决定用更快的进门方式。他用玻璃刀和胶布练习切割,并用肥皂来降低噪音,他练得非常认真,一直练到能迅速无声地在玻璃上划出一个六英寸的洞,然后轻轻一敲,取下那块玻璃。
接着,他开始从各个商店购买所需要的工具。他买了一把小铁撬、一把镙丝刀、一些马赛克条,以及一把昂贵的镶钻石头的玻璃刀。至于衣服,他买了一双很流行的胶底鞋,一件海军蓝外衣和一条黑裤子。他不想穿一身黑,这样太引人注目,但是黑色的效果总是好一点。他最后买了一个小收音机。
然后,他开始了他的冒险工作。
他的第一个目标,是一个有钱的塑料公司董事长的家。那是一栋大房子,位于城西。米切尔经过仔细的侦查,弄清了他们没有养狗,晚上也没有仆人睡在里面。固定的住户只有董事长和夫人,以及他们的两个儿子,儿子们目前在上大学,周末一般不在。
每隔三天,米切尔就在晚上十点到十一点之间,打电话到董事长家。第一次有人接,米切尔马上挂断电话。第二次,还有人接,他假装打错电话,搪塞过去。如果他打四次电话时,还有人接,那米切尔就决定放弃了,但是,第三次打去时,发现董事长夫人不在。
米切尔立刻穿上黑衣服,将工具放进褐色的帆布袋里,钻进自己的汽车。汽车的牌子和颜色都是最普通的那种。从家里开车到购物中心,只需要几分钟,到了那里,米切尔又打了一次电话,仍然没人接。
当他抵达那栋房子附近时,把车停在大约两条街外,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