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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希区柯克悬疑小说-第15部分

小说: 希区柯克悬疑小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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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绳子已经旧了,我割了不一会儿就快割断它了。他们又走进了房间,我停止了刮割的动作,只是静静地坐着。
    里尔穿着艳丽的海盗服,森克也穿类似服装,只是没有那么鲜艳。我必须承认,森克在装上胡子和所有配备后,看起来很像是一个海盗。
    “到游泳池去!”里尔命令道。
    当他们把森克推到游泳池那儿时,森克无助地向我望。
    “来!蒙娜!”里尔向她招招手。
    蒙娜对我微笑,然后像跳舞一样跟其他人出去了,屋里只有我一个人,于是我拚命地刮割绳索。
    游泳池那边的谈话声一阵阵传来。
    “把灯光安在上边。”
    “我想这个角度最好。”
    “记住,只拍一个镜头。”
    接着是大笑声,装备移动的声音。
    我拼命地刮割绳索,直到把它弄断。我慌忙解开脚上的绳子,走出那个房间,溜到我们撬破的法式落地门那儿。当我溜出去,溶入夜色中时,我听见有人叫:“开始!”
    我一边跑,一边穿过树篱向里面窥视。游泳池附近灯火辉煌,森克和里尔站在高高的跳水板上,森克面对里尔,背对泳池,站在跳水板的末端,两人手中都拿着剑。
    “我已经洗劫了最后一条船!”里尔大叫。
    他们俩开始决斗,我惊异地发现森克手上的剑是橡皮的。在我穿过草地,接近我的汽车的时候,我停住脚步再一次向那看去。森克正用软软的剑无助地挥舞,努力抵抗,突然里尔向森克猛地刺过去,森克被迫后退。他的尖叫声在水溅起的浪花中停止,由于他穿着笨重的服装,他像是铅做的一般,落到水底。在我发动起汽车时,我听见里尔在吼叫什么,然后是一阵鼓掌声。
    现在,有时候在午夜梦中,我还可以看见蒙娜微笑着,嚼着口香糖,向我扑过来,她拿着尖锐的木钉和一个巨大的木锤。木锤举起,落下!我想动,但被捆住,我被捆住!有一阵无法形容的可怕声音,然后是同样热烈的鼓掌声,然后我醒来,一身冷汗。
    我曾想过把整个故事告诉别人,但没有人肯相信我,没有人!或许你除外
 借刀杀人
    借刀杀人
    我们来到路卡前时,已经快半夜了。大雨下个不停,在卡车车灯的照射之下,像玻璃纸一样发亮。
    警察把路卡设在离急转弯大约五十码的地方,所以你在远处看不见,只有绕过这个转弯后才能看见它。两辆警车成V形朝北停着,正对着我们,还有两辆在二十码外,成v形朝南停着。四辆警车都开着车灯,在潮湿、黑暗的夜空下,车灯像探照灯一样互相交叉着。在四辆警车中央,放置着两个巨大的木制临时路障,上面的红灯一闪一闪的。
    我轻轻地一踩刹车,我们的卡车慢了下来。那孩子从座位上探过身,恶狠狠地用猎刀顶住我的肋骨,低声说:“听着!你要是敢乱说一句话,我就宰了你!他们会抓住我,但我会先捅死你!”
    我扭头瞥了他一眼,在路卡昏暗的灯光下,他脸色苍白,腮帮和下巴上胡子拉碴的,有三四天没刮了;实际上,他并不是一个孩子,但给人的印象却像个孩子。他长得高大、瘦削,一绺黑发垂在前额,上身穿着一件皮夹克,下面是一条沾满泥巴的粗布斜纹裤子,脚下蹬着一双高统靴,看来像是从货车上跳下来的。
    十五分钟前,在距Bc镇四英里的地方,他劫持了我。大雨已经持续了三天,路面非常糟糕,有一段三百码的路段,积水达二三英尺深,我不得不放慢车速,缓缓通过。就在这时,卡车乘客座位那边的门猛地被拉开,这孩子跳上车,右手握着猎刀,喝令我不许声张,继续开车。我别无选择,只能继续以四十公里的时速慢慢穿越那段积水区,我在心里揣摩,这孩子为什么要劫持我和卡车呢?他犯了什么罪?他是从哪里逃来的?他眼中的神情很古怪,我可不想惹他用猎刀捅我。
    现在,我把卡车停在离警车十码的地方,右边有一小片空地,你可以在检查完后倒车,但是,一位穿黑雨衣的警察正站在那里,双手插在雨衣里,我认为他手里正端着枪,不禁紧张得呼吸都困难了。
    一辆警车的前门开了,两位穿着同样雨衣的警察下了车,朝卡车走来。一个走到车灯光线之外,站在黑暗中监视着我们,另一个圆脸的走到我的车窗前,手里拿着一个小手电筒。
    我摇下车窗玻璃,他打开手电照着车厢,我在灯光下眯起眼睛,装出一副迷惑不解的样子。
    “警官,出什么事了?”声音很不自然。
    “你们去哪儿?”他很严肃地问。
    “去桑诺。”我说。
    “这么晚了,到那儿干嘛?”
    “我去接我太太,她的火车半夜才到,她妈妈上星期病了,照顾她妈妈去了。”
    他点点头:“你叫什么名字?”
    “麦克。”
    “带驾驶执照了吗?”
    “当然带了。”我说。我从屁股口袋里掏出皮夹打开,高高举起。他用手电照了一下,点点头,然后把手电光照在那孩子身上,那孩子紧张地抿着嘴,把刀藏在右腿和车门之间看不见的地方。
    警察问:“这是谁?”
    “我侄子杰里。”我立即回答。
    “他也住在格兰吉路吗?”
    “和我们住在一起。”
    “格兰吉在BC镇的郊区,是吗?”
    “是的。”
    “你们今晚出发后,有没有碰到什么人?”
    “你是指什么呢?”
    “有没有看见人在路上游荡或是要搭便车的?”
    我吸了口气,“没看见。”我对他说。
    这时,我脑子里产生了个念头,但一想到它,我就浑身冒汗。虽然这样,我还是准备试试,我不停地想起那孩子手中的刀。
    我的左手本来是在我的肚子上的,现在,我开始慢慢地向车门把移去,每次一寸。我努力装出很平静地样子,问:“警官,为什么要设路卡?发生什么事了?”
    “大约三小时前,有人在BC镇抢劫,”警察回答说,“抢劫了一位从芝加哥来的钻石推销员,抢走了价值两万元以上、未切割的钻石。那个抢劫犯一定知道推销员的行程,或者可能从芝加哥就一直跟踪他。”
    “你知道那个抢劫犯是谁吗?”
    “还不知道,”警察说,“但我们知道是一个男人,单独一人,开着一辆偷来的车,那车停在推销员住的旅馆后面,他用一根灌铅的棍子击倒推销员,但活儿干得不利落,推销员苏醒过来,开始大叫,叫声引来旅馆的经理和几位旅客,歹徒从后门逃走了,没人看清他,连推销员本人都没看清。”
    现在,我的小指已摸到门把手上了,我得让警察继续说话。“嗯,如果这位强盗开的是偷来的汽车,那你们为什么要拦住我们这种普通的车辆呢?”
    “他不开那辆车了,”警察说,“他逃离旅馆二十分钟后,我们发现汽车被扔在一片树丛中;那里没有房屋,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知道他至少要徒步走一会儿。但他也可能再偷一辆车,或者假装搭车而劫车。”
    “天哪!”我轻轻地呼了一口气,但是我可以感到我的肌肉紧张地抽紧了,我整个左手都落在那个门把上,我的手指紧紧地扣住它。我只要向下按就行了,但是,我不知道那孩子的刀有多快,我意识到,在我和警察谈话时,他一直紧盯着我。
    “叔叔,我们该走了,”那孩子突然开口道,他的声音充满了紧张不安。“我是说,如果警察先生放行的话,我们得去接婶婶——”
    他没有说完,因为他说话时,视线从我身上移到警察那里,看看警察对他说话的反应,我需要的正是这一空档。我按下门把,使尽全身力量冲下去。门猛地向外打开,把警察撞倒在雨地上。我左肩着地,顺势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嘴里大声喊道:“就是他!他就是你们要找的人!他拿刀上了我的车!就是他!”
    我滚离路面,翻滚过路基,停了下来,转回头看那卡车。那小孩正从车门出来,手里握着猎刀,那个圆脸警察侧身躺在路上,伸手从雨衣里往外掏枪,同时另一只手打开手电筒。接着,又有两个手电筒亮了起来,警车的门也猛地打开,人们在大雨中奔跑、大叫。
    那孩子终于跳了出来,站在卡车旁边,恶狠狠地四处张望,手里挥舞着猎刀。圆脸警察开了两枪,另一个警察开了第三枪,那孩子倒下,不动了。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慢慢站起身,警察们围在那孩子身边,低头看着他,我也走过去,站到那个圆脸警察身旁。我用颤抖的声音说:我在几里外的积水区慢慢开车时,他冲上我的汽车,拿刀对着我,不许我声张,他的眼神非常古怪。
    圆脸警察严肃地点点头。“麦克先生,你刚才很勇敢,”他—搭在我肩膀上,“他很容易伤害你。”
    “从他的眼神看,他过一会儿就会动手的,”我说。“我觉得还是在这里冒险拼一下。”
    一位警察跪在那孩子身边搜索。“什么也没有,连皮夹也没有,口袋里千干净净的,更不用说钻石了。”
    圆脸警察说:“吉尔,到卡车上瞧瞧,”然后他问我:“他跳上车时,有没有带什么东西?”
    “没有。”
    叫吉尔的那个警察用手电筒照照卡车,然后摇着头回来了。圆脸警察问我:“你记得他劫持你的确切地点吗?”
    “当然记得,”我说。我告诉了他那位置。
    “那么,他一定是把钻石放到那里的某个地方了,雨小点后,我们派人去搜索一下。”
    他们从一辆警车上拿来一条毛毯,盖住那孩子,然后用无线对讲机通知BC镇的警察局,说他们已经抓到抢劫钻石的人,要他们派辆救护车来。
    圆脸警察和我上了他的巡逻车,他录了一份我的口供,我签了字后,说:“我可以现在去桑诺吗?我太太一定已经等急了。另外,我也需要一杯酒,镇定一下。”
    “当然可以,”他说,“我们需要你的话,会跟你联系的。”
    我向他道别,上了卡车,慢慢转过路卡。然后驶入大雨滂沱的黑夜中。过了五里路后,我的呼吸才渐渐正常,不那么紧张了。
    我仍然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逃脱了。
    首先,我打那个推销员打得不够狠,他醒来后尖叫。其次,那辆该死的轿车出了问题,我不得不扔掉它。最后,我来到一家农舍,绑住那位真正的麦克,塞住他的嘴,偷走他的皮夹和卡车,接着,半路杀出了那个傻小子。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回事,但现在这已经无关紧要了。我确信不疑的是,他迟早会向我动刀子的,所以我才要借刀杀人,在路卡边冒险,正如我向那个圆脸警察所说的那样,最好在那里冒险拼一价值两万元的钻石就系在我的腰间。
 警官的副业
    警官的副业
    那时的曼哈顿,妇女们都不戴真的珠宝首饰。她们要么戴廉价的仿制品,要么干脆什么都不戴,因为担心在从舞会或宴会回家的路上,遭到抢劫。所以,那天晚上我在华都饭店休息室打量那些参加慈善舞会的客人时,并没有指望发现什么真的珠宝。
    突然,我的眼睛一亮,一位美丽的女士从旋转门走了进来,她雍容华贵,光彩照人。她穿着一件金色的晚礼服,就像梦中的女神一样,令人神魂颠倒。然而,引起我注意的,不是那可爱的脸庞,或诱人的身材,而是她美丽脖颈上的钻石项链。我已经多年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钻石了。
    我马上认出那是真钻石。她不是那种戴假钻石的人,她已经够漂亮了,无需借助钻石的光芒。既然她戴那项链参加舞会,那就一定是真的。
    见到猎物后,我立刻离开休息室,同时心中已经想好了下一步的行动计划。经验告诉我,这种慈善舞会一般都在午夜前结束,到那时,我已经万事俱备了。
    回到公寓,我找出手枪,装上八字胡和假鼻子,在这种场合,我总是这样打扮的。我本想一个人干,不要山姆或其他人来帮忙,但是,在这么一位可爱的女人面前,她身边的护花使者可能会充当英雄,那样的话,就可能会闹出人命。
    于是,我决定带山姆一起前往,这样至少在我下手取钻石项链时,他可以看住那个男的。这样我就要多花一千元,但为了万无一失,也只能这样了。
    我拨通山姆的电话,听到他熟悉的声音。
    “喂,你好,老兄。生意怎么样?你一个人干,不要我了?”
    “山姆,今天晚上我需要一个人,大约需要干一个小时,也许连一个小时也不用。”
    “没问题,老兄,咱们是老搭档了。”
    “五百?”
    “带不带硬家伙?”山姆问,他所谓的“硬家伙”指的就是手枪。
    “带。”
    “那你得给我一千元,老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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