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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极乐土匪王-第44部分

小说: 极乐土匪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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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东南打拼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打下了这么一个根基,今天就要土崩瓦解,他绝对不可能放弃。

    只是,他刚刚跳起来,就被卡萨一拳抽在肚子上,像虾米一样躬着腰萎坐在椅子上咳血不停。

    “他妈的,我们老板娘的意见你竟然敢反驳?活腻了?”

    卡萨很会见风使舵,已经预感到了香君以后在黑风寨的地位,于是提前开始尊称香君为老板娘了,借机狠狠地拍了香君一记马屁。

    香君似笑非笑地望了他一眼,眼神里满是赞赏,像是在夸他,“小子,你干得不错!“

    “我女人的意见就是我的意见。你可以选择说不,不过,说不的代价是很大的,你要想清楚。

    可以肯定的是,我现在杀了你和你的手下,同样也是拔了你刺梅的香头,兰德城和东南一带都属于我,而且还省时省力杜绝后患。

    乌里斯,你以为,现在还有商量的余地吗?“

    荆风吐出口烟雾喷在了乌里斯的脸上,很从容地说道,只是,眼睛里的狞恶却证明,他真的在转着这个杀人灭口的念头。

    “你”

    乌里斯气得说不出话来,脸色乌青一片。

    “怎么,你不服气么?乌里斯,我只是好心地提醒你一下,你现在的处境可不怎么妙。”

    荆风向他露出一个很是和蔼可亲的笑容,样子很亲切,可那边的卡萨却看到了他虚虚砍下的手掌,登时会意,毫不手软地便是一刀砍了下去。

    靠着乌里斯左侧的那个战士的脑袋冲天而起,巨大的压力让脖腔里的鲜血喷薄而出,像是一道血色喷泉。

    浓稠的血浆登时喷了乌里斯满头满脸,那滚烫的鲜血像是煮沸的油,烫得乌里斯心中一阵抽搐。

    他不是没见过鲜血,做为一个刀头舔血过来的强盗头子,他这辈子杀的人恐怕不比吃的饭少不了多少,但是,现在这一刻,望着那具无头的尸体缓缓地倒在地上,他的心抽紧了,有了一种想吐的感觉。

    或许,也是因为突如其来的一丝恐惧。

第95章 掠夺() 
“你想好了吗?乌里斯,我的耐心可是很有限呢。”

    荆风脸上笑眯眯的,可是眼睛里的寒意像两把钢刀,森森的寒气一瞬间便浸润进每个刺梅强盗的心里。

    “呕”

    周围的几个天香族的女人已经开始吐了起来,香君小脸煞白,在后面扶着荆风的肩膀,有些不敢再看这血腥的场面了。

    “乖,回去吧,这里不是你们呆的地方。”

    荆风叼着雪茄,回过身去拍了拍香君的小手,难得温柔地说道。

    香君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摇头,并未离开。

    她的意思很明显,无论何时都要与荆风共进退。

    “唔,不错,有点儿做压寨夫人的潜质。”

    荆风赞许地点了点头,不再要求香君回去了。毕竟,想成为一名出色的强盗,心狠手辣这一门课程是必须要学的。

    “你,你,你不守信用,我们已经认栽了,你还杀我的人,你这个魔鬼,屠夫”

    乌里斯跳起来声嘶力竭地狂吼,身体不可遏制地颤抖起来,脸上,依稀还有一滴滴浓稠的鲜血不停地流下。

    “去你妈的。”

    荆风一脚就将他踹趴在来,随后抓起了他的头发,噼噼啪啪,四个阴阳耳光就扇了过去。

    “哎”

    乌里斯被打得昏天黑地,昏沉沉地惨叫,鲜血和着大牙喷出了嘴角。

    “乌里斯,做为一个满手血腥的强盗,用魔鬼与屠夫来形容别人的冷血,你难道不脸红吗?

    这个世界就是建立在强权与暴力的基础上,赤裸裸的暴力与血腥远比虚假的一切来得实在,对于强盗来说,这就是我们的法则。

    进了格尔玛,你就要遵守这个游戏规则,如果你玩不起,我现在就可以成全你,让你的和你的手下全都下地狱。一了百了,最痛快!

    他妈的,跟我讲规则,可以,不过你首先要拍拍自己的胸脯问问自己有没有讲这个规则的权力。

    规则向来都是实力最强大的人来制定,由那些弱小而无能的人来遵守,很不幸,我比你强大,你能遵守却不能反抗。

    况且,咱们还没谈拢,所谓的规则也就不必再遵守,等你接受了我提出的条件之后,再跟我谈规则也不迟。

    现在,我已经没有耐性了,乌里斯,给你十息时间,答应,或是不答应。

    泰安,泰利“

    荆风松开了乌里斯,转头向后面吼道。

    “在,老板。”

    两个大块头终于停止了关于老板现在是发春还是发情的争论,齐齐地一步跨上。

    “喀察”

    几声轻微的响声传来,随后,三个强盗漫天的痛叫声响起。

    却是两个大块头巨大的脚丫子“不小心“地踩在了三个刺梅强盗来不及收回的腿骨上,重压之下,三条腿骨脆弱得像火柴棍儿,只一脚上去便粉碎性地骨折了。

    并且,那两只大腿丫子还死命地在地上碾了几下,像是跟地面有仇。

    三条曾经那样健壮的腿已经变成了血肉模糊的一瘫,就扁扁软软地拖在地上,看上去好不糁人。

    “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我的手下太没素质了,踩断了你们的腿骨,真抱歉。

    乌里斯,你想好了吗?“

    荆风笑意盈盈地喷出了一口淡蓝的烟雾望向乌里斯,一副浑不在意地样子,谁也不曾想像,他刚才倒底有多凶残。

    “魔鬼,你这个魔鬼”

    乌里斯在心底哀嚎着,这个曾经杀人如麻,神经如钢铁般坚韧的强盗,终于在这一刻崩溃了。

    “我,答应你的条件”

    乌里斯终于屈服了,跪伏在地上,泪流满面。

    周围的强盗们也崩溃了,平时杀人的时候没觉得怎样,可是现实事情临到自己的头上,他们才发现这倒底有多恐怖。

    “你看,这多好,也免得你和你的手下受那么多的罪了嘛。”

    荆风很慈祥地笑着,扶起了乌里斯。

    而乌里斯则恐惧地盯着荆风,生怕荆风出尔反而杀了他。

    “既然如此,事情就好办了。唉,真是贱种,不打都不行。我并不崇尚暴力,暴力却因我而生,真是让人无奈。”

    荆风好像很无奈地非常哲人地叹了一声,却让卡萨甚至连同两个巨人在内都“崇拜”地伸出了大拇指——是向下的。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留下香君主持黑风寨的大局,泰利守护山寨,荆风带着卡萨还有泰安则压着乌里斯一干人回兰德城。

    至于那几个幸而不死的魔法师,下场更可怜,被荆风命人捆得结结实实的扔到了山洞里,几个粗壮的留守强盗拿着刀枪负责看管他们。

    老板已经发话了,只要他们敢动,就可以小刀子奔着眼睛戳上去,动一下就戳瞎一只眼,小强盗们很忠诚地执行着老板的旨意,魔法师们动也不敢动,连大小便都得拉在裤裆里,真是很可怜。

    现在,卡萨与荆风两个人正坐在一架由八辆马车合并而成的超大型马车上,上面装满了从兰德城乌里斯那里搜来的无数财富——刺梅经营了这么多年,没有些家底那是瞎话了,不过现在几乎让荆风给搬空了。

    后面则是浩浩荡荡的一列车队,车上全都是黑风寨现在急需用的粮食、肉食与蔬菜。当然,金银财宝也是少不了的。几十个被抓来做苦力的小喽罗正胆颤心惊地赶着马车,不时地向右侧畏畏缩缩地看上一眼。

    车队右侧,身高八米的泰安左手抓着一个足有两百斤的大坛子猛灌美酒,右手则提着一头还没完全烤熟的血肉模糊的猡莎兽啃咬个不停,看来这浑人真是饿极了。

    这一趟从兰德城里收获颇丰,至少荆风一年内也不用担心粮食不足的问题,也养得起泰安泰利这两个大肚罗汉了。

    可怕的身高、庞大的体形,再加上那副恶劣的吃相,让这些小喽罗简直吓破了胆,他们现在连逃命的念头都不敢有,生怕这个大家伙如果没吃饱或是看自己不顺眼,直接把自己提起来吃掉。

    原本这些小喽罗就够可怜的了,可是泰安却还在那里为自己辨白,“你们别害怕,我很善良,不吃人的。“

    说着话间,“咔哧“一声响,猡莎兽的半条腿已经没了,沿着嘴唇往下直滴血,那闪亮的牙齿像两扇大门板,有的小喽罗禁受不起这种超级震憾的场面,开始吐黄水——苦胆已经被吓破了。

第96章 回归() 
“老板,为什么不干掉乌里斯他们以绝后患,留下他们可不是什么好事,他们会回来复仇的。”

    卡萨有些担心地说道。

    “这个我当然知道。”

    荆风悠闲地躺在最前面的那辆大车上说道,像是毫不在意的样子。

    “那你为什么还把他们放走了?乌里斯在格尔玛混了这么多年,这一次他吃了这么大的亏,还被咱们在东南拔了香头,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卡萨吁了口长气,想起乌里斯临走时眼神里刻骨的怨毒,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在格尔玛,要的就是强势崛起。干掉乌里斯不是什么难事,连窝端了刺梅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这样做的结果不但让整个格尔玛上的强盗势力认为我们不合道上的规矩,而且还会对我们产生排斥心理。

    每一行都有规矩,如果我们这样做,非但起不到应有的震慑效果,反而会因为视线的转移让别人对我们产生厌恶感,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但是,如果我们占尽了优势的情况下对乌里斯只擒不杀,不但让他们拿不住我们的把柄,无法联合起来对付我们,而且还能让活着的乌里斯免费为我们做宣传,为黑风寨的崛起营造氛围,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荆风懒洋洋地翻了身,跟卡萨解释道。

    “老板,你说的这个道理我懂了。可是,别忘树大招风啊。我们现在根基未稳,除了您和两个巨人之外,连几个象样的高手都没有,如果真因为风头太大招来大麻烦,那可就糟了。”

    卡萨不无担心地说道。

    “唉,那又有什么办法?如果按照常规发展,在这个格局已经日渐明朗的格尔玛荒原上,恐怕就算发展一百年咱们也只能偏安一隅,最多成为像刺梅那样不入流的二流强盗团而已。

    想要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解放思想,打破常规,敢迈步子,豁出一条命去博他一博,这样才能有更大的机会。

    卡萨,不是老板我浮躁,而是时势不等人哪。“

    荆风以教诲的语气向卡萨说道,听得卡萨连连点头。

    “老板的意思我明白了,就是人生哪有几回博,此时不博何时博。”

    卡萨很哲人地总结道。

    “哈哈,很精僻,真是精屁!”

    荆风忍不住哈哈大笑,狠狠地拍了拍卡萨的肩膀。

    “跟着聪明人走路,自然也能学得聪明了嘛。”

    卡萨赶紧大拍马屁,换来了荆风的一根雪茄。

    两个人躺在大车上开始美美地抽了起来,一世人,两兄弟,经历了生生死死,再没有主仆之分,有的只是浓浓的情谊。

    “可是,老板,我还有件事情想不通,好好的兰德城,咱们为什么不搬过来呢?非得回到那黑风寨做小土匪,这样有些太小家子气了吧?”

    卡萨吐了个烟圈,侧过头向荆风问道。

    “刚说你聪明,你又成猪头了。想想看,是黑风寨好守还是兰德城好守?咱们现在没什么根底,只有这两个傻大个儿和一个独眼龙,其他人都不行。

    虽然连窝端了刺梅,但现在只能算是取得阶段性胜利,根本没有打开局面,可以预见,今后我们的路会很难走,所以,必须先扼守住一个易守难攻的基地,这才是最关键的。

    强势崛起可并不是冒然行事,稳扎稳打是必要的前题。“

    荆风悠然说道。

    “可是,兰德城里的那帮人怎么办?这里成了一座没人看守的空城,岂不是要乱套了?”

    卡萨对于兰德城还有些恋恋不舍。

    “那些强盗不用管他们,如果连混口饭吃的本事都没有,那他们也不用在格尔玛荒原上混下去了。

    至于兰德城,嘿嘿,最后还是我们的,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而已,船到桥头自然直,根本不用担心。“

    荆风望着天边的一朵白云悠然说道,这也让卡萨心中升起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仿佛跟着这个老大,一切不可能都会成可能。

    “原来老板一切都是成竹在胸啊,看来跟了你真是跟对人了。”

    卡萨佩服得要死要活的,虽然这句话里依旧有马屁成份,不过,“含屁量“最少降低了二十个百分点。真实的东西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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