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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梦之魂舞-第39部分

小说: 梦之魂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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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些荼点,喝了一口,静静的仰靠在椅背上,心在这一刻又开始空白了,看来又是一个空白的天了。

    “阿东,听朋友说有个剧组今天要来束河镇拍摄电影呢,刚才陈清还说已经有人在“如月楼”那里招临时演员了。”说话的是我邻桌一位青年,那个叫阿东年纪也差不多,听他这么一说,猴急猴急的接道:“我也听说了,男主角好像是帅得掉渣的朱伟明呢,女主角是韩国的,但我忘了是谁,不过,能跟朱伟明演对角的一定是大美人,哇”先前说话的青年接过他的话道:“喂,小心你的口水流到荼里了,哼,也不照照镜子。”

    听到二人的谈话,本来也不曾放在心间,但朱伟明这三个字倒是令我起了一点点兴趣,因为我跟他长得很像,难怪今天很多人看我的眼神有些奇怪了,原来如此,还好我带着墨镜还留了点颓废型的长发与胡须,所以他们也确定不了吧。

第二卷:《桃花赋雪》 第七十二章:仙修诀

    果然,今天不是个好天,阴云了一个下午,现已乌云占满了丽江上的天空位置,雨水哗啦啦的落了下来,雨中的我突然感觉到一丝痛快,真想仰天大声呼喊,大声的发泄,可是,无数道看怪物似的目光给了我些许清醒,于是我走到了一家酒楼下避雨,流转四目,里面人还不少,而且,多得有点不大正常,仔细看了一眼,原来是剧组的人员正在里面招收临时演员,心中明了,原来我现在正在如月楼中,周伟明给了我一丝好奇心,不免多看了眼海报,帅,的确蛮帅的,在他旁边的女子竟是韩国第一美女“金惜珊”漂亮,真的很漂亮。

    微微一笑,看了看天色,暗黑,刚好七点准,我想到了酒,但雨并没有停的意思,于是我点了支烟,刚抽了几口,一个声音传来:“靓仔,这里不可以抽烟。”回过头望了望,原来是剧组中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没说话,回过头来,耳边只是吹过一阵小风而已。

    “喂,聋子啊你?”男子显然对我的态度表示强烈不满。

    没说话,我好像没听见似的。这时,我感觉肩膀被人推了一把,还好,他的力度以我的能力还承受得住不摇不动,转过头,样子懒散,目光淡淡,道“这样很不礼貌哦。”

    “礼貌?哈哈”他仿佛觉得世上没有比这更好笑的事一般。

    没说话,嘴角挑起一丝冷笑,一拳印在了他鼻子上,鲜血顿时流了下来,样子极是狼狈。

    烟头在手间舞了个小圈随意丢了出去,耳边好吵,他说脏话的语气令我嘴角挂起了一丝微笑,没理,我走了出去,雨依然在下,但我并不介意。

    酒,小桥流水的酒很纯,一个人有心喝酒,不易醉,一个人无心喝酒,头很昏,我现在头就很昏,付了账,回到了自租的房子外,雨不大,但我在雨中走得久了,衣服已经湿透,一把雨伞出现在了我的头顶,我并没有回地头去看那人,只是淡淡的道了一句“我不需要雨伞,谢谢!”后面的人似乎没有听到我的话,雨伞依然没有移开的意思。

    回过了头去,那是一张美丽得足可以令任何男人窒息的脸,很白,很嫩,单凤眼,不算大,也不算小,给人一种正在发着宝石光芒的感觉,小嘴似樱桃,齿白如玉,淡红水晶色的唇发出了淡淡的莹光,任那种正常异性看到,都会生出一种想要咬上一口的感觉,身材高挑,瘦弱,曲线完美,曾有古女西施美如天仙,我没见过,不好枉加凭论,便眼前的女子绝对是我见过最美的,就连红色宝马的车主与慕容冰都要逊色三分,她就是“金惜珊”虽然从前在照片上给我的感觉是惊艳,以为是拍摄加效果才会令她那般美丽,但现在,我知道了,我错了,照片就可以说是美人的一具尸体,而一具尸体在一个活灵活现的人面前,它永远都是暗淡的,不错,她给我的感觉比照片上的要美上十倍。

    “喂,不用这么冷冷的看着我吧?”嗬,她居然还会中文,不过,她生气的样子很可爱,例外的是,她真的生气了,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人用过这种目光看过她。

    淡淡的,笑了笑,转过了身,我正待上楼,但她的话却让我止了步,“陈导本来叫你带我去玩的,你怎么了?”先是一怔,继而才反应过来,嘴角一挑,露出一丝自我的嘲笑,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周伟明。”话毕,我已经上了楼。

    迷雾般的眼神望着我消失在楼梯道里,心中虽然不解,但一想我如此反常,继而又笑了笑,对身后的保镖道:“打个电话给周伟明看看。

    西装立领,人高马大的保镖利索的将手机掏了出来拔通了周伟明的电话,金惜珊拿过电话,听出了对方的声音,很和气,于是会心一笑,全然不把刚才的事当回事了,只是在她心里却留下了一副冷淡的表情,那是她第一次见过的。

    回到了家,打开了行旅箱想找件合适的衣服待晚上上班穿,突然,我的余光扫到了箱子夹层中的一本破书,觉得奇怪,于是我拿了出来,蓝色的封面什么都没有,而且已经有些发黄,书中还发出浓厚的陈墨味,想起了,原来是几个月前在金月广场上,一位抚琴老者给自己的曲谱,后来自己翻开看了看,前面十几页的确都是一些古代名曲,但现在翻开的后几十页却全然不是宣纸所写,而羊皮,因为年久的原因,所以纸跟羊皮早已成了一个色彩,发黄的色彩,所以我也未曾多注意,只见羊皮第一页龙飞凤舞般的写着“仙修诀”三个大字,于是,我又翻了一页,内容:自盘古开天劈地以来,大地就已渐渐有人走了仙之一途,吾本是落魄书生,尝尽世所诸苦,自以为生无生趣,死无死意,是以,吾选择了仙修一途,历尽风吹雨打三千三百三十五年方自修成正果,一时兴起,留下“修仙诀,“但盼后世得主有缘千里来相会。

    “仙修诀”摇了摇头,虽然不信,但我还是继续着打开后面的内容。

    仙,本为虚,人间眼中幻,可不信,真虚也,可信之,大多也是真幻也,修仙不易,若无绝对恒心,还请勿练

    书一扔,拿出一套黑色的休闲装穿在了身上,看了看手表,时间还有40分钟,打的可以很快到,但我不想浪费一路风景,于是我便动身出发了。

第三卷:《 江 湖 》 第七十三章:俊男美女

    爱中国,望着这牌子,我嘴角微微一挑,露出一丝自我嘲笑之色,怔了几秒,然后举步而入,时间,晚上9。50分,经理王中走了过来指着手表道:“你怎么才来?”

    淡淡的瞄了他一眼,叹了口气。

    王中想说些什么,但见我如此,又没说出口,继而和气的道:“去准备准备吧,今晚可能有重要佳宾会来。”

    点了点头,进去挑了把“魔子LOVE”品牌的电子吉它,拔动了下琴弦,嗯,声音不错,于是选了首歌曲径自弹了起来,没多久,王中带了个十八九岁的美女过来道:“她叫小静,以后是你的助理,现在叫她告诉你一些基本的规则吧,五分钟后出场。”说完留下了那个叫小静的女生,自己出去了。

    “那我现在跟你讲讲”

    一挥的,我打断她的话道:“我知道。”

    小静看到我先是一愣,继而又微微一笑,也不介意我的冷漠,落落大方的道:“我叫小静,小女人的小,安静的静,可以叫我静儿,你怎么称呼?”

    点点头,“古幻雪。”

    喔了一声,“那以后我就叫你雪吧?”

    嗯了一声,我并未再说什么,只是随意的拔动着手中吉它的中弦。

    “你弹得不错,而且,你很像一个人。”她像个很喜欢说话的人。

    望了她一眼,“有烟吗?”

    静儿淡淡一笑,抽出一支金丝云烟。

    接过烟,一个只玉手伸了过来,握着一根火材止住了我掏火机的动作,斜了一眼她,她正对着我微笑,又是一个媚骨天生的美人胚子,但此时此刻的我似乎对此并无兴趣,低下头,点着了烟,一缕青丝直起,长吐一口烟雾,直喷得枭枭而起的青丝曲成数道弯来,继而又随风飘散,神态极是颓废且带着浓烈的忧郁之色。

    一支烟燃烧到了一半,静儿看了看手机时钟,“时间到了。”

    望了她一眼,嗯了一声。

    静儿拿出一把梳子,在我头上梳了几下,还给我带上了一幅特大号的黑色眼镜,感叹一声,然后道:“走吧。”

    酒吧里昏暗的灯光下早已坐满了行行色色的人,其中大多是男女比例成正比,或互望着对方,或端起杯子与对方碰杯,男士在这里显得极有风度,女士在这里显得很是高贵,曾几何时,我也与一位美丽的女子坐在了靠窗台的那张桌子上,但此时,那个位子上却空的,只是在它的邻近坐着一对二十几岁的男女,男的并不英俊,但穿着大方得体,一看就知道是贵家大少,女的却美艳异常,一根钻石项练在她胸上发出了耀眼的银光,闭了闭眼,拔动五指在弦丝轻拂着,不得不说,这里的气氛给人的感觉是柔美的,是浪漫的,来到这里的人都不会觉得这里的水酒有多贵,因为他们觉得值,当然,不是有钱人也来不起。

    随着吉它声的响起,各种乐器均已启动,一位妙龄少女拿着话筒正在上面唱着抒情的歌曲,曲毕,好一阵掌声响起,同时,我感伤吉它声引来了不少的目光,大多以女性的为善,虽有个别男性带着妒忌的神色,但我并没在意,只是低着头径自弹着,仿佛这里的一切都跟我无关似的,全付的心思均在回忆中,也许是由于太过伤感,太过抒情,是以,下一首本为劲爆的歌曲却换在了下下曲,换上了一位在这里有着“伤感王子”之称的信,信的歌声的确很有容易打动人的心,看得出,他给我的目光是赞许与惊奇的,但表面的他也只是给我一个淡淡的微笑,三首歌曲完,继下来的时间是舞女的,我也得到了一丝歇息的机会,回到后台,静儿给我倒了杯咖啡,闻了闻,虽然质量差了点,但我也不介意,喝上了一口,闭上眼去,仰在椅背上休息。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静儿推了推我道:“雪,要上场了。”

    睁开了眼,发现自己身上盖了件蓝色牛仔上衣,看是静儿的,于是冲她微微一笑,递还给了她。

    场中已不似先前那般安静,此时已换上了劲爆的摇滚曲,一阵阵掌声来自酒吧里的男男女女之手,显明的,这阵掌声似乎不是给我们乐队的,微微抬了抬头,一张美丽得足已令整个酒吧暗然的脸出现在我的眼帘,金惜珊,只是她的左边还有一位男子,一位长得极为英俊潇洒的美男子“周伟明”,双眼有神,充分的给予了他面对一切的信心,的确,他跟我长得很像,只是他的发要稍短些,而且有些弯曲而金黄,我却是一头漆黑的散发,目光懒散,所以,也不是区分不出来,乐队因为他们的到来而停顿了一下,当然,吉它声依然未停,因为我只是看了一眼继而又低下了头去,也许是我的吉它声让他们得到清醒,是以,乐队与主唱的声音再次唱响起来,唱得比先前更卖劲。

    虽然他们的到来得到了热烈的掌声与羡慕,但能进这里的人都非一般人,是以,骚动很快就已平静,现场依然听歌的听歌,喝酒的喝酒,只是时不时的会向二人瞄去,几个保镖也选了三张桌子以三个不同的方向围着二人坐了下来。

    抬起头,看了一眼,她们所坐的位置正是从前我与束玲慧常坐的,心中浮起一丝怀念感伤,而这时的演唱者正是那位伤感王子“信”,在我忧伤的吉它声下,其它乐手亦被带入一种别离的意味,而信的声音更是发挥的淋漓尽致,唱毕良久,掌声才自周伟明的手中响起,继之而来的是久久不绝,金惜姗的目光带有意犹未尽之意,只见她对周伟明道:“你们中国真是藏龙卧虎啊,一个小小的酒吧竟然会有如此美妙的弦律。”

    有着忧郁症的周伟明只是对她淡淡一笑,他很有个性,在他面前的女性能不被迷倒者,至今恐怕还没有出现过一个,而他眼前女子的神色却在告诉他,你现在已经遇到一个了。

    她永远都是那么美丽高贵,仿佛所有在她面前的男性都只是俘努,只是她这次中国之旅告诉了她,那个所有从此可以去掉了,因为她已经遇见了两个这样的男性,一是眼前的周伟明,二是我。

第三卷:《 江 湖 》 第七十四章:再现侠踪一身奇

    零晨十二点,也就是我下班时间,由于跟王中说好的,工资现结,所以他给了我两千RMB,梳了个头,照着镜子看了一眼,镜子里的我说不出的冷森,感觉都有点不像自己了,典型的颓废代言人,对着镜子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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