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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阿里布达年代祭 (实体封面第2部1-51卷)作者:罗森-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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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自己很清楚,那枚银币是来自我三天前才收取的贪污贿赂,是今年才从铸币厂出来的崭新钱币,绝不会有假,而老板刚刚说今年怎么了?
  白龙飞舞三十六年?十二年前?
  “老天”
  我不可置信地呻吟了一声,声音听来近似歇斯底里了,也直到此刻,我才约略了解到菲妮克丝做了什么。因为我要求要知道十二年前的真相,所以她把我送回十二年前?
  时光魔法!
  这据说是根本就不存在于人间的魔法,至少在现今所流传的各种魔法中,并没有这方面的具体成就,只有无数魔法学者投入时间研究,并且一一留下失败的叹息。
  我曾经看过相关的论文,支持这方面研究的魔法学者,提出尝试的构想,并且解释这种术法的高风险、高牺牲、高能量,不管用什么途径来达成,都是万般艰难;而反对者则认为基于时光的不可逆性,时光魔法根本不可能被实际开发。
  这个学术争论在魔法文明史上已经持续千年,以那种困难度来说,不仅娜西莎丝使不出来,就算是当世黑魔法之王,黑龙王黑泽一夫,都使用不了这种法术,这不是力量上的问题,而是知识与学理上的问题。
  但娜西莎丝却会施展,这个女恶魔也算得上是神通广大了。不过根据我的了解,这种几乎可以说是绝秘禁咒的魔法,即使能够成功,顶多也只能把人送回过去一段时间,便被时光流给送回来,换言之我停留的时间有限;另外我记得时光魔法的最大限制,就是即使运作成功,也顶多只能把人送到过去,却不能接触过去的人、事、物,否则世界早就大乱了。
  我越想越头痛,尤其是知道自己停留的时间有限,只能赶忙进行动作,先忍痛从钱包里掏出一块金子,付了饭钱,再问问店家现在是几月几号,最近有什么事要发生?
  店老板两眼一翻,瞪着我说道:“什么?你别告诉我你是外地来的啊,连这么大的喜事都不知道,长公主殿下明天就要嫁到金雀花联邦,马上就是大总统的第一夫人了。”
  妈的!还居然给我挑了个关键时刻,菲妮克丝也真是会选时间
  我不再多话,马上就往皇宫方向跑,一路气喘吁吁地跑到皇宫门口,劈头就问长公主月樱殿下在不在。门口的卫兵被我问得傻眼,本能地回答说已经外出了,然后才反应过来,厉声喝问我有何企图,不过我没等他们围起来抓人,已经抢先一步跑了。
  “现在”是十二年前
  他妈的,这是什么语法?
  不过我现在就处于这荒唐状态中,没权没势没人认识,做什么都不方便。而月樱不是一个喜欢到处乱跑串门子的人,如果她不在皇宫,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在我家。
  想到她在出嫁前夕,居然仍往我家跑,这份亲厚之情,着实让我整颗心都热了起来。但另一个大问题却让我的脑子迅速冷了下去,当我跑回到爵府大门前,我仍然想不出自己该怎么进去。
  假如是半个月之前,我根本不会顾忌什么,但我现在已经知道家里那几个老而不死的东西,全都是如妖如魔般的嗜血凶人,而爷爷又定下了“女进男不进”的该死家训,要是就这么冲出去,我可能就被几个老东西秘密分尸,莫名其妙死在过去。
  但我能怎么办?难道要冲进去告诉他们,我其实是你们家的小少爷,现在是从遥远的未来穿梭时空,回到你们这个时代,请你们让我进去,协助我办事。
  几个老东西看来不像是喜欢看小说的人,我这样跑进去疯言疯语,肯定死得比什么都快。菲妮克丝还真是抛了个大难题给我,我许愿是为了知道过去的真相,不是为了回到过去玩生存游戏啊。
  说到菲妮克丝,我反而想到了一些问题。不久前我从爵府出来时,也遇到了福伯他们,当时他们对我毫无反应,如今想来,他们是根本就看不见我,所以才让我从容出入。这个现象很符合传说中时光魔法的运作特色,就是被传送回过去的人,只能游魂似的观看,无法接触到过去的人、事、物。
  但我是什么时候开始能被人看见、能够实际触摸到人的?是因为那和尚?还是因为说
  一个念头突然闪过我脑海,让我可能掌握到这些变化的真正原因。
  首先,我完全排除这是菲妮克丝的魔法影响。魔法这种东西虽然玄奥,但也是根据天地至理的平衡在运作,像时光魔法这样的禁咒,菲妮克丝能单纯施展,将我送到过去,这点就已经极其困难,要说还能让我随心所欲,改变过去如果她是某个大魔王或是远古魔神,我会考虑相信,但是一个中阶的恶魔使徒?我不信。
  假如这一切只是某个意外的变化,那么发生异常的开始,是我遇到了破杀和尚。那么,这是破杀和尚的神通,还是什么别的理由?如果说是他的神通,我也很难相信,理由与菲妮克丝一样。而若这不是人力影响,那么造成这个变化的理由,就是某事或某物了。
  答案就是我怀中的这颗黄晶石。
  蕴含着强大能量的人、事、物,有时候会因为巨大能量而产生扭曲,令其所在的时空发生异变。这颗晶石既然是法米特的遗物,有什么能量蕴含其内,这倒也说得过去,以法米特的绝世魔力,影响时空轴的扭曲,完全说得过去。
  换言之,破杀和尚能够看得见我,并不是因为他神通了得,而是因为他身上有这颗黄晶石或许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强大能量聚合体吧;他离去后,我能够行动如常,与过去时空的人接触,那也是因为我身上带了这颗黄晶石。
  既然是这个样子,那么我该采取什么策略就很容易了。只要取下这颗黄晶石,我就会回复一个时光流中的透明人,因为照天地法则来推判,这时的我不应该存在于过去,生存在这个时光轴中的人,自然看不见多出来的另一个“约翰·法雷尔”而靠着这个方法,我很轻易就进入爵府。先在爵府外找个地方,把黄晶石悄悄掩埋,确认自己已经没人看得见之后,我迅速从爵府后门溜了进去。
  一如我所料,没有黄晶石的影响,我的移动不会造成任何物理变化,就连那堵可能被施过魔法防御的大门,都不能阻碍我的行动,一下子就穿透过去。
  轻易进入爵府后,我继续长驱直入,在里头寻找月樱的踪影。月樱在出嫁前夕仍然在我家过夜,照理说这是很重要的大事,但我却没有丝毫印象,事实上,有关那个时间所发生的种种往事,我能清楚记得的还真不多,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怪事。
  后院两名老仆的随口谈话,让我知道月樱正在前面,和这时候的我一起玩耍,听见这个消息的我,迅速赶到了前院,那里有足够的空间,是很适当的游乐所在。
  一踏足前院,我便听见那欢愉的连声嘻笑,感染到那份遗忘多年的喜气。
  前院架起了一张浅浅的拦网,正在打着金雀花联邦传来的网球游戏,几名忙着手边工作的老仆躲得远远,不来干涉这边的嬉戏。
  月樱穿着一身浅蓝色的粗布衫裙,仍做着清丽的少女打扮,未施脂粉,仅是用一帕白布包裹住她的粲然金发,连蓝色长裙的外头都还另外罩了一袭围裙,十足便是一副家居装;就这么端着一个乘着糕点与红茶的托盘,笑吟吟地站在一旁,看着场中的球来球往。
  这副打扮是我深埋于梦中的温馨记忆,看着这样的月樱,典雅高贵中不失少女清纯,笑容中蕴含着活力,与洒在她身上的晴朗阳光映合无间,找不到半丝阴霾,全然不似如今被金雀花联邦玷染污浊的样子,我心中一阵难言的感动,就想要奔前过去。
  月樱自然是没有察觉到我的存在,一双妙目紧盯着球场中的两个人,表情一下着急、一下欢愉失笑,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只觉得如遭雷殛,半晌说不出一句话。
  在场中奔来奔去追球打的,是两个六七岁的孩童,身穿着网球装,很认真地追求挥拍,其中一名黑发紫瞳的女孩,甚是清秀可爱,眉目之间依稀有些熟悉,我第一印象是以为看到幼年的星玫,但是转念一想,十二年前的这时候星玫还是个襁褓婴儿,哪有办法出来这样子打球?
  这么说,这个小女孩是
  “兰兰,小心啊!”
  月樱着急的叫唤,让我吃了一惊。这个看起来很伶俐可爱的小女娃是冷二臭婊?他妈的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咧,明明小时候长得这么甜美可人,为什么长大以后变成整天冰着一张脸的女变态了?
  但不可否认,尽管年纪幼小,用系带扎着一圈漂亮马尾的小翎兰,看来已经是个难得的美人胚子,尤其是每当输球追赶分数时,眉目中那股慑人的坚强英气,已经看得出日后为将的沉稳风范了。
  不过,想不到她小时候真的在我家玩过,也想不到小时候的她,居然比年纪大了以后更有女人味。每当她轻扭腰肢,快步追着球挥拍,短裙飘飘扬起,那个被雪白亵裤给包裹住、像个生涩果实般的小屁股,就看得我心头一热,得在心里向旁边的月樱告罪一声。
  “快点往左、快唉,你又漏接失分了。”
  与十二年后相比,冷翎兰如今的动作相当纤弱笨拙,或许是还没有正式习武吧,在对面那个女童的敏捷抢攻下,她很快就输了球。
  “哈哈哈,兰兰又输了,这次你要输什么给我啊?”
  赢了球的那名女童趾高气昂,得意的表情,看了让人很想过去踹两脚。不过我虽然觉得有点眼熟,却认不得她是谁,看她那身彩衣纹饰精美,应该是出身贵族,但我为什么不记得有其他贵族的孩子来过爵府呢?
  “哼,有什么了不起,输你就输你,有一天我一定会赢回来的。”
  “哈,下辈子吧!”
  虽说年纪幼小,冷翎兰的倔强脾气可真是一点都不改,但是做鬼脸的动作却让人觉得非常可爱。相较之下,对面那个女娃儿的骄纵表情,就让人很想过去甩她两耳光。还有这是我家,这个时候的我跑到哪里去了?
  “好啦,停一下,吃点东西再玩吧。”
  “月樱姐姐!”
  月樱笑着走过去,把托盘上的糕点分给两个女孩子,搂着她们温言慰问,拍着那个陌生女孩的发带,轻笑道:““不可以唷,兰兰是女孩子,你要礼让她,要有礼貌一点,知道吗,要乖乖的喔约翰?”
  “嗯,知道。”
  那孩子的一声答应,让我从头顶凉到脚底,十万火急地抢上去一看,一时间只觉得眼前白茫茫的一片,几乎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但是那个轮廓、那个表情,却让我一点一点地认出来这个身穿女装的小孩子是六岁的我。


第六章 临别之夜
  往左边看看,六岁多的冷翎兰实在很可爱,黑色的发丝绑成马尾,在脑后俏丽地摇摆着,剪裁合身的网球装与短裙,露出雪藕似的手臂、包裹在黑绒长袜里头的粉腿,俏丽又高贵,真是让我看得很心动。
  看着冷翎兰叉腰挺胸地说话,像是一头骄傲的小凤凰,我多少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她老子我老板会有那样的特殊嗜好。如果这是我的女儿,我恐怕
  往右边看看,同样六岁多的清秀女童,穿着蕾丝短裙和白色小背心,头发用缎带扎成两个小包包,手指着冷翎兰又跳又笑,十足一副活泼娇憨的模样,讨人喜欢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一看见他就想一把掐死他,然后再举刀切腹自杀呢?
  (妈呀,真是要命,虽然每个英雄都有不光彩的过去,可是他妈的这也未免太不光彩了吧!
  实在是应该很庆幸,这次回到过去的壮举只有我一个人成行,要不然现在该立即处理的问题,就是如何杀人灭口,尤其是那个会画画存证的茅延安。
  不过,在一开始的强力冲击过去之后,我也慢慢有了点印象,想起一些早已模糊的残余印象。我小时候的身体似乎就不怎么好,家里那些老不死也不是带小孩的能手,由月樱姐姐接手后,她除了帮我改善饮食之外,也依照东方岛国的习俗,把我全部的装束改成女装。
  真是一个有够变态的国家,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种习俗与信仰,但那边的倭人似乎相信,在男孩子成年之前会受到鬼怪骚扰,所以让未成年的男孩作女装打扮,能逃过灾厄,平安长大。这个说法似乎有点真实性,因为姑且不论鬼怪,连我都认不得我自己了
  (为什么我对小时候的事一点印象都没有?难道当真是因为太过耻辱,年纪大了以后自动忘掉这些丑事吗?可是我真是全不记得了。
  不只是这“玫瑰色的童年”我甚至对冷翎兰没有半点印象,一直以为我与她不曾有过接触,直到现在亲眼目睹,才相信我们小时候不仅认识,还是相当熟的青梅竹马,而一直被掩埋在记忆角落的影像,也渐渐浮上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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