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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消失的人-第64部分

小说: 消失的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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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适合
  想到这里,她难过得快哭出来了。哦,莱姆,以后我们该怎么办呢?
  我们会撑过去的,莱姆这么说过。但是,生命不该只是撑过去,用撑的方式生活,是一种失败。
  马洛仍把话筒夹在耳朵和肩膀间,口中滔滔不绝地说着官僚式的语言。总算,他的手把公文袋打开了,便拿起萨克斯的警徽丢进公文封里。
  接着,他又从公文袋里拿出一个包在棉纸里的东西。
  “没时间举行典礼,咱们以后再说。”马洛这句话说得很小声,显然是偷偷对萨克斯说的。
  典礼?  
  他瞄了她一眼,把手捂住话筒,又小声对她说:“这些保险的事有谁会懂?我必须弄明白什么死亡率表、年金、重复补偿”
  马洛打开棉纸,露出一个金色的警徽。
  他恢复正常的声音,又朝着话筒说:“是的,长官,我们会保持最高的警戒状态我们也会派人到贝德福车站,哈里森堡也在路上,我们已完全做好事前预防了。”
  他又悄声对她说:“你的旧号码不变,警员。”他从棉纸中拿起一块闪耀着黄色光芒的警徽,上面的号码正和她的巡警编号一样:五八八五。他把这块新警徽塞进萨克斯的旧皮套里,接着又从这个黄色公文袋中找出另一样东西——一张临时证件,同样塞进皮套中,然后才把皮套还给萨克斯。
  这张证件上的名字写着:阿米莉亚·萨克斯,三级警探。
  “是,长官,我们已经听说了,根据我们的威胁评估,认为这是可以应付的情况好的,长官。”终于挂断电话后,马洛连摇了好几下头,“我宁可审问最顽固的疑犯,也不愿参加什么保险会议。好了,警员,你必须把自己的照片贴在这张临时证件上。”他想了一下,又小心补充说,“这并不是大男子主义,你别往坏的地方想,不过他们觉得女警员的头发最好还是梳到后面盘起来比较好。不要全部放下来,你明白的。我猜,也许这样看起来比较严肃。对这个你有问题吗?”
  “可是我没有被停职吗?”
  “停职?不,你变成警探了。他们没通知你吗?奥康诺应该打电话给你才对,否则他的助理也会打。”
  他说的人是丹尼·奥康诺,刑警队队长。
  “没有人打电话给我,只有你的秘书。”
  “哦,好吧,他们应该打给你才对。”
  “这是怎么回事?”
  “我说过我会尽全力帮忙的。说实话,我绝对不可能让你被停职,不能让你被赶走。”他犹豫了一下,低头看着满桌的公文档案,“更何况,如果你因为被停职而找上警员慈善协会申诉或仲裁,那肯定会变成一场噩梦,事情一定闹得很难看。”
  萨克斯心想:没错,长官,一定会这样的,绝对会让大家都难看。“可是你刚才不是说一年?”
  “我是说晋升考试,明年四月前你都不能再参加了。这有条文规定,我完全无能为力。不过,我有权力把你调到刑事侦查局,这件事拉莫斯可阻止不了。未来你的直属长官就是朗·塞林托。”
  她看着这块金色的警徽。“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可以说:‘真感谢你,马洛队长。我很喜欢这几年和你一起在巡警队工作的日子,而且非常遗憾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我”
  “开玩笑的,警员,我也是有幽默感的,这和你听说的不一样吧?对了,你也注意到了,你是三级警探。”
  “是的,长官。”她说,努力控制不让笑容浮现出来,“我”
  “也许你希望有朝一日能当上一级警探和调查警司,但是依我看,凭你在刑案现场逮人的方式,这条路对你来说恐怕很漫长。无论如何,以后你应对小心点就是了。这是我的忠告。”
  “我记住了,长官。”
  “现在,请你原谅,警员我是说,警探。我只剩五分钟可以研究那些和保险有关的事了。”

  萨克斯离开警局,回到中央街上,她走向自己的卡马诺跑车,检查车头和车身前两天在哈莱姆区与罗塞的马自达冲撞后受到的损伤。
  看来,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把这辆可怜的车子恢复原来的形状。
  当然,汽车是她的专长,她熟知车子的每个部位,无论是车头形状、长度和力矩,甚至是车上的每一个螺丝和螺栓,她都烂熟于胸、了如指掌。在她位于布鲁克林区的车库里,拥有全套的扳子工具、半球形铁钟、磨碎机和其他工具,绝大部分车子的故障,她几乎都可以凭自己的能力修理。
  但萨克斯并不在意车体。她觉得这很无聊——同样的,当时装模特儿也很无聊,和又帅又傲只会扮酷的警察约会也很无聊。她对车子的外观并不太注意,但这也许是个性使然,她自己向来就不太重视化妆品,没把外表看得太重。对阿米莉亚·萨克斯来说,一辆车最重要的是它们的心脏和灵魂:活塞和连杆激烈的响声、皮带的嗖嗖声和完美的齿轮咬合声。是这些东西结合起来,才能使这重达一吨的钢铁、皮革和塑料的组合物进入速度的世界。
  她决定把车子开到皇后区的阿斯多里亚车厂。她以前在那儿修过车,知道那里的技师都有些天分,也还算老实,而且会对像这种强力跑车充满敬意。
  她钻进前座、发动引擎,隆隆作响的引擎声立刻引起附近五六名警察、律师和前来洽谈公事的民众的注意。在她把车开出警用停车场时,她同时做了另一个决定。几年前,她在替这辆车做完除锈工作后,决定给这辆出厂颜色为全黑的跑车重新上漆。那时她选择了鲜亮的黄色。这个决定当然是冲动的,但有什么不可以呢?既然大家都是一时兴起而改变指甲的颜色、改变头发的颜色,那么车辆当然也行。
  她心想,既然车厂会换掉这辆雪佛兰跑车四分之一的钢板,就一定需要整辆车重新喷漆,因此她可以选择换一个颜色。她第一个想到的颜色就是消防车的红。这个颜色对她来说有双重意义:她父亲总说跑车应该就是红的,而且,这也符合莱姆那辆暴风箭轮椅的颜色。这样做是有点矫情,莱姆知道后一定会表现出冷漠的态度,但私下里,他肯定乐得要死。
  没错,她心想,红的最好。  
  她想马上就把车子开到车厂去,可是在考虑过后,决定还是暂时延后。车子虽然撞坏了,但她还是可以再开几天,她在十几岁的时候就经常这么做。现在,她只想快点回去,回林肯·莱姆那里和他分享这个重大消息——她的警徽已从银的变成金的了。此外,她也迫不及待地想回去继续工作,挑战那些摆在他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谜题:两个被谋杀的外交人员、来自异国的植物、泥地上的奇怪的印痕以及两只失踪的鞋子。
  两只鞋子都是右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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