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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与狼君同居-第6部分

小说: 与狼君同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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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也知道她钱多,从来不怕罚的。

    庄萌低声答:“本来我不想违规的,不过这实在是太堵了!路本来就是给人走的,现在官老爷没在场,干什么不让老百姓走?”

    于是红色法拉利越众而出,一路轰轰直达家门。

    总算安全抵达,狼王下车看了看天色,感叹:“想不到人间的车子没套马,也可以走得这么快!”

    晓晓:“”

    再看庄萌,眼睛已经瞪得比铜铃还大了。

    狼王朝庄萌拱拱手:“多谢姑娘相送。”

    说罢,打个了呵欠,竟熟门熟路地进入院中,消失在晓晓的卧室里。

    庄萌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再也忍不住,一把拉过晓晓低声问:“死女人!竟敢金屋藏娇!快点老实交待,那帅哥是你什么人?”

    晓晓苦笑:“什么金屋藏娇,这破屋子我连自己都快藏不下了,还藏帅哥?”

    “他明明就是电视上那个变态杀人狂嘛!怎么可能是你表哥!”庄萌不相信。

    “什么杀人狂!他只不过误杀了一只兔子好不好!他真的是我远房表哥!”晓晓立刻反驳。

    庄萌一脸的惊讶:“咦?你不是孤儿吗?”

    晓晓答:“都说了是远房表哥,是我养父母那边的亲戚!他从山里头来的,以前没接触到外界,缺乏常识。那天的兔子其实是误杀,他以前在山里是靠打猎为生,所以才会发生这些误会”

    好一通费劲的解释。

    庄萌听完惊叫:“天哪!中国还有那么偏远的地方?居然还茹毛饮血!”

    晓晓冲她翻了个白眼:“你这个资产阶级大小姐,哪懂得俺们穷人的苦啊”

    还没说完,庄萌色兮兮地附到耳边:“果然是高山出俊秀!人好帅,可不可以介绍给我?”

    晓晓觉得好笑:“你个色中恶鬼!他不是杀人狂魔吗?当心有家暴倾向!”

    庄萌的脸立刻苦了下来,并露出担忧:“他这个样子,怎么在社会上生活?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晓晓也垂头丧气:“没办法,他老家没亲人了,只好投奔我。我不管他,他就要流落街头了。”

    以后怎么办?她可没想管他以后。

    顶多,让他从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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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08 他是穿越来滴

    宁晓晓好不容易令庄萌闭嘴,也不敢留她吃饭,赶紧把她送走。

    回到卧室,发现狼王竟主动变回了原身——哈士奇。

    好吧,其实晓晓知道他现在是狼,并不是哈士奇,不过作为一个普通凡人,她还是决定直接把他视为哈士奇比较好。否则,让她想到自己的卧塌之侧,居然躺着一匹来历不明的狼,就算她性格再怎么彪悍,也不可能做到安然入睡的吧?

    地板上的狗窝早撤了,狼王进屋后也不用招呼,主动倒在了晓晓的大床上昏睡。

    回到这里,他觉得很安心,而变回狼的原身是最能够恢复体力的。

    待得狼王醒来,晓晓已亲自下厨做好了饭。

    没办法,为了捞他出来已花了大一笔钱,接下来的日子能节省就节省了。

    她把狼王请他到小厨房坐下,两人面对面开动晚餐。

    美男大病初愈,应该吃点滋补的东西,晓晓将特地为他煮的两个白水蛋拨进他碗里,道:“快吃吧,多补充蛋白质,有助伤口恢复!”

    美男拿着筷子冲她淡淡一笑,当真是性感妖魅倾国倾城。

    宁晓晓小心肝“扑哧扑哧”一通乱跳。

    美男不动声色开始剥蛋,一会便剥得干净,将蛋白剜出来推到晓晓碗里:“你也吃。”

    晓晓莫名有些感动,还要跟他客气:“你吃你吃,你是病人嘛!”

    狼王微微一笑,挡住她的筷子:“我不吃蛋白。”

    然后,无视晓晓僵硬的笑容,低头开始吃饭。

    晓晓磨磨牙,恨恨把蛋白扎成碎末。

    吃饱喝足,两人泡了一壶茶坐到院子里,打开了话匣子——

    宁晓晓问:“狼王,你是从哪儿来的?古代吗?异界吗?外太空吗?或者,你来自美军基地某个神秘的地下实验室?”

    狼王(面带疑惑地):“美军基地?”

    晓晓答:“是啊是啊!美国的军事基地,听说他们经常在地下验室里搞些神秘实验,研究超人异型变种人之类的”

    狼王更加好奇:“什么是超人?什么是变种人?凡间的人类还有这么多种族么?比我们妖界也不少嘛!”

    晓晓:“”

    科幻小说介绍中

    狼王(发扬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什么是美国?为什么叫美国呢?难道他们国家的人都很美吗?”

    晓晓:“”

    世界军事介绍中

    男人对军事都很感兴趣,狼王也不例外,因此晓晓花了很长时间去讲解这个。

    末了,美男回答:“在下苍狼族之王,当然来自妖界。”

    换一个话题。

    宁晓晓:“狼王,你此次前来有何贵干?为寻找前世的爱人?为保卫飘摇的国家?为拯救危机中的地球?还是”

    狼王:“什么是地球?”

    晓晓(仔细地斟酌用词):“地球就是宇宙,也就是我们脚下的土地其实啊,我们所处的地球是圆的,就像一个皮球,哦不,就像一个桔子”

    说着,翻出一张世界地图:“看,这是七大洲八大洋,我们位于北半球”

    世界地理介绍中

    狼王瞠目结舌地看着那颗美丽的蓝色星球,脸上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最后很淡定地总结:“荒谬。”

    晓晓:“”

    (晓晓啊,科普任务前景堪忧啊!)

    再换一个话题。

    宁晓晓:“狼王,你是怎么来到人间的?穿越的吗?用法术的吗?”

    想了想自家客厅那个三米见方的大洞,又加了一句:“或者,你是乘坐UFO之类来的?”

    狼王:“什么是UFO”

    晓晓决定将此类科普教育的话题留待下次进行,于是避而不答,反问:“那你讲讲你来到这世界的时候,正在干什么吧?”

    狼王想了一想,答:“我当时正被刺客追杀。”

    “啊?”晓晓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狼王详细地解释:“我父王去世,我初初登基,那晚母妃给我送来一杯美酒,我喝下后就觉得头晕脑涨后来宫中来了刺客,我身受重伤,便莫名其妙来到了这个世界。”

    宁晓晓惊讶极了:“你母妃?就是你的母亲吧!她为什么要害你?”

    狼王沉默片刻,才答:“她是我的继母。”

    宁晓晓一阵激动:“咦?年轻美艳的太后?流落凡间的帝王?这当中莫非有宫廷密闻?皇室秘史?有奸情啊有奸情”

    狼王脸色开始变黑。

    宁晓晓收敛一点,问:“狼王,那你什么时候回去?知道如何回去吗?”

    这才是问题的重点。

    狼王摇头:“我在寻找回去的法子,找到之后就回去。”

    他看了看晓晓,轻声道:“看来在回去之前,我得继续打扰姑娘了。”

    什么意思?你要在这里住下来吗?

    宁晓晓本想拒绝,可一抬头便见苍洛凤眸闪烁,那绝美如天神的脸上竟带了一分柔软的期盼,于是张口就答:“好”

    Shit!

    大脑比嘴反应又慢了半拍!

    宁晓晓看到狼王眼里闪过一丝狡黠。

    为了挽回一点颜面,她马上提出要求:“不过,既然是住在我这里,便要答应我的条件。”

    “什么条件?”

    “第一,你不能乱用暴力;第二,你不能扰民滋事;第三,等你伤好了得去赚钱交房租;第四我说什么你都得听!”

    “好!”

    没想到对方回答得这么干脆,倒教晓晓愣了一下。

    就这么敲定了同居协定?以后要跟这个男人住一起了?

    晓晓在槐树下呆坐片刻,夏风徐徐吹来,颇觉得有点尴尬。

    为了转移注意力,她抱来笔记本电脑,说道:“苍洛,你一定很想家吧?我们现在就寻找送你回去的方法吧!既然你是穿越来的,总能再穿越回去!”

    苍洛点头,于是晓晓上网打开百度和谷歌,分别搜索穿越之法。

    顿时,各种离奇怪诞的方法层出不穷——

    据网友统计,在很早很早以前,穿越是需要特殊条件的,比如各类自杀、交通意外、掉落悬崖、摸到古代异物、误入时空之门等等;到后来,穿越的方法变得多样且便捷,就连睡觉、吃饭、上厕所都可以穿越,甚至还有人大姨妈来了,痛经痛得穿越的

    听到女孩搜罗出各类离奇方法,狼王的脸色越来越黑。

    看到苍洛头上又顶了一朵乌云,晓晓连忙安抚:“放心,只要好好努力,一定会找到回去的方法。你瞧,你所有东西我都帮你收拾好了,迟早有一天你是能回去的。”

    说着,很狗腿地把从医院带回来的黑色长袍、短靴、束发的青色发带递给他看。

    开玩笑,这可是她找陆师兄帮忙才找回来的东西。

    狼王神色稍霁,语气也和缓了许多:“多谢姑娘。”

    “别客气,以后你就叫我晓晓吧!”晓晓挥了挥爪子。

正文 009 同居了

    不管怎样,宁晓晓还是开始了与狼王的同居生涯。

    首先,要解决狼王的住宿问题。晓晓家的房子是一座四合院,院中东南西三面皆是围墙,只靠北排着一溜几间平房,分别有客厅、卧室、书房、厨房及洗手间、杂物间什么的;院子中间有一棵老槐树,此时正值春末夏初,槐花盛开,洁白的花朵如鸽子的翅膀挂满枝头。

    晓晓把书房收拾了一下,把狼王安置下来。

    鉴于苍洛回归妖界的前途渺茫,也为了避免人民公园那种血腥事件再度发生,晓晓拟定了一系列改造计划,狼王自然是欣然同意。

    这改造的头一件事,便是替他改换形象,全新打造现代都市潮男。

    找来皮尺,量了苍洛的身高三围,晓晓上网给他订了几套换洗衣服。她订的大多数是T恤、牛仔裤、运动服之类的,毕竟是穷学生,没有太多钱;而狼王来到人间,身上除了那块看起来非同凡响的玉佩之外,别无长物;最要命的是,他来到凡间后法术便被封印了,暂时恢复不了,搞得晓晓想要来个点石成金都不行。

    至于那块玉佩,据说是苍狼一族的王者信物,这么重要的东西自然是不能拿去典当的,所以晓晓把它仔细地收起来,与苍洛自己带来的那套黑色长袍一起束之高阁。

    订的是同城送货,衣服下午就到了。狼王终于可以脱掉那身条纹病号服,穿上现代人的衣物。

    黑色卫衣、黑色牛仔裤、黑色运动鞋,最最简单的装扮,却丝毫无损苍洛的风华,反而衬托出他的年轻英挺;当他脱掉外套,露出里面洁白的T恤时,那肩宽腰窄的优美体型和年轻健硕的肌理,比晓晓见过的任何杂志上的顶级名模还要出色!

    果然是秀色可餐啊!果然是美。人。倾。城啊!

    晓晓兽血沸腾。

    只是,狼王对那紧绷的牛仔裤有点不习惯,比起这样修身的现代衣物,他明显更喜欢他那飘逸的黑袍。不过,入乡随俗,看到那个傻女人眼冒红心的模样,狼王觉得勉强穿穿也没什么。

    围着帅哥左三圈右三圈转来转去,口水淌了一地,宁晓晓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到底哪里不对劲呢?

    这时,初夏的风从窗口吹过,拂动狼王飘逸的黑发,带来了槐花的清香。

    晓晓终于明白过来——原来是头发!

    苍洛那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真正是亮如绸缎、黑如泼墨,手感极好;但是过美则妖,那样长至腰际的秀发,披散下来也太艺术太气质了一些,简直像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太引人注目!

    现在虽然也有男子蓄发,不过通常是各类艺术青年或是黑帮之流,而留到这么长这么飘逸的,还真是头一次见。

    于是,晓晓劝说:“狼王殿下,马上就要进入盛夏了,你头发那么长不觉得热吗?你看,我们这世间的男子都留短发,既精干又凉快,不如去把长发剪了吧?”

    狼王一听脸色立变,喝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可随意伤害?你这么做实在是太不孝了!”

    晓晓一听,得,这人还是个老古董!算了,留就留着吧,那么飘逸浪漫的长发,若真剪掉,自己也会觉得可惜;何况他不管穿什么衣服,那与生俱来的王者气派都那么的明显,五官身材也那么的出色,就算剪掉头发也低调不起来。

    搞定了外表形象,再对狼王内在心灵进行包装。

    与狼王这几天的交流,晓晓发现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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