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芒传奇-第2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呃收,收!”大叔连连点头,吩咐店员赶快给陈新搬椅子,笑着问道:“不知您的那枚魔兽晶核,是几阶的?成色如何,带来了没有?”
“喏,就是这个了。”陈新从怀里掏出颗羊眼大小的红色晶核,交给胖老板。
“这是三阶火刀鼠的晶核?”老板催促着店员拿来了放大镜,仔细观看了一番后,就有些不舍得撒手了。
“你出多少?”待他看完了,陈新问道。
老板想了想,口气利索干脆的回答:“六十五金币!”
“太少了,你再加点,就九十金币吧!”陈新哼了一声说道:“不用和我玩花样,这晶核是我花了一百个金币直接从冒险者的手里买来的,九十卖你,你也很有赚头的。”
胖老板面露难色,刚想还价,被陈新堵了回去:“你要是觉得贵了,我就另找一家了。”
胖老板苦笑一声,回头吩咐店员:“去,给这位先生拿九十个金币来。”
“呵呵,这还差不多,我喜欢和爽快人打交道。”陈新对胖老板笑道:“若不是我最近手气不好,输的连戒指都不剩一只,你也没机会赚我的钱呢。”
接过店员送上的钱袋,陈新随手掂了掂重量,向胖老板和店员摆摆手,出门扬长而去。
“老板,这次咱好像能赚不少啊”见陈新走远了,店员悄悄对胖老板说道。
胖老板笑得眼睛都眯成线了,连连点头:“二十个金币是少不了的,不知是谁赢了这小子的钱,赢的好啊!”
用了半个下午的时间,陈新如法炮制,卖掉了十多枚低阶晶核,戒指的空间里多了两千余枚金币。
虽说是低阶晶核,可能被安迪储存进光芒戒指里的,又怎么会有垃圾货色?这些晶核每一枚都是品质优异的,再加上陈新这一个月来早已对物价有了相当程度的了解,没有被店主们占到太多便宜,所以才卖出了这么多钱。
不过高阶晶核陈新却一颗都没卖,不仅是不舍得的问题,一个三星小魔法师拿出六七阶的晶核出售,引人注目不说,钱财露白招来祸事就更得不偿失了。
当晚,陈新和因克找了家艾夏城著名的酒吧,好好的庆祝了一番,酒吧里的酒客们听说陈新今天刚刚通过正式魔法师的授徽考核,纷纷过来敬酒,最后把陈新和因克灌得酩酊大醉,幸好有阿贡带路,两人才没有留宿酒吧,被热心人送回了铁匠铺。
矮人果然是天生的酒场好汉,第二天一早,因克就像没事人一样的打铁去了,不过陈新被禁咒改造过的身体也毫不逊色,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陈新补回了昨晚落下的冥想功课,午饭后陈新带上阿贡,经传送之门去了离艾夏城较近的利夏城。
“唉,新泡到一个美女,花销太大了,只好卖点东西周转一下了!”
“老板,这晶核不错吧,不瞒你说,我昨晚一手好牌赢了两颗这样的!你要是开价公道,两颗我都卖给你!”
“”
炒手,是最擅长伪装自己、编故事、造理由的人,这个下午,陈新时不时的变幻着身份,用各种可以令人信服的理由,穿梭于利夏城的魔法道具商店之间,到晚上陈新和阿贡回到艾夏城的时候,光芒戒指里金币的数目达到了五千枚。
有了这五千枚金币做本,陈新终于可以实施一次炒作计划,在光芒大陆上玩一玩自己的老本行了!
【2-16】跟班
第二天一大早,陈新把阿贡送去了因克的铁匠铺,独自来到了艾夏城自由交易广场。
艾夏城的自由交易广场是一个占地庞大的露天广场,由于面积巨大,中间甚至阡陌纵横的马道。整个广场由无数根参天石柱划分着界限,部分石柱中段撑着环型的石伞,可以用来遮阳挡雨。
既然叫自由交易广场,当然就是做什么交易的都有了,陈新今天到这里来,是想雇两个随从,其实就是地球上常见的保镖。
要做生意,就得讲究些派头,连一个跟班都没有是不行的。
广场上人流熙攘,车水马龙,好一派繁荣气相,陈新弃了马车,徒步逛了起来。
此时的陈新已经不是之前故意装出的那副穷酸模样,他昨天在利夏城为自己置办了不少好东西,魔法长袍换成了深沉的黑色,领口袖子上滚着金边,魔法戒指左手两个右手一个,其中一枚还储有三颗二阶火球魔法,一块暗黄色的护身符用银链挂在胸前,它带有一定的活化自由元素的作用。
就连那根牙签魔杖也换了下来,新魔法杖就插在他的腰间,这根魔法短杖差不多有擀面杖粗了,杖身藤蔓虬结,一看就是经过名师多年栽培的高级货。
凭着这套行头,陈新一路行来处处受到礼遇,就连一些私家的马车都停下来为他让路,让他深刻感受到了特权阶级的好处。
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广场西边的人力区域,陈新先转了一圈,然后在一根石柱下停了下来。
石柱下的椅子上稀稀落落的坐着一些人,陈新没找他们,却对两个席地而坐,正在划拳的牛头人问道:“我需要两个长期的随从,你们有兴趣么?”
两个牛头人同时抬头,当看清楚陈新的打扮时,激动的连忙站了起来,嘴里连声说有。
“那么,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陈新。正如你们看到的,我是一个三星魔法师,好像还不算太穷,你们呢?”陈新笑着问道。
“啊,这个”牛头人适应着陈新的说话方式,个子较高的那个抢着说道:“我的名字叫阿杜木阿拉巴达迪西米从卜,他是比培路施西尔博迪艾隆姆!”
“这是牛头人族的语言吧?”陈新挠挠头,看了这个差不多有两米五高的大块头一眼,说道:“你是在考我么,你的名字是一万里那么远的意思,他的是永远顺利,对不对?”
两个牛头人顿时傻眼了,块头较小的那个惊叫了起来:“啊!陈新大人,您、您居然能听懂我们牛头人的话?!”
陈新点点头道:“懂一点,不过你们牛头人的语言实在太拗口了,我只能听懂,却说不出来。”
其实陈新可以听懂光芒大陆上所有智慧种族的语言,但要是让他说,他可就说不出来了。开启之食只赋予了他听懂的能力,用嘴说,那就得他自己慢慢练了。
“您是我见到过的最睿智的人!”牛头人毫不吝啬的向陈新使用着他们有限之极的恭维话:“太睿智了!您太睿智了!”
“是啊,您太睿智了!”
哥俩翻来覆去的夸赞着陈新,使用的语言就这么一句,您太睿智了
“我现在有些想找别人了”陈新觉得自己似乎犯了个错误,虽然带上这两个膀大腰圆的家伙做跟班好像很酷的样子,但如果他们的智商低于八十的话,很酷恐怕就要变成很糗了。
石柱下的人们早已经在注意着这边的情况,听陈新这么一说,立刻群情涌动,冲上来了一群人。
谁不知道给魔法师做随从收入高、待遇好啊!而且这位魔法师先生还是要找长期的,这种机会,错过了可是要后悔死的!
“尊敬的先生,也许我符合您的需要!”
“魔法师先生,我是一个四星剑士!您只要付出很小的报酬就能雇佣我!”
“先生!我是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马车夫,一定会照顾好您的爱马的!”
陈新正要一一推辞,名字叫“比培路施西尔博迪艾隆姆”的那个稍矮一些的牛头人突然一跺脚,人群顿时就变得鸦雀无声了。
“先生,我”高个的牛头人刚想讲话,被陈新一扬手止住了。
“你们两个,如果还想做我的随从的话,到那边去等一会儿!”陈新神色从容的对牛头人说道,用手指了指远处的另一根柱子。
高个牛头人还想说话,被陈新用目光一盯,只好乖乖的闭了嘴,和矮个牛头人一起走了过去。
等牛头人走开后,陈新好整以暇的对围在身边的那群人问道:“好了,现在谁来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那个牛头人一跺脚,你们就都不说话了?”
人群立刻又七嘴八舌了起来,陈新很快听出了大意,原来这两个牛头人虽然只是三阶力士,却是一对打起架来不要命的主,已经没人记得清他们俩这几年来进出治安所多少回了,不过他们平时还是很好说话的,而且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工作的时候任劳任怨,不然这里也早就容不下他们了。
而且,他们其实并不是一对傻蛋,只是不擅言辞而已,所以才被陈新觉得他们有些傻乎乎的。
弄明白了原委之后,看着两个牛头人站在远处一脸忐忑和期待的样子,陈新觉得他们还是满可爱的,这两个家伙平时很温驯,偶尔也暴躁,和地球上的牛差不多嘛!
“喏,这些钱给大家拿去吃中饭,我请客。”陈新从衣袋里取出两枚金币,交给他们,又笑着说道:“我要的随从得是高大威武的那种,这个工作你们胜任不了,还是他们两个吧。”
两枚金币,足够在场的众人找个好馆子大吃一顿了,大家道了谢,一个年轻人帮陈新把牛头人喊了回来。
“我决定雇佣你们两个了,一个月两个金币,怎么样?”陈新笑着问道。
大个子用力一点头:“好!”
稍矮些的那个连忙补充:“价钱没问题,不过吃饭你得管饱!”
陈新点头:“这个当然没问题,我知道你们饭量很大,刚才已经有人告诉过我了。”
大个子用牛眼瞪了一眼石柱下的人们,引起一阵大笑。
看着两个牛头人比自己大腿还要粗的胳膊、比自己腰带要粗的大腿,还有那两米三和两米五的身高,威猛的肌肉和粗犷的脸庞,陈新越看越觉得满意,以后出门办事时带上这两个打手,看谁敢瞧低咱!
“嗯”陈新发现自己叫不出牛头人的名字,摇头无奈问道:“除了牛头人语的本名之外,你们有天择语的名字吗?”
“没有。”大个子说道:“不过他们都叫我大个儿,叫他多嘴!”
人群再次哄堂大笑,个子稍矮的牛头人糗着脸瞪了他们一眼,这次不但没人理会他,人们反而笑得更欢了。
“这两个是外号,不太好。”陈新想了想说道:“这样吧,我帮你们取一个天择语名字,你名字的原义是一万里那么远,那么你就叫万里之遥,干脆就叫万里算了。”
“还有你。”陈新对另一个牛头人说道:“你名字的原义是永远顺利,这名字很吉利嘛,我也给你简化一下,以后你就叫永顺吧,怎么样?”
有一位“睿智”的魔法师先生帮忙取名字,两个牛头人能说什么?当然是叫好不迭了!
于是,陈新回去的路上,身后一左一右,多了万里和永顺这两个壮如铁塔的跟班。
^
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每顿饭可以吃到腌肉,再也不用吃盐巴。
——————牛万里。
万里和永顺,是两个年轻的牛头人。
信仰之战后,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牛头人一族的平均寿命由以往的四十岁增长到了七十多岁。
万里和永顺今年刚刚二十二岁,由家乡来艾夏城打拼已经四年了,可惜一直没有好机遇,所以还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住最廉价的贫租房,穿捡来的旧衣,吃最便宜的粗饭。
其实混的这么惨的牛头人恐怕只有他们两个而已,这两个小子运气不好,总莫名其妙的惹到事情,赚到的那点钱都交给治安所做拘留时期的伙食费了。
陈新先带他们去裁缝店买了几套合身的衣服,又领两人去洗了个澡,把他们处理的里外一新了,才带着两个大块头去吃午饭。
找了一家整洁的饭馆,坐下后陈新对牛头人说道:“想吃什么尽管说,不用客气。”
牛头人坐得饭馆的椅子咯吱作响,万里飞快的向侍者说道:“我们要豌豆粥和肉饼,还要一块盐巴。”
“给我也来一碗豌豆粥,还有一份鹿排。另外把他们的盐巴换成腌猪肉,要大块的,先来两盘吧。”对侍者吩咐了一下之后,陈新问永顺:“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永顺舔舔嘴唇,对侍者说道:“腌猪肉,越肥越好,多浇些腌汁吧,就这些了。”
侍者下去了,陈新看看吞着口水的牛头人兄弟俩,好奇的问道:“你们平时都是吃盐巴的么?”
“一个月也要吃一次腌肉的。”永顺有些尴尬的说。
陈新顿时有些同情心泛滥了,和声说道:“跟着我,以后每天都可以吃到腌肉,再也不用吃盐巴。”
牛头人受宠若惊,忙不迭的用力点头。
豌豆粥和肉末饼都是现成的东西,很快就送上来了,两个牛头人倒是很懂主次规矩的,还想等陈新的鹿排上来了再开动,陈新倒不喜欢搞那么多讲究,拿起豌豆粥喝了一口,就算是开了头,让两人赶快吃饭。
万里和永顺这才吃了起来,开始时还不算夸张,等到腌肉送上来后,哥俩终于彻底敞开了胃口,让陈新见识了牛头为什么被称为大胃王。
结账的时候侍者报上数目,万里和永顺一共吃了三十二张肉饼,喝了十七碗豌豆粥,吃了四盘腌肉。加上陈新的一份鹿排和一碗粥,还有餐后果盘,这顿饭一共花了陈新四十二个银币,相当于陈新住在冒险者之家的五天房费了!
听到吃了这么多钱,永顺觉得自己应该解释一下,他有些担心自己和万里的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