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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7部分

如骄似妻-第737部分

小说: 如骄似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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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脑子里彷佛出来一幅画面:宠鸿卓满面冷酷,缓缓吐出来一句话:“你配不上我的儿子,要么拿钱滚,要么一枪打死你!”

    荣甜蓦地打了个哆嗦,喃喃道:“什么礼物啊?我不想拿了支票走人啊……”

    额头上忽然被弹了一下,她马上回神,立即瞪圆了眼睛,又恢复了生气:“打我干嘛?”

    宠天戈无奈地看着她:“你又在胡思乱想什么,还打了个冷颤?就这么信不过我吗?我都和你结婚了,难道还没有本事说服我的家里人,还能让他们有机会伤害你,羞辱你吗?”

    她下意识地摇摇头。

    “礼物就是,你上次去的那栋房子。”

    荣甜立即张大了嘴,频频抽气,一双眼睛都要在宠天戈的脸上瞪出两个洞来了。

    “我也很惊讶,那是宠家的大本营。现在,那房子给了你,就意味着以后要是我惹你不高兴,就要分分钟被你轰出家门,流落街头了!”

    宠天戈脸上的笑意加深,故意放慢了语速。

    一分钟以后,荣甜总算回神。

    她撇嘴:“你流落街头?你的房子多得没处住,你自己还有那么多家高级酒店,骗谁啊……不过,房子送给我,你的那些叔叔伯伯们真的不会持反对意见吗?我、我毕竟只是你的妻子,我又不姓宠……”

    他再也忍不住,一把将她抱在怀里,无奈道:“你还不懂吗?我爸怕我欺负你,所以才使了这么一招。以后的五十年里,我哪怕只是为了留住宠家的祖业,也得好好对待你,以免你拿着它当嫁妆,便宜给别的男人!”

    荣甜开始用力去掐他腰间的肉,口中大喊道:“原来你心存不轨……看我不掐死你……”

    一场较量,最后又变成了一场彻骨的缠绵。

    荣甜睡了一小觉,醒来才发现窗外的天色已经黑透了,她摸了摸腿间,微肿,但干净温暖,很显然是有人帮她擦过了,她不禁感到一阵甜蜜。

    收拾妥当,她下楼,发现宠天戈神采奕奕地在和宠靖瑄在一楼玩着。

    “妈妈小懒猪,我好饿,可爸爸说一定要等你。”

    小家伙丢开玩具,朝她跑来,大眼睛还委屈地瞟着墙上的挂钟。

    荣甜大窘:“哎呀,害得瑄瑄饿肚子了,都是妈妈不好。”

    宠靖瑄笑得像是一只小狐狸一样,他眯起眼睛,小声说道:“爸爸给我吃巧克力了。妈妈,你以后天天都晚一些再下来,让我天天吃巧克力吧……”

    她一愣,然后哈哈大笑。

    看来,这小家伙为了能吃一口零食,简直是想尽办法。

    宠天戈为了他的身体考虑,命令禁止他吃任何不够健康的食物,类似糖果饮料这些,更是列在名单的头条。

    吃饭的时候,荣甜犹豫了几秒钟,还是把苏清迟在电话里说的话,转述给了宠天戈。

    听见是和段芙光有关的事情,他连眼皮子都不抬一下,慢条斯理地帮她盛汤,盛得满满一碗,放在她的面前。

    “趁热喝。”

    “她不会变成第二个傅锦凉吧……”

    “快喝。”

    宠天戈才不管这些莺莺燕燕,她们爱死就去死,和他没关系。

    荣甜知道自己再说下去,就要惹他不高兴了,只好乖乖低下头喝汤。倒是一旁的宠靖瑄眼睛很尖,一下子就看见他们二人手指上多出来的指环,连声嚷着要做花童。

    “我要去找个漂亮的小女孩和我一起拽着妈妈的婚纱。”

    他一脸认真地说道,还不忘补充一句:“电视里都是这么样的。”

    连宠天戈都被逗笑了:“小女孩?儿子,你的志向倒是不错,不过,我严重怀疑你老婆还在你丈母娘的肚子里,或者你未来的丈母娘还没把自己嫁出去呢。”

    荣甜拧他一把,嗔怪道:“你和孩子说这些干嘛?”

    “简若怀孕,我要和栾驰拉娃娃亲。”

    宠天戈得意地说道,一想到二十年后,自己的儿子能拐走那个男人的女儿,气得栾驰跳脚,那画面简直太解恨了。

    谁让栾驰总说他是个老男人,厚着脸皮吃嫩草?

    哼,一报还一报!

    “娃娃亲?天呐,都什么年代了,你别乱来!”

    荣甜摸着额头,强忍着想要昏厥的冲动。

    倒是宠靖瑄,一脸的置身事外,他显然已经把关于找个漂亮小女孩的话题自动结束了,专心攻占着桌上的那盘油焖大虾。

    虽然说宠鸿卓并没有过分难为宠天戈,但是,父子二人还是在书房里密谈了四十分钟。

    没有人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包括孔袖招。

    结果是,从书房里出来以后,宠鸿卓竟然发话,让人去办理房产赠予的手续,要将这栋上百年的宅子完全送给荣甜。

    此外,他还要单独搬到西山别墅去住,说那边的空气清新,对身体好。

    宠天戈知道,宠鸿卓是怕死在家里,不吉利。

    他并没有把癌症晚期的事情告诉父亲,但是,他怀疑,宠鸿卓其实已经知道了。只不过,大家都不说,老爷子也就从善如流,装作不知道,配合身边的人,走完人生中这最后一段。

    当晚,由天宠集团的发言人出面,对媒体召开了一场小型的发布会,正式宣布宠天戈和荣甜在中海登记结婚,婚礼将在不日后举办。

    巨大的液晶屏幕上,一身职业装的李若兮也罕见地流露出了一丝喜色,对于记者们所提的问题,也尽可能地逐一回答。

    这可跟她以前的风格,大相径庭。

    “啪!”

    一个水晶烟灰缸从半空中飞来,重重地击打在液晶屏幕的正中央,一大片蛛网渐渐呈现出来,令人脸画面变得扭曲变形。

第六十四章 心魔

    烟草的味道渐浓,房间里的窗帘还拉着,光线稍暗。

    坐在沙发上的女人用修长的手指拨了拨面前的雪茄盒,正宗的古巴雪茄,顶级水准,有钱都不一定能买来。

    她歪头,慢慢开口:“享受雪茄是一个美好的过程,就像是享受女人一样。我花了那么多钱,买来送给你,可不是让你浪费的。”

    说完,她嗤嗤一笑。

    林行远眯了眯眼睛,它们原本狭长明隽,此刻却流转着说墓狻�

    “怎么会意外?满月宴那天你也在现场呢,还听不出来他话里的意思嘛,结婚是迟早的事情,拦也拦不住的,我都想开了,难道你还没有?”

    说话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从卫然唐漪婚礼之后,就没怎么露过面的傅锦凉。

    傅锦凉最近的日子也不是很好过,一方面,她和卫然作对,就意味着要得罪一大堆人,而且公司刚起步,事情繁多,还要到处应酬。另一方面,得知她拿着自己的钱跑去和声名狼藉的傅老三合伙,傅锦凉的丈夫李承祖却不是很高兴,虽然有钱赚当然开心,但对于妻子的娘家,这个精明的商人多少还是提防的。

    所以,她着实低调了好一阵子,除了必须要出面的场合,都在公司里处理大小事务。

    从网上看到了宠天戈和荣甜领证的消息以后,傅锦凉拿上一盒顶级雪茄,跑来找林行远,名为祝贺他在星汉集团站稳了脚跟,实则是来和他商量接下来的对策。

    “不是。”

    将茶几上的水晶烟灰缸丢出去的那一刹那,林行远其实就有些后悔了,他不应该在这个狡猾奸诈的女人面前太过流露情绪,任何一点点细节,都可能被对方当成把柄,拿捏在手中。

    “我知道他们会结婚,只是单纯讨厌这两个人的名字被媒体拿出来反复播报罢了。”

    他尽可能地调节着自己的表情和语气,试着用最短的时间平复下来。

    傅锦凉也不点破,只是微笑着开口:“你能让自己平衡,我却有些为你不值呢。捐献骨髓这种事情,其实还是很危险的,一旦出现并发症,那就是事关性命的大事情。就算没有并发症,谁知道四十岁,五十岁以后,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呢?可以说,你都把半条命给了她儿子,她忘了向你许诺的事情,这女人的心,啧啧,太狠了一些,比我还坏呢。”

    说完,她捂着嘴,假装笑了笑,眼角一直在瞄着林行远的神情。

    他没接话,只是默默地吸着雪茄。

    见状,傅锦凉起身,在这套公寓里来回打量着,伸手摸了摸摆在橱柜上的各种装饰品,悠然说道:“哎,你这几个月,都会在南平和中海两头跑了?看得出,你的老板真的很器重你啊。没想到,蒋成诩年纪不大,做事倒是很沉稳。这些年,北上的企业大多都水土不服,不知道这一次星汉集团会不会做到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呢?”

    她的眼睛很亮,看得出,是对蒋成诩有了一丝好奇。

    林行远瞥了她一眼,沉声道:“蒋先生对你这种女人不感兴趣,你还是省省力气吧。”

    傅锦凉噗嗤一声笑出来。

    “我就那么饥|渴吗?老实说,我现在对宠天戈都没什么想法了,只是不想让他过得那么顺心而已,和几年前的心境大不相同。可惜呀,有些人就看不透,总是对不切实际的人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劝也劝不动。”

    她低下头,拨弄着手指。

    林行远的表情微微一变,傅锦凉忽然意识到他可能误会了,连忙解释道:“我可没说你,我说的是唐渺那个傻女人。她到现在还想着,等事情结束以后,她就能得到宠天戈了,多幼稚啊。”

    他几不可见地点点头,猛地转移了话题:“这么说的话,她还真傻,就像是夜澜安一样傻。”

    好久没听过这个名字了,乍一听见林行远提起夜澜安,傅锦凉脸上的表情顿时有些不自然了起来。毕竟,谁都不愿意莫名地提起一个女人,尤其还是死得那么惨的女人。

    “呵呵,是,是啊。”

    她有些讪讪地接口道,然后就不再说什么了,似乎在隐约忌惮着什么一样。

    幸好,林行远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他放下还没抽完的雪茄,先熄灭,然后起身拿起外套,边走边说道:“走吧,为了感谢你的礼物,我请你吃饭,地点你来选。”

    傅锦凉笑笑:“好啊,那可别怪我狠狠吃你一顿。”

    两个人吃了一顿饭,然后傅锦凉谢绝了林行远要送她回去的好意,表示自己约了一个朋友去做spa,先不回家。

    林行远也不勉强,和她道别,直接离开。

    他也没有回家,而是一直把车子开到了护城河下面,然后一个人站在车外,默默地抽着烟。

    一个人的夜,他觉得自己的心里想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想。

    他记得,当年在国外求学的时候,压力总是很大,华人的圈子就是那么大,来来去去,无非就是那些人。一开始,林行远还会去参加一些当地华人社区举办的各种派对,觉得看到熟悉的东方面孔,会心生亲切。两三个月以后,他就懒得再去,甚至不愿意再去结交新的朋友。

    从那以后,每一次因为课业负担太重,睡不着的夜里,他就一个人开车上山,到山顶上抽几支烟,看看浩渺星空,再开车下山,回去继续看书。

    后来很多年的某一天,他看见网上爆料,说某个知名影帝,偶尔会乘飞机去英国喂鸽子,然后再默默地飞回来。很多网友笑着说,这可真是有钱任性。而林行远却能明白那种感觉,就好像他当初看的不是星星,或许影帝喂的也不是鸽子。

    一直在外面站到手脚发麻,林行远才重新坐上车子。

    他没有急着开车,而是打开右手边的一个暗格,小小的空间,刚好能放下一两本书。

    然而暗格里并没有书,只有一本日记。

    这本日记显然已经有了一些年头,边缘微旧,幸好是硬壳装帧,禁得起时间。从外形上看,应该是女人的日记,因为本子本身看起来可爱,不像是男人的风格。

    林行远沉默地将它拿起,却久久地没有翻开。

    日记里的内容,他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不敢说倒背如流,也差不多了。

    这本日记的出现,可以说将他好不容易才走向正轨的生活彻底打破。几个月以前,当他拿到这本日记的时候,他才知道,也许对他来说,“平静生活”永远都是一个可望不可即的遥远的梦。

    日记是夜澜安所写的。

    日记上的日期,是在他们恋爱之后,多年以前。

    她做不到每天都写日记,有时候三五天写一篇,有时候个把月才写一篇,非常任性。但尽管这样,前前后后也足有几百篇,短则百来字,长则千余字。

    也许每个人的内在自我和外在自我都是不一样的,夜澜安虽然骄纵任性,但在日记里,她却是一个心思细腻的女人,字里行间都能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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