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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部分

我要做大明星-第3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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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从十一二岁开始接触名牌,“最早接触的ferragamo,它早年出的麂皮鞋,因为柔软,对脚好,我爸爸买了好多,给我和姐姐穿,还有dior”。

    在她十几岁生日的时候,父亲送的生日礼物就是chanel包包。

    虽然娇生惯养,但聪明绝顶,孙云芸知道自己想要过简单安逸的生活,一心要找一个自己爱的且门户相当的老公托付终身。13岁那年孙云芸在圣诞派对上遇到了自己现在的老公三侨集团董事长的公子、当年20岁的廖镇汉。15岁那年,孙云芸主动表白,当时,廖镇汉还以她年纪小,跟她交往怕朋友会笑话而一度犹豫,不过在孙云芸不放弃的柔情攻势下,两人终于相恋,并在7年后步入婚姻的殿堂。两人的婚宴席开120桌,盛况空前。

    从小就是父母掌上明珠的孙云芸,婚后也被廖镇汉捧在手心呵护,廖镇汉曾说,不敢让孙云芸独自过马路,因为孙云芸从小就有司机接送,所以不知道马路如虎口。

    现在,孙莹莹、孙云芸姐妹都在美国读书。(未完待续。。)

第647章 【不如露水姻缘】

    孙家姐妹都在位于洛杉矶的南加州大学大学读书,孙云芸读的是经济系。

    孙云芸的名气相当地大,号称宝岛第一名媛,卢冲实在分不清楚,她的第一名媛和关颖的第一千金有什么不同。

    原来卢冲只是听过她的名字,对她的形象并没有强烈的记忆,现在看到她的本人,真的是有点失望,她是单眼皮,眼睛也不大,显得很没神,她明显没有关颖漂亮,甚至没有她姐姐孙莹莹漂亮,更加没有她姐姐孙莹莹的风情。

    这样一来,卢冲就要佩服她的炒作能力,长得不怎么样,气质也不怎么出众,她爸爸后来甚至破产了,就那样的情况,她居然堂而皇之地成为宝岛第一名媛,并且利用她这个影响力去赚了很多钱。

    微风广场刚开始阶段,起色不好,是孙云芸帮她夫家打响名号的。很多千金小姐也爱买东西,打扮的很好看,但是孙云芸却可以用她的那份时尚去赚钱,后来媒体说她从头到脚都是副业,她设计饰品,设计鞋子,出化妆品,围巾,代言护肤品,饮料,电冰箱,卫生巾,拍时尚杂志的封面,代言的电器产品可是卖断货的,只要是和孙芸芸沾边的东西,就会卖的很火,如果打电话订购的话,一定会告诉你,那款早就已经没有了。关颖虽然更漂亮,但不会经营,没有孙芸芸那样的影响力。

    不得不说,孙云芸是相当聪明的,看起来有点娇憨,甚至有点傻,却能够通过经营自己的形象得到属于自己的事业,这是很多大家闺秀名门千金做不到的。

    而孙云芸的姐姐孙莹莹,卢冲对她唯一的印象就是一个字,骚。

    那一世,孙莹莹为女性杂志写专栏,标题是《我的情人节》,文字露骨,她描述情人节前夕等待男友回家的那一刻激情:道“我决定穿上我的粉红色***与nipple…tassels……他抓住我的臀部,但我推开他的手……”

    后来她结婚了,下嫁给一个电脑软件工程师张汉阳,却因她噼腿王少伟而离婚,后来又跟一个小她六岁的小开结婚,自爆爱跟未婚夫玩角色扮演,像是第一次约会或者扮成高中生,这回她又在杂志上透露他们的关系宛如女奴跟主人,“我不断地舞动,几乎没有坐在他的腿上,慢慢下降低身体重心…剩下的就是你们想象了”,她更证明“女人30如狼、40如虎”。

    当卢冲和孙氏姐妹握手的时候,卢冲能明显感到,孙莹莹冲他放电,小手指还在他手掌之中轻轻挠了一下。

    卢冲知道,这孙莹莹是看上自己了,想睡自己。

    换做以前,卢冲可能会犹豫纠结,现在,被沃伦比蒂、休海夫纳、张伯伦的光辉事迹激励之后,他整个人也变得没有以前那么挑剔了,尽管上一世并没有惦记过这个女人,但能够跟她**一晚,何乐而不为呢。

    而且,他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只要上了以后就一定要收回家里,那样的话,如果拥有沃伦比蒂、张伯伦那么庞大的后妃队伍,全都靠自己养着,恐怕类似也赚不到那么多钱,更何况,像孙莹莹这种女人,收到家里,如果不能天天给她满足,她非制造很多绿帽子不可,与其那样,不如就做露水夫妻。

    孙云芸跟她那个好玩的姐姐不同,她从小就很明白自己的未来,“找个靠谱的男人维持以前的富贵生活”,她已经跟廖镇汉确定关系了,就不会因为卢冲长得帅、打球帅而移情别恋,她待卢冲非常客气,非常礼貌,也非常疏远。

    卢冲对孙氏姐妹真的兴趣不是特别大,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愿意追求另外两对颜值更高的姐妹,蔡氏姐妹蔡依伦、蔡依姗,那两位气质也更好一些,也没有那么多炒作,只可惜现在蔡依姗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并不在加州。

    随后还有七八个来自宝岛各个富豪家庭的富二代,卢冲基本上都没怎么听说过,也没有太深的印象,只是出于基本的礼貌,握手致意。

    他们都知道卢冲是来自内地,本来对卢冲的态度跟钱韦衫之前一样,可卢冲刚才在篮球场上的表现,让他们大为敬服,另外卢冲在娱乐圈取得的成绩,也是他们深为佩服的,而且卢冲年纪轻轻赚的钱可是跟他们父辈差不多,更是让他们有高山景仰的感觉,不敢再像寻常宝岛人那样对待内地人。

    既然这些富二代都有基本的判断能力,没有脑残到不顾卢冲的基本实力而盲目歧视他,卢冲也懒得跟他们起什么冲突,而是跟他们玩在一起,玩得很嗨。

    他们这些来自宝岛的富二代,可能是比国内某些在美国留学的富二代稍微多点上进心,但论玩性,也差不了太多,他们大多都嚷着要玩下一趴。

    特别是关颖,她有着富二代名媛的一切爱好,特别是跑趴,各种跑趴造型时而美艳时而雷人,不过最终结果都是喝得眼神迷离、面色潮红,这次她也例外,成为下一个趴的召集人。

    美国的国情跟华夏真的很不同,现在卡拉ok在华夏很火,可在美国,根本没有一间像样的卡拉ok,他们只能到孙家在洛杉矶的别墅里玩。

    孙家在洛杉矶的别墅,距离好莱坞不太远,推开窗,还能看到那个大标志。

    别墅的大厅很大,摆了很多酒,还有k歌的装置。

    蒋友波挨着关颖坐在沙发上,昂着头,问卢冲:“你们内地有这样玩过吗?”

    那语气跟“内地人吃不起茶叶蛋”一样,这个从来没过去也不敢去内地的家伙对于内地的印象估计都是其他那些同样没有去过内地的人告诉他的吧,在他们的脑海里,还是把内地看成一个公共大厕所,往两边看,全都是屁股。

    本来卢冲抢走关颖只是一个念想,还没有下定决心把它变成现实,现在蒋公子这样的态度,卢冲觉得,一定要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让他知道,内地人不但可以是他曾祖,还可以把他的妞撬走。

    当然,把关颖撬走,也是变相地为那一世的关颖报仇。(未完待续。。)

第648章 【调酒】

    卢冲不卑不亢,微微一笑:“我们内地有很多好玩的玩法,比如……”

    他介绍了内地夜总会、酒吧、ktv里的玩法,本来有很多男人觉得很有趣的玩法,但现场大部分都是女孩,卢冲就专挑那种男女都能接受的玩法来介绍。

    虽然内地很多娱乐场所就是宝岛人来内地开的,但经过十多年的演化,很多玩法变得跟宝岛完全不一样,却显得更有趣,于是乎,关颖带头嚷着说:“反正宝岛的玩法咱们都玩厌了,不如今晚就按照内地的玩法来玩吧!”

    这群人里面,关颖不论是家世、美貌、性格都是最强的,所以也是最有号召力的,她的提议就成了大家活动的准则。

    就算蒋友波有些不爽,也只能顺着关颖的脾气来玩。

    蒋友波虽然只过了十年的小太子的生活,但那种贵气和傲慢也深刻在骨髓里,也是需要人家捧着的,关颖那也是一个大小姐脾气,也是需要捧着的主,就算他们看起来再怎么般配,最后还是因为互不相让的个性而闹掰。

    关颖那一世,在蒋友波之后,找到的男朋友无一例外,全都是配不上她的,为什么会那样,估计她就是想找一个对自己百依百顺的男人。

    卢冲绝对不可能对她百依百顺,唯一能让双方关系对等的办法,只有把她彻底征服,把她变成小女人,蒋公子看样子是做不到了,那就让一个内地人卢冲来试一试,把这个宝岛第一千金征服。

    当然,征服之前,要做的是吸引,如果吸引还没有建立好,就贸然去征服,容易引起反弹。

    关颖一声令下,大家就按照卢冲说的规则各自玩了起来。

    具体玩什么不重要,关键的是,卢冲要在这里展示出他让女孩子心动的魅力。

    他先给大家调酒,调鸡尾酒。

    这鸡尾酒就是源自于美国,关于它的起源,有个传说,在美国的哈德逊河畔,住着一个叫克里福德的人,他开着一家小酒店。此人有三件事引以为豪,人称“克氏三绝”:一是他有一只威武有力、器宇轩昂的大雄鸡,是斗鸡场上的“常胜将军”;二是他的酒窑里藏有世界上最好的美酒;三是他的女儿艾思米莉是全镇最漂亮的女孩。镇上有一个叫哈普顿的男青年,他是哈德逊河来往货船上的船员,每天晚上都来这个酒店喝上一杯,日久天长,他和艾思米利双双堕入爱河。这个小伙子长得高大英俊,心地善良,工作踏实,老头子打心眼里喜欢,但总是捉弄他说:“小伙子,要想娶我的女儿,先赶紧努力当上船长。”小伙子很有毅力,在经过几年的努力之后,终于当上了船长。老头子非常高兴,在举行婚礼那天,他把自己酒窑里的陈年佳酿全部拿出来兑在了一起,又用自己心爱的雄鸡羽毛将它调混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绝代美酒,并且在每个酒杯的边上都饰以一支雄鸡的鸡尾羽毛,然后为这对金童玉女干杯,大家高唿“鸡尾万岁!”从此人们就称唿这种混合饮料为鸡尾酒,并让船员们带到了世界各地。

    调酒本身就是一个耍帅吸引女孩子的手段,调出来的鸡尾酒又能恰如其分地刺激到女人的荷尔蒙。

    卢冲先是玩了一把花式调酒,四个酒瓶在空中飞舞,在卢冲手里来回出没,让人无不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纷纷唿喊:“好帅!好帅!”

    卢冲轻松自如地接住每个抛出的酒瓶,把酒水倒在调酒壶里,搅拌均匀之后,再把冰块放在里面,然后再倒入桶里面摇摆。

    他的调酒每个姿态都堪称艺术,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次摇晃,都让女人们心旌神摇,纷纷唿喊:“好帅!好帅!”

    他确实好帅,白皙如玉的肌肤,棱角分明俊朗不凡的五官,健壮有型的身材,特别是他明亮传神的眼睛,当然,当他调酒的时候,如同他整个人在舞台上表演一样,仿佛有道无形的光芒,照耀在他身上,让他变得超有魅力。

    仿佛跟着一种音乐的节拍,当节拍停止的时候,卢冲也把摇桶放在台子上,他的动作很有节奏,也带动着整场人们的情绪。

    当摇桶里的酒水平静下来,卢冲再次拿起摇桶,把里面的酒水倒进晶莹的玻璃杯里,只是倒酒这简单的动作,他做的也是很有节奏。

    卢冲调酒的动作不简单,调出的鸡尾酒就更不简单,从上到下分成五层,每一层都有不同的颜色在闪烁着,每一层都泾渭分明,没有混杂,更难的是,酒水周围却闪烁着大约十种不同色彩的荧光,非常奇妙。

    卢冲对着关颖,对着所有人,微微一笑:“这是我为大家调制的五光十色!”

    关颖第一个人举起手,鼓起掌,紧接着,现场掌声雷动。

    卢冲只倒了十杯酒,指定是以关颖为首的十个名媛,其中包括孙云芸、孙莹莹以及孙云芸未来的小姑子廖晓乔。

    关颖一饮而尽,然后美眸放光:“太好喝了!哎呀,我喝得太快了!没有好好品尝!这是我有史以来喝过最好喝的酒!”

    其他名媛也纷纷赞叹:“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酒!”

    蒋大公子也想喝,但是十杯酒已经被十个名媛抢光了。

    他便以一种颐指气使的口吻:“卢冲,还有好多人没喝过呢,你再调一次吧!”

    卢冲当时就心生不爽,你以为我是你家族雇佣的调酒师吗。

    不过,他没有正面跟蒋大公子发生冲突,而是淡淡一笑:“我调酒技术不怎么好,今天只能调成功一次,要是再调,可能就搞砸了。而且,那是女人喝的,我来给你们调几杯男人能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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