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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外戚女-第44部分

小说: 外戚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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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澄温柔一笑,点头答应。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才更新。
  跟大家说一下《我在民国卖包子的文》下个月要开了,具体几号要等我准备好了再开。希望大家多多捧场。因为这本是我今年要写完的,怕时间来不及,早早就把大纲写好了。
  然后红楼那本大概就是这两本完结后,我要继续完成的,然后明天打算开一本快穿文,就酱。
  《外戚女》这本书成绩差到惨不忍睹,但我还是想认认真真的完成,因为这本是我头一次做细纲,非常认真筹备的,而且我很喜欢书中的男女主角,所以不会因为双开就敷衍的。


第63章 端敏心思
  魏国公府
  魏夫人拉着魏如意左右上下看; 见他大眼睛滴溜溜的; 这才松了一口气,“好在毫发无损; 若不然仔细你们的皮。”
  魏夫人的小姑子秦国夫人魏氏笑道:“好了,如意已经回来了,嫂嫂也该放心了。日后小孩子还是要少出门才是。”
  “是这个理。”魏夫人还是心有余悸。
  待端敏公主过来; 又是一番见礼,她看着儿子扑闪着大眼睛; 也和魏夫人是一样的感受。她生如意的时候伤了身子; 以后恐怕也再难有子嗣; 因此把这个儿子看的跟眼珠子似的。
  看儿子无事,又问起缘由,那教养嬷嬷道:“今日我们原是带着少爷过去胡家,这出来时,一匹疯马突然疾驰而来; 城门的官兵都没法控制住; 那马又调了头往咱们这边来; 还好这时沈姑娘出手相救; 一脚踢翻马背,把马打晕了,我们这才带如意少爷回来。”
  “沈姑娘?”端敏公主蹙眉。
  她唯一知道的沈姑娘就是沈莹尘,可她不是被流放了吗?
  那嬷嬷点头:“就是您之前的伴读,先沈贵妃的侄女沈莹尘。她是正好在路口换路引,说是她丈夫在京里做官; 所以跟着来的。”
  女眷们面面相觑,魏夫人不客气道:“她倒是好命。”想起儿子曾经被沈贵妃以权势许的这门亲事,想起来她就深恨。
  端敏公主更是不自在,当年她就暗地里喜欢过魏竞,可那个时候只要是待字闺中的姑娘,又有谁会不喜欢魏竞。而她的那位伴读,就因为是宠妃的侄女,明明在魏家不愿意时还下旨同沈莹尘结亲。
  还好沈贵妃倒台,她也流放了,这桩婚事才作罢。
  新皇也顺利的把她嫁给魏竞,以示对崇康帝一系的恩宠。
  但于崇康帝一系的人来说,端敏已经投靠了新皇,有人当时就放风说端敏公主为了个男人,连伴读的未婚夫也要抢,这桩亲事是崇康帝做主的,她连她爹的话都违背云云。其实她也很委屈啊,本来她就是在魏竞和沈莹尘解除婚事后才由新皇下旨赐婚的,她堂堂公主又如何会去勾引人。
  好在这两年崇康一系的人,大多数都已经闭了嘴或者投靠了新帝,现在京城的人只知道她是一位贤惠又知礼的公主,同魏竞那是夫唱妇随,有名的恩爱夫妻,谁还知道她现在的丈夫是伴读的未婚夫。
  但她毕竟是宫里出来的人,脸上没露出讶异之色,反而道:“她既然救了我们如意,势必我们要去感谢一番,嬷嬷你备好礼过去就成。”
  “奴婢不知道沈姑娘住在哪里。”那嬷嬷说的额头冒汗,只觉得今日诸事不顺,先是差点害小少爷被马撞,要去感谢恩人,却又没问清楚人家的地址。
  这不是讨骂吗?她知道公主平日最厌恶那等做事不细致的人了,没想到这次公主却轻描淡写道:“我让长史去打听就是,诺大的北京城,查一个人总会查的出来。”
  魏夫人不屑道:“她倒是好运道,都被流放了还成了官太太,不知道是不是做人继室?我就听说过西北那边的人不大讲究。”
  正在喝茶的魏氏差点把茶吐出来,她嫂子还真讨厌,什么给人做继室。她虽然觉得傅澄想认亲,有些见利忘义,但那是她儿子,大临最年轻的武状元,听说他不仅仅是武艺出众,一手字也写的很好。
  端敏公主笑道:“好了,不说这些杂事了,我看我定个日子,咱们去护国寺上香,也帮如意稳稳心神。”
  年纪大的女人很信鬼神,魏夫人连忙同意,她看着端敏公主一脸欣慰,这个儿媳妇才是她想要的。身份高贵、性情娴熟,还不摆公主架子,沈莹尘拿什么跟人家比。
  魏氏看话题扯远了,暗自心急,她今天回来是想帮女儿拉拢魏家,毕竟魏琼瑰现在怀孕,若是生了儿子,那就是皇长子,别小看皇长子,以后可是会对皇子造成威胁的。
  只可惜现在魏夫人全副心思都在去护国寺上香了。
  **
  莹尘倒是没在意这些,她正呼呼大睡,因为太累了,傅澄倒是谈性很浓,转头看她睡了,爱怜的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
  他看她累极了,他也慢慢躺下,果然有了妻子在身边,他就好像什么都不怕了。
  因这一晚睡的很好,早上很早就醒了,见傅澄也睁着大眼睛,用手肘拐了拐他:“你快给孩子起个名字吧?老是宝宝的叫,真是不大好。”
  “我想请大哥起名字,等过几天我朝大哥那里送个消息,让他见见宝宝。”傅澄道。
  莹尘不反对,“是,我这条命都是大伯哥救回来的,宝宝也是,合该让他这个做大伯的取名字。”说完,又听到赵文的声音,仿佛是在庭外扫地。夫妻二人也没了睡意,两人都起来了,莹尘又把从玉昌带来的马肉揭开箱子给傅澄看。
  “昨儿太晚了,我就忘记了。咱俩虽然是小门小户的,可也不能小气,这些马肉和干果都比京里的要好。你就拿去分给你的同袍吧,留一两条在家咱们自己吃就成。”莹尘在京里待过,知道京里最讲礼数了。
  那些贵族子弟什么好的没见过,人家看中的是你这份心意。
  傅澄随意用白袋子装了几份,莹尘笑道:“你就先去洗漱吧,中午回来吃饭吗?”
  “不用,衙门里有吃的,我晚上回来就成。”他也知道家里的情况,衡哥儿要读书,宝宝年纪小也要,但过几年也要上学堂,这些可都不是小钱。
  她以为傅澄要走,见他还坐在床上,又催他:“快去吧,我又不是没在京里过过的人,什么不知道,你快别担心我了。”
  傅澄指了指自己嘟起的嘴,莹尘无奈的把自己的嘴唇印了上去,他才笑的摇头晃脑的出去。
  傅澄一走,莹尘就把梅花和赵文都叫了过来,她先和梅花道:“宝宝现在还在睡,我没法子走开,你和赵文俩人去街上,你主要是记得要买柴火、针头线脑、菜籽、蔬菜,再有两条五花肉,菜坛子,油盐酱醋以及锅碗瓢盆。”梅花细细的复述了一遍,才点头。
  她又和赵文道:“那你记得买米,一般在京里买一百斤米就会有人替咱们送到家。白米你就买双城米三十斤、高粱米二十斤,小麦粉三十斤,再有如番薯、玉米等等也要买十斤,再有最好的珍珠米买十斤。你先和梅花一道把她的东西买了后,再去米店让她们送过来,之后再去书坊买几刀那种草纸来给衡哥儿练字,对了,别忘了买墨条。”
  又给梅花分了五百个钱,给赵文分了一两去。
  二人走了之后,莹尘这边自己洗漱后,把箱子里给傅澄做的衣裳拿了出来放柜子里,又把给他做的新鞋拿去外边晒着。晒完鞋才发现自己早点都没吃,以前在百户所有老宋做习惯了,现在乍然她还不习惯自己做早点。
  好在莹尘刚一开门,就看到巷口有卖桂花油糕和米酒的,她遂拿了几个钱出去。
  哟,这一出门,竟然看到熟人了,饶老太太也很是激动。
  “我这没眼花吧,怎么看到你了啊,丫头?”
  莹尘笑道:“我也没想到能碰着您。”二人在买油糕的路上就已经把经过说了一遍,听的饶老太太真是高兴极了:“我就说你是个有福气的女娃儿,怎么着,现在都是五品的诰命了。”
  “是啊。林家的事情您听说了吧?”莹尘和饶老太太说起。
  饶老太太一脸疑惑,听莹尘一说林东阳和秦侍玉死了,她也惊了一下,但毕竟这俩人不是她什么人,而且还曾经在自己儿子面前卖好,让她那段时间几乎是被迫承受来自林家的好意,所以她也就这么惊了一下。
  “我们来了京城,先是住在外城,要我说外城舒坦,位置宽敞,租赁的钱又便宜。可君羡和我儿媳妇都不同意,就在这里租的屋子,我们去王德鑫将军府上拜访过一次,哎哟,那威仪可真是……不过好在王老夫人没有势利眼,人挺好的,就我那儿媳妇,喜欢在这种读书人多的地方,不喜武官,我让她去多走动走动,她都不愿意去。”
  听饶老太太又开始说林淡月的不是。莹尘敷衍了几句才走,她可不愿意天天听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
  饶老太太回了家,看到秦侍玉的儿子澜哥儿正背着小竹筐去学堂,她忍住了嘴,等他走了,才和林淡月说。
  “你猜我方才碰到了谁?竟是我那干闺女,她也到京城来了,现在是五品副指挥史的夫人了,和咱们住的挺近的——”
  她话还未说话,林淡月就皱眉:“她也来了京城?”
  被打断了话的饶老太太不悦道:“是啊,而且还告诉了我一个坏消息呢。”


第64章 马肉卷饼
  得知哥哥嫂嫂直接死了; 林淡月几乎脑海是空白的; 母亲就已经死了,原本还有哥嫂在; 她心里总是觉得自己是有后盾的,有家人永远陪着自己,无论隔多么远; 她都不怕,因为哥哥总会跟她做主的。
  她再一次和饶老太太证实:“这是真的吗?”
  饶老太太凝眉:“她骗我们这个做什么; 你不相信可以给仇太太或者你爹娘写封信问问就是。”
  林淡月瘫坐在椅子上; 尽管饶老太太一向和她不对付; 但也体谅她丧兄之情,故而自己带着丫头们下厨去。
  外边又有王家下仆送了一封信来来,说是从玉昌寄的信。
  林淡月匆匆打开。
  **
  五城兵马司是个勋贵子弟集合之地,正指挥使是浔阳候,这人顶着正职; 一般不怎么来; 把事情几乎全都压在傅澄身上。
  傅澄今天去的很早; 他在外边喝了一份卤豆汁儿; 几个焦圈,又吃了一碗面,堪堪吃饱。进了衙门后,他破天荒的没有先看公文,而是等同僚们来了,他把小白袋装的腌马肉分给了他们; 他还道:“这是内人买的刚杀的新鲜马肉,就是在路上耽搁了一些时间,不过还好有腌过,不是什么好东西,给大家尝鲜。”
  勋贵们还是很讲礼数的,一个个的和傅澄谢过,至于真的嫌弃不嫌弃,那谁也不知道。
  他分好后就开始准备公文,下半晌就带着人出去巡街,趁机送了个信给秦浦了。
  尽管在准备太后千秋,秦浦还是递话出来说到时候亲自上门拜访,还特特地说好了日期,傅澄这才高兴了。
  莹尘在家里忙的是热火朝天,她和梅花赵文三人把该需要的东西全都买了,归置起来后,大半天就已经过去了,她把宝宝交给梅花带着,自个儿下厨做饭。
  她把猪肉切成丁后红烧,又炒了两盘蔬菜,米饭则是高粱米,饭是干干的,待傅澄回来,大伙儿才开始拿碗筷吃饭。傅澄尤其是吃的香,一共吃了三碗米饭才停止。
  次日,莹尘又让赵文去捉了鸡来喂,赵文还期期艾艾的:“夫人,现在爷都是官身了,喂这些是不是太……”
  这样的意思莹尘明白,但京城居大不易,她不喜欢面子光,这里租房就不便宜,为了外边光鲜,什么都买,看着是体面,但家里人却过的苦兮兮的。京官大多靠俸禄活着,可衡哥儿要读书,宝宝大了也要读书,她不可能说因为两个小娃娃降低大家的生活水平。
  这傅澄每日上衙很是辛苦,三不五时自家炖点鸡肉,打打牙祭多好啊。
  再说这青菜,京城卖的死贵的,梅花最会种菜了,在玉昌那样大的菜田都是她一个人操持,自己吃自家种的,又省钱又好。
  “没事的,这样不就更能显示出你家爷廉洁奉公了。”莹尘开玩笑的对赵文说。
  赵文也不敢再多嘴了,因为他知道家里的太太别看平时不大和沈老娘一样咋咋呼呼的,但人家挺有主见的。就说她培养的那些小孩子,现在就是各百户所争夺的人才了,人家都记着太太的好处呢,看之前饶君羡的事情发生后,那么多人为太太平反说好话,就知道她很有自己的一套了。
  她自己也不惜力,趁孩子睡着后和梅花一起翻土种菜下去,不外乎是几样简单的如菘菜、香菜、小葱、辣椒,再有西葫芦、冬瓜、菠菜、茼蒿、芸豆、乌塌菜、金针菇、茄子等等也种了一些,但院子有限,所以虽然都种了一些,但都种的少。
  这些正是秋天种的菜,梅花干的认真,莹尘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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