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婚之娇妻萌宝-第4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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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程听到他也能有一匹马的时候,双眼瞬间就亮了起来,“谢谢叔叔。”
席云景看着李程,“男子汉大丈夫,想要什么,需要什么,都应该大声的说出来。如果我们能给的,我们会毫不犹豫。如果我们不能给的,我们会给你理由。有些话,有些事情,不需要扭捏,不需要九曲十八弯。做人就要干脆利落,特别是男人。”
席云景拍拍李程同学的肩膀,“在杜鹃山庄,在我和一一的心里,你和席穆寒小朋友在学习上,是一样的。你想要学什么,不必参考席穆寒同学,也不必向他看,你有自己的喜欢,有自己的想要。你想要走的路和席穆寒也不一样。所以,你想要什么,应该直接说。叔叔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不知道你想要什么。有时候,叔叔给你的并不一定就是你想要的,可能也不是不需要的。叔叔不能为你的人生做主,你明白吗?”
李程同学点点头,“我明白。但是,我还不知道我以后想要做什么。”
“那就好好的想。”
李程同学点点头,“好的。叔叔,席穆寒同学真的想要当总统吗?”
“嗯。”席云景点点头,“这是他从五岁起的理想,并且一直在为这个理想而努力着。为了不让它成为幻想,所以他很努力很有规划的去学习。”
“嗯。”李程看了一眼在教练的帮助下已经能跑起来的席穆寒小朋友,有些羡慕,不管学什么,席穆寒小朋友都快人一步。
“可能在情感上,在相处上,我和一一对席穆寒很更亲密。因为他是我们的儿子,和我还有一一都有着血缘的关系。我们更亲密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但是,你也是我们的家人,我和一一都希望你能够融入到杜鹃山庄的大家庭中来,就好像秦小宝一样。”
席云景看了一眼正猴在马上让教练牵着走的秦小宝,时不时的和身边的明一一说笑。
“男子汉大丈夫的心思不要太重,否则,你会活得很累。拿得起,放得下,随心随意随性。”席云景撇了李程一眼,“你平时想得太多了。”
李程同学有些不好意思的抿住嘴。
“自卑,拘谨,不自信,优柔寡断不适合男人。你是男子汉,是要顶天立地的。”席云景看向远处的席穆寒爽朗的席穆寒同学,“可能我今天说的话有些重,但是……”
“我知道,叔叔是为了我好。”他努力的去适应同学,适应生活,表现出很一个正常孩子该有的样子,但是,他心里并不开心,甚至有些累。
席云景叹口气,“一个男人不应该太注重得失,更不应该把注意力心思放在一些小事情上。”
李程抿抿嘴,低着头。
席云景伸手在李程的脑袋上摸了摸,“作为男子汉,光明磊落很重要。”
“叔叔。对不起。我让你们失望了。”李程很诚恳的说道,他在上次的英语故事大赛上作弊了,抄袭了一个杂志上的小故事。
“我知道。做错了就要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相信,李程同学是一个有担当的孩子。你要记住,朋友,不是因为你的成绩有多好,不是因为你为别人付出多少,而是因为坦诚相待真诚以对。男人和男人的交流和相处,男人的友情和女人是不一样的。男人可以几年甚至十几年不见面,但在见面的时候你一拳我一圈然后一个拥抱,一切友情都会鲜活起来,这就是兄弟……”
李程看着席云景,然后点点头,“我明白了。”
“尽量的放开心。不管你的父母发生什么事情都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你不需要也没有必要为此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嗯。”
“走吧。我们骑马去。”席云景拍拍李程的肩膀,然后把李程提到自己的马上来,然后策马狂奔。李程坐在马前抬头看了席云景一眼,他没有说,他很羡慕席穆寒同学有这样一个顶天立地的爸爸。
席云景一家正在光明农场疯玩,周奕阳也带着小七去见杨锐。
杨锐激动得有些坐立不安,就好像去见情人一样的一件件的试衣服。也难怪被人说,女儿都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
“这一套太严肃,小七会不会觉得我很古板,很难说话,很不好相处?”杨锐换了第五套。看着镜子里有些凝重的脸色,默默的叹口气,他只是想要给小七留一个好印象。
杨锐继续换衣服,一套一套的试,一套一套的否定,一套一套的换。杨锐看着床上的衣服,有些无奈的发现,原来自己的衣服并不多,甚至很少,没有一套合适的。
不是太严肃,就是太轻佻,不是颜色太深沉,就是颜色太艳丽不够庄重。如果不是时间不够,杨锐真的想要立刻让人量身定制一套。
最后杨锐选择了一套白色的西装,里面是比较亮色的天蓝色丝绸衬衫。
杨志斌看着这样的杨锐,嘴角抽抽,“爸爸,你就穿这一身去见姐姐?”
“嗯?怎么样?还好吗?”
“很好。”杨志斌相信,只要他说不好,杨锐肯定会继续折腾。其实,他真的很想问问,有必要穿得这么的隆重吗?
杨锐的心慢慢的落定,“这就好。我就怕给小七留下不好的印象。”杨锐抿住嘴,语气落寞,“是我对不起她。让她受了那么多的苦。”
关于周云和小七的调查,杨志斌也看过了,心里也是满满的愧疚。因为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他的妈咪。为了帮妈咪赎罪,然后他毫不犹豫的就同意了把杨氏集团留给小七。
“我走了。不能让小七等。”杨锐匆匆的就出门去了。
杨志斌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间,现在离见面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吧?不过,他也能理解杨锐激动的心情,在家里也是坐不住的。
杨志斌叹口气,大人的恩怨受伤的总会是孩子。杨志斌也从家里出去,去监狱看李蒙蒙。爸爸大义灭亲,他没有意见,因为做错事就要受到惩罚,犯罪就是受到法律的制裁。
妈咪在当初想要杀周云的时候,就应该能预料到今天的结果。
杨锐坐在甜品屋里,一身白色的西装显得有些过于正式,就好像一个白马王子突然的从天而降落在了菜市场。杨锐有些激动,有些兴奋的坐在那里等着小七的到来。
他已经连续喝了三杯水了,总觉得心就要跳出来一般,很紧张。有谁能相信,他堂堂杨氏集团的总裁也会紧张如此?
杨锐甚至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杨锐已经看了N次手表,要了第五杯水。眼看着时间越来越近了,杨锐更是紧张,心里想,小七会怎么称呼他?会不会恨他?会不会……
杨锐叹口气,猛地喝一口水,想要把心里的紧张压下去。
小七远远的就看到了杨锐,心里默默的翻个白眼,一把年纪了,居然还扮白马?给谁看?不知道老男人穿白色西装很难看的吗?脸上的细纹更明显了。
小七坐在杨锐面前,定定的看着杨锐。
杨锐有些激动的双手都不知道怎么摆放,然后急急的叫来服务员,才声音颤抖的问小七想要吃什么。
“把你们这里最好吃的甜品,都上来。还有,我喜欢红豆绿奶茶。”小七一点也不客气。
杨锐看着小七瘦弱的样子,眼神有些酸,心里有万千话,却不知道从那一句说起。
“知道我为什么想要见你吗?”小七的眼神冷了下来。
杨锐看着小七的眼神有些心惊,这样让人发冷的眼神居然出现在一个孩子身上。杨锐突然的红了眼眶,如果不是受了很多罪,吃了很多苦,她一个孩子怎么会有如此杀气的眼神?
小七看着杨锐突然就红了的眼眶,有些莫名其妙的翻了个白眼,一个大男人泪点这么低,真的好么?
“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想要见见你,想要看看你是什么样子的。”小七有些不在意的吃着蛋糕,“从小,别人就叫我野种,小杂种。”
“对不起。我……”杨锐红框红红,说再多,都无法弥补曾经的伤害。
小七轻轻的撇了杨锐一眼,“我不在意,也不介意。反正,好我一起乞讨的孩子,都没有爸爸,都是小野种。有时候,我也在想,我爸爸会是什么样的人?有时候被欺负了,我就想,爸爸会不会突然的从天而降?可是,我从三岁一直盼望着,盼望到了十岁,我就不再想了。却没有想到,在我绝望的时候,我的爸爸真的突然的就出现了。”
小七突然的笑了起来,“曾经,和我一起乞讨的有一个小女孩,很漂亮的小女孩,被人剪掉了舌头,变成了哑巴。有一天,我们在地下通道乞讨的时候,她遇到了自己的爸爸,她跑上去抱住爸爸的腿,紧紧的抱住。可是,因为她不能说话,只能抱着爸爸的大腿大声的哭。”
即使说着这么煽情的事,小七的眼睛依然清亮。
“她的爸爸用力的一脚把她踹开,然后大步的走了。女孩哭着跑上前去追,在过马上的时候,被车撞死了,就死在我面前,在死前她都看着她爸爸消失的方向。”
81,玩。
小七深叹一口气,很用力的咬一口甜腻腻的蛋糕。她没有告诉杨锐,她曾经连续三十多天在那一片区域上闲逛,就为了找到那个男人,然后告诉他,他害死了自己的女儿。
上天不负有心人,她终于在找到。但是,那个家,那个男人已经有了别的女儿。在女孩被拐走不久的时候,他们就生下了另一个女儿。
从此,小七替女孩珍藏着只有两个拇指大小的全家福。这张全家福是装在一个吊坠里面的,女孩被拐来的时候,身上就带着一个漂亮的吊坠。那个吊坠被人拿走,那张全家福是她用一身伤换来的。
有时候,小七会笑女孩傻。
“对不起。”杨锐的眼泪瞬间落了下来,他突然的不知道如何去弥补这些伤害,突然的不知道如何去面前眼前冷漠的女儿,突然的觉得自己很渺小。
如果当初在李蒙蒙刚回国的时候,他不相信‘再见是朋友’这句话,没有被李蒙蒙的朋友言论蒙骗,他不会害了周云,不会害了小七。
他是真的以为李蒙蒙已经放下了曾经的感情,他和李蒙蒙之间只是朋友关系。他从来没有想过,从来没有怀疑过,原来她不过是以朋友的身份接近自己,接近周云。
后悔,在这一刻达到顶点。
小七耸耸肩膀,“没有什么对不起的。”小七笑了笑。
“听说,你想要离开G市?”
“嗯。”
“为什么?”小七有些奇怪的问道。逃避?
杨锐苦笑一声,“不知道。”只是单纯的不愿意再留在这个地方。这个地方有太多的伤心事,有太多的不能面前,想要逃避,想要离开,那样心里会好受些,即使这只是自欺欺人。
小七点点头。
父女两人没有了话题,安静下来。小七在安静的专心致志的吃东西,杨锐在看着小七吃东西。小七吃完一块蛋糕,微微的抬头看向一直微笑这目光温和的看着她吃蛋糕的杨锐,心里有些怀疑,这个人不会是脑子有问题吧?
“还想要吃什么?其实,G市有很多好吃的,你妈咪以前……”杨锐的舌尖有些苦涩,“最喜欢炸米糕,喜欢各种各样的干果子。”
他和周云结婚之前并没有什么感情,他和周奕阳是好友,对周云也想对妹妹一般的愿意宠着她哄着她。他们结婚,更多的是外在的因素,既然都是要联姻的,倒不如找个熟人。而且,他的年龄也到了想要结婚的时候,所以周云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在和周云相处的过程中,他慢慢爱上了她,娴静温和,坚强坚韧,平时高贵优雅大方得体,但是在遇到好吃的时候,就会变成小女孩。
周云在刚嫁给他的时候也是拘谨的,后来也是因为他常常带着她去吃各种各样好吃的,她才慢慢的喜欢上他,依赖他。
那时候,他们有空的时候就到各地去找当地的美食。甚至会为了一份地摊上的炒牛河而走三条街也不觉得累。
他是喜欢那样的日子的,只是幸福的日子太短暂。
杨锐回忆起往事,才发现,原来那些从不曾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褪色;原来,那些记忆一直都在,就深藏在他的心底;原来,记忆里的人还很鲜活,她的一颦一笑都入昨天般的清晰。
杨锐不是没有想过重新追求周云,但是,他不能。在知道周云不愿意回G市生活的时候,他就知道周云不愿意再和过去的人和事有什么牵扯,她想要开始新的生活。而她的新生活里不会有他。
如果在周云失踪的这些年,他没有和李蒙蒙一起,或许还会有可能。但是,现在……不会再有任何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