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凶-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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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舞。”我喊了她一声。
白小舞回过头,见到是我,张开嘴笑了,嘴唇干燥到裂开了一道道的细纹:“姜大哥,你回来啦,好几天没见你了。”
“嘿嘿。”我笑了笑,打趣她:“几天不见,小舞漂亮多了嘛。”
“哪有?”小舞有些不好意思:“姜大哥又笑话我。”
“来,叫姐姐。”我一把拽过身后屁颠颠跟着的小红,说。
“哇~哇~!”
小红只会哇哇的叫。
也许女人天生就有种母爱泛滥的情怀,小舞一见到小红,很高兴的过去,讲她抱起,掐了掐她的小脸:“姜大哥,这谁家的孩子啊?”
“我家的。”
“可是,姜大哥,你不是没老婆么?”
我:“……!你别管那么多,她叫小红,我找你哥有点事,你帮我看着她。”
说着,我又拍了拍小红的脑袋:“不许咬人。”
我这里的咬,是另一个意思。
虽然小红看起来很老实,单她骨子里可是个僵尸,而且是经历了天劫的僵尸,随便露出个獠牙,让小舞沾染上尸毒,以小舞这体格,也能让她立马死亡的。
白小昭正在里面扎纸人。
他有些愁眉不展,看起来好像一夜没睡,见我进来,勉强笑了一下,就算我递给他两万块钱,他也只是随手丢到一边。
我见他精神状态不好,于是问他:“大白,怎么回事?”
他犹豫了一下,眼眶忽然就红了。
“到底怎么回事?”我一看,急了:“是不是缺钱,要多少,你说就是。”
别的不说,我家里还放着六十万呢。
“不是。”白小昭抽噎了一下,低声的说:“小舞……怕是不行了。前天……,我又带她去医院检查了一次。”
我心里顿时升起不详的预感,似乎验证了我刚才从白小舞脸上见到的死气。
“医生怎么说?”我低声的问。
“最多一个月。”白小昭强忍着自己完全变调的声音,不敢让外面的小舞听见,说。
91。第91章 治病
我和白小昭相顾无言。
沉默了一会儿,我安慰他:“这样,过几天,我带小薇去个地方,见个人,说不定那人有办法。”
我曾经看过小舞的检测报告,她的体质比较特殊,医学上的一些东西我不懂,只知道按照医生的说法,能够正常配对成功的几率,不到万分之一。
当然了,也不是说她这样体质的人没有,偌大的一个城市,几百万的人口,怎么都能找到百十个。
可是有一点:先不说这百十个人愿不愿意提供肾——正常情况下,没有谁愿意捐出或者卖出自己的一个肾,光在城市里找到这些人,那都是大海捞针。
所以,我决定带白小舞去找花满楼。
要么,让他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方法;要么,就让他算算,白小舞的生机在哪里,只要知道有合适的人选,实在不行,就用钱砸!
至于怎么弄钱,船到桥头自然直,活人难道还让尿憋死不成?
大不了找判官他们搞点消息或者联手,找个古墓什么的,摸两件冥器出来,听判官的语气,那种东西似乎很值钱。
一听我的话,白小昭差点就给我跪下来了:“四哥,你本事大我知道,你带小舞去见的人,肯定也是极厉害的高人,只要他真的能够救小舞,哪怕……哪怕要我这条命,我也给他!”
他眼里含着泪,看得出,他对这个亲妹妹确实挺上心的。
“好了好了,你让小舞准备准备,大概这两天里,我就带她过去。”我说。
……
等我出来的时候,白小舞正在教小红做鬼脸,逗得小红咯咯的笑。
我从地上抱起小红,将她放到我的肩头上:“好了,小舞,我跟你哥说了,过两天你跟我出一趟远门,你准备下。”
“出远门?”小舞好奇的问:“去哪儿?”
“大雪山乡花家寨。”我露出一个自认为神秘的笑容,低声的告诉她。
“哦,不知道。”白小舞摇了摇头,一见我扛着小红,“呀”了一声,手忙脚乱的扶住她:“姜大哥,你这样带孩子可不行,万一摔着了怎么办?”
“不怕,你姜大哥的身手好得很,绝对摔不到她。”
我没告诉她,这小屁孩就算砸到地上,那也铁定是屁事没有的,甚至可以称得上“铜头铁臂”了。
作别白小舞,我带着小红先去买了个手机,补办了一张电话卡,又存了钱,一直忙到中午,这才在附近的小餐馆里煮了碗面条吃。
小红不吃熟食,我只能把她丢在旁边,给了双筷子给她玩。
这小屁孩第一次见到外面的世界,对什么都很好奇,一双眼睛透过墨镜东张西望,不时发出哇哇的声音。
我也没理她,大口的吃面,这两天,可把我饿惨了,在十万大山的时候,那是逮着什么吃什么,还好肚子里塞了几口尸参,不算太饿。
就在我悉悉索索吃面条的时候,旁边传来一个大妈的声音:“你瞧这爹当的,只顾自己吃,女儿都在啃桌子了。”
然后传来一大伯比较配合的声音:“是呀,现在的年轻人,真不会带孩子,哪像我们?”
我一抬头,就见到一大妈一大伯对着我指指点点。
我转身看去,只见小红正趴在凳子上,两手按着桌子,正使劲的啃!
我:……!
我连忙一把将她抱起,就见到桌子已经被啃出来两个牙印!
哎哟!
我敲了她一下:“别乱啃东西。”
小红被我敲了一下,哇哇叫着,吐了我一脸的口水。
我抹了一下脸,心里那个气啊,你说判官那个死女人,教她什么不好,居然教她吐口水,我简直就是无语。
那大妈一见我的态度,立马愤愤不平起来,走过来拍着桌子:“年轻人,你这爹怎么当的,孩子明显饿了,你还顾着自己吃呢!还不快给孩子喂奶?”
……!
我嘿嘿一笑,不敢久呆,带着孩子就跑,现在的大妈,天上地下啥都管,我又不能告诉她,这娃不吃奶,只喝血吧。
等我落荒而逃,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判官已经在等我了。
她还是一袭黑衣,来无影去无踪的出现在我家屋里,正翘着二郎腿,磕着瓜子。
一见到我,她敲了敲手腕上的表,很不满的说:“喂,小四子,你迟到了啊。”
这称呼,怎么这么别扭?
“走吧,就耽搁一小会儿,我总不能不吃饭吧?”我无奈的答。
判官指了指天上的太阳:“如果那个叫小薇的女孩真的有问题,在正午时分,是最容易看出来的,错过这个时间点,说不定就要等明天了。”
好吧。
我对捉鬼、阴阳道不太懂,但想想也知道,她说的应该是实话。
毕竟五行生克、阴阳二极也是轮转之间生生不息,阳生阴,恶鬼要吸食人的阳气;可同样的,阳也克阴,阳光可以杀死大多数普通的鬼魂。
这东西,我天生不能见鬼,也就没办法细研究了。
在去还白小昭钱的时候,我就找他打听到了小薇所住的医院——还真别说,从这家伙的眼神可以见到,他对小薇还真有些意思。
事不宜迟,我带着判官出门打张车,直奔医院。
当然,小红也被我随手带上。
地方不远,不到二十分钟就已经赶到。
进了医院后,根据白小昭给我的地址,很快就找到小薇所在的病房。
敲门进去,迎接我们的,是赵老板的老婆,小薇的亲姐姐,那个很富态的女人,好像赵老板叫她大梅。
大梅认识我,所以一见到是我,马上给我打招呼:“姜四兄弟,是你呀。”
她的气色不是很好,有两个黑眼眶,像熬夜的感觉。
病房的配置很高,单人间,还有电视沙发卫生间,以赵老板的身份,住院这点钱肯定没问题。
“是呀,我来看看小薇,顺便带个朋友来看看她。”说着,我把身后抱着小红的判官给拉出来:“也是行里人,说不定能够帮到小薇。”
从上次的事情,大梅就知道我是个“高人”,听我这一说,立即对判官热情起来:“这位……妹妹,麻烦了,来,喝水!”
说着,她就去倒水。
判官把小红往地方一放,说了声:“客气。”
然后就从兜里摸出一块镜子,同时一把拉开了窗帘。
92。第92章 如梦
窗外阳光明媚。
判官手里的镜子看起来有些灰尘仆仆的感觉,八卦形,外面包裹着一层桃木,中间镶嵌着一块镜子。
病床上,小薇的脸色有些苍白,看起来像个安静的睡美人。
说实话,这姑娘的容貌真心不错,而且学历高,个子高,脾气好,温柔还带着点小坚强,要是我只是个普通人,我肯定会接受赵老板给我的介绍,跟她试着“交往”一下。
只可惜,我不敢。
我想着,心地有种淡淡的、说不上来的失落:难道,这就是活尸注定的宿命?
花满楼说,天地间有奇书【上下策】,其中,学习【上策】者,可保一生大富大贵,但有个缺陷,那就是“绝后”。
他说我作为活尸,是不可能跟常人一样生子嗣的,正是学习【上策】的最佳人选。
这事情,我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大富大贵我是没有,至于生孩子……咳咳,这事情暂时先不说。
正事要紧。
随着窗子拉开,耀眼的阳光射进来,落到小薇的脸上,让她的脸显得愈发的苍白。
判官一捋袖子,将镜子摊开,念了几句我没能听懂的法诀,食指伸出隔空一划,在镜子上写了一个字。
说也奇怪,她这个字一写完,整个镜子都变得光彩夺目,就好像被水洗去了外面的尘灰一样。
再然后,她一翻手,镜子的光就落到了小薇的脸上。
她这一晃动的时候,镜子带动的光不小心落了一点在我眼里,一瞬间,我觉得整个眼睛好似被火燎了一下,有种滚烫的感觉在眼眶里流动!
好厉害的光!
记得吕梓在滇王古墓里的时候,曾经使用“三昧真火”烧了那几个稻草鬼兵,而判官和吕梓师出同门,她现在用镜子发光的这门功夫,很可能也与三昧真火有关。
三昧真火极阳极刚,正是天底下各种妖邪鬼怪的克星,活尸本性属阴,这光让我难受,也正常。
那光落到小薇的脸上,没什么动静。
“帮我一下。”判官在一边说。
“怎么帮?”
“去把她的眼睛撑开。”判官说。
“这……!”我有些吃惊:“你这样做,可是会伤到她眼珠的!”
判官见我怀疑,表示很不高兴:“你还不信我?这光经过转化,已经不是纯正的太阳光,伤不到她的眼珠。”
好吧。
我只能走到小薇的床边,伸出两手撑开她的眼珠。
还好,这光只对我的眼睛有效果,并不能伤到我的皮肤,要不然我可惨了。
在镜光的照耀下,小薇的眼珠,呈现出一片漆黑的状态,犹如蕴含了两团黑云在里面。
想不到,她还真的有问题!
正常情况下,人的眼珠虽然也是黑色的,但是瞳孔会跟玻璃珠一样,有一种类似透明反光的效果,而不是这种纯纯的漆黑一片!
而这个瞳孔里,似乎蕴含着一种奇特的魔力,我这一注视下,就有种生不由己的感觉,觉得里面好像出现了一个漩涡,在慢慢的放大!
随着漩涡的不断放大,在我的眼前,居然渐渐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黑衣人!
有点类似于判官的打扮,可头顶上多了一顶罩帽,让我看不清他的面目,也不知道他是男是女。
那人向着我走来,走到我的面前,与我擦肩而过。
好像完全看不见我一般。
不对!
我忽然定神一看,原来我自己就在刚才一瞬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出现了一条黑色的长廊里,虽然整个长廊一片漆黑,我却可以清晰感觉到那个黑衣人脚步的下落,以及周围的环境。
似梦,非梦。
我是活尸,活尸不可能做梦的,只有人类才会做梦,因为人有三魂七魄,而活尸七魄虽全,魂却少了。
这也是活尸与僵尸的不同之处——僵尸只有魄,没有魂,所以只会无脑害人杀人,吸人精血,吸收天地煞气。
至于小红,我怀疑,她应该是有魂在身的。
到底有没有,我无法判定,可能也得让花满楼看看才行。
所以我不可能做梦,这也不是梦。
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