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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假命天子-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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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身边,用香喷喷的手去摸简旭额头。
    简旭推开她,看看这家的门面,上书“倚芳楼”,这名字,花间词一般靡艳,再看看面前的两个女子,猜出这个所在,定是妓院,转身想走,只听追赶的脚步声又传来,天啊,还没有躲掉,此条街上没有多少遮蔽,饶是有神行太保的度,老远就能被现,怎么办,看看倚芳楼,一咬牙,进去。
    好气派的倚芳楼,上下两层,一楼是大厅,摆放着一些桌椅,有些客人和姑娘坐在那里调笑吃酒,二楼则是那些头牌、一等妓女的房间,她们是极少下来见客的,也不是一般客人能见到的,除非你有大把的银子。
    四周朱红的栏杆,有些伏在那里看热闹的姑娘,向简旭挥着手,挤眉弄眼的挑逗他。
    简旭面上看去一副吊儿郎当、油腔滑调的,骨子里还是很传统的,以前上班,只陪着客人去过几次歌厅,但都是规规矩矩的,唱,就是唱。第一次进妓院,看着嫖客和妓女们打情骂俏、搂搂抱抱的,言语又极其露骨,人家没怎么样,他的脸上火烧火燎的,羞怯,又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好奇。
    老鸨子刚好走了过来,看见呆头呆脑的简旭,知道这是位嫩嫩的后生,忙招呼:“公子可有相好的姑娘,若是没有,我给您介绍。”
    简旭点点头,后又摇摇头,“我只是进来坐坐,一会儿就走。”
    “别呀,人不风流枉少年,倚芳楼到处都是温香软玉,公子怎能不体验一下。”
    简旭刚想说话,此时有伙计跑来报告老鸨子:“妈妈,外面有两个人,非要进来,说是抓什么人。”
    简旭脑袋嗡的一声,鬼缠身了,管不了许多,嗖的冲上楼梯,一步两个台阶,窜到二楼,又跑到走廊的尽头,没路了,见到一个房间,推门就进,看见了两个赤条条的男女“工作”的正热烈,目光交投,对方“吗呀”一声惊叫,他也“啊”的大叫,“错了错了!”
    退了出来,心里像揣着一个小兔,脑袋胀,一个小丫头从另一个房间出来,简旭想,这小丫头衣衫规整,那里应该没问题,又推门进去,果真是没问题,静悄悄的,等屋主回来,再哄骗她一番,但愿能躲过楼下的那两位。
    他在屋子里溜达起来,一股股清香让他精神一爽,举目观看,房间正中有一个木桌,上面放着一个玉白的瓷盘,盘子里有一簇水仙,有一朵白色的小花正俏生生的开放,简旭心里合计,现在是什么节气,怎么水仙开了呢?奇怪,走过去,想仔细看看,水仙旁是文房四宝,镇纸下是一张铺开的纸,上写着两句诗:
    旧枝落尽影伶仃
    新笺才到霜华重
    很显然,这是未完工的诗,那个小丫头文笔不错啊,自己对古诗词造诣不敢说深,但偶尔弄几句还是不成问题,此时有些技痒,不如给她续下来,所谓英雄惜英雄,等她回来,看看咱也是饱学的文人雅士,也许不会因为我贸然闯进而生气,对,就这么做。提起笔,饱蘸浓墨,思索一下这上两句,再看看水仙,有了。
    无花还有开花处
    窃听娥眉低吟声
    写完,把笔放在笔架上,书法一般,和上两句诗的字一笔,相形见绌,不过,龙飞凤舞的,看着很热闹。正美呢,有人说话了。
    “小娥,倒杯水来。”
    简旭吓了一跳,循声看去,淡绿色的罗帐低垂下,是一张床,里面定是有人在睡觉。他呆在那里,不知如何,那人又说话了,声音婉转,如清晨里窗前横斜出一枝上的鸟儿。
    “小娥,死丫头,没听见吗。”
    &;1t;ahref=。》。

第四十二章 落仙镇风雪(2)
    简旭四下看看,靠角落里有一个方几,上面有茶具,他走过去,倒了一杯,端到床前,掀开罗帐的一角,递进去,一双嫩如春葱的小手接过,喝了一口再递出来,忽然现了接水杯的竟然是一双男人的大手,忽地拉开帐子,瞪着一双惊恐的丹凤眼。
    “你是谁?因何闯到我的房间?”
    简旭脑袋以光旋转,道:“小姐,可否下床听在下一言?”
    女子才想起自己在床上,扯过一旁的衣服穿上,登上绣花鞋,来到桌前。
    “你可以讲了。”
    简旭看她并未喊叫,心里已是十分感谢,深施一礼:“小姐,在下简旭,有一妹妹,中秋之夜与我出来玩耍,怎奈走失,至今未归,久寻不得,想她正值妙龄,怕是凶多吉少,不是被强盗抢了去做压寨夫人,也是被卖到烟花之地,所以出来寻找,只因对此不熟,才误闯了小姐的闺房,请小姐恕罪,我立即就走。”说完假模假样的往外走。
    “等等。”女子说道,原来她看见了桌子上简旭写的那两句诗,问道:“这可是你写的?”
    简旭道:“冒犯了,在下看小姐的上两句,甚是绝妙,一时手痒,狗尾续貂,请小姐再次恕罪。”
    女子拿起纸,看了又看,微微一笑:“公子坐吧。”
    简旭正在那后悔,编故事怎么不杜撰一个假名字,直接报了真名号,听女子让自己坐,心里窃喜,见效,才子佳人,千古登对,客气了一番,然后坐下,看那女子,细长的眼睛,细长的鼻子,薄薄的嘴唇,雪白的肌肤,这样的季节,依然一身淡色的衣裙,真真的是凌波仙子一般。
    “简公子,怎知你的下两句契合我的上两句呢?”女子问道。
    不怕她提问,就怕她赶自己走,简旭站起来,拿着那张纸,侃侃而谈:“小姐的这两句,‘旧枝落尽影伶仃,新笺才到霜华重,’是指季节更迭,繁叶落尽,唯有枯枝伶仃的身影,伊人远矣,鱼雁无声,盼得新笺到时,春不在,已是霜冷梦枯,当然这其中的深意在下不敢妄自揣测。”
    他说到此处,女子眉头微微一蹙,把脸凑近水仙,闭上眼睛,用鼻子嗅着那沁人心脾的芬芳。
    简旭接着说道:“我的下两句是,‘无花还有开花处,窃听娥眉低吟声。’好像此时并不是水仙开放的时节,可是小姐的这一簇却违时绽放,不能不叫人称奇。”简旭一边说一边用手去抚弄一下水仙翠绿的叶子。“‘此地有仙葩,红尘落凡身。”闺中女儿的心声,恰被我这个误闯之人看见。小姐,不知,我解释的通否?”
    女子笑笑不语,此时刚刚出去的那个小丫头走了进来,看见简旭,有些莫名其妙,这小姐最近不见客的,他是谁?何时来的?为何让小姐如此待见?
    “小娥,去准备些酒菜,我要与简公子对饮品诗。”
    小娥答应着出了房间,迎面碰到老鸨,喊了声“妈妈”,老鸨心急火燎的,也没吱声,底下追赶简旭的那两个人,正气势汹汹的要搜,老鸨子在一边压不住,急的直喊爷爷,他们这一搜,那些房里的客人定会翻脸,这生意还怎么做,忽然想起了刚刚跑到楼上的简旭,一定是那小子。看到小娥,刚要过去,又回头拉住她。
    “可有看到刚刚上来的那位公子?”
    小娥问道:“妈妈说的是哪位?”
    老鸨急的哎呀一声道:“就是高高大大,面孔陌生的那个。”
    小娥点点头:“正在小姐房里呢。”
    老鸨松开小娥,口里骂着:“这个挨千刀的。”呼呼的冲到房里,拉起简旭就走,女子急忙问道:“妈妈,这是怎么了?”
    老鸨用她那满眼金灿灿的手指着简旭道:“就是他,楼下有两人要在倚芳楼搜人,只有他刚刚跑到楼上的,你惹了人家关我们何事,你自己下去解决,堂堂七尺男儿,别***像个孙子。”
    他这一骂,把简旭骂的火起,大爷我也是九死一生过来的,别说什么刀尖上舔血,那也是把脑袋掖在裤腰上拼过,让这血盆大口嘲笑我。他忽地冲出房间,腾腾的下了楼,径直走到那两个人面前,高昂着头,蔑视的看着他们。
    “你们要找我?”
    那两个人看了看简旭,对望一眼,“错了,不是狗三。”转身要走,被简旭拉着。
    “什么狗三,我看你们是狗屎,爷爷我这相貌堂堂的,怎么就是狗三,睁开你们的狗眼好好看看,我叫简旭,刚刚为何追我,还来到这里胡闹。”
    那两个人道:“见你跑,我们才追。”
    简旭道:“我跑你们就追,有毛病是吧,山上很多兔子跑,你们去追吧。”
    那两个人忙低头赔笑,“误会误会,告辞。”
    算了,得饶人处且饶人,简旭朝他们俩的背影吐了一口,“呸,什么东西。”重又回到楼上,那女子也出了房间,正要下楼的意思,看到简旭,忙问:“公子,下面何事?”
    简旭道:“无事,都摆平了。”
    女子道:“那就好,请公子去奴家的房里小坐一刻。”
    又长长一揖:“敢问小姐尊姓、芳名?”
    女子轻轻叹口气:“风尘之人,愧对父姓,叫我燕燕便可。”
    小娥把几碟小菜端来,又备了一些果脯蜜饯之类的甜点,燕燕小姐佐酒喜食甜品。
    把酒倒上,雪白的杯盏里满是紫红的液体,小娥把酒杯往简旭面前一放,抿着小嘴,颇为得意。简旭知道,这是葡萄酒,在这个时代,一般中原人氏很少看见,更别说是拥有了,权且让小娥骄傲一番,不揭人短,不扫人兴致,这也是对人的一种尊重。
    “哇!这是什么酒,好漂亮,好香。”简旭故作惊奇。
    燕燕笑笑,眼睛更显得细长,嘴角翘起,像一个含苞待放的蓓蕾。
    “这是葡萄酒,一大食国的商人来到此地送给我的,我一直珍藏着,诗与酒,都需与知己共享。”
    简旭对这酒没什么兴趣,对燕燕的这番话却是真的受宠若惊,一面之缘,白开水般的清淡,如何要这般厚待知己,赶紧起身施礼,也不言语,只是充满感激的看着燕燕。
    燕燕端起酒,皓腕玉碗,与那高脚杯与晚礼服比较,却是另一番情趣,加上这香气四溢的美酒,简旭着实有些沉醉。
    “公子,燕燕自小沦落风尘,每天迎来送往,笑是假的笑,哭是假的哭,话是假的话,那些拜倒在我脚下的,那些捧我为神的,只不过都来自某些**,没有人懂我的心,而今日,公子寥寥数语,便让燕燕的心迹袒露无余,我自知微贱,不敢比那伯牙,但公子实实是子期在世,让我郁结于内的心思,得以抛付,来,我敬公子。”
    简旭把酒端起,还是不知道说什么为好,有时,当你把别人感动的时候,反过来也就感动了自己,无以言表,唯有沉默不语。他轻摇酒杯,侧目观看,酒色呈樱桃红,不错;再把鼻子靠近,吸气,上品;最后小酌一口,嗯,好酒!
    燕燕和小萼见简旭这一层层下来,不知他在品酒,只道是他对酒好奇呢。
    燕燕朝门口努努嘴,小娥识趣的退了出去。她起身,走到一边的侧案,拿起那两个人合写的诗。
    “知我者莫若公子也,可是公子,燕燕虽生性愚钝,但对公子也略知一二。”
    简旭一听,莫非她认得太子,没有这么巧吧,也没有这么倒霉吧,一不小心,成了大腕级别的公众人物。
    “小生不才,愿听小姐赐教。”简旭故作镇定。
    燕燕把诗放下,慢慢走过来,像长了小猫的脚,悄无声息。
    “公子是在逃命吧?”她说道,那样子,并不奇怪,那语气,仿佛在说一件与简旭无关的事情。
    简旭却惊慌了,忽地站起,差点脱口而出:你认出我是太子?可是这惊慌在大脑里打了个旋风,倏忽便消散,他叹口气,刚想把自己川资用尽、无奈饥饿、沿街卖唱、被骗到阎府的事情对燕燕讲,当当当,有人敲门,燕燕以为是小娥回来了,喊了声“进来”,一声爽朗的笑,进来之人不是小娥,而是那个伊风。
    “燕燕小姐有客,在下叨扰了。”那人说道。
    燕燕用手指指桌子旁的座位,“无妨,都是好友,伊公子过来坐便是,我给你们介绍。”
    简旭回头一看,忙叫道:“伊兄,是你。”
    伊风这才现房中之人是简旭,他笑笑,“简兄在此,让我好找。”
    燕燕有些惊奇:“你们认识?”
    简旭便把自己如何被救之事简单的说了一遍,燕燕喜道:“这真是巧,伊公子与我,是故交,简公子与我,是新知,今日是吉日么,来,大家坐了谈。”
    又命小娥烫了酒,添了副杯盏,三个人你来我往的,喝的热烈,谈的开心。伊风不善言谈,多半是在听,简旭健谈,却又怕言多必失,眼前的两个人,都是初识而已,是朋友,但并非知己,世道险恶,人心不古,谁也不是谁的亲爹亲娘,在这个时代,能让自己百分百信得过的,除了麻六,唯有淳于凤。所以,简旭说话,并非有意骗人,完全是为了自保,也就是谎话连篇了。
    燕燕柔声细语的,却很能说,也会说,酒多了些,她的小脸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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