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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此男宜嫁-第36部分

小说: 此男宜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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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凝重的话题,百里熙却只是云淡风轻地道:“本王若是回了旸国,那你今天岂不是只能乖乖被周佑逮回去了。”
    看着他不在意的笑容,洛凰心里却是闷闷的,
    “阿熙,是我拖累你了。”
    当日她信誓旦旦想要帮他,可却总是事与愿违。
    “怎么?你是不是觉得很对不起本王?”百里熙突然凑到洛凰身边问道。
    看着他明亮深邃的眼睛,洛凰先是沉默,而后才是缓缓点点头。
    百里熙平日里打击她时从来都不留情,洛凰想,这次也不会例外。
    可半晌,却没听见百里熙说一句话。
    车壁上夜明珠柔和的光照亮着,百里熙的身影倒映在她的身上,虽然看不见他的表情,洛凰却能感觉到他的视线正落在自己身上。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百里熙开口的话却是别样的正直。
    “洛凰,或许你觉得自己拖了我的后腿,可在我看来,赶回祈城并不比救一个真心待我的人重要。当日,我既承诺了会带你一起离开,没有做到本就是我食言在先,那日你会离开,归根究底,是因为我不够强,才会忌惮周佑和温叙之。”
    百里熙素来清泠的声音,在此时沉沉而温温的。
    “丢下你一个人在永安城,明知道你被周佑软禁却不能救你,那都是因为我不够强,所以,洛凰,你并没有拖我后腿,因为我若强大,就不会让你产生这样的愧疚感。”
    洛凰望向他,这样的百里熙,面色沉静,镇定从容,一字一句缓缓说出的话,很轻听在洛凰心中却掷地有声。
    握紧了手,洛凰道:“阿熙,你……”
    百里熙端坐在那姿态优雅看着她:“如何?”
    “你……能不能别这么正直的说话,我不习惯,都要怀疑你是不是别人假扮的了。”
    百里熙:“……你,洛凰啊洛凰,本王真是对牛弹琴了。”
    看他恨其不争地看着自己,洛凰其实也很委屈的。
    在她面前从来喜欢毒舌打击的人,突然说出这么正直安慰的话,尤其说的不是“本王”还是“我”,这样平易近人的百里熙能不让人怀疑才怪。
    想想也是自虐,洛凰只觉得这会看他不掩嫌弃的眼神,竟觉得很……舒适?!
    扶额,洛凰突然很忧桑的发现,再这样下去,自己以后在百里熙面前恐怕很难翻身了。
    想象着那种被百里熙看扁的日子,洛凰直摇头,不行不行,那太可怕了。
    在自身气势低迷的时候,洛凰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做什么来挽救一下。
    虽然她是拖了百里熙的后腿,可在永安城的这些日子里也算有收获,而那个收获,就是周佑手里的那封带有九龙印的信。
    九龙印乃是旸国皇家宝物,能接触到它的人身份必定也极为尊贵。
    旸国皇室里的事情,洛凰虽然知道的不多,可百里熙这个旸国皇家人,却未必不能猜测出一二。
    “阿熙,你看这上面的九龙印,这是旸国那边买通了翠环与周佑串通的人给的信物。你可能想出,谁最有可能接触到它?”
    明珠的光芒下,信上的九龙印的印记依旧鲜红,洛凰翻看着手里的信,还是不死心的想要再找出什么端倪来。
    可百里熙却只是扫了它一眼,然后从洛凰的手中接过,散漫道:“别看了,这上面的字都是一个个剪下来凑成的,那人办事一丝不漏你看不出什么的。”
    一边说着,百里熙一边将手中的信撕掉。
    “喂,就算找不到线索,你也不用撕掉哇。”洛凰想要去阻止,怎奈百里熙身形上比她占优势,她只能看着好不容易得来的信变成片片碎片。
    “既然无用,自然不必留。”
    “就算没用,那也是我好不容易从周佑那得来的。”洛凰原本还有些不快自己的劳动成果被百里熙这么轻易对待,可莹莹光芒下,依旧笑着的百里熙眼中好像突然染上了一分灰蒙,让她哪里还有什么不快,话语瞬间也是一转:“嗯,你说的也对,既然没用,是不必留着。”
    说是这样说,洛凰却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敏感,那之后的百里熙好像比之前更沉默了些,看着他又恢复成淡漠疏远的模样,洛凰觉得这样入春的夜晚也还够冷的,当即觉得还是换个马车吧,对着可爱俏丽的春语才是更好一些啊。
    在她下车的时候,原本以为情绪低落的某人,却突然叫住了她,笑问道:“要不要跟本王打赌,看春语什么时候才能认出本王?”
    洛凰:“……王爷,你还有这雅兴?”无不无聊?!幼不幼稚?!
    当然后半句话,洛凰只是在心中腹诽。
    对此,某王爷则是很高深地看她一眼道:“赶路,何必那么沉闷。”
    洛凰:“……”
    百里熙怡然自乐道:“赌十锭金子。”
    于是,还在嫌弃某王爷无聊幼稚的某人当即改口:“好,三天为约,超过三天十锭金子就归我了。”
    出门在外,没钱寸步难行,钱财当然是多多益善。
    而且,以她对春语的了解,洛凰敢肯定,三日之内,春语一定不会发现。
    “好,那就三日为约。”
    洛凰觉得胜券在握,某王爷却也笑得很是自信。
☆、第四十七章
    翌日,天晴清朗,万里无云,是个好天气。
    按照洛凰与周毓的约定,为了防止周佑发现她们不见后派人追缉,这个时候周佑应该已经在去往太庙祈福的路上了。
    队伍疾行了一夜,路上虽然颠簸,可马车却做的很舒服,并不让人觉得累。
    心情放松下来,洛凰睡得便也格外沉。
    队伍不知何时已经停下休息,春语也早就出去,待洛凰醒来的时候,就见春语刚端了洗漱的东西过来。
    春语的心情也是很好,洛凰一边收拾着就听她在一边说:“小姐,刚才奴婢出去的时候又见到怀王了。在永安城的时候听说他不太见人,性格也很冷淡,不过刚才看他到是很和善,只是不知道怎的,奴婢看他总觉得有些熟悉……”
    闻言,洛凰下意识地看着春语,见她说完就没再多想以后,便也继续保持安静了。
    明面上,百里熙此时本该快进入旸国国境了,所以后面的路程都会很赶。
    一路奔驰,就算有接触,也不过是在休息时短暂的一会,百里熙虽然表现的和善,可下意识地总会透出淡漠疏远,春语也不是喜欢往人前凑热闹的人,所以,洛凰才吃定了,三天之内,有限的接触,春语不会认出百里熙就是洛溪。
    赶路并非郊游踏青,就算偶尔路过城镇也不会停下来逛,只能在马车里老老实实地呆着,无所事事别样的清闲也会很闷的。
    于是,在马不停蹄地赶了一天路以后,洛凰也终于明白,为何百里熙会跟自己打那么一个无聊、幼稚的赌了。
    马都是好马,虽然想不通在邺国境内百里熙是从哪里弄来这些好马,不过一日的光景,他们确实赶了不少路。
    而在下午的时候,洛凰也终于等来了白锦瑜放飞来的信鸽。
    这个信鸽是她和白锦瑜在永安城的时候就约定好的,与常见的信鸽不同,体型更小一些,感知也更敏锐,经过特殊训练,只要她带着特制的香囊,信鸽就能准确将信件送达。
    信鸽初闯入马车中的时候,正落在春语的胳膊上,让正打着瞌睡的春语受了一惊。
    看着受惊的春语,下意识地要将信鸽赶出去,洛凰才是连忙阻止:“别动它,你不是还想知道白姑娘和陆远的消息么?要是让它跑了,你可就真没法知道了。”
    闻言春语一怔,她直直看着又落在她膝盖上的信鸽,很快了然道:“小姐,你是说,这个信鸽是白姑娘他们寄来的?可你昨天不是说什么置之死地么?奴婢还以为白姑娘他们已经……”
    “平日让你看了书要记住,置之死地而后生,你读都读了几次还没弄明白它的意思。”洛凰抓住信鸽笑道:“白姑娘她和陆远只是诈死,其实他们并没有生命危险。”
    春语有些地方却是不解了:“可小姐你不是说,公主的确是派了杀手去追杀白姑娘他们么?那些杀手难道会放过他们么?”
    “那些杀手下手自然是不留情,白姑娘他们的诈死也只是假装死在他们的手下,只要苏陌去得快,他们也没时间去探究白姑娘他们是真死还是假死。只要骗过了那些杀手,在周毓心中世上从此就没有白锦瑜这人,她和陆远也就能以新的身份开始新的生活了。”
    洛凰将手中的信卷看过后递给春语,上面正是白锦瑜的字迹。
    而苏陌这个武林世家子弟的武功也着实不凡,不仅及时赶到了,也击退了那些杀手。
    想起信上白锦瑜误会苏陌是她派去的一事,洛凰却不由感叹,原来这世上的男子,并非个个都是为了权势而不择手段,至少苏陌,他一心一意地只想让白锦瑜幸福,哪怕她从来都不知道他对她的一腔深情。
    早在苏陌第一次出现在洛凰面前,说他可以将陆远带出太子府时,他就曾要求洛凰为他保密。
    他希望他为白锦瑜和陆远所做的事情,他们永远都不要知道。
    对此,洛凰也曾不解问他:“你就当真甘愿默默为她付出这么多,而不让她知道你对她的心意么?”
    当时的月色下,清辉明亮,正照着苏陌白皙精致的眉眼,并无不甘,只有柔情:“如果我想让她知道,就不会在暗处看了她那么多年了。我也没有那么无私只要默默喜欢着她就好,只是看多了她和陆远在一起时的情形,我心里很清楚,除了陆远,她再也不会喜欢上其他男子。她是一个只记住别人的好,不会记住别人坏的姑娘,如果让她知道我为她做了那么多,她会觉得愧疚觉得亏欠,所以,我宁愿她什么都不知道。”
    而一切也真如苏陌所愿,从始至终,白锦瑜都不知道,这么多年,曾经有一个男子默默喜欢她,守护了她那么多年。
    她不知道,苏陌为了她离开了可以让他肆意的江湖,进入了太子府;不知道,苏陌为了她曾经多少次暗中拦下危险;不知道苏陌为了她,不惜自己负伤也要救下为了跟她私奔而落入周毓手中的陆远;不知道,当获得了重新生活的机会远走他乡时,在暮色里默默远看着她离开的苏陌,他的身影是多么孤寂。
    苏陌那晚曾说:“待锦瑜和陆远真的能幸福后,或许我会回到我的江湖,因为爱而不得真的很痛。”
    洛凰想,或许在苏陌回到江湖后,也能遇上一个跟他相爱一生的女子吧。
    下午的阳光金灿灿的散落在前行的队伍上。
    透过一晃一晃的车帘,微微细缝间可以看见前方百里熙的马车。
    洛凰突然想起,百里熙那番异常正直的话里说,他回来救自己,是因为觉得救出对他真心以待的自己比顺利回到旸国还重要。
    此时再想起他的那番话,洛凰心中却是别样的感动。
    其实,偶尔正直的百里熙,也是很可爱的。
    只是这样的念头,赶路的第三天中午就瞬间消散了。
    打赌的前两天,春语除了第一天觉得百里熙好像在哪里见过外,就再也没有说过其他类似的话。
☆、第三天,中午也已经过去了大半,春语依旧如常只当百里熙是旸国王爷。
    而就在洛凰信誓旦旦,以为这一赌她赢定了的时候,就出现了下一幕。
    超强度赶了快三天的路,下午的时候,再彪悍的马也要休息一下。
    百里熙下了马车后,便是悠哉悠哉地靠着一棵树坐下,姿态风雅,让离得他很近的春语不由多看了几眼。
    “春语,本王正想写一封信给前方的队伍,不知你可否帮本王磨墨么?”
    百里熙笑得温雅清和,春语自然笑呵呵地就过去了。
    起初洛凰并未觉得这有什么不妥,只是在百里熙写完了给范昀的信后,却又说:“春语,你替本王磨墨,本王给你写一首小诗如何?”
    “好啊,春语多谢王爷。”
    可是很快,洛凰发现自己就这样被百里熙坑了。
    百里熙:“哎,本王就不读诗,一时竟记不起什么了。不如春语你来说一首你最喜欢的,本王来写如何?”
    春语不喜欢读书,往日看一些诗词也不过是为了识字,可这些年来春语也的确有一首很是喜欢的,是昔日洛溪看了一个话本后一时兴起写的。
    “暮鼓三声,青丝绾作成白鬂……”
    听春语念起时,洛凰顿知不妙,“春语——”
    她连忙起身冲过去,捂住春语的嘴巴:“春语,先别说话。”
    “唔,唔……”春语瞪大了眼睛虽然很是不解,却也还是乖乖点头。
    只是却也来不及。
    悠然起身的百里熙,噙着笑看眼洛凰,然后将写好的诗递给春语,洁白纸面上,除了春语念出的两句,还多了几行。
    “咦?!王爷,为什么这首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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